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5篇(精选)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2011—2013)
为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学徒制,有效地整合学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的内涵,使职业教育和企业行业在人才培养上“捆绑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校职业教育对江西经济发展尤其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贡献度。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关于在新余市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xxxx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为服务目标,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生(学徒)的技能培养为核心,以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为纽带,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为形式,以学校、行业、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指导为支撑,逐步建立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为xxx国家新能源科技城、xxxxxxx经济区建设培养所需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xx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使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院长
3000人次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选择试点企业和专业
首先选择好企业,在紧密合作的企业中选择实力强、资源丰富并热衷于职业教育的企业;然后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合作企业的意愿,确定招生的专业和规模。
在招生之前,由合作的企业直接参与,按企业的用人标准通过面试的形式录取学生,然后根据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这些学生(学徒生)就相当于该企业的“后备员工”,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学徒。
随着学徒制的不断推进,以后就读职业学校的新生,先要取得企业学徒合同才能注册入学,甚至只要取得企业学徒合同就可就读中职学校。
(二)签订协议,明确三方职责
在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学校、企业、学生(家长)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需通过协议来明确界定学校、企业、学生(家长)三方各自的职责。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的合作协议,学生(或家长)与企业签订学徒协议。
1.企业在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主要职责是:(1)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准确传达企业的要求,包括现在及将来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2)积极配合学校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参与学生技能训练和学业评价;(3)
企业实习期间要遵守安全制度。
(三)成立专业学徒制工作小组
在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联合试点企业,由职教专家、企业人员、专业教师组成相应专业的学徒制工作小组,主要是负责该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确定、专业课程的建设、教学方式的创新、学生学业的评价等等;同时,该小组还要负责选派优秀的技术工人担任学生的导师(师傅),一般一个师傅不宜超过三个学生。
(四)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
学校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合作形式,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学生考核办法,将学生工作业绩和师傅评价纳入学生学业评价标准。在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下,由职教专家、企业与学校、教师与师傅的共同参与下,按照“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来设置课程,建成“公共课程+核心课程+教学项目”为主要特征的适合学徒制的专业课程体系。其中核心课程可以根据企业需求适当增减,教学项目是完全按照企业需求,在课程专家、企业技术骨干和学校专业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开发适合企业的项目课程,并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共同来承担教学任务,尤其是专业实训环节。
(五)教学时间安排
学徒的学习是在企业中的实训和课堂上的学习有机结
进行研讨,开设符合学生理论学习及企业实践特点的校本课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
(九)教学质量监控
学校与企业共同制订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教师和师傅进行考核,对优秀的教师和师傅在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改革评价模式。围绕行业、企业用人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自我评价、学生评价、企业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建立以能力为核心,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学生评价模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十)学生就业
企业要全程参与学生的学业及思想品德评价,可用企业员工的标准来要求学生,作为三年后学生录用的条件之一。
(十一)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政府要制定企业负担职工教育培训成本、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政策,并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对支持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评价和奖励,提高企业的责任感和社会服务意识。
2.运行保障: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和职业标准相衔接。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乾县职业教育中心
2016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自检报告
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年检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备案任务书进行自检,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去年暑期参加市局召开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题会议后,我校立即着手制定了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去年8—9月开始招生,招到9名数控专业学生,作为试点专业的学生,10月份制定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11月7日学校和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公司、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了“现代学徒制试点”联合培养四方协议,按照培养协议第一阶段为岗位认知阶段,学生在校学习4个月,在企业实践一个月。上学期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9日在企业顺利完成第一阶段。本学期是协议履行协议的第二阶段——岗位操作阶段,在校学习三个月,在企业实践两个月,2017年4月10——2017年6月10 实施第二阶段。目前学生正在企业进行第二阶段岗位操作实习。
二、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1、确定了试点专业,探索出了“从学生到学徒再到员工”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2、实现了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基地与车间对接;教师与师傅对接;培训与岗位对接五个对接。学校新增校企合作企业——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一家,结合区位产业特点和办学优势,确定1个试点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试点专业引企入校,引入乾县新科机械厂,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在合作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三、主要建设成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2、3、4、5、校企联合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
