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 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7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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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篇一
第一条 我校保密工作考核的对象是各涉密部门、各级保密工作负责人和其他涉密人员。
第二条 对各涉密部门保密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保密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各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校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本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三)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及防护措施情况。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情况。
(八)重大涉密、涉外活动保密保障工作情况。
(九)保密自查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 对各涉密部门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根据保密规章制度在各涉密部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各期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的结果,量化打小分,年终将各部门所有量化小分值相加并乘以相应工作任务的权重比得出该单位的年终保密考核分值,年终保密考核分值将纳入到各部门实有考核项目的总分值中,每年年终由军工保密办将各涉密部门年终保密考核分值上报保密办并经保密委批准。
第四条 对保密工作各级负责人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类保密工作会议的参会情况。
(二)保密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对分管保密业务工作的熟悉情况。
(四)分管保密业务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实际保密管理工作的成效。
第五条 对保密工作各级负责人的考核程序如下:
实绩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考核结果将纳入到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第六条 对其他涉密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
(二)对保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规章制度的掌握知悉情况。
(三)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情况。
(五)配合保密领导组完成保密工作任务的情况。
第七条 对其他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涉密人员需在年终部门考试述职时,对自己履行保密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述职并参加考核。校保密办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全校涉密人员进行二次考核,并将考核意见上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考核结果将纳入到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第八条 每年对本年度保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先进事迹的部门和个人,报学校保密委员会进行评选。对符合条件者,分别授予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额度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 凡在工作中一贯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校保密规章制度、守则,从未发生失、泄密事件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做为年度评选保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充分条件,并给予年度一次性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一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怕威胁,不受利诱,确保国家和校秘密事项安全。
(二)对改进保密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加强保密技术管理做出显著贡献的。
(三)在涉密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一贯严守秘密或长期从事涉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发现他人泄露或可能泄露秘密事项,立即制止和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
(六)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事项安全或对侦破失、泄密案件有功的'。
第十条 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部门推荐申报填写《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或《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交军工保密办公室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请学校保密委员会审议批准。
(二)学校保密委员会决定对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的嘉奖方式、级别和奖金额度。
第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校保密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处罚。
第十二条 处罚原则: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或本校保密管理制度,对国家秘密的安全可能造成隐患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事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和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处罚办法:
有下列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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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关人员在重要部门(部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密件(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下同)随意放置,没按规定保管。
(三)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没有标注密级标识,或标注密级明显失误。
(四)擅自引带无关人员进入重要部门(部位)。
(五)使用无标识的磁介质、光盘等。
有下列行为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六)组织涉密会议和活动,未制定保密方案。
(七)未经批准擅自借(调)阅、复制和携带密件。
(八)在无保密保障的通信设备中传输密件。
(九)未经审批擅自在涉密工作区内拍照、摄像、录音。
(十)擅自允许外来人员将所带便携机接入我校内部局域网。
(十一)未经批准允许外来人员或擅自将个人信息的便携机、存储介质带入涉密工作区。
(十二)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告知他人秘密信息。
有下列行为的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
(十三)未经批准私自安排外人来校涉密场所参观。
(十四)未经批准引带校外人员进入重要部门(部位)。
(十五)在重要部门(部位)对外来人员的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未全程陪同。
(十六)未经审批擅自对外报道和发表涉密的文章、科技论文或学术报告的资料信息。
(十七)未经批准擅自将密件等携带出校。
(十八)在接待过程中,接待人携带与接待无关的密件或谈论与接待无关涉密话题而造成泄密后果。
(十九)重要部门(部位)未执行安全防护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十)密件遗失。
(二十一)隐瞒自己或他人的泄密行为。
(二十二)未经军工保密办公室同意,擅自接待境外人员进入我校军工涉密场所或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保密管理。
