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责任制奖罚制度(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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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奖罚制度篇一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xx】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
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
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内容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
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未造成工伤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责任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6.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二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1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3.2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3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考核职责
4.1公司领导、各部门、车间及车间主任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车间副主任、车间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5.1考核依据、时间、结果
5.1.1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5.1.2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5.1.3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1.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5.2奖励
5.2.1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a、为挽救或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b、发现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时上报,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
c、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做到迅速、果断、正确,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
d、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者;
5.2.2一次性嘉奖,由核实验证,报公司总经理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奖励。
5.2.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班组,并给予奖励。
5.2.4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a、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b、能及时的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风险辩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c、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能及时整改。
d、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
5.2.5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5.2.6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a、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规章制度。
b、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c、坚决反对不安全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d、在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果。
e、本年度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
5.3处罚
5.3.1在安全生产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警告或处罚。
a、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首先提出警告,对方不听劝阻的;
b、不按规定使用专用安全用具的;
c、擅自拆除或改动安全装置的;
d、擅自拆除、挪用安全标志的;
e、酒后上岗,按旷工处理;
f、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
g、工作中马虎草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h、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或指派者;
i、班组未按规定组织一周一次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
j、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的责任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对于无故不进行整改的;
k、不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罚部门责任人;
l、对压力容器(如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氩气瓶等)、化学品(如天那水、白电油等)不按规范储存、运输、使用的;
m、对随意搭、挂、插接电源线的;
n、工作场地的安全通道或灭火器、消防栓、配电柜(箱)周围被货物、杂物等严重阻塞,不及时清除的;
o、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或无理取闹的;
5.3.2违规操作发生的事故处罚
a、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20-50%的经济责任。
b、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c、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50-100%的经济责任。
d、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5.3.3对上述行为的责任人,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被处罚三次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直至辞退。
5.3.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处罚。
a、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其补报外,对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安全生产规定处理。
b、发生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未能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对部门责任人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理;
c、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3.5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d、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e、安全培训不到位。
5.3.6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f、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g、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5.3.7有下列行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并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接受安全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自行其事。
b、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合理化建议,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d、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5.3.8罚款处理,由安全主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其经济处罚单交财务部门扣款。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2、管理人员、保安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表。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三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八条:各分公司、安全处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对受奖单位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和安全员,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九条:经济奖励制度。
(一)、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1000元,主管副经理800元,项目经理800元,安全员400元。
(二)、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分公司经理500元,主管副经理400元,项目经理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员。
(三)、在本年度内创市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400元,主管副经理300元,项目经理300元,专职安全员100元。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四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机关各部门的考核
1、公司安全生管理部门主持和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项目部对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二)各项目经理部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五
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沉着应对、有效预防、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建立和实施安全工作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第一、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形成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网络意识。、
第二、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思想上从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发扬求真务实、严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第三、坚持校长负责制,部门责任首问制,明确责任、完善机构、建立应急机制。
第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组 长:孙志良(校长);(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
