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工作,实施过程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注意科学、合理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防止方法简单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能够给你提供一些帮助,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篇一: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盟实际,现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旗县统筹、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合理流动”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体制和人力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旗县域内优质校长、教师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旗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二)工作目标。20__年秋季学期全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到20__年全盟基本实现旗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旗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交流轮岗范围及要求
交流轮岗的人员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校长(含副职,下同)、教师。交流轮岗原则应在同一学段同一类型学校间进行。
(一)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或满两个聘期),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及以上的,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同一所学校,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交流轮岗到新学校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届(或一个聘期)。
(二)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9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及以下的教师(含延续退休的副高级职称女教师),均应进行交流轮岗。或学校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有必要交流的教师应进行交流轮岗。各旗县市(区)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包括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等)应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交流轮岗到新学校任教时间不得少于3年。
(三)以下人员可不纳入或暂不纳入交流轮岗范围。
1、已有农村牧区学校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或经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确诊患有严重疾病的。
3、在同一旗县域内,无相同学段、相同授课语种的。
(四)对没有纳入交流范围的校长、教师,本人申请交流的,经现任职学校同意并报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纳入交流范围。
三、交流轮岗时间及方式
(一)20__年__月__日开学前,各旗县市(区)要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科学安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年度交流计划。20__年秋季学期,全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校长、教师的交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优质学科和薄弱学科之间交流为主,根据实际需求,设有__乡镇学校的旗县,要考虑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同时积极鼓励各旗县市(区)采取学校联盟、结对帮扶、走教等模式,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鼓励建立区域间中小学网络联盟,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分享优质学校教育资源。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教育统筹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教师管理体制,强化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的统筹管理。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师资调派、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奖惩及校长培养、选拔、任免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县管校用”的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建立城乡岗位统筹管理制度。各旗县市(区)要落实城乡同学段学校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一致的政策。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总量控制,教育行政部门动态调配”的原则,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教学需求、教师变化等情况,统筹分配调剂使用,并按交流比例预留一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专项用于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鼓励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对于交流前已在原学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校长教师,交流后要继续聘任到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交流前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秀教师或紧缺学科教师,交流后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镇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旗县市(区)统一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以鼓励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鼓励交流教师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农村牧区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校长教师交流后,应及时将岗位聘任变化情况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建立和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1、制定交流人员生活补贴的政策。各地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向乡村学校教师进一步倾斜,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要研究制定交流到乡村学校人员的交通费、生活费补助标准和发放办法,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2、推进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各地要通过闲置校舍改造、新建教师周转宿舍等方式,进一步加快乡村学校周转宿舍建设,解决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为校长、教师交流提供生活保障。
(四)建立与交流工作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1、从20__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及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时,须有在乡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选优及岗位晋级等工作要优先考虑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