签订学校、企业、家长、学生四方协议。完成联合招生方案 试点专业学生录取花名册 实习手册
四、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执行情况
(1)招生支出:
(2)聘任专业教师支出:3.5万元
(3)实习带队教师支出:1800元
(4)实习指导教师:3200元(5)实习学生补助:700元
五、存在主要问题
1、招生难问题近几年,职教学生中愿意上职业高中参加职教分类单招的学生多,学专业技术的学生少,学专业中学数控技术的就更少。
2、生源素质差
招到的学生行为习惯、身心健康、文化素养差,单亲、留守青少年、问题学生多,学的兴趣不高,也不好好学,不愿动手操作,不愿吃苦,不能坚持下来,中途流失,造成培养难度增大。
3、企业培养的积极性不高
其一,试点学生人数少,素质差,对试点企业解决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意义不大;其二,试点企业当下也无实惠政策可以享受;其三,试点企业要为学徒安排实习岗位、提供师傅进行辅导,要留住学生还要支付相应薪酬,增加了直接成本,而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学徒,在合同到期后流失的可能性很大,多多少少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也增加了间接成本。
4、专业教师、专业设备紧缺,校内教学困难大
专业教师缺乏,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均存在;专业设备落后、紧缺,对学徒制条件下的学生和教师管理、课程设置、考核评价、资源统筹等都缺乏经验和研究,导致学徒制实施效果不佳。
六、改进措施和计划
1、“试点专业”招生上在今年暑期加大宣传力度。
暑期招生前制定出校企联合招生简章,加大学徒制试点宣传力度,在招生人数上实现突破,对“试点专业”招录的学生(学徒)素质上要有一定要求,选择素质相对高的学生录取。
2、通过招教、聘任、培训解决专业教师紧缺问题。
3、增加试点专业设备投入,加强试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创造好的校内实训条件
4、在专业人数较多的专业尝试试点。如我校汽修专业,这两年招生人数较多,可以尝试试点。这项工作下一步要加强在县域汽修企业调研、洽谈,争取 引入一个汽修企业入驻学校,加强校内汽修实训基地建设,为学徒制试点创造好的条件。
乾县职业教育中心 2017年5月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山东省职业院校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学生技术技能培养为核心,以校企深度合作和教师、师傅联合传授为支撑,全面提升学生的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制度改革,特别是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校主导向校企双主体育人过渡,建立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能力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确定一批职业院校作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经过3年实践,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报酬,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三、工作原则
——坚持试点先行,注重实效。各市要统筹利用好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试点再推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要指导试点院校制定试点专业实施细则,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实行岗位达标制度和岗位群轮训制度,注重学生岗位技术技能提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为合作企业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四、主要任务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实施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与试点院校通过组建职教集团等形式,整合资源,为现代学徒制试点搭建平台,并以此为契机,完善现有职教集团的治理结构、发展机制,逐步扩大各类职业院校参与率,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确定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待学生学完第1学年的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掌握专业所需各项基本技能后,第2-3学年可以采取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多种形式的学徒培养模式。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徒总的实习时间(含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实施企业班组化管理模式,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1个师傅可带2-5个徒弟,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生熟练掌握每个轮训岗位所需的技能。学生实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合作企业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夜班劳动。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完善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可采取1+n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某一家企业独立承担、某几家企业联合承担、校企联合承担)对学徒进行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制订学徒管理办法,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学生实习前应参加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体检。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六)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将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由行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对学徒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五、工作安排
(一)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5年5月-2015年8月)(1)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确定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明确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和合作企业;
(3)制订试点院校招生录取和合作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工作方案;
(4)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学分制管理办法、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校内实训基地教学实践计划、企业轮训岗位群实习计划等。
2.第二阶段:初步实施(2015年9月-2016年8月)(1)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签订学徒、学校和企业三方协议,或签订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协议,落实学徒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
(2)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制定企业师傅标准,编写基于岗位工作内容的实训教材,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3)聘请合作企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授课,邀请企业高管进行专题讲座或宣讲企业文化;
(4)确定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明确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和合作企业(部分第一批试点院校可以新增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5)建立报告制度,由试点院校总结试点专业第1学年工作开展情况,经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学校汇总提炼,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告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持续推进(2016年9月-2018年8月)(1)合作企业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
