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作文 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概括大全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篇一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代表剧作,创作于1601年。剧作写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对谋杀他的父亲、骗娶他的母亲并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进行复仇的故事。哈姆雷特是体现作者人文主义理想的典型形象。剧作通过描写他与现实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和他在复仇过程中的犹豫彷徨、忧伤苦闷及其惨遭失败的悲剧结局,深刻地体现出人文主义者要求冲破封建势力束缚的强烈愿望,同时也揭示出英国早期资产阶级的局限性。
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主人公的性格特征与该篇文章的写作技巧。
哈姆雷特是具有新型世界观的文武全才,如果登上王位,自然是开明君主的典范。在他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
哈姆雷特性格特征:最突出的特点是忧郁,一系列伤天害理的事变突然发生,打破了他关于人生、世界、爱情、友谊、前途等一系列人文主义的幻想,他以哲学家的深刻洞察力,解剖现实,深揭被掩盖着的社会罪恶,使其忧郁积重难返,从他穿着丧服登场,到古堡待父,到破相装疯,到戏中作戏,到后宫劝母,到海上窥奸,到墓场葬礼,到宫庭比武,一直到他最后毁灭,忧郁一直没有离开过他。
其次是犹豫,姆雷特中著名独白to be or not to be可以看出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他知已知彼,正确的估计了敌我力量的对比过于悬殊,整个时代已经颠倒混乱,而拯救者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倒霉的我!"寄全部希望于自己,这样,以一人之力对抗整个社会,他深知这场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导致他行动的犹豫,他既要为父报仇,又要扭转乾坤,一身二任。这种独扭乾坤的重任与势孤力单的矛盾,只能产生"难扭乾坤"的`哀叹:一个任务尚且力不从心,何况两个?这就带来他行动的双重犹豫,然而他是哲学家而不是实干家,他敏于思索而拙于行动,他在没有切实可行、十拿九稳的办法之前,只会冥思苦想,他从思考到行动需要一个比常人更为复杂的过程,等待时机,而时机不来,一旦到来,又坐失良机;幻想行动,却一拖再拖,空有报国之心,而无匡世的行动。
当然哈姆雷特的性格又是是刚毅的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可以从他为了报仇居然可以装疯而且还骗了那么多人)是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同时他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是不可否认的哈姆雷特是一个悲剧性的英雄,他的景遇使他成为了一个悲剧,而正是哈姆雷特的这种人文主义理想与现实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导致了他人生悲剧的必然,哈姆雷特的毁灭,向我们揭示了人文主义的时代悲剧,客观上:阶级力量对比的悬殊,敌强我弱,主观上,自身具有不可克服的忧郁、犹豫等弱点,因而他的毁灭,不只是个人的原因,而是那个时代人文主义者不可超越的历史局限性所导致的。
接下来我们对《哈姆雷特》的写作技巧作分析:
首先,塑造一个性格复杂的,发展变化的形象。其次,在发展中,内外双重矛盾过程中展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演变过程,用独白和旁白表现人物的思想矛盾,表现思考、认识与自责、怀疑。
其次情节的生动丰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歌德曾说“莎士比亚是用生动的语言文字来感动人的”,在塑造这样一个形象的时候,莎士比亚也擅于运用各种不同场合的矛盾,通过人物的对话和心理独白,以及合乎身份的指示动作来加重人物性格的分量,广阔的社会背景,多种艺术成分的融合。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而且莎士比亚在人的塑造上趋于复杂和立体,其中人性的一分为二赋予了克洛狄斯在人文主义大环境下的种种矛盾之处,他崇尚非善,至少是对于依然发生的事件而言,莎士比亚竭力将一个理智的、果断的、奸诈的罪犯书写得更为人性和真实,书写得更有存在性和现实意义,能够给予角色一个客观的评价对于文学史甚至是作者所意涵在作品深处的时代意义都是极为重要的,重新解构作品能够带来澄明而理智的思考,多种角度的阐述未必不可取。
以上就是个人关于《哈姆雷特》的一些简单的看法,总之《哈姆雷特》是带有强浓郁人文主义色彩的作品,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创作手法上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其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悲剧是人文主义者的悲剧,概括了英国新旧交替时代人文主义者的遭遇,力量,思想的强点和弱点。给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人的精神特征。
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篇二
三国演义作为四大名著之一, 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 脍炙人口的历史人物 ,为后人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读三国,里面的每个英雄人物形象都很鲜明,但是对于刻画的赵云的人物形象却是我最感兴趣的。千年过去 赵云,在三国志中记载的并不算很多,出征次数寥寥可数,但并不妨碍罗贯中塑造一个有着鲜活血肉的猛将,让无数人为之所喜爱所赞叹。
赵云,字子龙, 他身高八尺,高大帅气,功绩卓著,智勇双全,是三国时期蜀汉的将领。在长坂坡一战成名,汗水一战中获得一身是胆的美誉,老了仍然力斩五将,他的武艺仅次于张飞·关羽卓群程度不可言说。在战场上他是一个铁血汉子,无畏英勇,他的品德也更不用说了,自追随刘备以来,一直肝脑涂地,出生入死,最能体现他整体人物形象的莫过于勇谋忠义四个字了。
他的勇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长坂救主中,他怀抱小阿斗,在千军万马中横冲直撞杀进曹营,七进七出,血染征袍,无人与人争锋。在汉水一战中,他曾以十骑拒曹操大军,被刘备誉为“子龙一身都是胆也”。 他一登场即和河北将领文丑大战,救了公孙瓒,曾和多名三国将领对战,冲锋陷阵从来未尝败绩。在长坂坡救阿斗时,连续杀死曹营将领十余员,还夺得有名宝剑曰“青釭剑”。子龙的骁勇善战,连敌人曹操都为之震撼,派曹洪问子龙之姓名,子龙曰:“吾乃常山赵子龙也!”曹操知道后,想要捉子龙并降之,于是下令军士不可放箭,但子龙还是逃回了刘备休憩处。七十几岁时仍为蜀军前锋,力斩五将,夏侯茂说,“吾久闻赵云之名,今日见之,英雄尚在,方信当年长坂之事,似此无人可敌,如之奈何?”可见赵云之威名令人胆寒,再加上他有“威虎将军”“常胜将军”等美誉,这些与他与生俱来的勇都是分不开的。
赵云也有细心谨慎的一面,这也体现在谋略上,在北伐中,诸葛亮命令赵云和邓芝在斜谷道阻挡曹军,自己率领蜀军主力进攻祁山,但由于赵云兵弱敌强,失利于箕谷,不过由于赵云亲自断后,又烧毁栈道,阻止曹军的追击,因此军资和人员的损失都不大,诸葛亮也因此大为称赞,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有谋之人,再后来,赵云军中有多余的绢布,诸葛亮下令分给将士。赵云说:“我军军事失利,为何要赏赐呢?请将其物全部入赤府府库,在-十-月的时候再给众人做冬衣。”他的谋略虽不如诸葛亮,最多也就算小谋,但却也不是可以忽视的,在五十二回中,赵云计取贵阳,又在诸葛亮六出祁山中辅佐诸葛亮,这些与他的有勇有谋是分不开的。
最后说他的忠义了,自追随刘备后,一直忠心耿耿,刘备弃新野,丢樊城,把一家老小交予赵云照顾,自己且仓皇逃命,赵云虽身陷重围,却没只身逃走,而是为寻刘备妻小,在绝境中横冲直撞七进七出,在这样的危机情况下,他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心中想的却是,“我好歹寻到小主人,若寻不到,战死沙场,报主公之遇之恩也”。这些足以可见赵云的赤诚忠义之心。最能体现他忠义的就是单骑救主和救黄忠了,前面说了单骑救主,再说救黄忠了,曹操大军进攻阳平关,黄忠狙于阵斩夏侯渊之功,坚决要求率兵抵抗,当时曹军运米北山下数千万囊,黄忠认为可以袭取,但赵云认为这是危险的事,但他向来不与人争取立功的机会,所以只带了少数部队,跟随黄忠去取米。但黄忠过了预定返回的时间,并未归营。赵云知道出事了赶紧前去营救。
总的.来说,赵云的人物形象的刻画是成功的,通过事例,体现其有勇有谋,淡泊名利,谦虚谨慎的一面,赵云以其舍生忘死诠释了他的忠义与信条。过去的历史 早已是尘埃落地,而今从书中却也一样能感受金戈铁马的气势雄壮与遍体纷纷,如飘瑞雪的英姿,令人不禁为之一震。
一、《三国演义》中赵云主要战事
《三国演义》中赵云第一次出现时,是个相貌堂堂的少年,在文丑手下救了公孙瓒,然后又助公孙瓒打袁绍,并由此认识刘备。从此“常山赵云”的名号便不断出现,并且是以一种正直、英勇的姿态出现。《三国演义》中许多场面都是赵子龙与来将比武,作者总是轻描淡写的一句带过,“手起一枪,来人便落于马下”,这是写赵子龙迎战的典型,赵子龙将对方一枪刺死是毫无悬念的。大部分敌军见赵子龙如此威武勇猛,大都心生畏惧,不敢上前。赵子龙在兵中挺枪骤马,如入无人之境,充分显示了他的胆识过人且武艺高超。