(五)加强教师招聘工作的统筹。严把教师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新聘教师的质量。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学校补充教师,要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盟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竞聘、引进等办法组织实施。坚决防止各类不公平以及因交流而加剧部分学校教师超编,高级、中级人数超比例等现象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教育、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交流轮岗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共同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长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组织部门要按照校长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促进交流工作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保证交流轮岗工作必要的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分级负责,抓好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盟级指导、旗县市区级为主”的工作机制。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年度交流计划,要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交流程序与要求,并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交流校长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队伍稳定。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各地政府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同时要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交流轮岗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工作评估、反馈机制,完善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管理,对工作中需要制定的政策和规定,要充分论证,积极探索,稳妥操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各地要加强校长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校长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工作。同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篇二: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县直各学校: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__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__教人字〔20__〕__号)和《中共__市委办公室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__办发〔20__〕__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__大和__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实现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交流范围及条件
(一)交流范围。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20__年__月到20__年__月由县城驻地学校选派百名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学校选派百名教师到县城驻地学校跟岗学习。各乡镇可参照此办法,进行镇域内交流。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中层以上领导、教师,经本人同意,可不参与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的教师,暂不进行交流。
(二)交流条件。政治素质高,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业务能力强,教学业务精湛,教研能力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三、工作要求
交流教师必须担任相应主课课程的教学任务,并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公开课等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农村学校教师要学习县直学校先进的教学理念,先进的教学方法,更好的运用到今后自己的教育教学中。
四、管理考核
派出教师交流期间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跟岗学习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学校(跟岗学习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编制、人事关系不变,受援学校负责支教教师的生活安排、日常管理,并制定支教教师具体安排方案和考核管理办法,报县教体局政工科备案。交流期满对跟岗学习教师进行组织考核,根据个人表现,落实部分跟岗学习教师编制、人事关系。
五、相关政策
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县城驻地学校教师,评聘职称、评先树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经考核合格者,要给予表扬奖励。不服从组织安排参加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的,不列入各类表扬奖励的推荐人选。
六、组织保障
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成立城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切实抓好落实。
各交流学校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关心和解决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待遇,确保交流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对交流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认真的考核。要注意发挥交流教师的专业特长,组织交流教师与交流学校一起深入开展教科研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注意发现城乡教师交流工作中的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交流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把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推向新高度。
篇三: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__教发〔20__〕__号)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推进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意见的通知》(__府办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校长教师“两支队伍”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学条件是基础,师资配置是关键。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是师资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重点之一,为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以建立教师活动机制,均衡教师资源配置为着力点,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以均衡教育师资资源为导向,重点优化我县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专业水平结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教师数量的均衡分布。一是顺向交流(城区周边学校除外):有计划实施城区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农村中学教师向本乡镇农村小学流动;农村工作条件较好的学校校长、教师向艰苦边远(或相对艰若边远)学校流动。二是逆向交流:选拔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校长、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培养锻炼。同时,积极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有编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学科紧缺学校流动。交流期间,原学校保留其人事关系和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交流期满后返回原学校,其中以顺向交流方式进行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在交流轮岗期满后,个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可选择留在交流轮岗学校工作。教师交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政策导向与学校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三、交流轮岗对象和条件
(一)交流轮岗对象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均为交流轮岗对象,教师富余的学校,教师交流年龄放宽至55周岁,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的村小(含教学点)原则上不作要求,由学校自行决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校长、教师,除按有关政策规定或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不参与交流轮岗。
其他校级和中层干部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完中学校高中一线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轮岗,每学年各校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不含暂缓交流轮岗人员)。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城乡中小学教师自愿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教育。
