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质量自查报告通用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店质量自查报告篇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工作,经自查,药店基本具备了开业条件,现将本店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
1、负责人:,男,年月出生,职称 。
2、质量负责人:
二、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且有八项制度上墙,建立了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员。
三、面积
营业面积81㎡。
四、设施
营业场所:环境整洁明亮,有利于药品陈列、展示的设备,铝合金药柜8个,货架9个。
做好药店药品的陈列摆放工作,保持陈列药品的货柜清洁卫生,并按药品剂型、用途分类陈列。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
摆放,各柜设相应的标示和明显的警示语,并设有拆零药品专柜、外用药品专柜。
药店配备了药品拆零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并在出售时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药店名称等内容。
药店设置服务监督台,公布监督电话,温湿度调控设施记录本、明示服务承诺,设置了顾客意见薄,公开悬挂从业人员资质证明。及时收集用户对药品的质量方面的意见,并对顾客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通过自查,本药店基本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二o年月日
药店质量自查报告篇二
医保服务工作自查报告
厦门市社保管理中心:
我药店收到(闽人文【2012】212号)文件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该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况,进行医保服务工作自查。本店遵照“医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从各方面严格遵守,达到规定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资质条件方面:因本店经营有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质量负责人×××,本店的销售人员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了上岗资格。
二、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范围经营,本店所有品种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销售属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器械。
三、
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四、药品广告及咨询服务方面:首先遵照执行《药品广告安全审查办法》等规定,不发布任何未经许可审批的各种药品广告,不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在药品销售中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没有夸大药品疗效,不以非药品以药品向顾客
介绍和推荐。
五、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根据市医保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本店认真制定有关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细则运行,建立健全
各项药品质量管理记录,同时建立各项药品质量管理档案,确保
经营的药品质量,店堂明示处悬挂《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设顾客意见薄,保证服务质量。
在今后,我药店将进一步强化本店员工的有关医保刷卡方面
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和执行基本医
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为建立我市医疗保险定点
零售药店医保险刷卡诚信服务、公平竞争的有序环境起模范带头
作用,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刷卡服务,确保
药店的健康运行。
×××××店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