《三国演义》中曾两次救犹主,我认为《三国演义》中最能让人记住赵云这个人的,要算是赵云单枪匹马救幼主那一回了,赵云的勇猛原本就让人心生畏惧的,而此处,他独自救主,更加凸显了他的英雄形象,让人记忆深刻。赵子龙为救幼主,不顾一切,面对曹军的多员猛将,丝毫没有退缩之意。就连曹操都对刘备的这名猛将赞叹不已,不忍心杀之。有诗曰:“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当然,这里并没有将赵云神化,那句“翼德援我”就充分证明赵云不是希腊神话里的那种神人,他也有血肉之躯,使人物形象显得更加真实。在汉水一战中,救出黄忠和张著,赵子龙所到之处,敌方军士见到“常山赵云”的旗号,皆四处逃窜,是何等的英雄气概,让人回想起当日长阪之战的威风。刘备后来也称“子龙浑身是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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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赵子龙力斩五将,五将是韩德与其四子,韩瑛、韩瑶、韩琼和韩琪,韩德是西凉大将,善使开山大斧,有万夫不当之勇,其四子也是精通武艺。当时的赵云已经是古稀之年,可是七十高龄的赵云仍然在马上驰骋,勇猛过人,还力斩五将,不得不叫人佩服。与敌方正直壮年的五位大将相对阵,赵云非但不畏惧,反而有种斗志。但正如程武所言,赵云有勇古稀无谋,即使历经百战年已古稀,却还是有点莽撞,中了埋伏。好在张苞、关兴等人及时赶到,才得救。
当然赵云也是不败的神话,他并非从未打过败仗,而是与其的胜仗相比,那不足一提。这在三国这个人才济济,战乱频繁的时代是十分了不起的。《三国演义》中不断出现的一个画面就是赵云面对敌人的乱箭,以枪拨箭。这里的“以枪拨箭”总是写得很轻巧,让人觉得并不惊险,然而却足以看出赵云的武艺高强,毫无畏惧。
但如果只说赵子龙只是勇猛,而忽视了他的才智就大错特错了。在赵子龙计取桂阳一战中,就能看出赵子龙并非莽夫,他识破赵范奸计,取得桂阳,这就充分证明了赵子龙的聪明才智了。在刘备与孙尚香结婚一回,诸葛亮用锦囊妙计救刘备,而赵云在其中的聪明才智也不可小觑。比如赵云故意让孙夫人听到荆州告急的消息,一而再的说,是让孙夫人助刘备逃离。诸葛亮作为编剧,他编辑了这出戏,而赵云则作为现场的执行导演,一手策划了这部完美的戏剧。还有,在第三十五回中,赵云发现刘备不见了,他不与蔡瑁争执,也没有回去,而是耐心寻找刘备。清代毛宗岗就这一回将关羽、张飞两人有可能的行为与赵云的对比,突出赵子龙的忠勇与精细。
二、蜀汉“五虎将”中的赵云
在《三国演义》中“五虎将”的排行是“关张赵马黄”,即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五人。关于“五虎将”,只要认真辨识一下,便可以知道这并非是官衔,而是一种美称而已,一种荣誉性的称号。
坡单骑救主中可见一般,还有赵云七十高龄时,还力斩魏军五将。第二,是这五人的赤胆忠心,极力维护蜀汉的政权。赵云在《三国演义》里主要扮演的就是保护刘备诸葛亮以及其家眷的任务,在紧要关头,他总是恁个舍身救主,这足以显现赵云的忠心。第三,他们都功勋卓著。《三国演义》中讲到赵云的故事并不及关张等将的多,但是,作为“常胜将军”、“虎威将军”不是浪得虚名的,这里就不再详细说明了。虽然赵云在军中的地位与威名不如关张、马黄等人,但是赵云可以看作是一个平衡力量,他不像关张与刘备亲如兄弟,也比起马黄又较亲近于刘备。赵云性格深明大义,机警精细,不像关羽那样骄傲自大,也不像张飞那样莽撞粗心,一生兢兢业业,为汉室立下了汗马功劳。
三、赵云近年来颇受读者喜爱
赵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割据称霸,各地豪强和有识之士纷纷拉起队伍,各投明主,以建功名,赵云便是其中的一分子。因为赵云相貌堂堂,武艺高强,而且处事得体,故而深受当地吏民的拥戴,成为一支队伍的首脑。《三国演义》中蜀国的主要人物塑造有缺点:关羽骄傲,张飞莽撞,刘备虚伪,只有诸葛亮与赵云两个人的形象是完美的。在赵云单骑救主那一回时,糜芳说赵云投奔曹军了,刘备不信,坚信赵云是忠诚的,而张飞就头脑简单的要赵云,并杀之。与赵云相比,同是武将,张飞就如此的莽撞没头脑。在这一回中,曹操第一次看到赵云的英勇,下令不准放冷箭,因此赵云才得以生还,也从侧面烘托赵云的完美形象,使敌人都不忍心杀之。
先生将赵云的美德概括为四点:深明大义、忠直敢谏、公正无私、谦虚谨慎。赵云的形象总是光明正义,英勇无畏的,让人不得不喜欢。
参考文献
[1]罗贯中.三国演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2]沈伯俊.沈伯俊说三国[m].北京:中华书局,2017.
[4]周思源.周思源品赏三国人物[m].北京:中华书局,2017.
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篇三
貂蝉(生卒年不详),历史小说《三国演义》及其衍生作品中的角色,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貂蝉是民间传说中人物,原名任红昌,是山西一村姑,也有人认为吕布部将秦宜禄前妻杜氏(杜秀娘)即是貂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貂蝉人物形象分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三国演义》的第八回、第九回所描写的“连环计”故事中,貂蝉被浓墨重彩的刻画出来。她美丽,王允为董卓的专权数日愁眉不展,而一见貂蝉立刻想出了非美人不能实施的“连环计”;她有情有义,为报答王允的“优礼相待”而主动请求“倘有用妾处,万死不辞”;她聪明勇敢,一面哄董卓,一面又要哄吕布,使出两副心肠,装出两副面孔,巧妙周旋,最终达到了使吕布杀董卓的目的。至此,在罗贯中生花妙笔之下,一个集忠义、美貌、聪明一身的女子形象崭然而立,熠熠生辉,光芒四射。她的美貌与才智,甚至让整个三国时代的天下英雄失魂落魄。貂蝉是这部以男性为人物主体的《三国演义》之中,出场的少数几位女子中最为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
貂蝉是东汉末年司徒王允的歌女,国色天香,有倾国倾城之貌,她妩媚窈窕,妖冶动人,是天下最善解男人心思的狐媚娘,她生就了闭月之貌的千古美女。她一双乌黑发亮的眸子,似喜非喜,淡淡一转,摄人魂魄。
首先,王允被美艳迷人的貂蝉惊呆了,于是锦云堂拜貂蝉。当貂蝉轻舒广袖,像月宫飘然而至的仙女那样起舞时,吕布看得如痴如醉,色眼圆睁。而后时董卓,他在酒阑席散之时,拥着貂蝉笑逐颜开,打道回府。从此以后,貂蝉周旋在这二人之间,送吕布於秋波,报董卓於妩媚,把二人撩拨得神魂颠倒。貂蝉以自己为诱饵,使董卓、吕布父子色迷心窍,自相残杀。其实在罗贯中的笔下,对于貂蝉的美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描写,但从董卓与吕布见了貂蝉以后如何神魂颠倒来看,董卓是一介匹夫,而吕布可是风流倜傥的,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连这等人物都会为了貂蝉而杀掉董卓,可见这貂蝉的美貌是非常诱人了。
貂蝉本姓任,貂蝉只是她的'小名,是吕布的原配妻子,两人在家乡失散后流落一方,沦为成为王允的婢女。王允得知后其身世后心生一计,设家宴款待太师董卓,让貂蝉与董卓见面。王允又设宴招待吕布赴会,让他与原配妻子相会,并承诺改日让他们正式团聚。
之后王允便送貂蝉到董卓家,董卓误以为是王献给自己的厚礼,喜出望外,当晚便共赴云雨之好。吕布得知董卓的行为后,勃然大怒,提剑入堂杀害醉倒的董卓。
在《三国演义》中,貂蝉则是因遭十常侍之乱,避难出宫,为司徒王允收留为歌女。貂蝉见东汉王朝被奸臣董卓所操纵,在月下焚香祷告上天,愿为主人担忧。恰巧为王允瞧见。于是,王允便将貂蝉收为义女,定下连环美人计,离间董卓与养子吕布的关系。
王允先把貂蝉暗地里许配给吕布,再明着把貂蝉献给董卓做妾。貂蝉嫁给董卓之后对吕布暧昧送情,周旋于父子二人之间。
一日,吕布乘董卓上朝时,入董卓府探望貂蝉,貂蝉和吕布相约来到凤仪亭相会。貂蝉假意对吕布哭诉被董卓霸占之苦,吕布愤怒。正巧被董卓回府撞见,发怒抢过吕布的方天画戟,直刺吕布,吕布飞身逃走,从此两人互相猜忌,王允便说服吕布,铲除了董卓。
连环计真正的实施者是貂蝉。正是由于貂蝉的出现,才有了王司徒巧施连环计的佳话,才有了吕奉先大闹凤仪亭的风波,才有了凶横无忌权倾一时的董卓宫门前的被戮,才有了武功盖世吕布的白门楼上的殒命。貂蝉也与王昭君、西施、杨玉环一起被誉为中国古代四大美女。
貂蝉,中国古代四大美人之一,古籍上虽没有记载,但文学作品中多有描述,为汉末三国纷争中重要人物之一。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对貂蝉作了进一步的描写和刻划,影响颇大,民间传说尤为动人,成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人中杰”、“女中英”。小说人物据学者孟繁仁先生考证:貂蝉,任姓,小字红昌,出生在并州郡九原县木耳村,15岁被选人宫中,执掌朝臣戴的貂蝉(汉代侍从—的帽饰)冠,从此更名为貂蝉。汉末宫廷风云骤起,貂蝉出宫被司徒王允收为义女。不久董卓专权。王允利用董、吕好色,遂使貂蝉施“连环计”,终于促使吕布杀了董卓,立下功勋。之后,貂蝉为吕布之妾。白门楼吕布殒命,曹操重演“连环计”于桃园兄弟,遂赐与关羽。貂蝉为不祸及桃园兄弟,“引颈祈斩,”被关羽保护逃出,当了尼姑。曹操得知后抓捕貂蝉,貂蝉毅然扑剑身亡。
貂蝉故里在忻州市东南三公里的木芝村,位于从太原或忻州去禹王洞的途中。木芝村原盛产木耳,故名木耳村,后因村中槐树下发现一株千年灵芝,遂改名叫木芝材。村中传闻,早在貂蝉出生前三年村里的桃杏就不开花了,至今桃杏树依然难以成活,是说貂蝉有羞花之貌的缘故。村中原有过街牌楼、前殿、后殿、王允街、貂蝉戏台和貂蝉墓。时过境迁,这些建筑都成了废墟,墓冢在浩劫中又夷为平地。遗址中常有古代砖、石构件、铜币、陶瓷残件出土,据说都与貂蝉有关。现在旅游景点叫貂蝉陵园,是近年乡民在墓地原址上复原筑砌的。陵园位于村之西南,占地面积4000余平方米,四周围以红底黄瓦波浪式龙形围墙,在麦海茫茫中,光艳夺目。门檐上悬“貂蝉陵园”横匾,两侧有“闭月羞花堪为中国骄傲;忍辱步险实令须眉仰止”金文机联。陵区北院内建拜月亭和凤仪亭,后部建青石墓台,台前有貂蝉像碑,在飘带动态下,貂蝉步履闲雅,婀娜多姿,犹有“闭月羞花”之貌。南院建仿古建筑20间,辟为“貂蝉彩塑馆”,反映貂蝉“不惜万金躯,何惧险象生”惊天动地的一生。乡民传说,桃园三兄弟得势后,便把貂蝉送回故里,老死后就埋在这里。又说貂蝉扑剑自戕,关羽得知后将遗体护送回故乡安葬。所以后殿有关羽像,殿前有表示貂蝉演戏的戏台,都是报答关羽拒杀和护送之恩。另在定襄县东南的中霍村是吕布故里,有“霍清泉”、“智擒赤兔马”、“歪脖子树”等民间传说,都与吕布有关。所以民谚有“忻州没好女,定襄没好男”,是说因为有貂蝉和吕布之故,从此,忻州再也生不出好看的女人,定襄也生不出帅气的男人了。
原型之谜