(二)交流轮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校长、教师都应进行交流轮岗
1、校长、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及以上的(教师请假期间计入连续任教时间)。城区学校借用教师被正式调入后,任教时间从借入城区学校时间起算。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或任教时间计算截止到每年的8月31日。
2、城区学校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和乡(镇)中心小学教师在村小任教经历未达2学年的(“三定向”毕业生实习期间不列入农村工作经历)。
3、周课时量(指学科教学,下同)未达12节及以上的教师。
4、其他按有关政策规定需要交流轮岗的教师。
暂缓交流轮岗人员。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教师;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患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不宜交流的教师;有配偶、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教师;有子女在高三或初三就读且夫妻单方在城区工作(生活)的教师;任教毕业班的教师;因其它特殊原因暂不能交流的教师。但暂缓交流轮岗延长时间一般最多不超过2年,暂缓交流教师在校公示且须经教育局审核批准,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年一认定。
四、交流轮岗形式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城区学校之间、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农村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安排实施。
(一)均衡交流
根据辖区内学校教师专业水平结构及教师数量、学科不均衡情况,按照当年教师交流的指令性计划,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1、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交流
根据任现学校校长职务年限及工作需要,县教育局研究,适时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进行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学年,轮岗后其人事关系转入新单位。
2、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
城区中学教师之间、小学教师之间交流轮岗,以学科教师互补余缺和对换顶岗进行交流。交流对象是有农村学校在编在岗任教经历5学年及以上,且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交流轮岗顺序主要依据交流轮岗教师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技术职称评聘(含岗位细分等级晋级)等因素,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学校确定交流轮岗对象并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依据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技术职称已评聘高低等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无对应学科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各中小学校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年限为2学年,期满后返回原工作单位。
3、农村中学教师交流轮岗
乡(镇)中学教师交流以支援本乡(镇)小学教学为主,乡(镇)中学之间互补学科余缺为辅的办法进行交流轮岗。乡(镇)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人均周课时量高于12节及以上,交流轮岗年限不少于1学年;人均周课时量低于12节以下,交流轮岗年限不少于2学年,期满可返回原工作单位。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交流轮岗顺序原则上主要依据交流轮岗教师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技术职称评聘(含岗位细分等级晋级)等因素,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学校确定交流轮岗对象。交流岗位选择依据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技术职称已评聘高低等顺序依次进行选岗,至于交流轮岗到本乡镇何所村小学校,根据本乡镇中心小学提出村小教师空岗情况而定。
4、农村小学教师交流轮岗
乡(镇)小学教师交流以本乡(镇)各村小、教学点之间进行交流。中心小学及乡(镇)附近小学教师到本乡(镇)边远及艰苦边远学校交流任教,音乐、美术、英语、计算机等紧缺学科教师可采取在本乡(镇)各村小之间进行走教(走教学校不少于3所)。交流轮岗年限不少于2学年,其中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年限不少于3学年。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交流轮岗顺序原则上主要依据村小任教经历情况、年龄大小(计算到月)、交流轮岗教师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教龄、技术职称评聘(含岗位细分等级晋级)等因素,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交流岗位选择依据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技术职称已评聘高低等顺序依次进行选岗,至于交流轮岗到本乡镇何所村小学校,根据本乡镇中心小学提出村小教师空岗情况而定。
(二)培养交流
有计划地选派农村学校的校级领导(校长除外)、校级后备干部(含中层干部)和专任骨干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任职、任教年限满5学年),且按城区学校校级或中层干部、教师安排行政、教学工作量。跟班学习期限为1学年,期满后返回原工作单位。
1、农村中学校级干部、后备干部(含校中层干部)安排在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带职培养,协助学校某一方面行政工作(原则上以原学校分管工作相匹配),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担任相应教学工作。
2、农村小学校级干部、后备干部(含校中层干部)安排在县中山实验小学、江重实验小学、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带职培养,协助学校某一方面行政工作(原则上以原学校分管工作相匹配),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担任相应教学工作。
实施原则:农村中小学校每学年初原则上分别安排1-2名校级干部、后备干部(含校中层干部)和专任青年骨干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跟班学习,学习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参与教学教研等活动。交流轮岗对象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推荐,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各中小学校接受实践培训。城区学校校级干部、中层正职干部下农村学校挂职锻炼参照执行。
(三)下派交流
1、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且未有农村教学工作经历或农村教学工作经历未满5学年的城区中小学教师,一律到农村学校支教不少于2学年,城区中学教师也可到农村小学支教。交流顺序原则上主要依据农村工作经历情况、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技术职称评聘(含岗位细分等级晋级)、教龄、现学校任教时间长短等因素,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学校确定交流轮岗对象并上报县教育局。具体到何校工作,根据农村学校岗位需求情况,县教育局设置空岗学校,依据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技术职称已评聘高低等顺序依次进行选择农村学校。
2、特殊岗位的校行政干部、教师,如报账员、紧缺学科教师等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可实行下派兼课交流,兼课周课时量不少于4节,兼教期限为3学年。
(四)帮扶交流
1、每学期安排城区中小学优秀学科教师开展教学开放周活动及送教下乡,具体办法由县教研室制定并组织实施。参加教学开放周活动及送教下乡的教师视同一次交流轮岗,可不参加交流轮岗,但须连续6个学期承担开放周活动(即示范课)和送教下乡任务,送教下乡次数每学期不少于4次。
2、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批准,承担挂牌名师工作室的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和三年周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视同一次交流轮岗。
3、以县城中小学校为领衔,分别与全县农村边远中小学校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帮扶对象二年一定,具体为:县一中对接相山中学、许坊中学;县二中对接航埠中学、白路中学;县三中对接孙坊中学;县中山实验小学对接孙坊小学;县江重实验小学对接白路小学;县二小对接航埠小学;县三小对接许坊小学;县四小对接相山小学;县城中小学校校长每学期不少于4次参加对接学校班子会,参与学校管理,对受援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学教研等方面给予帮扶与指导。
(五)自愿交流
城乡中小学校长、教师,如果自愿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教育,可不受交流轮岗条件限制,经学校同意,在县教育局批准后,并按有关规则安排到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进行支教。
(六)选拔调配交流