(二十三)上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二十四)未经授权擅自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
(二十五)擅自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第十四条 处罚程序
(一)经济处罚的决定由军工保密办会同相关部门形成书面意见,报学校保密委员会领导批准并一式四份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及财务部门。
(二)校保密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对经济处罚决定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
(三) 财务部门将书面通知作为扣除罚款的凭证并负责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罚款。
(四)违反其它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照以上条款,对责任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五)对有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部门或个人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按照直接责任人罚款的一半予以处罚。
(六)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当年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先进集体评比。受到保密处罚的个人,两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先进个人评比。
第十五条 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或阻挠查处者
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机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1、 保密工作考核的对象是各单位、保密工作管理人员和全体涉密人员。
(1) 保密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本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3) 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4) 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5)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6)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及防护措施情况;
(7)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情况;
(8) 重大涉密、涉外活动保密保障工作情况;
(9) 保密自查的落实情况;
(10) 保密工作档案建设情况。
3、对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根据保密规章制度在各涉密单位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的结果,量化打分,每年年终由局办公室将各单位年终考核分值上报局保密领导小组。
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篇二
(一)成立以场长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四)场长负责检查监督各工种施工防火工作,检查宿舍食堂、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制止工人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生火,经常检查现场配备消肪器材情况,按更求規定对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换药,巡视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情况,检出隐患应及理整改。
(五)安全员有权对违反防火制度的班组人员除必须数育外,并有权给予经济罚款。
(七)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现场、宿舍、仓库、厨房、档案室等地电源、架设线路、电保护器、开关等是否破坏、老化,对各种损坏的器具应及时更换,并做好检查记景。禁止在室内乱接电灯、使用电炉、用钩丝灯采等违量行为,并及时向场长汇报,限期整改。
(四)每月下由场长组织一次大检查,总结各项工作及各班组肪火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场组给子处罚,对执行防火工作做得好的班组给子奖励。同时部署下月份的消防工作。
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以下简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公司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检修等方面的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及控股风电场。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四条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风电场场长、风机检修班组、电气检修班组和运行班组组成的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共同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领导中有1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三)检修中心电气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分别设置检修班长、风机维护员和电气各专业1-2名检修专责人员,在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四)运行班组负责公司设备的运行工作。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分管领导职责
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职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条例,设备管理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中,协调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主任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全面组织领导设备管理工作。
(二)协助生产分管领导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并对班组做好技术指导。
(三)审核公司设备管理各项规定,制订对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审核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重大设备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风电场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专责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编写、修订公司设备管理标准、业务流程及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二)组织制定备件标准,审核设备备品备件需求计划和报废设备的更新计划。
(三)组织审定设备的检修方案,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工作安排。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
(五)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
(六)审核外协维修单位预决算,确定预决算费用,控制设备维修费用。
(七)组织技改、新建、扩建工程设备的计划、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八)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并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九条风电场场长职责
(一)对本风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二)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设备管理规定。
(三)对风场设备的正确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四)监督年度、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及主要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情况。