(2)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每个轮训岗位的实习考核标准,合理设计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等表格,通过行业、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等对实习学生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并组织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全程跟踪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4)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5)落实合作企业免税等优惠政策,探索校企双方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6)建立试点院校定期检查、合作企业及时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7)第一批、第二批试点院校每年总结试点专业工作开展情况,经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汇总提炼,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告相关工作。
4.第四阶段:总结推广(2018年9月-2018年12月)(1)总结全省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加强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等;
(3)交流推广试点院校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申报条件
1.试点院校应具备以下条件:列入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近3年未发生任何学生(含实习期)重大伤亡事故。
2.试点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连续招生4年以上,每年招生超过120人;专业实训装备先进,基本对接合作企业目前实际使用的生产设备;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团队;专业特色鲜明,社会需求量大。优先选择近三年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业,国家示范(含骨干)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重点建设的专业,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群涵盖的专业。
3.合作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用工需求,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实习设备和安全防护完备,工作环境较好;能提供试点专业实习轮训的所有岗位,选派足够数量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师傅;未发生过环保、生产安全或其它违法事件。
(三)立项程序
1.申报。申报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择一个试点专业和若干个合作企业,初步确定试点年级、班级、学生数及合作企业提供的岗位数、师傅数等,每个试点专业的学生数为50人。中等职业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填写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教育局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高等职业院校直接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各市教育局每次限报一项。2.审核。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行业代表组成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申报学校项目进行评审,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学校。
3.立项。审核结束后,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试点院校和试点专业名单,并提供一定的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各市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支持有条件、基础好的设区市制定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表彰奖励先进、落实合作企业免税政策等,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科学制订试点方案。各试点学校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保障条件、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成立试点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咨询评估。
(三)提供经费保障。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要公开购买实习岗位,按照学徒岗位数量、性质向承担学徒培养的企业进行补助。合作企业每接受1名学徒并经考核达到学徒培养标准,按5000元标准补助企业,其中:3000元用于带学徒师傅的奖励,2000元用于补偿企业的水电、耗材等。有条件的市、县也要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四)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各试点院校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等。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招工,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知识技能,工学交替、实岗育人,校企联合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7号)文件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1.学院情况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集文、理、工、商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院校。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8年,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江西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和“质量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荣获“首届中国(江西)十大职业教育培训品牌”,“江西省第一批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西省最佳就业认同奖”、“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全省绿化模范单位”、省、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平安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以加快融入现代职业教育建设为契机,密切关注区域经济发展动态和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着力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院先后投资1亿多元建立了冶金技术仿真实训室、数控加工实训中心、机电一体化实训中心、plc技术实训中心等100余个实习实训室;同时立足江西冶金行业,依托新钢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建立了60多个校外大生产实习基地。其中,仅新钢集团公司实训基地就有炼钢厂、炼铁厂等18家,实现了“零距离”培训。
学院十分重视与世界500强及中国200强等实力雄厚的企业精诚合作。目前,学院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北京首钢公司、江苏沙钢、上海米其林轮胎、韩国浦项不锈钢公司、宁波金田铜业、江西铜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深高速、广州本田公司、深圳华美集团等200多家大型优质企业建立了就业伙伴关系。学院还投资2.1亿元建设了一个环境优美、风景迷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高职新校区。学院将致力建设成为专业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实训条件优良、教学管理规范、育人环境良好、冶金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合作单位情况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钢公司)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占地面积28508亩。新钢公司是国有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下属单位主要有主体单位24家,全资子公司15家,还有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昆明滇新锰铁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四方物流有限公司等15家控股参股企业。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47 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9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391人。新钢公司资产总值107.61亿元,具有年产生铁900万吨、钢1000万吨、钢材410万吨的生产能力。可生产中厚板、线材、螺纹钢、硅钢片、圆钢、钢管、钢带等多品种、多规格的产品。产品行销国内,远销美国、韩国、越南、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试点工作基础