正史《后汉书》中,从未提及貂婵之名,它仅以很短的篇幅记录董吕之间的私人恩怨。当年董卓曾为区区小事怒杀吕布,被吕布敏捷地躲过,后来两人重修于好,董卓又派吕布去看守自己的内宅,不料吕布竟乘主人不在,与董卓的贴身婢女暗中相恋。因畏惧被董卓发现,吕布求见王允,和盘托出与董卓不和的真相,指望得到他的援助,结果反过来被王允所利用,指使他将赴宫廷开会的董卓一举杀死。这里出现的婢女,应该就是貂婵原型,但她本是相国董卓的婢妾,与司徒王允并无干系。
出身之谜
貂蝉生于何方?一说永年,一说临洮,一说米脂,一说忻州。临洮之说源于《三国志平话》,貂蝉向王允自我介绍:贱妾本姓任,家长是吕布,自临洮关相失……米脂故里说则是在当地石沟镇艾好湾村,至今还留有所谓「貂婵洞」。在元杂剧《锦云堂暗定连环计》中,貂蝉对王允说“您孩儿又是这里人,是忻州木耳村人氏,任昂之女,小字红昌。
死因之谜
曾经耗费大量笔墨渲染貂蝉义举的罗贯中,对貂蝉“长安兵变”后的描述,始终着墨不多,三国演义上最后一次提到貂蝉的时候还是跟吕布一起在白门楼被曹操围困时,后来吕布兵败身死就没有说明了。在历史价值被榨干之后,她遭到了主流文人的抛弃。但仍有一些作者在孜孜不倦地追问她的下落,继而任意虚构故事,以致其结局形成了“惨死”和“善终”两大类型。
貂蝉素有“闭月”之称,意为连月亮见了她都比不过和遮挡在云后面。
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篇四
《三国演义》(全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又称《三国志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与《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来孙权人物形象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国》当中,表面看来,孙权不似操百变形象、个性突出,其实,操、权、备三人相比,比操不及,比备有余。
孙权骨子里为人忠厚,凡事有主见,一心治国,善待仁人义士,无阴谋诡计害人之心,所以,江东民风淳朴,人民归附。如,备耍无赖,不还荆州,东吴数次交涉,而不是动辄出兵讨伐。孙权至少不似备之娘娘腔、做作、令人生恶(后有赘述)。且有周瑜倾力相助,火烧赤壁使东吴扬眉吐气,操也不得不佩服“生子当如孙仲谋”。正是孙权的敦厚性格,无操般雄野霸心,注定了他只能在江东偏安一隅,无心一统天下。后来东吴衰落,实乃其子孙为争权夺势、自相残杀所致。孙权继承祖业,统领江东一段时间,民富国强,百姓安居乐业,由此来看,孙权亦为一代英雄。
在《三国演义》前十回里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当然是吕布。吕布,字奉先,他本是丁原义子,后拜董卓为父。
在三英战吕布中,把吕布描写的可是威风凛凛,作者颇费笔墨描写吕布外貌:头带三叉束发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但是把吕布描写的这么完美,也不能掩盖他的人性缺点。“三姓家奴”就是张飞赠他的最好评价了。
吕布是一个骁勇善战的猛将,同时他也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李肃拿着金银珠宝去游说,吕布就杀死了他的义父丁原,投奔了董卓。
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当时局势动荡,群雄并举,谁不想号令天下呢?但吕布这样寄人篱下又祸害人家的人,是走不远的。吕布总是依附着某个军事集体,但是后来,抢了刘备的徐州,又酣战曹操,惹的事也太多了。所以,吕布这种人是学不得的。
我在三国前十回中最喜欢的荀彧。虽然作者只在第十回中简要的介绍了他的出身和姓名,但不代表他日后不会发挥巨大作用。
我觉得荀彧的才学不亚于诸葛。曹操都曾将荀彧比做张良。用钟繇的话来说:“夫明君师臣,其次友之,以太祖之聪明,每有大事,常先咨之荀君,是则古师友之义也。”曹操一生中的重要抉择,几乎都是荀彧出谋划策。是他劝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是他劝曹操在官渡苦苦支持,是他断定袁绍终会败于曹操。
运筹帷幄。
更重要的一点,也是荀彧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可以洞察一切。第十回中写道:“旧事袁绍,今弃绍投操。”要知道,那时的袁本初可是威震八方,而曹操不过是在山东刚刚组建起的一小股势力。荀彧定是知道袁绍无大志,只有妇人之仁,不过是坟中枯骨罢了。
三国第十回中,仅仅提到他弃袁投曹,但暗示的太多太多,剩下的,就等着我们去慢慢发掘了。
“周瑜”和“诸葛亮”,我想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他们是《三国演义》里的人物,在我的家里,这两个角色是由我和弟弟来扮演。说起来也是,弟弟的心胸狭窄,但是他的诡计也很多,正好付合周瑜的本性;而我,当然没有像弟弟那样心胸狭窄,也比他聪明得多,我就像诸葛亮那样有智有谋,所以我也可以当个女诸葛亮啦!弟弟妒忌我的聪明,正如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能,说诸葛亮是江东的后患。我们之间不论国事,只论一些平常小事。这天下午,我要拿复读机到妈妈办公室去读英语,而弟弟却一把抢过复读机,不肯给我,我知道他一定是又要拿复读机来玩,便想方设法地讨好他,要他把复读机还给我,可是,说得我口水都干了,他还是不肯给我。无可奈何,我只好另想办法。心想:只有拿点零食来换回复读机了,但我很快又想到,在我去拿零食时,他肯定会给复读机做手脚,不是拿去电池,就是拿了录音带。我迅速拿了零食,刚到房门口,便听到轻轻的“啪”的一声。当我走进房间时,他已摆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看着我,好像他刚才什么也没做似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把零食递给他,他便把复读机还给了我。“货”一到手,当然先要检查”货物”有什么残缺了。经我一检查,原先的预料是对的,录音带被他拿了。这该怎么办?录音带没了,拿去也没有用,这弟弟可真聪明。可惜,他的诡计,已被我识破。现在,就是想法子让他交出来录音带了。用什么办法好呢?正纳闷间,“对了,弟弟最喜欢喝酸奶了,何不跟他定下条件,要他把录音带还给我。”我心里暗暗想着。“我给你酸奶喝,你还我录音带怎样?”“好”。他也太爽快,一经交换条件,他就答应了。但他要我先出去,不许我偷看他的藏宝地。哈,他也挺狡猾的。最后,还用说,当然是我技高一筹,诸葛亮大胜周瑜啦!你看,弟弟像周瑜吗?他就是有这么一点小聪明,你要是不小心,仔细琢磨,是难以洞察他的诡计的。不过,他的点子再多,也是骗不过我这个女诸葛亮的,哼!
刘备可以从一名无名小辈成为三国中的要员,是绝不可能没有原因的`,他虽为一名布衣,但在看到榜文之后也仰天长叹,他心中有着统一乱世的心愿,这不单是壮志,他身为布衣,也知道天下百姓之苦,他是为了人们而立志的。他有着强大的人心聚合力,没有太久便桃园三结义,他听闻青州被围,马上便去营救。得知董卓被困,刘备也带领人马去相救,被董卓白眼之后,张飞想要一杀了之,是他在极力相劝,张飞怒鞭督邮,是他紧忙制止,尽管善行以后留下的不一定只有善报,还有恶报,但却都可以看出刘备的仁心。
刘备的战不是为诸侯般的野心作乱,而是真的为了民众们着想,董卓作乱,刘备听闻忙便去相助,三英战吕布,刘备默许了张飞的破口大骂,一同助战,可见其耿直。
在这乱世之中,大部分人都为了权势相争,血流千里,还有谁真的是为天子民众而战?孙坚便是一味只思得城池与荣富,最终如他所说死于乱箭之下,头破血流死不瞑目。最终站在这片大地上的人,总有几分本领。曹操善用人才,好使诡计,而刘备,是靠自己的行动征得了一席之地与大家的心!
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篇五
故乡,熟悉而有陌生的名词。
一次次在梦里看见故乡在向我招手,因我那久别的故乡,对于我们,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在我们的心中永不老去。
文章里重点刻画了几个人物:“我”、“闰土”、“杨二嫂”。通过他们,让我们目睹了故乡的衰败景象,和农民的贫困生活,更加揭示了深刻的主题。
小说中的我,有作者的影子,但是决不等同于作者。“我漂泊在外,对故乡一直怀着美好的回忆,那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那更是一个想象中的世界。”我想念和“我”一起小时候的哪个闰土,我对闰土怀着深厚的感情,但当闰土叫出那一声“老爷”的时候,我才明白,我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层不可逾越的隔阂,这隔阂是旧社会人与人之间阶级隔膜和等级观念的思想束缚造成的,使我产生了对劳苦人民的同情与怜悯。我便成了一个追求新生活,心怀希望的知识分子。
我所铭记了一个少年,他名叫闰土。儿时的印象如今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活泼刚健、动作干脆利落,说话脱口而出,朴质,有智有勇,热情又纯真的小英雄,小伙伴。当闰土把干青豆拿出时,说:“请,请老爷……我明白,一切都变了,唯有善良纯朴没有变。当他拣起一幅香炉和烛台时,我知道,这时的闰土麻木迟钝,把改变现实的希望寄托在对神灵的祈求祷告上。我们聊了些闲天,却早已经没有了儿时的纯真友谊,昔日的闰土也失去了纯真与温情,变得木讷,麻木,市侩,猥琐……他时生活的重压之下艰难挣扎在贫苦深渊中的广大中国劳动民众的代表。他的生活不仅是他自己的辛酸史,也是当时广大农民的一个缩影。
零星的记忆让我想起了二十年前的那个美丽的女子,“豆腐西施”杨二嫂,她的生活是辛苦的,但这中辛苦也压碎了她们的道德良心,看着她说的“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迅哥儿,你阔了,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大轿,还说不阔……”杨二嫂的话中,恭维带挖苦,拉下脸皮,讨要东西,而且随意编造,心口胡说,要走的时候,顺便将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在人眼前偷东西却没有一丝羞耻之心……她变得没有信仰,没有操守,没有真挚的感情,不讲道德,自私狭隘的人,变成了庸俗小市民的典型。
不知是谁打开了记忆的枷锁,那句话轻轻地飘到了耳边:
往事一幕幕,美好的回忆都变成了痛苦的现实,小英雄的形象为“木偶人”所代替,谁的心中能不悲哀呢?但“我”此时的悲哀并不等同于“绝望”,“我”依然相信,我的故乡会有美好的未来,不过,有些渺茫罢了!