根据城乡学校教师需求和编制情况,组织教师合理流动,适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开选拔至城区学校任教。具体实施办法由教育部门制定报县政府审核后实施。各乡镇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调配,以师资均衡配置为导向,鼓励引导教师顺向调配。
(七)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城区中小学校不直接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城区高中和紧缺学科教师除外),教师补充采取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办法进行,新补充教师招聘计划重点安排在农村中小学校。同时,积极引进外地优秀人才,对有意愿返回__任教的教师,依据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有关规定,在符合政策条件和有需求的情况下,同意他们调回工作,原则上充实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重点安排到村小学校任教。
(八)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做大优质教育资源“蛋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城区教育资源扩容,将实行一校多址、名校办分校、学校联盟等办学模式。
五、政策保障措施
(一)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选拔和评优评先、教师工作调动等机制
1、从20__年开始,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具有2学年以上的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或按要求参加教师交流轮岗经历。
2、副校级干部、后备干部(含校中层干部)在职务晋升:城区学校干部应有农村工作2学年或按要求参加教师交流轮岗经历,农村小学干部应有在村小学校任教2学年经历。
3、19__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19__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含副校级及以下行政干部),申报评选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城区学校教师应有农村工作2学年或按要求参加教师交流轮岗经历,农村小学教师应有村小学校任教2学年经历。
4、申报评选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有3学年及以上农村学校交流(工作)经历。申报评选县级名师须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交流(工作)经历。
5、学校在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评先中预留适量“优秀”或“评优”指标,专项用于交流教师,工作表现突出的可考核为“优秀”或评为先进。
6、农村中学教师原则上无交流轮岗工作经历,农村小学教师无在村小学校任教2学年经历的,组织上不予进行乡镇之间工作调动,如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则必须作为新调入学校下一年交流轮岗人员。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与农村任教、交流轮岗经历挂钩
1、19__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19__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含副校级及以下行政干部),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高级技术职称岗位细分等级空岗岗位竞聘的:城区学校教师必须有2学年及以上农村学校在编在岗工作或按要求参加交流轮岗经历;农村小学教师必须有在乡镇村小学校任教2年经历。
2、校长、教师跨单位(不含本乡镇小学之间交流及工作调配交流)交流轮岗期间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量化评分时按实际轮岗年限实行加分。加分标准为:在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轮岗每学年加4分;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域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轮岗每学年加6分;在享受“最边远”地域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轮岗每学年加8分;帮扶交流中的送教下乡、承担挂牌名师工作室的教师每轮交流经考核合格计8分。交流轮岗年限加分值最高为16分。
3、乡镇小学在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量化评分时,教师在本乡(镇)各村小、教学点任教经历年限须计算分值,并列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量化总分。乡镇中心小学要根据辖区内村小学、教学点分布情况,研究确定各校任教经历年限分值,最边远学校年度分值不低于每学年计4分,任教经历年限分值最高为20分。计算分值方案要能充分引导教师均衡配置,未列入量化评分的,县教育局审核不予通过。
4、在我县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在编在岗)累计满25年,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职务时,仍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且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下,由本人申请,学校根据本单位此类教师工作业绩进行量化排序报县教育局,有计划的逐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校长、教师跨单位交流轮岗期间可参与原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交流轮岗期间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由轮岗学校根据其工作表现签署意见,其教学业绩取交流轮岗前3学年中本人最高一次的教学业绩列入计算。
(三)相关补贴待遇
1、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享受流入学校教师的同等待遇(不能出现重复享受某一待遇),并接受流入学校管理、考核。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有关政策性福利由原校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入流入学校发放。
2、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到边远乡镇学校任教(相山、许坊、航埠、孙坊、白路)享受交通补贴费标准为(1年按10个月计算):(1)在未享受我县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320元;(2)在现享受“边远层次”和“最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均为40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
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到较边远乡镇学校任教(三山、白陂、马安、桃源、礼陂、河上、六家桥、郭圩),享受交通补贴费标准为(1年按10个月计算):(1)在未享受我县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240元;(2)在现享受“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32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3)在现享受“最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40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
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到城区周边乡镇学校任教(石庄、巴山镇沙堤、郊西片,城区周边学校除外),享受交通补贴费标准为(1年按10个月计算):(1)在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160元;(2)在现享受“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32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3)在现享受“最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40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
3、农村中学教师交流到本乡镇村小任教交通补贴费标准为(1年按10个月计算):(1)在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160元;(2)在现享受“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24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3)在现享受“最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32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
4、乡镇之间中学教师互补学科余缺交流轮岗交通补贴标准为240元/月。
5、“帮扶交流”教师送教下乡、小学“均衡交流”教师“走教”、“下派交流”教师“兼课”交通补贴费标准均为16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算)。