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学校的基础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实习实训设备齐全,专、兼职师资队伍稳定,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得到社会行业、企业的广泛认可。在专业建设方面,与时俱进,勇于改革,推陈出新,冶金、机电、机械类专业(群)已经成为了我校的重点建设专业(群),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其中,冶金技术专业为“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之一,于2013年12月通过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的验收。
我校依托行业优势,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校企紧密合作,历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我校自2013年开始便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在现代学徒制的联合招生、师资互建、制度设计、标准界定、资源共享、运行机制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校申报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奠定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三、试点任务
学校选择冶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材料工程技术4个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完成相关试点任务,从而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形成和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一)创新培养模式,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组织以专业骨干教师为主的调研队伍,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形成1份企业用工标准调研报告。针对报告内容,校企双方共同出台联合招生、共同培养、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协同育人机制。
1.搭建组织机构
在前期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由学校牵头,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战略性发展总体框架协议,成立由校企双方高层领导为主要成员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与设计。在学校设置专门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办公室,学校配备2名专职干事,企业配备1名联络干事,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协调事务;在学校与企业各设置1个校企联合教研室,由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企业生产管理人员为主要成员,负责试点工作的运行、监督与反馈;在学校成立4个项目工作组,由学校的专业教师及企业的能工巧匠为主要成员,具体负责4个专业的试点任务。试点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再由校企双方共同确认机构的设置与否。
2.明确双方职责(1)共同主要职责
共同制定招生章程、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专业课程资源、实施专业教学和质量评价。
(2)企业主要职责 向学校、教师、学生或家长准确传达企业的人才需求。 选派能工巧匠担任学生的导师。 为学生提供见习(实习)岗位。 负责完成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的主要内容。 为校方提供专业教师下厂锻炼岗位。 为校方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协作。 根据学生成长情况进行聘用。(3)学校主要职责
进行市场调研,主动对接企业,明确学徒制试点专业。 组织人员,制定完善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建制成班,负责完成学生校内理论及实训教学的主要内容。 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及技能鉴定服务。 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开展教研协作。3.创新育人机制
(1)相互挂牌建立实训基地,学校在企业挂牌设立校外实训基地,企业根据需要也可以在学校挂牌设立相应的人力资源培训基地。通过双基地的培养模式,企业为实习基地,学校为教学基地,实现基础资源互通,共同培养人才。
(2)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一方面充分挖掘校内实习实训场所资源,以满足学生实践教学及员工技术培训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在新钢集团公司内部设立的由学校全面负责的员工培训中心,将培训收入用于实训场所共建及实习岗位共享,确保校企协同育人所需。
(3)建立学校授课与企业顶岗之间灵活的日、周、月、学期等轮换制度,由班主任及师傅共同填写学徒成长日记,建立学徒档案,分段交叉育人,实施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
(二)改革招生模式,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
1.校企共同制定招生章程,公开发布招生信息,明确“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招生原则。
2.完善学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学生入学后就与企业确定就业去向,甚至就业岗位。
3.利用学校拥有的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政策,针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历企业职工等不同生源特点,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4.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律,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可以从非学历教育入手,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5.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2017学年,以学校为主,招生即招工,完成4个专业共150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的建制;2018学年,以企业为主,招工即招生,完成1个专业共30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的建制。
(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以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为服务目标,以学生的技能培养为核心,以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为纽带,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为形式,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参与及教师、师傅的深入指导为支撑,校企合作改革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1.校长与厂长对接
校长与厂长是校企合作的决策者和“总工程师”,通过充分沟通、洽谈确定双方在员工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目标规划和运作模式,签署校企合作纲领文件和框架协议,为推进具体合作开山辟路。学校校长、副校长分别与新钢公司总经理、劳动人事处处长、各厂厂长建立了联系议事制度、交流学习制度。
2.课堂与车间对接
通过安排学生下厂顶岗实习和教师下厂挂职锻炼,把课堂搬进基地,把理论应用到车间,让学生、老师真枪实弹的当一回工人,掌握新设备、新工艺,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技能。学校每年在新钢公司16家实训基地均安排了学生顶岗实习,每年会定期派遣教师在基地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挂职锻炼,寒暑假期间也会批量安排教师下厂见习锻炼。对于试点专业班级,实施企业班组化管理模式,1个师傅带5个左右徒弟,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生切实掌握实习岗位所需的技能。3.培训与需求对接
企业员工培训既要贴近企业岗位需求,又要根据员工实际量身打造。学校每年年底都会组织工作组到新钢公司各二级单位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对员工培训期望进行座谈或问卷调查,根据新钢公司员工岗位技能要求量身打造培训方案,确保大纲设置、课时编排、教师选配、教材配备、培训形式、培训绩效考评等都能满足企业岗位需求和员工个人期望。
4.教师与专家对接
教师与专家对接是提高教师“双师”素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新钢公司人力资源丰富、能工巧匠众多,本着“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学校通过引进新钢公司工程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和培训讲师,与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同组建专业建设工作组,一起探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方案,并合作开发校本教材。
5.课程与标准对接
以企业生产流程为主线,以主要岗位的工作过程为基础,依据职业资格标准或岗位标准,提炼试点专业职业能力要素,构建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的“岗位能力主导型”课程体系,由校企联合教研室牵头,各试点专业项目建设组负责,校企共同开发网络资源、特色教材、实训工作页。
