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合同书汇总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印刷合同书篇一
本文目录
印刷合同
工人日报社印刷厂加工承揽合同案
印刷合同的范本
印刷厂全员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印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计划单价 金额 用料 交货期
二、加工原料:
三、质量和式样:1.质量:________2.式样:
四、定货数量的差额幅度:
五、货款结算,凭运输部门的运单向银行办理托收。
六、原材料供应:
(甲方来料加工者,应由乙方作运货处理,其货款在乙方交货结算时,凭甲方的发票结算。)
七、印件确定后,双方中途变更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协商同意,否则应负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外地用户,可由乙方代办运输,乙方一经运出即为交货,一切包装费、运杂费均由甲方负担。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经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印刷合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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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工人日报社印刷厂(以下简称印刷厂)诉被告都市生活周刊社(以下简称周刊社)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尚源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印刷厂的委托代理人李思慈、孙靖,被告周刊社的委托代理人王永和、刘宝万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印刷厂诉称,我方依据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为被告印刷《都市生活》周刊,至1999年6月,被告尚欠我方印刷费520414.38元。故起诉要求被告立即给付我方欠款520414.38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为支持其诉讼主张,原告提供了其与被告签订的承印
协议书
、印数明细单、铁路货运凭证、被告的欠款证明加以佐证。被告周刊社辩称,我方承认欠原告印刷费,但原告印刷费计算的数量及金额有误,且我方对原告所述我方已付款的情况亦有异议。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针对以上抗辩事由,被告出具了其向原告付款的凭证及双方于1998年9月24日签订的协议书予以证明。
经审理查明,1998年9月24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承印《都市生活》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出版的《都市生活》部分委托原告负责印刷;被告应将印数通知单于开印前送交原告生产科;每月10日至20日结算上月承印费用;原告按被告要求按时完成印刷计划;每周报纸出版后第二天,原告将全部胶片退还被告;每期四开八版彩印,四开十六版黑白印刷并骑马订装,每份按人民币0.60元计算,四开十六版黑白版如遇套红时,套红费用另计;捆报为1元/捆,每捆100份报纸;协议自1998年9月26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有效。该协议签订后,双方各自履行。
1998年12月15日,原、被告又签订了一份承印《都市生活》协议书。该协议与双方1998年9月24日所签的协议相比,只是就印刷工价的核算的问题进行了变动。改为:24版全彩色版每份0.67元,32版全彩色版为0.88元(以上所指彩色版均为一面彩色一面黑白,每份单价不含装订费。装订加放按6‰计算,此项费用由被告负担),黑白版如遇套红时,套红费用另计。捆报为1元/捆,每500对开张为一捆。该协议被告方由其时任社长李忠年签。庭审中,被告称该协议未加盖其公章,系无效协议。
1999年3月3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款证明,载明:截止1999年2月底,我社只付贵厂印刷费28万元整,尚欠166164.08元。3月份印刷费用按0.67元/份结算,4月起按双方拟定合同执行。该欠款证明同时注明,第9期双方印数有差异,核实后按上述价格计算。
庭审中,原告向本院提供了其承印被告《都市生活》各期的印数及印刷费的明细单,该明细单记载被告共欠原告印刷费520414.38元。对此明细单被告表示了异议,并称1999年4月以后的印刷费应按双方于1998年9月24日所签的协议执行,即每份0.60元;关于印数问题,被告则表示没有大的争议,只是原告在计算时未将破损及残次的报纸扣除,但其又未能提供原告承印的报纸存有破损及残次的相应证据。
关于被告付款情况,原告称被告在给其出具欠款证明后分别于1999年4月14日、9月29日分两次共付款20万元。被告则称其除于以上两次付款20万元外,还在1999年3月30日付款13万元、1999年6月11日付款10万元,共计向原告支付印刷费43万元。对此原告解释为被告1999年3月30日所付的13万元系其出具欠款证明时给的,该13万元是被告在欠款证明中所写的已付28万元中的一部分;而1999年6月11日被告则未付过款。庭审中,被告未就其在出具欠款证明后共付给原告43万元之说提供相应证据。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其与被告签订承印协议书、印数明细单、铁路货运凭证、被告的欠款证明,被告提供的承印协议书、付款凭证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经济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之原则。本案原、被告间的印刷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被告在收到原告承印的报纸后,未及时结清款项,以致酿成纠纷,对此应承担责任,并应立即给付尚欠原告印刷费。
原、被告双方于1998年12月14日签订的协议对印刷的价格进行了变动,而被告时任社长在该协议上签,故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变动后的价格结算。被告称印刷费价格应按1998年9月24日的协议结算及1998年12月14日的协议无效之说,显系不妥,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对印数所表示的异议,因其未提供原告承印的报纸存有破损及残次的相应证据,且其对原告所述印数亦表示无大的争执,故本院对原告提供的印数予以确认。至于被告称其于出具欠款证明后支付原告43万元一节,按此说,被告总计向原告付款的数额应为71万元,但被告未能提供与此相应的合法的付款凭据,故本院对此不予采信。
原告要求被告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之诉讼请求,于法不悖,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都市生活周刊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工人日报社印刷厂加工费五十二万零四百一十四元三角八分及违约金(违约金自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付款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执行)。
案件受理费一万四千二百五十元,由被告都市生活周刊社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万四千二百五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印刷合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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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_________
二、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1、尺寸:_________
2、设计制作:_________
3、纸张:_________
4、页数:_________
5、色数:_________
6、后道加工:_________
7、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30%,小样确定后支付20%,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
四、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五、印刷质量标准
1、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四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_________元的改稿费用。
3、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印数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3、乙方完成委托印刷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印刷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还甲方,不得擅自留存。
4、乙方在承接时,应核实委印方相关证件,不得印刷有内容不实、图文虚假的印刷品。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为甲方杂志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属于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存杂志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交给甲方。
八、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印刷合同(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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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的职工分为固定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等多种类型,每种类型工人的权利义务不相同。1992年开始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即企业的职工不再区分为上述类型,而是全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不再因身份的差异产生待遇差异。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厂址: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
规章制度
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