干部、教师交流轮岗交通补贴由学校发放,对交流轮岗教师,由县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对其教学任务和学科帮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相应补贴;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交流轮岗情况对单位进行奖励,县财政部门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交流轮岗教师对受援学校在教师传、帮、带工作中,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县教育局给予精神或物资奖励。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广泛宣传国家、省、市等有关校长教师交流政策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召开校长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媒体向广大教职工公布《__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宣传解读交流政策,把重大意义讲清楚,把改革方向讲清楚,把相关要求讲清楚,把鼓励政策讲清楚。
(二)摸底统计
各校要依据校长教师交流对象和条件对本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花名册。
(三)上报教师交流轮岗名单
每年6月底,各校按要求分别上报下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名单和教师需求补充岗位数,并注明学校(村小名称)、学科。
(四)组织实施
城区学校及乡镇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县教育局依据《__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农村中学教师交流到本乡镇小学及农村中心小学教师交流到本乡镇村小、教学点,由当地乡(镇)政府依据《__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教育、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
各学校要正确把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有序稳妥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工作,实施过程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注意科学、合理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防止方法简单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有效,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师资配置效益,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四)严格督查考核
县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进行不定期督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学年末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顺延1学年,扣发相应交通补贴费。
(五)建立档案和信息登记制度
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资料档案,特别是暂缓交流轮岗的和中途暂缓交流轮岗的要做好登记,以便今后滚动延续交流轮岗。市教育局将依托__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每年9月组织县教育行政部门上网登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翌年7月登记考核结果。登记信息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按权限查询,动态监测。
八、本《实施办法》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本办法从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篇四: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建立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学校校长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__教发〔20__〕__号)和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__教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对象及条件
(一)教师交流对象及条件
教师交流对象为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交流人员男教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教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交流期限一轮为2年,交流期限满,申请继续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孕产假期间不得交流,交流到农村学校后,交流期间孕产假计算农村工作年限。
(二)校长交流对象及条件
校长交流对象为公办学校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同一职务满10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均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不满3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不得交流。
二、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一)教师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1、支教型交流。一是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由县教育局根据编制岗位、学科需求下达支教计划,按照教师申请、学校推荐、人事调配的程序确定交流对象。如果申报人数大于需求计划,根据递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逐年选派。交流期间编制岗位保留在原学校,交流期限满,考核合格,回原学校任教。二是继续实行“三区支教”计划,县教育局根据学科需求申报受援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批后统一委派。三是启动“夕阳红支教”计划,由县教育局从本县退休教师中招募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突出、愿意继续任教的教师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其中男教师不超过63周岁,女教师不超过58周岁。
2、调整型交流。人员编制富余学校教师向边远山区人员编制紧缺的学校交流。人员编制富余学校包含四中初中部、贺中初中部、瑞塔铺小学、利福塔小学、洪家关小学、刘家坪学校。调入以上学校任教未满5年的教师及评定为高级职称后服务未满5年的教师不得申请交流。由县教育局根据编制情况下达交流计划,按照教师申请、学校推荐、人事调配的程序确定交流对象。如果申报人数大于需求计划,根据递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逐年选派。交流人员编制岗位转到交流学校,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3、指派型交流。轮流指派中心完小教师到辖区内教学点任教。由中心完小负责人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4、送教型交流。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研员定期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5、选调型交流。农村学校教师交流到城镇学校,需参加选调考试。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5年的新聘教师以及评定为高级职称后服务未满5年的教师不得申请进城选调考试。由县教育局制定选调计划、选调方案并组织实施。
6、补充型交流。新聘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内的新聘教师不得申请交流。城镇学校新聘教师有序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
7、关怀型交流。因家人长期患病需要照顾或存在两地分居等家庭困难的,进行关怀型交流。关怀型交流只能在区域内进行,即城镇学校之间或农村学校之间进行交流,同时坚持不超编进人的原则。在服务期内的新聘教师以及评定为高级职称后服务未满5年的教师不得申请交流。关怀型交流按照教师申请、双方学校审签、考察核实、人事调配的程序进行。如果申请人数较多,影响到正常教学,根据具体困难情况的轻重缓急,逐年选派。交流人员编制岗位转到交流学校,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二)校长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校长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部进行交流,校长交流由县教育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校长考核情况确定交流去向。校长交流期间,编制岗位转到交流学校,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保障机制
(一)职称评聘
1、岗位编制保留在原学校的,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级在原学校进行,其交流期间的工作成绩及年度考核情况由交流学校提供;岗位编制转到交流学校的,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级在交流学校进行。
2、调整型交流人员,交流到新单位后,参加新单位岗位设置,按岗聘用,无岗低聘,低聘人员在交流期间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变。
3、选调型交流人员,从农村学校交流到城镇学校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交流人员参加新单位岗位设置,按岗聘用,无岗低聘,执行实聘岗位工资待遇。
(二)待遇保障
1、五险一金。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期间由编制岗位所在单位负责申报上缴五险一金。其中“夕阳红支教”人员不享受五险一金。