“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啊!有了希望,并矢志不渝地奋斗追求,一定会实现的。“希望”是“无所谓有,也是无所谓无”的,如果人们都朝着希望的路走,那样便会迎来新的生活。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想,当我们久别故乡时,我们不会再用起这句话,那时,我们感叹的会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时我们感叹的会是故乡的灿烂与辉煌。
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篇六
在这本书当中,方鸿渐无疑是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作者赋予其许多的言论、思想,甚至通过他来洞察世间百态,但方鸿渐并不因此而使人觉察到他的学问博大精深,惟独是他的身上有着某一类人的特征,或者说在他身上作者将某一些人的劣根性阐述得淋漓尽致。
方鸿渐还算得上是善良人士,至少他良心未泯。赵辛楣曾说过方鸿渐“是个好人”,尽管“全无用处”。这善良的本性使他为了给父亲挣足面子,为了"报答"周经理提供的留学经费购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授予"的“博士证书”;并且这善良有又使得他后来必须不忍伤害苏小姐而整日担惊受怕。克莱登大学显然是方鸿渐心中的刺,不大不小,却也拔不出来,只能任它在心窝上搅得隐隐索痛,还得战战兢兢怀疑别人是否看出他挨了一刀跑来惺惺作态地嘘寒问暖。方鸿渐对文凭的看法是颇有意思的——“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这段话讲得十分精彩,极尽讽刺;只可惜方先生敢于怀疑,敢于批判,却不敢反抗,更无法从中脱离出来宣扬自己的个性,终究还是要考虑“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方鸿渐的善良在于他既然买了文凭却没有说服自己那是文凭的勇气,他羞愤于报纸关于自己"顷由德国克莱登大学荣授哲学博士"的消息;同时也无法做到韩学愈的洒脱,骨子里的正直、怯懦不允许他如此,哪怕最后被校方看轻也能忍气吞声。小说中当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说到:“我愿意请先生来当政治系的教授,因为先生是辛楣介绍的,说先生是留德的博士。可是先生自己开来的履历上并没有学位……”之后,鸿渐的脸红得像有一百零三度寒热的病人。”方鸿渐并不单纯只是因为害羞,单纯因为苏小姐所谓“大学同学的时候,他老远看见我们脸就涨红,愈走近脸愈红,红得我们瞧着都身上发热难过。我们背后叫他‘寒暑表’,因为他脸忽升忽降,表示出他跟女学生距离的远近,真好玩儿!……”,他的脸红大多数是因为心虚,而他的心虚绝大部分原因和他的性格有关。
情场上,方鸿渐先前还是春风得意的,既能和鲍小姐在船上鬼混出个名堂(尽管这名堂最后已经成不了名堂);又有苏文纨这样堂堂一位货真价实的博士,在知道方鸿渐拿的是假博士文凭后,仍倾心于方,可见他还是有点魅力的。然而在苏小姐好巧不巧地带出一位唐小姐后,一切开始走样了。鲍小姐走时,方见到了所谓相似者原是个秃头,知道自己被摆布了,道出“女人是最可怕的!”这时候的伤害到还是不痛不痒;至于他和苏小姐的结束,更是解脱了,毕竟方鸿渐之前也只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加上苏小姐在船上有诸多的暗示不得已“喜欢”苏小姐,但方显然没有真正理解到“女人是最可怕的!”这句话的内在实质,苏小姐被拒绝后羞愤地使出离间计,假文凭因此被唐小芙识破,方鸿渐阴差阳错失去了唐小姐。方鸿渐因此死了一回,“觉得天地惨淡”,甚至对与爱情失去了信心,那种刻骨铭心痛只要一次就足够了。这是方的不幸,同时也是万幸。假使没有唐小姐,方鸿渐没有痛苦的失恋,也许往后他的婚姻要幸福得多;但失恋以后,他至少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点深层次的了解,并不是那么单纯的,后来和孙柔嘉的不愉快也不显得那么重要了。之前,赵新楣再三说孙柔嘉的“假天真”,方鸿渐并非真的不明白,明知道那是个陷阱,依旧毫不犹豫地往下跳;其中有方鸿渐逞强英雄护弱女的成分,有他神志不清的成分,事实上就有些心非所愿,虽然他对孙小姐的用情实在少得可怜;而他与苏小姐接触时,正赶上春风得意苏小姐又有情有义,但他并不心动,却在运气最差之时找到人生伴侣,可见太不明智了。这也是方鸿渐的特有属性之一,或者说他看中的是这份平淡,更直白地说就是圈子过小而方的见解也未免天真。
方鸿渐的不明智不仅表现在感情上,在实际生活中的正直却懦,也注定了他做人的失败。方鸿渐对唐小姐的感情是毋庸置疑的,他甚至将唐小姐的来信唐“送给他吃的夹心朱古力糖金纸匣子”装着。匣子本是装糖的,现在用来装信,这两者品味起来,不是甜在嘴上就是甜在心里。但自从方鸿渐和唐小姐分开以后,个人的感情观变了,人生也开始走下坡路。先前他虽不至于有什么功绩壮举,尽管玩世不恭、才疏学浅、恃才而傲,但至少有种读书人的气质,去三闾大学一路上一直到三闾大学,他的嘴里不再是整天不切实际的长篇大论,他的际遇也渐渐不好起来,高松年降其为副教授,学生瞧不起他,同事中的人际关系不好,仿佛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凭空消失,甚至他的脑子也迟钝。韩学愈一事,看得出他的天真,撕破了脸,成了小人争斗中的棋子亦不自知,自以为和刘东方成了统一战线,最后和其妹相亲不成,还惹人嫌,可见他将韩学愈的事托出全无好处,他大可以不戳破真-相,与之共进共退,说不定能彼此不安好心地相扶持倒也不至于一事无成。但这些不可能被加诸在方鸿渐身上,以至于他越来越“忧患穷困”、“人穷智短”,他甚至已经失去了与严酷的环境开玩世玩笑的能力,当他疲于应付日常琐碎的一切,背着精神包袱与各种不得不打交道的人事周旋的时候,方鸿渐已经彻彻底底地失了先前的潇洒。更确切地说方鸿渐如果生活在一个相对相对宽容的环境中,他应该是迷人的,他的优柔寡断可能被认为是温儒尔雅,这时候他的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恰恰能为他创造一种典型成功人士的形象,然而在一个像三闾大学那样封闭狭隘、庸俗不堪的环境中,方鸿渐不得不向环境屈服。在进入了婚姻的“围城”后,方鸿渐更是陷入了需要计算种种利害关系的“生活陷阱”之中,方鸿渐已成了一个为谋生而奔波的小职员,环境已将他“异化”成了一个谋生者的角色。仅仅过日子就显得格外的不容易,首先是方鸿渐的老情人文纨,变着花样贬了柔嘉一通;然后是柔嘉的妯娌们,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而柔嘉又有一个“高参”陆太太,动不动就指导柔嘉如何管教丈夫;最后,还有一个仆人李妈,也是个多管闲事的人。方鸿渐堂堂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也许并没有大男子主义倾向,但受制于一人已是常人所不易忍受,何况他受制的不是一人,而是几个斤斤计较带着浓厚市井之气的女人。他终究被压缩成一个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一个或有或无又必不可少的“小人物”。在三闾大学之后,方鸿渐的个性渐渐地被忽视,甚至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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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尽管在书的后半部,方鸿渐的神采渐渐模糊,但他所讲的一大堆的废话却成了方鸿渐的特色之一,使人印象尤其深刻。方鸿渐小事不屑做,大事做不来;但他纸上谈兵的能力是不容小窥的。书中作者安排了这样一种巧合,唐晓芙讨厌电话,而方鸿渐宁可写信,不愿打电话。作者笔下的方鸿渐是一个思想大于行动的人,擅长口若悬河忽东忽西大发不必要的议论,同时也擅长纸上谈兵,这至少能使他少懊悔几次。他常常在独自一个或事后时,思维很清楚;正面接触,甚至通电话时,便常常处于被动,忙着应付,手足无措,要么辞不达意,要么信口开河。他可以骗得周经理的资助,可以骗得博士文凭,都是通过信,若要当面交涉,怕一件也办不成。正因为方鸿渐缺少一种必要的自信,他需要借助外物来权衡和掩饰自己的慌张,而这些也许他并不自知,毕竟大多数时候他心高气傲,有些不切实际。因而不难解释他的“兴趣甚广,无所用心”。
在这本书中,作者赋予《围城》战争为时代背景的同时,却又让它远离战争,这种交错的时空和文化,隐喻了作者所要描写的更多是特定背景下特定的人物,以及特定人物的特殊心情,方鸿渐就是在那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某些知识分子的缩影。他失性颓废,被环境人物压迫得失性却不自知,他不合时宜地茫无是从,无归宿就象一位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之前感情受挫折,事业没前途,和家人亲戚有矛盾,想到上海是待不下去了却不知该怎么办,于是投靠赵新楣;而他结婚以后家反而成了另一个战场;和孙柔嘉吵架,孙柔嘉看不起他,他不得不投靠赵新楣。他的优柔寡断,全无主见在这里有了很清晰的体现。实际上,方鸿渐称得上是一个悲剧人物,在许多人骂他不是个好东西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同情。他的一生尽被偶然性操纵:如去欧洲留学,应三闾大学聘,甚至结婚也是突发事件。婚姻、家庭、事业都是一堵堵墙,逼得他艰于呼吸视听——“围城”的双重意味在他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普通的小知识分子,一方面在狭小的“城”内举步维艰;另一方面自身又活脱脱是一座被围困的城! 有人说方鸿渐“志大才疏,他追不到唐小姐却又看不上苏小姐,孙柔嘉是他折衷的选择,但是他的婚姻并不能算幸福;事业上他一事无成,不得不依靠着朋友赵辛楣,但他又具有比较强的个性,而且尽管他很聪明但做人也很失败。”这的确是十分贴切的说法,但他所谓较强的个性仅仅只是在某些时候某些地点突地冒出,从他对孙小姐的不忍伤害,对唐小姐的一片真情,与鲍小姐的逢场作戏,与孙小姐的仓促结婚……可见他虽不是一个大有用处的人,却是个心地善良,略带却懦的人。也许可以说是一个善恶兼备,美丑并加的角色。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样“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是一个没有被上海这个物质社会污染、没有经历过男女情感风云的美丽、飘逸的少女。唐小芙最大的特征在于她是的单纯和不单纯,她是一个矛盾的高级综合体。