2017学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专业教学、课程建设、技能传授、质量监控、学生评价、师徒考核等系列标准;2018学年,重点开发试点专业核心课程,依托智慧职教平台或超星数码平台,建设开放式专业精品资源共享数字库。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制度 以教师培养、评聘和考核为核心,以教师技术技能实践、集中专题培训为主要形式,实施学校与企业管理人员双向挂职锻炼,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和理论教学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鼓励企业选派技术专家、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等担任学校的兼职教师。建立师徒结对档案,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学术交流、课题研究、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政策。
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1.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
教学任务将由校企双导师共同实施,学校导师主要负责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合作企业导师主要负责企业文化和岗位技能培养。合作企业优选实践经验丰富的在职人员以合作学校兼职教师身份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明确责任和待遇,企业导师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并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在单位职位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学校选拔综合素质高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2.加强双导师队伍建设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长期学历进修与短期非学历进修相结合、顶岗实践与挂职锻炼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设立“技能导师工作室”,聘请合作企业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带徒传艺。学校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的时间累计需达到3个月以上,并作为晋升专业职务的重要依据。实施学校与企业管理人员双向挂职锻炼,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推动专业教师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及时完善和更新相关理论知识。同时,建立实习师傅人才和考评员人才库,保障实习考核工作质量。
3.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落实学校教师流动编制和编内聘用兼职教师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
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各种规章条例,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试点专业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规定》《学徒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师资建设与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学徒培养标准》《企业导师遴选标准》《学徒保险标准》《学徒实习管理制度》《学校导师工作职责》《企业导师工作职责》《现代学徒制校企定期会商制度》《现代学徒制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现代学徒制多方参与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
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校方设置师傅荣誉金,企业设置学徒奖学金,奖优罚劣,推优树优。制订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
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试点期结束前,搜集、整理、完善各种条例,结集《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规范化、制度化,并大力推广,起到示范辐射效应。
四、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7年5月-2017年9月)
(1)校企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各种机构。(3)开展社会调研,撰写企业用工标准调研报告。(4)校企联合招生,4个试点专业建制成班。2.第二阶段:初步实施(2017年9月-2018年6月)
(1)修改制定适应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人才培养方案。
(2)师徒结对,制定师徒标准,开始过程管控。(3)基于工作岗位课程体系建设。
(4)兼职教师队伍聘用管理。
(5)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3.第三阶段:持续推进(2018年7月-2018年12月)
(1)双导师育人机制建设。
(2)核心课程精品资源建设。
(3)校企实习实训共享资源建设。
(4)校企共同组建教研团队,开展课题研究与横向技术研发。
(5)校企合作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
4.第四阶段:成果总结(2019年1月-2019年5月)
(1)督导反馈试点成效,完善试点质量监控机制。(2)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学徒多方参与评价。(3)全力做好试点专业学生就业服务工作。(4)做好评优奖优工作。
5.第五阶段:验收推广(2019年6月-2019年9月)
(1)结集汇编试点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管理制度。(2)搜集整理试点工作的各种过程资料。
(3)组织精干人员,全力做好试点验收的准备工作。(4)做好试点成效的辐射示范工作。(5)做好新一轮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准备工作。
五、配套政策
1.政府政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教政法[201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新余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
2.学校政策
实行项目化管理,学校出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管理规定》、《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六、保障条件 1.组织保障
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企联合教研室、试点专业建设项目工作组等机构,实行项目责任制,整合校企资源,统筹、协调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赞忠(院长,主管全院行政工作)
副组长:彭
全(副院长,分管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工作)
朱布华(新钢集团劳动人事处处长)
成员:向
云(就业处处长)
张春芽(就业处处长助理)宋永清(教科处处长)
刘辉杰(新钢集团技术中心炼钢首席工程师)
候 兴(新钢集团技术中心教授级高工)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办公室: 主
任:向
云(就业处处长)校企联合教研室:
主
任:宋永清(教科处处长)
副主任:刘辉杰(新钢集团技术中心炼钢首席工程师)成员:张 洁(冶金工程系主任)
龚令根(机电工程系主任)陈耀新(机械工程系主任)廖
鹏(新钢第二炼钢厂厂长)吴绍杰(新钢第一炼钢厂厂长)张
钧(新钢劳动人事处培训发展主办)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设项目工作组:
(名单略)
2.制度保障
根据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需要,出台现代学徒制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弹性学制学籍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师资建设与管理办法、基于现代学徒制试点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学业评定改革办法、现代学徒制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从制度上保障本项目健康发展。逐步完善目标管理制度,每个建设项目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分阶段建设目标,落实责任,强化进度管理,严格控制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经费保障
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资金预算共400万元,其中,企业拟投入120万元、学校投入100万元、争取各级财政投入150万元、其他临时性资金投入30万元。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用工标准调研、试点专业联合招生、试点专业建制成班、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校企师资队伍建设、各种制度标准制定、试点过程具体实施、试点成果凝练推广8大支出项目,其中的试点过程具体实施项目投入为230万元,占比总投入的57.5%。我校将把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与绩效考核体系中,积极筹措和争取多方资金,专款专用,引入第三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需要及使用安全。