(五)提出本风场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配件。
(六)经常组织本风场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七)组织风场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培训,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检修班长职责
(一)领导检修班认真组织设备检修,提高检修效率,确保检修质量,并组织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督促设备专责人巡视检查设备的同时亲自进行巡检设备。听取专责人汇报巡检情况。
(三)组织编制落实年度大修、月检修、临时停机检修、两措、技术监督和备品备件计划等,保证检修计划的完成,主持分部验收,补充修改备品图纸,了解备品库存情况,提出补充计划。
(四)加强技术管理,督促做好各种记录的整理工作并建立技术台帐。
(五)组织、培训指导检修人员正确检修维护设备,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危害设备的行为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班长对本班管辖设备的检修质量,设备健康水平和技术资料的完整负责。
(六)参加设备的评级会议,并提出所管辖设备的升级措施建议。
(七)负责组织大修技术方案、设备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提出本公司备品备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备件。
(八)定期组织本公司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应督促并及时复查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九)组织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业务学习,加强安全技术教育,抓好档案技术资料的积累和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检修班组检修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设备技术规程,做好设备的正常使用、精心维护和设备检修等工作。
(二)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并动态更新、完善。
(三)设备专责人是该设备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检修消缺的检修负责人,对检修工期质量负直接责任。应按设备检修规程,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专责人负责制定检修、维护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重大项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资料、记录、材料消耗记录,检修后进行自检,填写设备技术台帐。
(五)编写检修规程、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六)按照设备管理有关制度,进行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施工过程的控制、修后评价、备品备件计划的上报工作。
(七)对所负责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消缺。
(八)负责设备的`异动管理。设备异动时进行设备异动申请,并保证设备异动过程安全和按期投入。
(九)负责保护设备定值管理。定期核对、整定保护定值,保护定值需变更时负责保护定值变更的各项程序。
(十)负责设备技术监督管理。检查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定期调试校验的监督工作。
(十一)设备管理责任人对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配合协助的职责。
(十二)按照设备评级管理制度,检修人员参加设备评级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备品备件、材料等计划工作,保证备件充足。
(十四)负责设备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台帐的管理工作。
(十五)定期参加技术学习,提高检修技术水平。
(十六)检修人员只有在办理完工作票后才能对设备进行消缺维护(事故处理例外)。
第十二条风电场运行值班员职责
(一)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各参数是否正常。所有运行中的设备的管理,由运行人员负责。
(二)按照设备运行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消除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和上报。保证装置的投入率等经济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
(四)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五)配合定期的设备评级自查工作。
(六)参与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七)定期修编设备运行规程,并提出能提高设备运行性能的措施。
(八)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应用新技术,优化运行工况,节能挖潜、降耗增效。
(九)贯彻执行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设备运行、操作的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按照电气设备、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用设备进行划分。
(一)电气设备按照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通讯及自动化专业进行设备划分,分别由电气一次检修专责、电气二次检修专责和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电气检修班长作为电气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电气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风机检修班长是风机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机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是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风机检修班组负责管理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共系统设备。
(三)各级检修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工作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对所属班组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岗位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十四条电气一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风电场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
(一)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110/220kv线路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2.110/220kv母线及附件。
3.110/220kv母线pt及pt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4.110/220kv线路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110/220kv主变高压侧电流互感器。
6.110/220kv主变高压侧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7.升压站内避雷器及附件。
8.升压站架空导引线路及附件。
9.110/220kv主变本体及有载调压装置、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温度监测装置、中性点接地系统、中性点放电间隙、主变套管ct、主变低压侧避雷器等附件。
10.升压站内绝缘子、套管及支撑瓷瓶及附件。
(二)风电场35kv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配电室内35kv母线及附件。
2.主变进线开关、隔离手车、风机进线开关、站用变开关、接地变开关、无功补偿开关、分段开关及各接地刀闸等柜内所有一次设备及附件。
3.35kv线路各支路ct、过电压保护器及附件。
4.主变低压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35kv母线pt及消谐装置等附件。
6.35kv风机进线开关至风机箱变的集电线路。