在方鸿渐眼中,唐小姐不造作、不化妆,而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气质。这种气质并不是仅仅不化妆就能够形成的,唐晓芙最懂得不打扮恰是她最好的打扮,或者说她懂得如何打扮得了无痕迹,她的容貌的“非人工”色彩是她最好最美的颜色。然而用赵辛楣的口吻叙述,那唐晓芙不过是个“黄毛丫头”。而唐小芙正是以如此黄毛丫头似的清纯虏获了方鸿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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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些话,“鸿渐不知道这些话是出于她的天真直率,还是她表姐所谓手段老辣”。再通过小说中唐晓芙与方鸿渐交往历史分析,不难看出唐晓芙并非不解男女之间的感情,实际上,她一上来马上就抓住了方鸿渐这个“老男人”的弱点。唐晓芙的“清纯”并非懵懵懂懂的不假修饰,她依然是都市化的产物,不过她懂得从庸俗化得有些泛滥有些生硬的都市时尚潮流中“提升”出来,形成一种独特的魅力。唐晓芙的“清纯”需要有现代都市文化作为背景,而她身为大城市中极少数有着良好的家庭环境和优越的先天条件的美少女之一,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发光体。
除了这清纯与非清纯,唐小姐似乎还有着一些独特的个性。她生性是一个浪漫的女孩,譬如说她对于书信来往的情有独钟,对于爱情的严苛,但实际上她的富于幻想和“为爱而爱”的坚持并不容易在现实中存活。唐晓芙曾严厉谴责方鸿渐:“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样的要求似乎过高了。毕竟她爱情规则在遭遇到具体的方鸿渐之时,已有了松动。方鸿渐与唐晓芙分手之后,唐晓芙病了一场,这大概可以说明唐晓芙对方鸿渐是有所用情。。尽管之前方鸿渐与唐晓芙交往,在她表姐苏文纨的眼中,只是唐晓芙的爱情履历上又增添了一次不大不小波折,方仅是唐晓芙“一把男朋友”中的一员而已,尽管唐晓芙以为自己“没有什么朋友”,自觉她还没有到放低爱情标准的时候——但这一切都不足以使他在方鸿渐交往时立场坚定地守着她的爱情标准。在书中唐小姐还有一段颇有趣的想法——“表姐愈这样干预,自己偏让他亲近。自己决不会爱方鸿渐,爱是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决非那么轻易简单。假使这样就会爱上一个人,那么,爱情容易得是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可见唐晓芙是因为赌气才吃方鸿渐的请的,这时唐小姐盘算着一种非常浪漫的爱情标准。有了这样的爱情标准,只要认定自己没有爱上别人就不算恋爱,换一句话说,即使有诸多男友,从唐晓芙角度而言,只要认定自己不动心,就是在她表姐看来她是“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弄着”,唐晓芙还是可以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朋友”。这在表姐苏文纨看来,有“一把男朋友”的唐晓芙的当然“不清纯”,而在唐晓芙看来,没有经历过“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的自己则依然是“清纯”的。方鸿渐则也是被唐小姐这样复杂的 “单纯”吸引。
另有一点,唐小芙在小说中“正面”出现的时间也相当短,与方鸿渐的交往时间非常短。甚至她与方鸿渐并不经常见面,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恋爱行为,不过有了恋爱的试探、通信和请客吃饭而已,方鸿渐与唐晓芙接触次数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而唐小芙这样的少女,出身名门,不粉饰,求天然,有抚媚,待人接物见真诚,对感情虔诚,哪怕仅仅出场几分钟,也会颇得观众好感的。
相较于唐小芙,苏小姐在此书中所占的比重更大一些。作者开篇便道出苏文纨有种“孤芳自赏,落落难舍”的神情,有副大家闺秀的外貌与做派,而她对方鸿渐一番追求充分地表现出了一种较高的战略思想与控制大局的才能。譬如苏对幼时玩伴赵新楣挖空心思献殷情却不屑一顾,在面对心仪的方鸿渐时却要先摆出“又甜又冷”的冰激凌作风,一旦失效就施展出另一种欲擒故纵、敲山震虎的手段,安排上几次竞争对手的聚会,以挑起方鸿渐的斗志。再适当地释放一下不轻易给的柔情,要不是这位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心有所属,苏小姐的计划是定然成功无疑的。但篇末在苏小姐与“四喜丸子”曹元朗结合以后,对于孙柔嘉冷嘲热讽,这使她身上凭添一股市井习气,毁了那种目高一切的傲气。
在本书中即使是苏文纨这样的大博士,她依然是矛盾的:她写的纸扇上的诗了无画意,还是偷外国民歌而作的;至于那《十八家白话诗人》到底如何更是不得而知。她先后拿过赵辛楣的信在方鸿渐面前卖弄,拿曹元朗的信在唐晓芙面前炫耀,只是她自己从没有写过一封信。身为被誉为“苏东坡的妹妹”的大才女写出来的文章却文理不通,这的确是很难堪的事,无怪乎她从不写信,到是电话打得勤,无形之中这也是她的方鸿渐、唐小芙的隔阂。尽管如此,如果方鸿渐娶的是苏文纨,其结局一定要好于娶孙柔嘉。至少苏成熟有魅力,她的手段是用于她的敌人而不是用于所选择的丈夫的。但这反映了她与孙柔嘉的不同,孙小姐对方鸿渐是悄悄撒下了情网,等待时机等方上钩;而苏小姐却是步步为营进攻为主。只可惜苏最后贱价嫁给了曹元朗,虽然苏完全有能力选择条件更好的赵新楣,然而由于她是个高傲之人,曹元朗总算会写两句“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的歪诗,会说一些漂亮话;况且她的好面子要她在感情上扳回过失,曹元朗又和方鸿渐不熟,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选,也不难看出苏小姐和唐小姐在感情上态度的天壤之别,同样出身名门,但苏小姐更加事故老练,更看淡于那些理想而攻于心计。
孙柔嘉是《围城》里写的很成功的一个人物,就象杨绛先生所说的:这类女孩子在我们身边很常见,她受过高等教育但很工于心计,长的不漂亮却也不丑,她比方鸿渐会做人的多,方鸿渐是孙柔嘉精心选择的对象,从一行五人出发去湖南三闾大学的路上开始,她就悄悄的洒下了情网,她最大的成功是得到了方鸿渐,但也证明了这是她最大的失败。
显然,孙柔嘉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在外貌上没有惊人之处。方鸿渐甚至“没有正眼瞧过她,她脸圆脸扁都没看清楚呢。”她只是万千平凡女子中的一员。她的情网撒得极俱技巧。路途中过一险桥,是孙柔嘉牵方鸿渐过桥,而且很照顾方鸿渐的面子,不让他在众人面前丢丑。因此“鸿渐只有敬佩,想女人这怪东西,要体贴起人来,真是无微不至,汗毛孔的折叠里都给她温存到。”就是这不讨厌的“一念温柔”,在方鸿渐的内心里下了“情种”。孙柔嘉甚至也很懂得把握人的心理,当她拿陆子潇的求爱和匿名信时,孙方俩人的关系又进一步了。然而尽管孙最后嫁给了方鸿渐,但她并不比唐小芙幸运。方鸿渐对待孙小姐的态度是应付的,仿佛不得不吃饭只好吃饭一样。
当然,方鸿渐与孙柔嘉在一起,也有过浪漫而热烈的日子。从三闾大学出来到桂林的时候“他们快乐得不像人在过日子,倒像日子溜过了他们两个人。”就是到了度蜜月之时的孙柔嘉,仍然仍不失其可爱之处。只是这样的情景一回到上海就变卦了。结婚以后的琐事繁多,她开始耍小性子,患得患失,夫妻不和,生活也失了色彩。
而孙柔嘉一直把婚姻当作事业来经营,毕竟她生长的环境要比唐小芙复杂得多,在那样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不被重视的结果让她懂得自己去争取喜爱的事物。对一个她还算倾心的男人,女人耍点小心机不足为怪,实际上,有心机的女孩多半是聪明的女孩。方鸿渐相当需要一个象孙柔嘉这样外柔内刚,颇有主见的内助来克服他自身遇事彷徨患得患失的毛病。可是,他们的婚姻掺入了太多旁人的因素:与方鸿渐相连的是一个没落的乡绅家庭一一号称开明却并不理解儿子的父亲和唯唯诺诺的母亲及虎视眈眈妒忌心重的弟弟弟媳,一会儿要孙柔嘉下跪拜祖先,一会儿两个弟媳妇又来“侦察”她的嫁妆。这样的家庭当然让孙柔嘉受不了;与孙柔嘉相连的则是洋味十足的姑母家,姑母把自己的先生管得服服贴贴还不够,要怂恿孙柔嘉管制方鸿渐。姑母的居高临下同样令方鸿渐无法消受,于是矛盾就产生了。结婚后以后三姑六婆的搬嘴,女佣的好管闲事,加上俩人脾气不佳,两天三天地吵。他们吵架时,方鸿渐首先失手推了柔嘉一下,而柔嘉也不甘示弱,用象牙梳子砸坏了方鸿渐的脸,也砸坏了言归于好的可能性,还被她的丈夫方鸿渐评价为“这样狠毒”。这实在也是孙柔嘉的不幸。
赵辛楣是《围城》的二号男主人公,《围城》中除了方鸿渐赵新楣也是唯一个贯彻始终的任务。但赵辛楣最初是以苏文纨追求者的身份登场,在苏家与方鸿渐争风吃醋,与方鸿渐可谓“不打不相识”。但在苏文纨也嫁给了曹元朗之后,赵辛楣和方鸿渐同赴三闾大学任教,此时二人已化敌为友,赵辛楣在小说中身份转换为方鸿渐的“伙伴”和“助手”,他对方鸿渐慷慨资助并建议方鸿渐孙柔嘉在香港登记结婚,而后在重庆的召唤成为方鸿渐决心出走的原因,从某些方面上说,赵新楣俨然控制着方鸿渐的进和退。
赵辛楣在小说中算是颇为可爱的角色。他活得挺潇洒,“进可以做官,退可以办报”,再不济还能教书,而且是个系主任。他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他为人热情大方,对朋友真心帮助,是一位有着独特性格、有着他自个儿“灵魂”的人物:豪爽又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
赵新楣的确精明的,他可以很敏锐的察觉孙柔嘉的假天真,可以在任何环境中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且相对于方的窘状,赵辛楣就显得更有主动性了。由于家世原因,他的自由度比旁人大:遭苏小姐“遣散”后可去三闾教书,在三闾崩盘后可去重庆谋事。他还有些理想主义的气息,到三闾前,满怀信心地说办教育是培训青年、改造社会的出路。从方鸿渐赵辛楣两人同去三闾大学开始,是赵辛楣一手将方鸿渐带入一个新的生活圈子。赵新楣和方鸿渐可以说相处的十分融洽,而他为人豪爽,在即将到达三闾大学的时候,赵辛楣做了总结:“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方鸿渐便问自己讨厌不讨厌,赵辛楣答道:“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方鸿渐想不到赵辛楣会这样干脆的回答,气得只好苦笑。
但赵新楣的缺点在于有时候故意拿腔作调,摆弄政治家派头。比如他说:“办报是开发民智,教书也是开发民智……论影响的范围,是办报来的广;不过,论影响的程度是教育来得深。”但是这番话却被方鸿渐以“大话哄人”和“小政客办教育”讥讽得体无完肤。此外,辛楣就可以说是无可挑剔的人物了。但最后苏文纨选择和曹元朗结婚,不仅跌破了方鸿渐的眼镜,多多少少也上了赵新楣的心。但这对于赵新楣来说确是好事,毕竟苏文纨选丈夫,不是选所谓“乘龙快婿”,而是选一个易于控制的,比较没用的男人。因此,她不会选赵辛楣。赵辛楣拥有家世,有地位,事业如意,无需苏文纨的施舍,这就减轻了苏文纨的优越感。只可惜赵新楣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文纨的心死,却在见到中文系主任汪处厚的年轻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文纨相象,于是与汪太太有了越轨交往,而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就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离开三闾大学。但他到了重庆进了国防委员会,颇为得意,比起出走时的狼狈,像换了一个人。总归一句,赵新楣有混社会的本钱!
