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4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二)工作任务繁重。据不完全统计,一个基层中队要承担高峰岗、固定岗、护学岗、警卫安保、交通违法查处、缉查布控、事故处理、值班备勤、文秘内务、黄标车淘汰整治、恶劣天气紧急处置等大小共51项工作,仅2020年全年,勤务民警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万余起,人均1000余起,,且每天还有早晚高峰岗、固定岗、护学岗,常年要整治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10多类违法行为,整治客运车、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私家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特别是在每逢旅游旺季、双休日、节假日和群众集中出行的大型活动,大队的其他警力只能放弃休息全员上路,“拆东墙补西墙”,基本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2020年度2名事故民警,文职4名,协勤12名,人均处理交通事故40余起,工作量非常之大。车管岗位民警仅有1名,文职2名,协勤9人,年均办理车驾管业务5000余件。执法办案中心文职1名,协勤6名,年处理交通违法3万余起。同时,各内设中队在承担大量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肩负早晚高峰岗、临时性的各类交通安保和警卫任务工作。
(三)值班密集频繁。大队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即:大队领导、中队、一线民警24小时值班制。中队民警在正常情况下,每隔3天就要值24小时,考虑到每个中队还要进行综合整治、巡逻防控、执行其他工作任务和轮班休息情况,在每个中队辖区内能够看到1名民警带协勤员站在路面,大队的路面执勤民警就没有“偷懒”。事故民警每天要安排2个以上民警值班备勤,与中队的情况相同,但事故民警由于头天勘查现场,第二天还要调查取证和为当事人安排处理事宜,不能正常休息。其他中队民警不仅要参与日常值班,还要参与各类活动安保及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等各种活动中,由于人员少,每年的休假也成了问题。
(四)“老龄化”和健康状况堪忧。随着近年来的多出少进和不能有效补充,目前,大队民警平均51.1岁,仅有3人未满40周岁,而70后之前的民警高达16人,50周岁以上的民警就有8名,民警的年龄结构已经开始出现断层呈老化趋势。受限于警力配置,民警承受着巨大的交通管理压力,常年高强度、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体力透支,长期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2020年民警体检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民警不同程度地患有这样或那样的疾病,降低了工作效率,限制了工作效能。值得一提的是,交管大队近年来先后有4名同志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刘付军久病卧床,王建成、呼和、李永军因公因病死亡。
(五)全旗每年举行的各类会议、参观、演出、那达慕、旅游、徒步、沙漠越野赛等大大小小的活动一个接一个,交通安保任务达60余场次,出动大量警力,一些大型的交通安保由于警力有限,都要从几十公里外的中队抽调警力,协同开展安保工作,压力相当大,特别是棋盘井镇、蒙西镇地区,警力缺口较大,往往顾此失彼,致使很多道路处于失管失控状态,现有警力只能解决国、省道路和镇区几大出口交通管控,当前警力优化组合配置已达到极限。
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一)履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以上率下抓党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基层党建责任,支部始终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责任,本年度共召开党建会议28次,做到党建工作与交管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二是落实党建日常工作机制,主要是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学习部署会,听取在职党员的党建学习工作进展情况并分析存在问题,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不断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每月1次,开展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活动每季度2次,引导全体党员民警始终坚守崇高的职业精神,坚定了共产党人和公安民警的精神信仰。
(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支部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学习过程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组织召开专题党课集中学习,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基础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问题清单带头进行深刻剖析,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政治担当,班子成员带头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严守党内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营造分工合作、民主集中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建设,强化堡垒作用,创新政治思想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三是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强化履职尽责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四)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和全旗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宣传思想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安排部署年度宣传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带头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
(五)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党支部重点开展了驻村帮扶工作,选派两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党员民警组成驻村工作组对额尔和图嘎查开展帮扶工作。与嘎查牧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纯收入情况和家庭产业发展情况,摸清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宣讲各项脱贫政策。
(六)
(七)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交管大队每季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谈话,谈话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认真查摆自身问题。谈话结束后,大队领导与各基层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一)辖区基本概况:xx旗位于鄂尔多斯西部,北靠杭锦旗,南临鄂托克前旗,西隔甘德尔山与乌海市相邻、隔黄河与阿拉善盟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相望,东与乌审旗接壤。全旗南北长209公里,东西宽188公里,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区6个苏木、镇,2个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74个村嘎查,总人口16.7万人,其中常住人口9.7万人。辖区共有机动车3.91万辆,驾驶人4.3万人,客运车辆908辆(客车106辆、出租车802辆)。
(二)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共有职工220人,其中在编在职民警14人,市文职14人,协勤人员162人,从旗公安局借调正式民警13人,文职17人。大队下设15个部门,其中内设机构有7个(内务中队、宣传中队、督察中队、事故中队、设施保障中队、车管所、执法办案中心),岗路勤中队8个(岗勤中队、蒙西中队、棋盘井中队、阿尔巴斯中队、包勒浩晓中队、苏米图中队、木凯淖尔中队、框框井中队)。
(三)管辖路段:辖区黑色路面共计4100多公里。其中国道219公里(109国道175公里、110国道44公里),省道196公里(s313府深线78公里、s216察靖线118公里),一级公路76公里(察敖一级),其它道路3600多公里(县道、乡道、村村通小路、气田路等)。
(四)车辆情况:现有43辆工作用车(轿车32辆,越野车2辆,宣传车1辆,皮卡车4辆,清障车1辆,面包车1辆,中巴车2辆。在这43辆车中,有19辆是2006年至2010年购买,有16辆是2011年至2020年购买,有8辆是2020年后购买),平均每个中队3.2辆。
(五)单警装备:30套
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一是深入推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大队领导积极参加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与苏木、镇政府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今年以来,旗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隐患治理、交通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旗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部署开展了 “双百行动”、“大警示、大排查、大整改”等专项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合力显著增强,及时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深入推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大队按照“隐患不查清不放过、漏洞不堵塞不放过”的原则,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定治理重点,提出挂牌督办和应急管理的意见建议,及时报告旗委、政府,做好隐患挂牌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到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理。督促治理责任单位抓好已排查出隐患治理的同时,通过在辖区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路段设置太阳能爆闪警示灯、减速带、警示标牌等临时性管控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三是深入推进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民警源头承包管理,逐车逐人建立源头管理档案,按月排查并向运管部门抄告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检审验情况;充分利用重点车辆gps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行监管;在全旗部署开展危化品运输车及大中型客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危运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已全部纳入源头进行重点管理。
四是深入推进落实“上岗即严管”的重点违法行为整治长效机制。部署开展了“震慑”“酒驾”“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整治车辆非法使用改装灯”“夜间道路通行安全检查”等17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五是深入推进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大队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严格了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有效推动了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了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2020年截至12月初,全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共计194起,死亡40人,受伤260人,财损159.53万元(其中一般程序统计事故18起,死亡13人,受伤14人,财损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