2、绩效工资。交流轮岗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按标准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下拨到交流学校,由交流学校考核发放。其中“夕阳红支教”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省派“三区支教”人员在原单位享受绩效工资。
3、年终绩效奖金和双薪。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期间按所服务学校的标准享受年终绩效奖金和双薪,由交流学校负责发放。
4、__山片区人才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期间按相关政策的规定、按所服务学校的标准享受__山片区人才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
5、生活补贴。支教型交流人员(除省派“三区支教”人员)和调整型交流人员交流期间每年给予10000元的生活补助。
6、交通补贴。支教型交流人员(除省派“三区支教”人员)、调整型交流人员和指派型交流人员交流期间每年给予2000元的交通补贴。
(三)优先优惠政策
1、职称评聘优惠。累计两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方可参评高级教师,累计一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方可参评一级教师,并按照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年限、任教所在地层级进行加分。
2、选调进城优惠。调整型交流人员,服务期限满,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可调回原单位任教,也可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3、考核奖励优先。交流期间,由交流学校负责考核评优评先。在考核评优评先及各级各类表彰奖励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参加交流轮岗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4、培养培训优先。参加交流轮岗的人员,优先安排“国培”“省培”“市培”及其他各级各类中小学培训项目,在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等培养、评选中,优先考虑参加交流轮岗的人员。
(四)经费保障
交流轮岗人员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乡镇工作补贴、__山片区人才津贴等所需经费,试点期间,由上级财政补贴部分,差额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后,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广泛宣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精神和重要意义,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引导校长教师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交流轮岗取得实效。
(二)城镇学校和人员编制富余学校要极力配合,引导和支持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工作,因教师交流轮岗引起本校教师暂时性缺员问题,要通过优化排课、调整教师工作量、代班等方式克服阶段性困难。
(三)受援学校要为援教人员提供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强对交流轮岗人员的管理,公正公平地进行年度考核,交流期限满,要组织学生、教职工对其服务期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核。
(四)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期间要服从支教学校的领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饱满,尽职尽责,勇挑重担,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接受受援学校的考评。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当年不享受交流轮岗相关待遇;对服务期工作情况综合考核评议不合格的人员,不算农村工作经历;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五、部门职责
(一)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交流计划,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负责交流轮岗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交流人员档案,做好交流工作台帐;协调部门工作,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
(二)县编办负责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
(三)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交流轮岗人员的相关待遇。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年度打捆拨付到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根据支教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四)县人社局负责对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根据交流轮岗人数及编制调整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交流轮岗人员岗位聘用的需要。
篇五: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__届__全会关于“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__)__号)及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推进我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__届__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实现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我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我区优质校长教师资源共享,逐步缩小校长教师配备的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工作原则
科学规划。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校长教师成长规律,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把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区域内每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要达到规定比例,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实现教师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
公正规范。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促进均衡。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科学有序的交流轮岗,合理配置我区校长教师资源,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和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激发优质学校的内在活力,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积极稳妥。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统筹交流轮岗与新教师补充机制改革和干部聘任制改革,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于稳定的关系,不冒进,不一刀切,确保学校工作平稳有序,良性发展。
激励引导。坚持以激励和引导为主,综合运用经济待遇、培养使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优惠政策,引导校长和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轮岗工作,激发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消除校长教师的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校长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应避免简单运用行政措施强制交流。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1、教师交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不符合交流条件但教师本人主动提出申请要求参加交流的,经学校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也可以纳入统一交流。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各级骨干教师)交流人数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教师如有因病、因孕或教学周期未完成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交流的,经区教育局核准,可以暂缓交流。教师每次交流的期限至少为3年。城区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回城区学校任教。