曹元朗在小说中的戏份不多,作者在描写到方鸿渐 初见曹元郎时说:"鸿渐吓了一跳,想去年同船回国那 位孙太太的孩子得这样大了,险些叫他'孙世兄'。” 孙家小儿与曹诗人风马牛不相及,当曹元朗出场时却以此来调侃曹,曹诗人的风采不怎样,但确是苏文纨最后的选择。曹本身并没有存在的价值,他没有赵辛楣的幽默潇洒,也无法效仿方鸿渐在苏小姐心里投下炸弹,充其量就只是赵新楣所讲的因为这俩人都是诗人,可以看懂对方的大作,对于俩人来讲才是不错的组合,另一方面也因为曹刚好赶上苏文纨急于在感情上挽回面子的时机,而他的逢迎和没有个性恰恰能衬托出苏小姐的光彩,苏由此还有一个发淫威的舞台。毕竟苏文纨选丈夫,不是选所谓“乘龙快婿”,而是选一个易于控制的,比较没用的男人。
这又是一个极具特色的人物。首先“围城“的含义是通过他和苏文纨大谈特谈时引发出来的,并且他还是“中国哲学界的创始人”,这个称号的得来可真得感谢他的虚容心,如果不是他这颗宝贵的心让他一封一封地写信给外国哲学家,然后拿到回信,继之向同行卖弄,怎么可能会获得这样的称号?褚慎明是个哲学家,用他的话说他的确是十分伟大的,连罗素等人都和他有书信往来。他的“不小心透露”这一消息,绝对用心良苦的。但若要想打着世界著名哲学家旗号招摇撞骗成功,还是要有些功力,除了作怀不乱,同时掰功必不可少,至少他连一句“从没学过”也能阐述出“这话有语病,你没学过,怎会‘知道’它难呢?你的意思是:‘听说这东西太难了’!”可见他如果不是闲得无聊就是忙得发疯,较于方鸿渐的胡言乱语有过之而不及,作者笔下的青年哲学家褚慎明就是一个受中洋教条毒害的典型人物,哀叹攀了许多哲学家和洋哲学名词去吓唬人,自己大概也被这些东西“吓坏”了身体,成了一个躬腰驼背的“老太婆”式的怪物。
书中描写了一个敢爱敢恨的汪太太,这也是个很有些性格的女子,颇有须眉之风,赵辛楣对之始乱终弃溜之大吉做了回爱的逃兵,对两个人来说都是个不坏的结局,赵辛楣是个颇有想法的角色在官场上混的不错,但汪太太也不是等闲之辈,她不喜欢抛头露面喜欢在背后操纵汪先生,两个人都是喜欢主宰对方的人,两个人在一起不见得会幸福尽管幸福来之不易,但总的来说,赵辛楣不如汪太太,汪太太的性格更具坚强和负责任。
李梅亭是作者笔下落墨极重的人物,这个人的势利自私好色小气表现让人非常的好笑,但不管怎么说,他混的要比方鸿渐好的多,即使是赵辛楣也未必是他的对手。而李梅亭是以流氓文人的形象面世的。他那一大箱的私药却又偏偏和古文学的知识卡片的影子重叠在一起,这一意象似乎暗示着:当“流氓”上升为“文化”后……面对知识分子,他是流氓——这已无庸赘言;而面对流氓时呢?举个例子:李与妓-女王美玉谈判之初有一个“下意识地去摸片子的动作”,醒悟之后,又庄严地说:“我们都是大学教授”!
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是迂腐的老乡绅。逃难到上海避难时,即使在穷愁潦倒的蜗居生活里,却念念不忘附庸风雅,追慕文名,以编造的方式,用发酸的古文记着希望为后人发现的教子日记,“特别是儿子走时,他有许多临别赠言吩咐儿子记着,成双成对地很好听,什么“咬紧牙关,站定脚跟”,“可长日思家,而不可一日恋家”,等等,而方鸿渐知道这些话虽然对自己说,而主要是方老先生记载在日记和回忆录里,让天下后世知道他老先生怎样地教子有方”。方老先生可说是个行将就木的遗老,但其实又不失可爱,在那样的环境中自愉,也算得乐观了。
首先高校长是个伪善之人、同时又是知识分子中积极用世的代表。他是我们我们平常意识中的那种精英分子的形象。他具有把事情办得面面俱到而不落褒贬的才能,他“一脸的严肃堆得可以用刀来刮”。但他在赵新楣一事上处理不当,由于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离开三闾大学,这使得他的形象大打折扣。
高松年之所以是高松年,就因为他如政客一般圆滑,善于见风使舵,随机应变。高松年校长“自负最能适应环境,对什么人,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今天政治学会开成立会,恭请演讲,他会畅论国际关系,把法西斯主义跟共产主义比较,归根结底是中国现行的政制最好。明天文学研究会举行联欢会,他训话里除掉说诗歌是‘民族的灵魂’,文学是‘心理建设的工具’以外,还要勉励在座诸位做‘印度的泰戈尔,英国的莎士比亚,法国的罗素,德国的歌德,美国的——美国的文学家太多了。’……此外他还会跟军事教官闲谈,说一两个‘他妈的!’那教官惊喜得刮目相看,引为同道。”高松年伪装自己的目的全在于既不得罪人,又实现自己的打算。而且高松年要比李梅亭善处世,李梅亭喜明争,高松年喜暗斗,李梅亭“假”得很招摇,又不检点,容易得罪人,高松年“假”得一团和气,左右逢源,为的是拉拢人心。
但高松年精明能干,第一个受害者是方鸿渐。高校长跟方鸿渐谈话,每一句都是一步算计,每一句都透着老练,每一个表情都是在掩饰内心的真实想法。先是装腔作势强调已经发出过一封给方鸿渐“快信”的“事实”,再又对方鸿渐明褒一番,待到方鸿渐虚脱才亮出底牌,让方鸿渐无缘无故地受了高校长的一份情,领了高校长的一份恩,这副教授得来如此不容易,沉甸甸都是高校长的抬举。高松年的老奸巨滑,全然上一副政客的嘴脸,无怪乎方鸿渐被牵着鼻子走了一段路还不自知。
如果将范小姐和苏文纨、孙柔做对比,范小姐显然逊色得多了。不仅没人追求,还得倒着去做追。再看她的战略与布局,虽然也算得上是用心良苦,可总让人觉得可笑、滑稽。无论是故作深沉状地读剧本,还是一惊一乍地创造独处的机会,都显得那么生硬、造作和戏剧化。至于说将脸蛋涂得如印第安人上战场一般“胜利的红”、自己献给自己的“to my precious darling”,更是徒增笑柄的不自知。但就如杨绛女士所言,范小姐之流普遍,是为大家所熟悉的,但在围城里,这是一个手段能力最差的女人。
《围城》看过大概三十几遍了,同样的小说已买了三本。虽然已近能背诵,但每当心情低落时,总是找出这本书来,随便翻开,顺着读下去,五六页到十几页,心境就会平静开朗起来。
从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迄今已十年光景,而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每过一段时间再读,似乎就会多几分领悟与共鸣。此书之于我,似是本“人生指南”,总是能在黑暗中为我照出一缕光明,看了作者高站于人世端嬉笑怒骂于不动声色间的文字,想到“希望也罢,失望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一切便也迎刃而解,消失于无形了。
实在没有碟可看的时候,就放几年前买的那套《围城》。在我看来,中国所拍摄的电视剧,演员选得最好的有两部╠╠一是《红楼梦》,另一个便是《围城》了。片中的人从外形到性情,活脱脱如书中走出的一般。那天再一次看这部拍摄于十年前的片子,突然萌生了对主要人物分析一下的冲动,当然,专家学者们很会不以为然,但是凭了我对他们如同老朋友般的情感,说些自己的感受,也不能算作对钱先生的不敬罢。
先说说男性人物,第一个要提到的,并不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而是同他从“同情兄”到莫逆之交的赵辛楣。
赵辛楣
记得有一次被问及,最欣赏什么样的男人,我一时难以概括,竟脱口而出:赵辛楣。后来想想,赵辛楣仿佛真是我心目中完美男人的典范。
这个人物在书中出现的篇幅并不是很多,在鸿渐留学回来初期和漫长的(其实不过三个月,但对于他来说,心理空间是漫长的)婚姻生活中,都没有正面出现,但是作为故事中的“男二号”,赵辛楣无疑会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作者设计了这样一个人物,仿佛就是为了反衬方鸿渐的。
首先,他富有。男人是千万穷不得的(当然并不是必须有多少财富,而是他至少在心里从未认为自己穷,就可以了),人穷志短,底气如果不足的话,性情上总会有欠缺,隐藏得再深,也会有暴露的.时刻。据说,三代才能培养出贵族,赵辛楣应该是一户有文化的官宦大家的第三代(至少是第三代),所以,他的富没有暴发户的浅陋,也没有商人的算计,他的富有在书中从未刻意交待过,但是让人觉得出来,财富是他与生俱来且相生相伴的,应该说,赵辛楣有贵族的风范。
其次,赵辛楣有才,也有本领,在任何时候都是意气风发,事业通达,即使在三闾大学败走麦城,狼狈一时,也是很快就翻得身来,让书中人物和读者再也不会想起他当初闹的笑话。他是个头脑清醒、目光敏锐、意志坚定而且颇有行动力的人,高智商、高情商,任何时候都不会让人轻视,也难以击败。
第三,赵辛楣为人豪爽豁达,幽默风趣,颇重朋友情谊,是个可交的朋友。
第四,赵辛楣还痴情。他不象方鸿渐那么有“异性缘”,也不象方鸿渐那么能“将就”(文中与方有关系的四个女性可是性格迥异),用孙柔嘉(听鸿渐说赵辛楣新结婚后)的话来说:“辛楣看中的女人,汪太太、苏小姐,我全瞻仰过了。想来也是那一派。”他喜欢的就是一个类型的女性,苦苦追求苏文纨不成,能够令他再次心动的女人,都是有些似苏小姐的。
第五,赵辛楣的外形也不错啊,书中是这么说他的:“这时候进来一个近三十岁,身材高大、神气轩昂的人”、“他父亲信算命相面,他十三四岁时带他去见一个有名的女相士,那女相士赞他:火星方,土形厚,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正合《麻-衣相法》所说南方贵宦之相,将来名位非凡,远在老子之上”。虽然这“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组合起来不是很英俊,但是“身材高大、神气轩昂”自是他给人的感官印象。
总之,赵辛楣是一个有智慧、有本领、有情义、有情趣的魅力十足的成熟男人。
方鸿渐
与赵的霸气十足不同,方鸿渐是个让人倍感亲切的人,也是深得女性喜爱的人物。他很好相处,与他在一起不会有压迫感;他愿意照顾别人的感受,关心体贴;他也是个“很会说话”的人,贫嘴滑舌地既能逗人开心,又能化解矛盾。其实仔细想想,书中好似并未描述这位男主人公的长相,尚年轻的陈道明饰演的方鸿渐深入人心,似乎大家也都认为书中的方鸿渐就是那么一个颀长俊秀、温文尔雅又时不时冒点“坏水儿”的形象。从文中不难看出:对方鸿渐,鲍小姐的引诱、苏文纨的追求、唐晓芙的垂青和孙柔嘉的费尽心机,想来,他肯定是个年轻俊雅的男子。