七、预期成果
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引领、推动下,将开创区域内政府引导,学校、企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并将取得一系列理论、实践成果。
(一)理论成果
1.建立了系列、完整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制度体系,形成了校企双方责权利相统一、既分工又协调的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的长效机制。
2.企业对积极主动参与学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同,校企深度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意识逐步转化成了企业的规定行为与习惯。
3.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能满足产业结构调整与行业技术发展变化要求,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证要求更统一,课程建设和相应教学资源库更能满足职业标准与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实训实习基地企业元素更突出,职业性、生产性、岗位性更明显。
4.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争相承担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任务,形成了校企师资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的“双导师制”看好局面。
5.课程设置模式、企业课堂模式、教材开发模式、教法、学法创新模式均得到了创新。
(二)实践成果
1.建设了一套完整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制度、规范、标准等可执行性较强的信息资料。
2.加强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内涵建设,双师队伍培养、课程资源开发、实训基地共建、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均有质的提升。
3.学徒制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针对性更强,真正地实现了专业学习与企业工作岗位的有机衔接,学生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与非试点学生相比有显著提高。
4.保证了合作企业用工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八、推广价值
通过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开展,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系列理论成果将首先在我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中推广,然后在区域内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及企业员工培训中推广,再然后在江西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职业教育中通过相互交流、学习、研讨等方式进行辐射推广。在每一层面的推广中,必将会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主动探索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解决校企合作层次低、实训实习质量得不到保证、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脱节等问题会有很好的指导、借鉴价值。从长远而言,为企业破解“用工荒”、培养“后来人”、稳定职工队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智力支持能力,也必定会有很好的推广效果,产生很好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
此外,成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科研小组,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申报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加强现代学徒制的科学研究工作,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提炼,把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为理论,促进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逐步建立起新余特色现代学徒制体系。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附件1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二、试点内容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管理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实行多种招生考试办法,为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学徒提供机会。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三)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制订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
三、试点单位
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试点的单位应是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地级市、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
(一)以地级市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地级市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辖区内职业院校和企业,立足辖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合理确定试点专业和学生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以行业系统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行业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行业内职业院校和企业,选择行业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任务是开发现代学徒制的各类标准。
(三)以职业院校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职业院校作为试点单位,选择学校主干专业作为试点专业,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四)以企业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具有多年校企一体化育人经验的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联合职业院校,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支持政策。
四、工作安排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统一部署等程序确定,试点工作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开展。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我司。地级市、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组织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由合作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报送),行业申报材料可单独直接报送。
(二)评审遴选。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遴选,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单位,作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单位。
(三)组织实施。经我部批准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制订详细的试点工作任务书,以专业学制为一个试点周期,开展各项试点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推广。试点期间,我部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年度报告和周期总结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试点结束后,试点单位要做好试点总结。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我部将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要制订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科学制订试点方案。各试点单位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针对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
(三)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