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3篇)
民族贯穿于整个时代。实践证明,民族团结给我们带来了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族人民都能放心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民族团结也有利于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合了一些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3篇)的优质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3篇)1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 _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3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__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__〕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__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 _“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3篇)3
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长沙市民族联谊会:
每年9月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民宗通〔2021〕4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就组织开展好宣传月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 _, _周年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要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既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也要正视共性、增进一体;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宣传各民族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共同性,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定不移用法律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要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深入挖掘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等“一起走过”的历史经验,生动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共生共享等“一起生活”的现实经历,广泛宣传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景;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党政主导、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营造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氛围,以优异成 _
二、组织领导
长沙市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宣传月活动的筹划组织、督促检查、经验总结、典型推介等工作。
组 长:李佑明 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晓鸣 市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市局民族工作处处长李斌,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民宗局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市民族联谊会秘书长
三、主要内容
全市各地于9月份集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围绕民族工作主线主题主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_、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族理论政策法规作为宣传教育重点。
1、市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宣传专栏,有网站的区县(市)局也要开辟专栏,有条件的要开通微信公众号,市民族联谊会利用现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
2、各地要在合适位置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印发宣传资料。
3、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题目自拟,除诗歌散文外体裁不限,内容符合时代要求,紧贴主题,观点正确鲜明。以各区县(市)、市民族联谊会为单位发动征集,择优推荐3-5篇文章,于9月24日前报市局民族处(联系人:卢曦13907443800,微信同号),领导小组组织评审,根据数质量情况确定奖项,给予一定的奖励。
4、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机关、新闻媒体、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民族政策法规培训,各区县(市)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竞赛。
二是举办专题宣讲宣传活动
5、各地要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因地制宜组织好“永远跟党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活动。
三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6、 _展好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各区县(市)统计好为群众解决就学就业、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化解调处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具体实事,于9月30日前上报市局民族工作处。
四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7、各区县(市)要根据市民宗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通知》(长族宗函〔2021〕1号)要求,加大创建力度、提升创建水平,努力向学校、街道、企业、机关、宗教活动场所、连队等延伸,积极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市局将于10月底前进行验收,并适时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扩大影响力,巩固创建成果。
四、活动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 _、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本级的宣传月活动方案(方案于9月5日前报市局民族工作处),切实形成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各区县(市)要拓展视野,开阔思路,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抖音等新手段和新途径,拓展宣传活动渠道,增强宣传教育效果。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名片。三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区县(市)要不断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的常态化机制,督促国、省、市三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等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典型辐射带动作用。动员辖区内的各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注重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做法经验,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整体提升宣传月活动水平。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于9月3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以及活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图片、视频和有关媒体的报道资料,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到市局民族工作处,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特色亮点工作请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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