2、校长交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副校长。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每届聘期不超过5年。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后,原则上均应交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交流,需报区教育局核准,且不得超过三届。校长每次交流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轮岗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区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加交流轮岗:(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2)个人身患疾病,经教育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3)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的;(4)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5)对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以及学校其他专任教师较少的特殊岗位的教师,但暂缓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6)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年一认定。
五、交流轮岗对象确定原则
为确保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达到相应比例,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可提出交流轮岗意向申请。若个人申报未达到交流轮岗比例,不足的则依次采取以下办法从交流对象中确定:
1、以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参加交流轮岗;
2、以评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各级骨干教师)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了相应职务的时间为序,先评的或先取得任职资格并先聘任了相应职务的,先参加交流轮岗;
3、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年龄为序,距退休年限较短的先参加交流轮岗。
若个人申报超出交流轮岗比例,则参照以上办法,从申报对象中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交流轮岗人员初步人选确定后,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以分片交流为主,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交流、中心小学与村小之间交流,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一)分片结对。
全区共划分为4个片区(其中,小学3个片区,初中为1个片区):
1、__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__实验小学、__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为一个片区。
2、西城中心学校所属小学、__洲中心学校所属小学、__小学为一个片区。
3、__洲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__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__中心学校所属小学为一个片区。
4、__中学、__镇中学、__镇中学、__中学、__镇中学、__洲镇中学为一个片区。
(二)交流方式。
1、城区、近城区小学校际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采取片区内学校间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2、城乡小学校际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逐步形成片区内交流、联盟学校间人员互派的长效机制。片区内学校间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3、镇内中、小学校际交流。镇内有多所学校的,以离镇政府所在地较近的中学、中心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4、初中学校校际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因教育教学特殊原因和实际情况需跨片区交流的,需根据每年《__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交流调配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片区交流计划完成情况下,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纳入交流,去向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交流轮岗的管理
校长交流轮岗期限不得少于5年,教师不得少于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交流轮岗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校长不超过5年,教师不超过3年。交流轮岗期满,教师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校长根据干部任用规定统筹安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新学校后,人事关系随转,交流轮岗所在学校具体负责其考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实施步骤
1、摸底调研。每年6月前,区教育局根据交流轮岗条件,对学校人员缺编、学科需求、班子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各学校要充分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认真统计填报《__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摸底调查表》和《__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摸底花名册》(附件2、3),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
2、制定计划。区教育局根据交流轮岗条件以及人员缺编、学科需求、班子建设等情况,于每年7月底前制定校长和各学科专任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分学科下达交流轮岗指标。
3、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自行申报,并填写《__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附件1)。
4、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各学科交流轮岗指标和确定原则,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实际和个人申报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交流轮岗推荐意见。
5、组织调配。依据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提出交流教师的对象和去向安排意见。校长轮岗按照干部任用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九、保障机制
1、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落实偏远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参与交流轮岗的教师、校长享受相应交流学校的教师补贴,按岗发放。区财政局应保障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边远农村中小学教师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按时拨付。
2、建立完善导向机制。把在异地履职优秀的教师的交流经历及工作成绩作为晋升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评选特级教师,评审特级教师、教育专家、教育名师和教学能手,以及培训培养、选拔任用、评优表彰的优先考虑依据。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区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评审特级教师、教育专家、教育名师和教学能手,评优表彰;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在晋升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晋升,评审特级教师、教育专家、教育名师和教学能手,近两个聘期至少必须有1年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轮岗经历;在培养培训中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城镇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同等享受乡村教师补贴,并适当安排生活补助。
3、大力加强本级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业务的区本级培训,同时加强校本研训,着力提高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努力提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十、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统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育局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并纳入对学校和校长教师的考核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以区为单位切实加强教职工动态管理;在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编制核定方面,探索建立边远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单列”制度,切实满足边远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