7.接地变、接地电阻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8.站用变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9.动态无功补偿开关、电容器组、电容器支路开关、ct、电抗器及放电线圈、svg支路连接变压器及集装箱内一次设备、svg支路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支路ct。
(三)风电场10kv站备变系统一次设备及附件。
(四)风机箱变的定期检修、试验和重大设备缺陷处理。
(五)风电场内接地系统,包括:
1.升压站内接地设备。
2.35kv配电室接地设备。
3.0.4kv配电室接地设备。
4.集控室内接地设备。
(一)110/220kv线路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二)110/220kv母线微机保护系统。
(三)主变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四)35kv母差保护及二次回路。
(五)35kv风机线保护及二次回路。
(六)动态无功补偿开关柜保护、svg支路变压器保护、集装箱控制器保护及电容器组保护及二次回路。
(七)站用变系统保护测控及二次回路。
(八)35kv电压互感器测量装置。
(九)接地变保护、接地变开关保护及二次回路。
(十)故障录波装置。
(十一)直流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空气开关的定值校核。
(十二)安稳a、b装置。
(十三)电能量采集系统。
(十四)各测量表计及二次回路。
(十五)小电流接地系统。
(十六)排油注氮控制系统。
(十七)偏磁式消弧消谐控制装置。
(十八)保护定值的定期校核。
(十九)ct的定期全项目试验。
(一)集控室内测控装置。
(二)pmu装置。
(三)站内gps时钟全站统一对时及时钟检测装置。
(四)通讯机房内所有设备(不含电视)、通讯机房蓄电池。
(五)五防主机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通信。
(六)调度数据网、纵向加密装置。
(七)升压站后台监控系统及调度电话。
(八)各保护、测控装置与远动主机的通讯。
(九)升压站内与网调、区调等的数据传输通道。
(十)故障信息子站的维护。
(十一)avc子站。
第十七条(一)风机检修班组负责风电机组设备。
风电机组设备包括:
1.风机机舱、塔筒内所有设备。
2.风机塔筒至风机箱变低压侧电缆。
3.风机监控信号至集控室监控系统的通讯。
4.风机箱变的日常检查维护。
5.风机agc、avc控制系统的维护。
6.35kv架空集电线路的日常巡检。
7.风功率预测系统维护。
8.0.4kv配电室(站用变、站备变外)的电气设备维护。
(二)风电场统一管理风电场内公用系统设备,包括:
1.照明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及动力电源系统。
2.生活用水及消防水系统。
3.电暖温控系统。
4.火灾报警系统。
5.路灯、电视及太阳能加热系统。
6.厨房电气设施维护。
7.升压站内消防器材。
8.工作办公电脑及电话。
第十八条各班组职责分工
1.检修班组负责设备缺陷处理及设备的检修及定期巡检,运行班组负责所有电气设备、风机及公用系统的日常巡视,运行操作及运行维护。
2.运行班组负责设备日常巡视、定期切换、定期测绝缘等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定期工作。
3.运行班组负责设备停送电申请及停送电操作,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保证无误操作防止误操作损坏设备。
4.运行班组负责设备运行,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加强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处理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并及时上报值长。在检修人员赶至现场以前,运行人员应尽量处理缩小设备缺陷的影响范围,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时运行人员需配合检修人员处缺工作。
5.运行人员在检修工作开始前负责办理检修人员的工作票,并落实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办理工作票终结。
6.设备运行过程中由运行班组负责,有设备检修、调试工作时,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完成,从工作票上注明的允许工作开始时间开始,工作票中所列进行工作的设备归检修人员负责,所有本设备的操作可由检修人员完成,直至检修工作票终结。若工作过程中需改变运行设备运行方式或改变安全措施,则必须由运行人员确认后由运行人员完成,完成后重新办理手续并将设备移交检修人员。检修工作中需要其它设备进行停送电、开关改变状态、位置等配合工作时,必须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检修工作完毕试运无误、工作票终结后,设备移交运行人员,设备管理权限归回运行人员。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篇四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篇五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特种设备及作业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4.1 监理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4.2 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管理。
5.1特种设备管理
5.1.1.1 设备名称、型号、额定能力、其他重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出厂日期、申请入场日期、对应施工项目及作业内容。
5.1.1.2 产品制造出厂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该机进入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前的上一个工地名称、工地地点及原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签发《xx使用证书》及《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
5.1.1.3 即将在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投入安装使用机械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5.1.1.4 设备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5.1.2 施工设备如需外调,应提前15天上报设备退场报告,监理批复后退场。
5.2 管理规章及制度
承包人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结合设备说明书和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施工特点建立如下规章制度,报经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5.2.1 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规程并每月2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自查月报》。
5.2.2 设备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及交接班制度。
5.2.3 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及检修制度和故障异常记录。
5.2.4 特种行业作业规程及培训学习制度。
5.2.5 施工区内设备拆除及安装作业指导书报批制度。
5.2.6 建立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5.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5.3.1 取得国家法规指定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上岗证件。
5.3.2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在持证人员监督下满半年以上的受训学徒工。
5.3.3 在用人单位申报监理部审批备案的上岗人员名册表中。
5.4特种设备作业要求
5.4.1 设备、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规章已满足前面所列监管要求。
5.4.2 施工设备各种限位、保护经校验完好、可靠。
5.4.3 作业环境、相关设备、人员及场地已做好避让、防护等安全措施,制定了现场安全作业规定。
5.4.4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监理批复的安全作业指导书进行设备拆卸、安装,吊装作业。
5.5监理监管程序
5.5.1 审批管理规定要求的文件及相关补充件。
5.5.2 不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5.5.3 随机对起重机械运行状态及上岗操作人员资质进行抽查。
5.5.4 对承包人违反本规定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考核。
5.5.5 对整改项目按时验收“闭合”。
5.6 特种设备监管制度
5.6.1 特种设备由专职监理工程师进行运行监管,按日常巡检、周检、月检和月报制度四个层次实施。对设备突发故障的监管则视情处置。
5.6.2 日常巡检由专职监理工程师负责,巡检情况按规定记录在《监理工程师日志》上。
1)设备结构、安全装置状况;
2)交接班及运行、故障记录,故障检修与排除情况;
3)定期维护、保养情况;上岗人员资质;
4)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处理结果等。