赵:“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赵辛楣一句随口的回答,竟然一语成箴,概括了方鸿渐悲剧的性格和人生走势。
方鸿渐的出场,就是在归国的船上极易地被及时行乐的鲍小姐所引诱又抛弃,我曾经想作者为什么设计了这段小小的插曲,是为了引出方如何与苏文纨相熟以至引起全篇故事?似乎同时也在方鸿渐一出场就交待了他是个软弱的、易受摆布的男人,易受诱-惑,也不被意图耍弄他的人所惧怕。试想一下,如果换作赵辛楣,慢说不会上鲍小姐的当,鲍小姐恐怕也根本不敢抱着始乱终弃的目的去接近他。
我推测,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船上的那一夜,其实很可能就是他的初夜。书中交待,到出国留学前,鸿渐都没有恋爱的经验,而依他的家教和为人,在国外那段期间也不太可能涉足风月场所。也许书中开场便给男主人公安排了这场艳遇,就摆明了这是给成年人看的一本书,也是对人物性格的一个立体诠释。
书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热恋的那短短的日子,作为心疼他的朋友,我真是从心底里为他感到幸福啊,这也是方鸿渐在全书中唯一过的一段舒心日子。
在唐小姐应允了方鸿渐共进晚餐的邀请后,“他那天晚上的睡眠,宛如粳米粉的线条,没有粘性,拉不长。他的快乐从睡梦里冒出来,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来就象唐晓芙的脸在自己眼前,声音在自己耳朵里。他把今天和她的谈话一字一句,一举一动都将心熨帖着,迷迷糊糊地睡去,一会儿又惊醒,觉得这快乐给睡埋没了,忍住不睡,重新温一遍白天的景象”;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他“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中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这是何等的痴情和喜悦啊,让我们回想起寤寐思服的初恋。
可惜,他好日子没好过,又没有禁受住苏小姐的诱-惑,让苏文纨坚信他已非她不娶,最后闹得竹篮打水一场空。一段纯真美丽的恋情,只能成为他和唐小姐心中一生也抚不平的伤痛。
这是书中对方鸿渐最后的描述,“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本”,是不是全文将尽,在作者心目中,方鸿渐这个人物也已然死去了呢。
但是,“心里又生希望,象湿火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我宁愿祝福他还有希望,能去重庆成功地投奔老友赵辛楣吧。
我认为,是他的性格造成的。“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他与赵辛楣最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出身。“父亲是前清举人,在本乡江南一个小县里做大绅士。他们那县里人侨居在大都市的,干三种行业的十居其九:打铁,磨豆腐、抬轿子。土产中艺术品以泥娃娃为最出名;年轻人进大学,以学土木工程为最多。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上泥土气,这算是他们的民风。”“一命、二运、三风水”,方鸿渐的运气好,但是他的命不好,他的出生就被打上了烙印,纵然日后出国留洋,也难脱局限性,加上他自己又贪图享受,不好学习,把个留学生做成“游学生”,买个假文凭,骗得了家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和社会。
方鸿渐至多只能算个文人╠╠自古文人多磨难,百无一用是书生。他自视颇高,品位不凡,愤世嫉俗,实际却做不成什么具体的工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其实,这正是许多小知识分子的共同的命运,过去是,现在也一样。
方鸿渐本是对爱情极为珍视的,他瞧不上庸俗的“你我她”小姐,不屑入缀手中“着实有钱”的买办张吉民家;拒绝了美貌富有、对他痴情一片的苏小姐,一心要追寻真正的爱情,讽刺的是,最后他却与再平凡不过,且未曾令他动过心的孙柔嘉共同走进了围城。
书中有一段方鸿渐的内心描写:“等柔嘉睡熟了,他想现在想到重逢唐晓芙的可能性,木然无动于衷,真见了面,准也如此。缘故是一年前爱她的自己早死了,爱她、怕苏文纨、给鲍小姐诱-惑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象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它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不过始终消灭不了,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己。”每每读到这里时,我都想跳过去不看,但又因为文字太精准了,但又忍不住仔细看过、感叹过╠╠不知有多少人在回忆往事时会有“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死了”的感伤,这该是多么深切的忧伤啊,却又已麻木,而绝望。
书中与男主人公有感情纠葛的女性有四位,依出场顺序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最后,最平常逊色的孙柔嘉成了方夫人。除去鲍小姐不说╠╠作者都没有给她一个完整的名字,其他三位女性,作者都为她们设计了一个出彩的情节。
孙柔嘉
孙柔嘉是个现实的好女人,具备贤妻良母的素质,同时也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女性和自食其力的新女性。她的不幸,在于找错了对象,更甚的是俘获这个对象的方法,是她失败婚姻的根源。
换句话说,方鸿渐其实根本就不爱她。这就可以解释在后来面对与双方家庭成员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方为什么都不肯牵就,不肯为她牺牲自己的面子。其实,导致她们婚姻生活中争吵不断以至关系破裂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家庭成员对他们生活过多的介入和干涉,(当然,还有方的一直不得志,这就是我说的人穷志短的危害,心里的自卑和生存的压力,会使没有掌控情绪能力的人对亲近的人“寻衅闹-事”)这也充分说明了╠╠恋爱是美好的,而婚姻是琐碎的,意料之外的烦恼和分歧总在考验着夫妻双方,如果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过程和结果自然都不会好到哪里。
孙柔嘉初见鸿渐,在船上偷听到鸿渐嘱赵辛楣到三闾大学要为她争取旅费,觉得他关心她,便一心认定方鸿渐是她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于是用心良苦、费尽心机,使尽了小女人的小手腕,终于如愿,嫁给了他,下场却是一个错误的开始导致的一个错误结束。
孙柔嘉就是一人小女人,一生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有丈夫疼爱,希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她为心爱的人甘于付出,为自己的小家也是尽心尽力。她很顺利地就从一个女大学生过渡成为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可惜她的丈夫却不能胜任新的角色╠╠方鸿渐虽然也想对她好,也想对婚姻负责,可惜他并不是一个适合婚姻生活的人,而且,还是那句话,方鸿渐自己心里明白,他并不爱、至少不太爱孙柔嘉。所以,孙柔嘉是个挺可怜的女人,追求幸福并没有什么错,可是她的方法用错了,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孙柔嘉的精彩之处:“孙小姐要过笔来,把红色铅按出来,在吸水墨水纸板的空白上,画一张红嘴,相去一寸许画十个尖而长的红点,五个一组,代表指甲,此外的面目身体全没有。她画完了,说:‘这个就是汪太太的╠╠的提纲’。鸿渐想一想,忍不住笑道:‘真有点象,亏你想得出!’”这是她性情中轻灵可爱的一瞬,可惜稍纵即逝。
苏文纨
苏文纨也是个不幸的女人,好在她的物质生活一直都不错,也勇于并乐于自得其乐。
书中借方鸿渐的感受这样描写到:“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一体”。可见,苏文纨是美丽的,可是她不可爱,这应了那句话: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
苏文纨不可爱在她太做作,太虚荣,同时自我感觉太好,而且又太需要别人的赞美。她在追求方鸿渐时也使用了一些手腕,与孙柔嘉比起来,就显得阴险和卑劣一些,如果孙柔嘉的小伎俩还让人同情、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的话,苏文纨使用的手段就显得有些仗势欺人了。