3、区财政局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乡村教师补贴发放;改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学校和簿弱学校“五小设施”(小食堂、小浴室、小厕所、小寝室、小菜园等)建设。
4、区人社局负责在“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政策支持和宏观指导。以区为单位,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既要利于保护交流轮岗学校原有校长教师的利益,又要利于调动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设立一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均衡。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区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交流轮岗工作。
3、加强政策宣传。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他们深入认识交流轮岗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推进。
4、加强监督检查。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切实维护参与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篇六: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健全我县中小学教师正常流动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根据__县县委组织部、__县教育局、__县财政局、__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__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__教联发[20__]__号)、《__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补充意见》(__政教人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教师校长交流轮岗5年规划,我县20__年教师校长交流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10%,交流期限1学年,从20__年__月开始到20__年__月结束。
二、交流轮岗原则
余缺调剂,就近为主,统筹兼顾,均衡发展。
三、交流轮岗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中层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均为交流轮岗对象,具体条件如下:
1、中小学、幼儿园管理人员: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正、副校(园)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8年(城区新建学校正副校(园)长在城区学校任职满8年)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轮岗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总数的30%。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城区新建学校教师在城区学校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每个校区确定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校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应不低于交流轮岗总数的30%。(近三年已轮岗人员暂不交流)。
3、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干部: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正式调入局机关或局属事业单位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
4、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计划。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但个人有意愿交流轮岗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推荐,县局将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交流轮岗。
四、交流轮岗方式
1、选拔性交流
因城区中小学班级设置调整,需选拔小学高段语数教师交流到城区初级中学任教。范公小学、实验小学、城关小学、公刘小学各选拔5名教师交流到城关中学、紫薇中学、公刘中学等学校任教。
2、支教交流
教育局机关或局属事业单位、高级中学、职教中心各确定3名同志交流到城区初级中学、直属小学支教。
农村初级中学超编教师交流到本镇小学支教,农村初级中学在确保本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按实际在岗教师超编数的60%确定支教交流人员,支教交流人员以语数学科为主,其他学科为辅。
各镇小学教师以学区为单位在本学区内进行支教交流,中心小学、离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薄弱学校、教学点之间进行交流。
3、调剂性交流
城区中小学教师校长原则上在城区中小学范围内按学科、岗位进行调剂交流,农村初级中学个别学科教师及校长原则上在全县农村初级中学范围内按学科、岗位进行调剂交流,力争全县学校教职工编制数与实际人员达到基本平衡。
4、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
不断完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教师双向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鼓励名师、骨干教师到农村偏远小学和教学点支教交流。
五、交流轮岗人员的管理
1、交流轮岗人员实行派入学校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以派入学校管理为主。派入学校负责交流轮岗人员的思想教育、党团活动、教育教学安排、日常管理的考核;派出单位负责定期走访,与派入学校共同做好交流轮岗人员的管理工作;县局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交流轮岗考核的重要依据。
2、交流轮岗人员交流期间的考核由派入学校完成,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派入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县局审核后,作为交流轮岗期满考核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和该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交流轮岗人员交流期间,只转临时组织关系和绩效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和基础工资关系不变,派入学校根据本人在学校一年来的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六、交流轮岗期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交流轮岗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1、由派出单位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人。年,每月由派出单位报销4次交流学校间的往返交通费(城区内、镇域内交流人员不享受生活补贴及交通费)。
2、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实行倾斜政策。
3、在评优评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及选派骨干教师培训时优先考虑。从20__年起,评选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选须具有2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在农村(薄弱)学校有6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作为县局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城区学校拟提拔的正副校长和学校中层正副职,均须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挂职支教1至2年。
(二)、交流轮岗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1、停发交流轮岗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3、城区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校长考核不合格者,交流期满予以调整,调入农村学校,将人事关系从城区转到农村学校。
4、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
七、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区要充分认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交流轮岗任务。并于8月15日前将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资料报县局人事股。
2、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交流轮岗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广大教师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积极参加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推进情况,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因工作不力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学校,县局将追究校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