5.6.4 月检时间在每月22日上午9:00进行,采取现场的方式。由监理主持,业主及施工单位的设备主管(含安全)及重要施工设备的司机参加,对检查结果下发通报。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篇六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以下简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公司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检修等方面的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及控股风电场。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四条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风电场场长、风机检修班组、电气检修班组和运行班组组成的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共同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领导中有1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三)检修中心电气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分别设置检修班长、风机维护员和电气各专业1-2名检修专责人员,在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四)运行班组负责公司设备的运行工作。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分管领导职责
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职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条例,设备管理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中,协调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主任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全面组织领导设备管理工作。
(二)协助生产分管领导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并对班组做好技术指导。
(三)审核公司设备管理各项规定,制订对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审核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重大设备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风电场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专责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编写、修订公司设备管理标准、业务流程及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二)组织制定备件标准,审核设备备品备件需求计划和报废设备的更新计划。
(三)组织审定设备的检修方案,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工作安排。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
(五)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
(六)审核外协维修单位预决算,确定预决算费用,控制设备维修费用。
(七)组织技改、新建、扩建工程设备的计划、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八)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并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九条风电场场长职责
(一)对本风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二)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设备管理规定。
(三)对风场设备的正确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四)监督年度、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及主要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情况。
(五)提出本风场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配件。
(六)经常组织本风场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七)组织风场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培训,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检修班长职责
(一)领导检修班认真组织设备检修,提高检修效率,确保检修质量,并组织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督促设备专责人巡视检查设备的同时亲自进行巡检设备。听取专责人汇报巡检情况。
(三)组织编制落实年度大修、月检修、临时停机检修、两措、技术监督和备品备件计划等,保证检修计划的完成,主持分部验收,补充修改备品图纸,了解备品库存情况,提出补充计划。
(四)加强技术管理,督促做好各种记录的整理工作并建立技术台帐。
(五)组织、培训指导检修人员正确检修维护设备,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危害设备的.行为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班长对本班管辖设备的检修质量,设备健康水平和技术资料的完整负责。
(六)参加设备的评级会议,并提出所管辖设备的升级措施建议。
(七)负责组织大修技术方案、设备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提出本公司备品备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备件。
(八)定期组织本公司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应督促并及时复查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九)组织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业务学习,加强安全技术教育,抓好档案技术资料的积累和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检修班组检修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设备技术规程,做好设备的正常使用、精心维护和设备检修等工作。
(二)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并动态更新、完善。
(三)设备专责人是该设备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检修消缺的检修负责人,对检修工期质量负直接责任。应按设备检修规程,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专责人负责制定检修、维护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重大项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资料、记录、材料消耗记录,检修后进行自检,填写设备技术台帐。
(五)编写检修规程、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六)按照设备管理有关制度,进行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施工过程的控制、修后评价、备品备件计划的上报工作。
(七)对所负责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消缺。
(八)负责设备的异动管理。设备异动时进行设备异动申请,并保证设备异动过程安全和按期投入。
(九)负责保护设备定值管理。定期核对、整定保护定值,保护定值需变更时负责保护定值变更的各项程序。
(十)负责设备技术监督管理。检查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定期调试校验的监督工作。
(十一)设备管理责任人对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配合协助的职责。
(十二)按照设备评级管理制度,检修人员参加设备评级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备品备件、材料等计划工作,保证备件充足。
(十四)负责设备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台帐的管理工作。
(十五)定期参加技术学习,提高检修技术水平。
(十六)检修人员只有在办理完工作票后才能对设备进行消缺维护(事故处理例外)。
第十二条风电场运行值班员职责
(一)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各参数是否正常。所有运行中的设备的管理,由运行人员负责。
