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务员面试成绩查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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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务员面试成绩查询篇一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大学专科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其余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在2018年3月之前取得)、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具体样式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自报名时起至今无工作单位的,须做出书面说明。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其余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职位的,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详见《2018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一、关于报考条件”部分第16条和《2018年烟台市公务员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须知》“四、现场审核须携带的材料”部分)。报名现场审核时已经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再提供。
(四)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毕业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按照大专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的人员提供)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限部门出具。报考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要提供相应证书,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面试前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需要补充材料的,要求在面试前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所缺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