苏文纨为什么看不上对她俯首贴耳的追求者赵辛楣呢?按说辛楣比鸿渐在各方面更适合她。书中这样交待:“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吧,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其实在我看来,这也更加反应了苏文纨这个貌似大家闺秀的女人心理的阴暗:她贪婪,在感情上、钱财上(后文说的她婚后“走单帮”运私货)都极贪婪。她知道赵辛楣是跑不掉的仰慕者,所以对他根本不用心;她看中方鸿渐,便一心要得到手。
没有得到方鸿渐的爱情,苏文纨立即翻脸,搅散了方与唐小姐的热恋,同时自己赌气嫁给“四喜丸子”曹元朗,而一年后在辛楣家邂逅鸿渐夫妇时,她又着实羞辱了一把成为方太太的柔嘉,替自己出了口恶气。这种种行径都表明了这人女人的狭隘和阴险。
当然,苏文纨也有可爱的地方,至少她对方鸿渐真是不错,在方被辛楣一干人灌醉后亲自送他回家,一路上嘘寒问暖,可惜方鸿渐无福消受美人恩。
苏文纨的精彩之处:“苏小姐做人极大方,船到上海前那五六天里,一个字没提到鲍小姐。”这句就足够了,其实这是许多女人很难做到的(至少孙柔嘉就做不到),虽然我认为她是故意这样做,为留给方一个“大方宽容”的好印象,那也不易了,倒反应出一个大家闺秀的涵养。
唐晓芙
唐晓芙是个精灵样的女孩子,作者在书中不吝溢美之词描述了她的五管和气质,其实不如这句更传神:“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的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作样的早熟的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的孩子,还说不上女人。”所以,唐晓芙令28的还无恋爱经验又春心萌动的方鸿渐一见钟情。
苏文纨为方鸿渐介绍认识了自己的表妹唐晓芙,却不知道唐的身上正是有着她所缺乏的吸引方的东西:可爱、青春和真实。与鲍小姐比起来,唐晓芙清纯;与苏文纨比起来,唐晓芙可爱;与孙柔嘉比起来,唐晓芙美丽、活泼。还是那句话,她是这个摩登文明社会里的罕物。
其实,说句对钱老先生大不敬的话,我个人认为,唐晓芙是本书人物形象最不丰满的一个,作者对她的描述也很少,只是让她成为了方鸿渐黯淡一生中唯一值得留恋的美好回忆。我想,作者在现实中没有遇到过这样完美的女性,因为唐晓芙完美得太不真实,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一回见”啊。
所以,唐晓芙无非是作者好心替天下男人凭借美好愿望塑造出的一个“百分百女孩”。
(方):“也许,可是并不在一切陌生女人的前面。”
(唐):“只在傻女人前面,是不是?”
(方)“这话我不懂。”
(唐):“女人不傻决不因为男人浪费摆阔而对他有好印象╠╠可是,你放心,女人全是傻的,恰好是男人所希望的那样傻,不多、不少。” 绝!
这些人物,有的可敬(如方父和董斜川。方父虽不乏迂腐可笑,但他之爱国爱家的气节,还是可敬的;至于董,反正作者没说他什么坏话),有的可亲(如赵母、方母),但大部分都或可笑、或可怜、或可鄙、或可气、或可恨。虽然作者对他们所费笔墨不多,但可谓针针见血,他们都是极典型的人物,如果你注意观察和分析认识的人,许多都可以归到书中这些人物的类型里去。
最后,不能不提的是书中重要的一个物╠╠不是人物,就是方家祖传的那只挂钟。作者赋与了它极深的寓意,从结尾这段话来看,人生中充满了许多事与愿违的,我们无力掌控的事情,你从一个出发点走下去,往往不知不觉走上了歧路,结局是难以预料的,却又无法回头。
阿q正传人物形象分析篇七
关羽是一位义薄云天,英勇无畏的的英雄。他是一位忠于蜀汉,知恩图报,义薄云天的豪杰,是一位英勇善战,智勇双全,威震华夏的英雄。他的孔武有力、英勇善战,特别是他的重然诺、讲义气、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品质,历来受到广大人民的喜
爱
。《三国演义》第一回是“宴桃园豪杰三结义”,就是说的刘备、关羽、张飞三人看到国家动-乱,民不聊生,想寻觅同心,共举大事。三人一拍即合,在张飞庄后桃园中桃花盛开之时“结为兄弟”,誓词是: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从刘关张的誓词可以看出小说塑造了一个义绝的人物形象。关羽华容释曹,在作者看来,更是“义薄云天”。因为重信守诺、知恩必报,向来就是“义”的重要表现。关羽当初兵败被俘,虽然最终未被曹操极为优厚的待遇彻底迷惑,但对曹操的所谓“新恩”,其实也并未完全舍弃,因而总有点不能忘怀。他在当时的辞曹信中就这样说过:“尚有余恩未报,候他日以死答之,乃某之志也。”曹操力排众议,坚持不杀关羽,“使归故主,以全其义”,成就了关羽“义”的美名。于是,有感于“丞相之恩,深如沧海”的关羽,不仅替曹操斩颜良、诛文丑,解了袁绍的白马之围,特别是在赤壁火起后,在华荣道一手“义释”了被大火烧得焦头烂额、走投无路的曹操。这里,关羽冒死释曹,以私废公,用今天的眼光看来,就是在关键时刻不顾军命,不讲原则,认敌为友,放虎归山,犯了政治上、军事上绝对不可原谅的错误;在关羽,他也并非不知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因为他事前曾和诸葛亮立过军令状,军中无戏言,违令是要杀头的。关羽在曹操求命时,正面临着“忠”与“义”的剧烈冲突:放走曹操,这是对刘备不忠;不放曹操,这显然又是忘恩负义。在这两难的境况下,最后还是舍“忠”取“义”,以“义”为上,放了曹操。对于关羽此举,作者极为赞赏,说他是“义重如山”,还引诗称赞他是:“彻胆长存义,终身思报恩。威风齐如日,名誉震乾坤”;是“拚将一死酬知己,致令千秋仰功名”。
关羽的一生是成功的。自黄巾之乱跟刘备一起东征西讨,就一生追随刘备左右,忠心不二。虽下坯被围,被-迫降曹,但是后来千里走单骑,重回刘备身边,更加表现出他的忠肝义胆。温酒斩华雄(可以讨论),斩车胄,入万军之中杀颜良诛文丑,无不令人心惊胆战,是其骁勇过人之能也。水淹七军,降于禁,斩庞德,所以他且稍有谋略。这些都是他个人的功绩和优点,功绩带给他的是功成名就,威镇华夏。然而成功的背后却危机四伏,正是这些胜利让他更加目中无人,骄傲自大,飞扬跋扈,为他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作为封建时代的英雄,关羽亦非完美无缺。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提高,他的缺点逐渐显露出来。作品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他自高自大,刚愎自用的个人英雄主义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正因为他的骁勇善战、智勇双全、义薄云天,使之威震华夏。也因此而使他居功自傲,刚愎自用。最终导致他因小失大,给蜀汉事业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对内居功自傲,争强好胜,不善于与周围人处好关系。对外缺少长远战略眼光,优柔寡断,甚至粗暴无礼。释敌酋,失盟友,丢了身家性命,害了一兄一弟,败了蜀汉帝业。可见他虽忠勇无双,但却无深谋远略,只能是以其忠义勇传世,而不能具有政治家、战略家之远见卓识。
作为一个文学形象,关羽富有特殊的气质和精神。是作者热烈颂扬的英雄人
物,也是写得最成功的人物之一。关羽这一人物形象所具有的义,既不同于儒家的仁义,也不同于庸俗的义气,而是一种具有崇高,正义,神勇,刚直意义的义气——正义之气。
但他被尊为五虎上将之首后,随着地位的提高,他变得自高自大,居功自傲。刚愎自用。总观关羽,是一个性格复杂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我们不能一味的诋毁他,也不能一味的赞誉他,应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人物形象。
羽闻马超来降,旧非故人,羽书与诸葛亮,问(马)超人才可谁比类 。亮知羽护前,乃答之曰:“孟起(马超)兼资文武,雄烈过人,一世之杰,黥彭(指汉高祖的大将黥布、彭越)之徒,当与益德(张飞)并驱争先,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④羽省书大悦,以示宾客。
(一)勇武超群 、人品出众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是个读书识礼,武艺超群,有胆有识的人。关羽的勇和吕布、张飞之流的勇不同,关羽的勇在于勇中有智,智中有义。关羽是真正的君子,是罗贯中笔下的兼高超武艺和义重如山与一体的义勇形象,其一生戎马生涯,为我们留下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如:温酒斩华雄丑刮骨疗毒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在《三国演义》第五回关羽温酒斩华雄这’段,可以看出关羽过人的胆量。华雄是董卓帐下的一员大将,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而且武艺超群,勇不可当。你看他连斩鲍忠、祖茂、俞涉、潘风四将,令十八路诸候众皆失色。而当时的关羽只是刘备手下的一个马弓手,很多人不了解他、看不起他。但他不惧外强内疑,毅然提刀出帐,飞身上马迎战华雄。面对如此强敌,关羽却有必胜之心。曹操在他临行前热酒一杯,与关公饮了上马,关羽说:酒且斟下,某去便来。于是便有了酒尚温时斩华雄的千古美谈。试看某去便来说得多么轻松!试想,没有必胜的信心,没有视敌如草芥的胆量,怎么能如此洒脱?在白马,曹操指着河北大将颜良在山下排的旗臶鲜明,枪刀森布,严整有威的阵势对关公说:河北人马,如此雄壮!关公却说:以吾观之,如土鸡瓦犬耳!真是豪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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