组 员:耿忠仁(总务主任)(负责保障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使用,督促课堂安全、卫生安全),王 岩(大队辅导员)(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检查整改存在于学校的安全隐患、负责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做到“五个必须”即①必须宣传到位。②必须强化制度。③必须措施到位。④必须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与畅通。⑤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定。
第五、全体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对所教学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排查隐患,做到下情上通,保障安全。
第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义务。每位任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和组织的活动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自己见到或知道的安全事件负有及时处理的责任义务。相应专用教室负责所使用教室的设施和课堂安全。
第七、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六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害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积极的职工。
(2)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
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七
1、凡在安全生产、预防、抢救事故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凡是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对隐瞒事故、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弄虚作假和嫁祸于人的要严肃处理。
4、蓄意制造事故者按情节严重程度报司法机关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5、根据季查、月查、日查、班查的安全检查制度,以公司对班组、班组对个人,要一环扣一环,环环扣紧。并按公司奖惩细则,将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具体落实到每个职工的头上,并与切身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做到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6、对于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生产作业中的“三违”现象,按照奖惩细则落实兑现。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八
1、项目部每年必须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2、项目部每季度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他们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考核意见通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每月项目部对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全面检查与考核, 考核意见通报项目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公司安全部。
4、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可结合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做到边检查边考核,边改进边提高。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制定,并经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变化而作及时修正。它的修正、审核、批准由原编制、审核、批准部门或人员进行。
7、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人员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决定。一般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和安质部、工程部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安全目标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在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
8、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中涌现的先进平班组与先进个人应当及时表彰奖励,及时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对考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部门除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外,还应对其公开曝光。
9、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考核组应开出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跟踪验证,相关班组应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10、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直接依据,并在项目内通报。
11、安全员在每日巡查中发现工人不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处以每人次50-100员罚款。
12、安全员在每日巡查中发现由于工人工作不负责而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处罚。
13、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等级: 优秀:考核分数≥90分。
良好:80≤考核分数<90分。
合格:70≤考核分数<80分。
不合格:考核分数<70分。
14、考核奖惩制度:
1、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工程造价的0.2%,从第一次动员预付款中扣除,列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月度考核90以上(含90分)风险抵押金以奖金形式发放;80-89分每分扣100元,低于80分每分扣200元。年度考核依据月结年评,奖惩结合目标考核兑现。
15、奖惩办法:
⑴、突破考核目标四无之一者,一票否决,为不合格。
⑵、优秀: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同时按风险抵押金10%奖励,(主要负责人4%,安全员2%,其他4%)
⑶、良好: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同时按风险抵押金6%奖励。(主要负责人2.5%,安全员1.5%,其他2%)
⑷、合格: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无奖励。
⑸、不合格:扣除全部金额风险抵押金。
⑹、突破四无之一造成重大事故时,除按不合格奖惩外,同时依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处罚。
16、执行办法:
每年年终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兑现一次,工程结束后根据考核依据实行一次性扣留和返还。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九
1、各级领导、各部、班组、岗位和职工通过年终评比,被评为治安防范或防火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2、在职工自己工作岗位或工作范围之外及时发现治安或火灾隐患,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时以书面、口头形式报告保安部,经确认后,根据避免损失的大小,公司给予本人通报表扬、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及时抓获作案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案情,有助破案,对维护小区的安全有显着功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立功、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4、在发生治安事件或火灾时,及时发现报警,主动救灾抢险,自觉组织、指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有立功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授予光荣称号,同时享有光荣称号待遇(公费疗养、授奖、晋升工资)。
5、为维护公司利益,发挥主人作用,在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上,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给予奖励。
6、公司组织的治安、消防知识测验、有奖问答、竞赛活动会评选1-3等奖,获奖职工给予物质奖励。
1.公司年终组织对部门、岗位、个人进行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全面检查考核时,凡制度不建全、责任不清、无任何文字记录、不认真执行逐级责任制的部门、责任经理或职工,经安委会确认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罚年终奖金20%至100%、调离、辞退的处罚。
2.全体职工(包括各级领导)经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知识测验不合格者,扣罚考试时当月奖金,不参加测验人员停发奖金,直至参加测验合格月起发放奖金。
3.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责令赔偿损失、扣罚月奖50%至100%处罚,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已即成事实,造成影响,但未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扣罚月奖20%至50%的处罚。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岗位及个人因违犯逐级责任制出现各种隐患时,保安部向责任部门经理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岗职工记过失或扣罚月奖50%的处罚。
6.部门接到隐患通知书后,凡拖延不整改,超过限期一日,对责任人罚月奖10%,在此期间如发生事故,加重处罚。
7.凡指定专人保管的公司物品(设备、工具、仪器、器材等)因管理不当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公司各部位钥匙每丢失一把,记过失一次。
8.职工个人领用的公款、支票,因保管不好造成丢失,责任自负,因丢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损失大小由丢失人负责赔偿。丢失支票记过失一次。
9.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在要害部位或禁止参观的岗位私自接待来访人员,记过失一次,由此造成后果追纠其接待人的责任。
10.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处以10元罚款,乱扔烟头,罚款10元,部门责任区地面发现一支烟头,罚该责任区负责人10元。
11.下班后,不锁门、不关窗、不关灯、不断电、不到烟缸,每违犯一项,记部门经理或责任人过失一次。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十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
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
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
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
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
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
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
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第二条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在职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生产部、后勤部接受公司考核;生产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有功的。
