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安排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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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考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安排篇一
第二十六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公费师范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艺术类本科志愿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
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分a、b两段。
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二十八条 单设本科批次面向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
单设本科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单设本科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委会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区)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a、b两段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一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设3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
第三十二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位次及分数),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
根据今年我省首次实施批次合并改革的实际,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第三十三条 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省招办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放弃某一批次、某一高校、某一专业志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招生院校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理由提出的退档要求,省招办不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