(二)按照设备运行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消除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和上报。保证装置的投入率等经济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
(四)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五)配合定期的设备评级自查工作。
(六)参与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七)定期修编设备运行规程,并提出能提高设备运行性能的措施。
(八)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应用新技术,优化运行工况,节能挖潜、降耗增效。
(九)贯彻执行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设备运行、操作的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按照电气设备、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用设备进行划分。
(一)电气设备按照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通讯及自动化专业进行设备划分,分别由电气一次检修专责、电气二次检修专责和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电气检修班长作为电气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电气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风机检修班长是风机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机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是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风机检修班组负责管理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共系统设备。
(三)各级检修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工作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对所属班组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岗位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十四条电气一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风电场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
(一)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110/220kv线路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2.110/220kv母线及附件。
3.110/220kv母线pt及pt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4.110/220kv线路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110/220kv主变高压侧电流互感器。
6.110/220kv主变高压侧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7.升压站内避雷器及附件。
8.升压站架空导引线路及附件。
9.110/220kv主变本体及有载调压装置、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温度监测装置、中性点接地系统、中性点放电间隙、主变套管ct、主变低压侧避雷器等附件。
10.升压站内绝缘子、套管及支撑瓷瓶及附件。
(二)风电场35kv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配电室内35kv母线及附件。
2.主变进线开关、隔离手车、风机进线开关、站用变开关、接地变开关、无功补偿开关、分段开关及各接地刀闸等柜内所有一次设备及附件。
3.35kv线路各支路ct、过电压保护器及附件。
4.主变低压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35kv母线pt及消谐装置等附件。
6.35kv风机进线开关至风机箱变的集电线路。
7.接地变、接地电阻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8.站用变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9.动态无功补偿开关、电容器组、电容器支路开关、ct、电抗器及放电线圈、svg支路连接变压器及集装箱内一次设备、svg支路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支路ct。
(三)风电场10kv站备变系统一次设备及附件。
(四)风机箱变的定期检修、试验和重大设备缺陷处理。
(五)风电场内接地系统,包括:
1.升压站内接地设备。
2.35kv配电室接地设备。
3.0.4kv配电室接地设备。
4.集控室内接地设备。
(一)110/220kv线路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二)110/220kv母线微机保护系统。
(三)主变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四)35kv母差保护及二次回路。
(五)35kv风机线保护及二次回路。
(六)动态无功补偿开关柜保护、svg支路变压器保护、集装箱控制器保护及电容器组保护及二次回路。
(七)站用变系统保护测控及二次回路。
(八)35kv电压互感器测量装置。
(九)接地变保护、接地变开关保护及二次回路。
(十)故障录波装置。
(十一)直流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空气开关的定值校核。
(十二)安稳a、b装置。
(十三)电能量采集系统。
(十四)各测量表计及二次回路。
(十五)小电流接地系统。
(十六)排油注氮控制系统。
(十七)偏磁式消弧消谐控制装置。
(十八)保护定值的定期校核。
(十九)ct的定期全项目试验。
(一)集控室内测控装置。
(二)pmu装置。
(三)站内gps时钟全站统一对时及时钟检测装置。
(四)通讯机房内所有设备(不含电视)、通讯机房蓄电池。
(五)五防主机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通信。
(六)调度数据网、纵向加密装置。
(七)升压站后台监控系统及调度电话。
(八)各保护、测控装置与远动主机的通讯。
(九)升压站内与网调、区调等的数据传输通道。
(十)故障信息子站的维护。
(十一)avc子站。
第十七条(一)风机检修班组负责风电机组设备。
风电机组设备包括:
1.风机机舱、塔筒内所有设备。
2.风机塔筒至风机箱变低压侧电缆。
3.风机监控信号至集控室监控系统的通讯。
4.风机箱变的日常检查维护。
5.风机agc、avc控制系统的维护。
6.35kv架空集电线路的日常巡检。
7.风功率预测系统维护。
8.0.4kv配电室(站用变、站备变外)的电气设备维护。
(二)风电场统一管理风电场内公用系统设备,包括:
1.照明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及动力电源系统。
2.生活用水及消防水系统。
3.电暖温控系统。
4.火灾报警系统。
5.路灯、电视及太阳能加热系统。
6.厨房电气设施维护。
7.升压站内消防器材。
8.工作办公电脑及电话。
第十八条各班组职责分工
1.检修班组负责设备缺陷处理及设备的检修及定期巡检,运行班组负责所有电气设备、风机及公用系统的日常巡视,运行操作及运行维护。
2.运行班组负责设备日常巡视、定期切换、定期测绝缘等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定期工作。
3.运行班组负责设备停送电申请及停送电操作,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保证无误操作防止误操作损坏设备。
4.运行班组负责设备运行,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加强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处理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并及时上报值长。在检修人员赶至现场以前,运行人员应尽量处理缩小设备缺陷的影响范围,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时运行人员需配合检修人员处缺工作。
5.运行人员在检修工作开始前负责办理检修人员的工作票,并落实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办理工作票终结。
6.设备运行过程中由运行班组负责,有设备检修、调试工作时,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完成,从工作票上注明的允许工作开始时间开始,工作票中所列进行工作的设备归检修人员负责,所有本设备的操作可由检修人员完成,直至检修工作票终结。若工作过程中需改变运行设备运行方式或改变安全措施,则必须由运行人员确认后由运行人员完成,完成后重新办理手续并将设备移交检修人员。检修工作中需要其它设备进行停送电、开关改变状态、位置等配合工作时,必须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检修工作完毕试运无误、工作票终结后,设备移交运行人员,设备管理权限归回运行人员。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