第五条创优争先,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安全生产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七条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生产操作岗位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4、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生产车间穿拖鞋,不戴安全防护用品,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一次发现部门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生产部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4、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5、对于生产车间混乱,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部门,罚负责人50—200元罚款。
6、公司内部检查中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处以部门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部门负责人,罚款20—200元。
8、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50—500元,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0—5000元,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事故班组5000—10000元,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十二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
(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
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责任制奖罚制度篇十三
为了做好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迅速启动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险情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领导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办公室负责的细则。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公司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小组,督促迅速上报小组。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施工方面由总工办牵头组成专家组,迅速赶到现场,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3、生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迅速到达现场,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迅速通报现场情况。
1、发生生产安全事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待续做好应急救援小组抵达的续报工作,保持通迅畅通,可采取口头报告方式。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通知有关社会公共职能单位,如有人员伤亡,迅速通知120,发生火灾迅速通知119。
3、公司应急小组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后,责成有关专业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及相关主管部门,可先口头上报,承后以书面形式上报。
4、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伤亡时,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通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当无人员伤亡后,应由副组长迅速抵达现场。
5、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在迅速上报事发生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小组抵达。
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司机接班时,要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报警,操作中起重物体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于紧急刹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时,应将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5、工作中突然停断电时,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动作是否正常,灵敏。
6、司机在进行维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勿动电源”标志牌或者加锁。
7、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更不准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8、起重机工作时,吊臂、吊具、钢丝绳所吊特体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少于有关规定。
9、吊运时物体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10、严格遵守十不准吊规定。
①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②超负荷不吊
③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又没有其它联系方法不吊④无“起重机登记证”不吊
⑤设备带病不吊
⑥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重量不吊
⑦钢丝绳不合格,捆绑不牢或者不平衡不吊
⑧有大雨、雷击或风超过5级不吊
⑨歪拉斜拽,有尖角未垫好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1、起重机械驾驶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起重机构、性能、转动原理、安全技术规程、经过安全生产局培训考试和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2、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3、驾驶员要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零部件安全装置等有故障或者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当班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将有关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1、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与本单位生产安全委员会相同。
2、事故发生后紧急成立抢险领导组与应急救援队。
3、封闭事故现场,除抢救伤员外,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的原始模样。
4、组织救援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上报上级主管行政部门。
6、配合事故处理与调查。
7、待调查完毕,经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制定事故设备的拆除方案,并拆除设备。
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证设备在使用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最佳的物质基础上,概括地说,就是要保证用好,修好,管理好设备。
施工单位由管理机械的负责人,根据司机和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全权负责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一、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正常有序进展。
二、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总体计划,并进行督促,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正确合理运用资金,调配资源。
四、处理好与公司、业主及各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的关系,负责与其的合同协议的签定及评审。
五、主持召开项目部主要职能会谇,审批奖罚建议。
六、审批项目部的涉外报表,决算等。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团结同志,抓好职工建设。
八、督促开展各项类似小组等有益活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认真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收信,整理资料,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文件。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项目质量安全方面工作。
一、制定项目质量计划,督促落实实施。
二、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措施。
三、审核各种安全质量报表,核实报送的奖罚建议,报项目经理批准。
四、组织参加项目的各种检查,并对相关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五、及时对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对不利因素和环节做出调整。
六、督促组织有关培训,审核安全经费计划,确保安全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和改进工作。
八、督促开展各种类似qc等有益活动,促进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九、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一、确保项目所有机械完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建档、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三、负责组织机械的维修工作,并进行记录,对机械设备的进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四、根据生产安排,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对突发性机械故障时组织人员抢修,降低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了解公司内机械设备的封启使用情况,办理机械设备的调动封闭手续。
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定期交资料员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内容。
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需要调离作业岗位时,及时办理调岗,对特殊工种职业病患者要安排治疗休养。
9、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10、对违章指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且应向有前领导反应。
11、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1、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有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领导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现场救援。
1、制定起重机械司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汇同本单位的安全员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及塔式起重机械档案。
5、负责联系、培训、领取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证,并监督司机持证上岗。
6、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制定起重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并建立健全修进档案。
8、不定期对起重机械司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