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书香伴我行征文400字 书香伴我行征文800字(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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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伴我行征文400字 书香伴我行征文800字篇一
而书籍更像是我最忠诚的朋友,最亲密的老师,最贴心的亲人。它陪伴着我克服各种困难,面对诱惑,享受成功,获得丰收。一缕缕书香陪我度过一个个辗转难眠的夜晚,它不知不觉陪我度过17个春夏秋冬,让我快乐而又充实地成长。
第一次接触“书”这个名词,也许就是是在睡前听妈妈讲的童话书。那时的我认为这一本本装订成册的东西是仙女手中的魔法棒,只是一页页的纸张却能诉说着这么动听的故事,每个晚上我都枕着它入眠。而渐渐地,我发现这一切都是虚构的,是骗人的,我开始厌烦读书,它们破碎了一个少女的梦。
快乐的儿童生活总是过得很快,紧接着,学习、作业充满了我的生活,即使生活是那么忙碌,但我却感到空虚无聊。偶然的,我拿起放在桌上的书,阅读了起来。随着情节的发展,我发现我已处在书中的世界,与主人公一起流泪,一起欢笑,心中的空虚被填补了,我感到来自内心深处的愉悦。从此,书成了我倾诉心情的好朋友,我再也离不开它。
阅读是一件疯狂的事,我总会迫切地想要知道故事的结局,而终于到了结局后又会有莫名的空虚感,于是我又开始另一次书之旅,无限循环。实际是个神奇的东西,薄薄的纸张,同样大小的文字,却能够造出另一个世界。同样的文字,它可以是辛辣的讽刺批评,亦可以是绵绵的柔情诉说,有些人用笔当武器,用文字去攻击,当然也有人把文字作为自己的真实感受,把藏在心中,想说又不敢说的话都倾诉出来。
人的一生总是在学习,而书籍是每个伟人成功的缩小版,我们通过阅读去接近了解那一个个高尚的灵魂,我们学会倾听,学会感受。这正是书籍的魅力。
读过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浪漫,我开始迷上了另一种书。我爱看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的书中没有太多哲理,讲述的也只是社会中的小人物的一些简简单单的故事。父母老师总是称它们为“闲书”,认为没有阅读的必要,我却不这么认为。他们的文字总是透露着点点忧伤,那是青春背后的忧郁,联想到我自己的生活,那灿烂的青春,那刚萌芽的丝丝心动,这是青春少女的心情。我常常坐在书店的角落,读完一本又一本,尽管时常被书中感人的情节给哭红了眼睛,我也乐此不疲,青春多么的美好,只因有书陪伴。
我在书中漫步,放飞了心灵,我得到的不只是知识,还有感动、启发。开阔了眼界,让我看到天空的辽阔与蔚蓝。
书香伴我行,我坚信,前方一定更加美好。
书香伴我行征文400字 书香伴我行征文800字篇二
高尔基有句名言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是流动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知识的源泉。如果将你的鼻子靠近书本,你会觉得这不仅是书 香、油墨香,这还是一丝丝知识的的流露和熏陶。在书中行走,你感受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我们要感谢书,因为是书让我们充满智慧,让我们变得成 熟……
我一看到书就像吱吱待哺的雏鹰一看到大青虫一样狼吞虎咽,如饥似渴,贪婪地吸取书中的精华。在文字中徘徊时,时间总是如流水一般飞快流逝着,每次看书时,总是那么的不尽兴。
我从来都只爱看一些故事、童话、小说、作文选之类的书,别的书我连碰都不碰。但是,妈妈总希望我看一些名著,让我的文采更加丰富,可我总不听。
在今年的暑假中,我有了一项新的改革与创新。我开始爱看历史名著了——《红楼梦》。其实,我原本对《红楼梦》并不感兴趣,但是通过语文老师的推荐,她那 滔滔不绝的介绍,吸引我不得不去尝试着看这本书。为了看完这本书,并把它看懂,我在暑假中我几乎每天都会抽出一些时间来品味这本书。
当我第一次翻开《红楼梦》,书中的情节和那妙词佳句就如磁石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红楼梦》是一部清末古典小说,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贾、史、薛、王为中心,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 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淋漓尽致。
看完《红楼梦》,我心中顿生一丝悲哀,我为宝黛的爱情悲剧感到哀伤;我为王熙凤一世操劳,最终重病缠身而英年早逝而感到惋惜;我为薛宝钗才华横溢,到头来独守空房而心生同情……
我还感悟到,在现代生活中,做人不能像林黛玉一般生性孤傲,目无下尘,多愁善感,而要如薛宝钗心胸宽阔,行为豁达,举止娴雅,能笼络人心,但千万不能学 她城府颇深。王熙凤的精明才干令我佩服,但我们可不能像她那般如此心肠歹毒。我们更加不要像宝玉那样懦弱,要学探春的政治手腕、高贵风度。
自此以后,我看书的视野、类型也更广阔了。
书籍好像芬芳的花朵,散发着清淡而迷人的气味。我爱这书,爱这字里行间那阵阵的书香。我沐浴着书香,快乐地成长。书是我人生的方向盘,引导我驶向成功的彼岸。拥有书的日子就是拥有灿烂阳光的春天。让我们与书为友,让一缕书香萦绕在我们身旁,伴你我同行!
书香伴我行征文400字 书香伴我行征文800字篇三
今天是我的生日,爸爸答应给我买礼物,说要送我最喜欢的玩具,我对爸爸说:“我是小学生了,我已经长大了,家里又有好多玩具了,带我去书城买书,好吗?”爸爸高兴地对我说:“宝贝懂事了,爱学习了,我们现在就去。”爸爸开车带着我来到泉州越洋图书城,我像脱缰了的小马,朝我喜欢的中国少年儿童文学方面的书奔去,转来转去,我还是没找到喜欢的书。忽然,我看到了一本名叫《寒冰烈火》的书。我好奇地走过去,这本书是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一位名叫艾琳。亨特的外国人,主角是一只叫火心得宠物猫。因为它进入离家不远的丛林里,这里有四大群族分别是雷族、河族、风族和影族。火心就是加入了雷族,经过了刻苦的训练,火心如今已成为一名雷族武士,并最终成为了族长,改为火星。但危险仍然潜伏在森林中,随着寒冷冬季的到来,各族群都面临着食物短缺的困境。族群间为了争夺领地和猎物,关系变得十分紧张。紧张的气氛逐渐白热化,火心不仅要应付敌方迫在眉睫的攻势,还要面对族群内部的背叛,他该怎么办呢?
这是一个惊险刺激的动物冒险故事,奇峰迭起的故事情节一定不会令猫武士迷们失望的,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我迫不及待地叫妈妈买下了这本书,回家认真地看,看得我都忘了吃饭。看完这本书,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我要像火心学习他的智慧与勇敢。
书香伴我行
今天是我生日,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是本叫《鸡皮疙瘩》的书。这本书分为两个主题:一个是蜜蜂奇遇记;一个是一罐魔血ⅱ。蜜蜂奇遇记的主角是一个叫路兹的小男孩,可是大家都不喜欢他。一天,他坐在他家前面的一棵老枫树下看漫画,路兹心想:“我的名字命名是路兹,可是大家干嘛都叫我路兹笨笨呢?大家都拿我寻开心?”一天路兹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去玩,忽然撞在了一根电线杆上,又遇上了巴利、马尔夫和凯尔的一顿暴打。路兹发誓要换一个强壮身体。这天,他在房间玩《外星历险》的游戏的时候,说了一句摆脱你自己,就做一个星期的别人。路兹就去了角色互换事务所,这里一个工作人员叫卡姆太太,他跟一个叫德克的人换了身体,在换的过程中一只蜜蜂飞来了,路兹就进入了这只蜜蜂的身体里,在车轮下和猫爪下逃生。路兹终于变回来了。我喜欢这个故事,惊险又好看,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而一罐魔血ⅱ的主角是埃文和艾蒂。艾蒂的妈妈给艾蒂买了一个东西——魔血。艾蒂偷给了自然科学家的宠物——仓鼠喂了一点,就胀得像怪兽。埃文想了种种办法,仓鼠终于变小了,原来是魔血的保质期到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鸡皮疙瘩这本书非常有体验感,所以我很喜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