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老金并轨是怎么回事通用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一
近年来,虽然我国养老保险发展速度很快,但是城乡养老保险差距也在不断扩大。针对这种情况,人社部就社保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已有了原则和方向,研究包括养老金双轨制在内的一系列社保“漏洞”,正小范围内征求意见。该方案将应对养老金双轨制待遇差别问题、老龄化的资金安排等。
须定出一个时间表
虽然只是一条笼统的消息,但还是给人很多期待,因为我们盼望打破养老金双轨制,已等了太久。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的养老金双轨制,也形成了一个制度化不公,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公更在现实中被逐渐放大。
养老金并轨,无非三种形式,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降下来与企业接轨,二是企业涨上去与机关事业接轨,三是一个降一些一个涨一些接轨。但不论用何种形式,即使并轨难以一步到位,也须定出一个时间表,制出一个线路图,明确缩小差距直到并轨,在未来几年要达到什么程度,措施要落实到位,使大家看到进展,更好地树立对解决“双轨制”及更多收入分配问题的信心。
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已率先在深圳破冰。2012年8月25日,对于在深圳想进入事业单位的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这一天之后被深圳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其养老金不再是单纯的财政负担了,改由“社会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构成。虽然此举尚未达到公众预期,但总归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改革的实践,或有瑕疵,或有不完善之处,但可以给整体改革方案提供参考。
养老金并轨必须“甩开膀子”。逆转“双轨制”肯定很难,但决不能“遇到红灯绕着走”。鉴于此,既需要“顶层设计”,亦需“脚踏实地”。
一场迟到的公平
养老金“双轨制”久受诟病,对于如何尽快实现养老金并轨,公众早已期盼许久。遗憾的是,虽然国务院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但到目前为止,试点的五个省市还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养老金要进行改革原因很简单,养老金双轨制损坏了社会最基本的公平以及政府公信力。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如何实现退休人员的养老问题则显得至关重要。要想妥善解决好中国的养老问题,必须先要取缔各种歧视性的养老政策,使每个国民都享有平等的待遇。从这点来说,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是时代发展所需。
结语:相信大家读完这篇文章以后,大家对于养老金并轨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已经有很深的了解了。如果还有关于养老金并轨是时代发展的需要的疑问,可以在右上角写下您的理财需求,金斧子将会给您最专业的答复。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二
据报道,近日,北京市政府公报公布了《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下称《北京办法》),办法规定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并轨后,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
几乎同步,安徽省也印发了《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并且对参保人群、缴费基数、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等都作出详细规定。
其中,对公务员养老金的征缴基数做了特别说明,安徽省指出,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12月份的 基本工资)、警衔津贴、海关津贴之和。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落实了养老金并轨改革,但大部分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以及参公人员尚有大部分未实施。
据媒体报道,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约有5000万。其中,教师1500万人、公务员700多万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500万人,其他事业单位如科研、文化、体育、农业、地质勘探等加起来约1100万,还有1200万是退休人员。所以,机关事业单位中,主体部分是事业单位,公务员只占百分之十几,但这部分确是最关键的一个群体。
记者从《北京办法》中了解到,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同时,改革的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具体而言,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我们月初刚刚涨了300块钱,而我之前的每月收入只有2000左右,涨幅算是非常高的,据说就是为了养老金并轨做准备。”9月20日,广西一统计领域的公务员人员接受《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采访时表示,听说此次养老金并轨,年终奖也将算到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中。
毫无疑问,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越高,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养老金的待遇也就相对偏高。
据记者了解,各省发布的养老金并轨细则中,工资和津贴等已经纳入养老金缴费基数中,但是年终奖只有部分地区纳入其中,比如,浙江、山西、云南、辽宁、黑龙江、广西等地明确规定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中。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三
“养老金双轨制”一直以来为人们所诟(gòu)病,而被大家千呼万唤的机关事业公司与企业养老金并轨有了最新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已经审议了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公司工作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要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金“双轨制”存在三大问题,“并轨”非常必要。养老金“双轨制”存在什么问题呢?长期以来,wo国机关事业公司与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双轨制,带来的弊端一是导致机关事业公司人员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差距较大,引发社会公平性质疑;二是阻碍了人才合理流动;三是导致财政负担日益沉重。因此,养老退休双轨制不仅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诸多社会矛盾的`根源,也给社会管理和公职人员管理带来了难以破解的制度性困局。
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能带来什么hao处?一是实现了机关事业与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和统一,机关事业公司新聘人员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完全统一,缴费和退休后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办法与企业职工完全一致,破除了长期被社会诟(gòu)病的‘双轨制’,实现了养老的社会公平;二是畅通了机关事业与企业的交流渠道,新聘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能转移和接续,职业年金便于清算和携带,打开了机关事业与企业之间长期存在的交流‘瓶颈(gěng)’,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三是与企业年金相对应,建立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保障‘新人’合理的退休养老待遇;四是职业年金与公职人员在机关事业公司的服务年限和工作表现、奖惩情况挂钩,适应公职人员职业特点,有利于促进公职人员廉洁从政。
所以说并轨是件利大于弊的事情,不仅实现了养丈夫平,也有利于人才流动,保障了想要辞职的公务员利益。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四
近40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怎么领取养老金呢?在昨日公布的决定中,对此三种情况分别予以明晰,而其原则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方案中提出,对决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即“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而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杨立雄认为,这一部分人员养老金的解决办法或许会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另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逐步过渡首先是“中人”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此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一位接近人社部官员昨日对新京报记者透露,关于过渡养老金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但是很快就会出台”。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五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六
养老金并轨若干问题分析 养老金是人在年老退休之后,保证生活质量的最大保障。它理应根据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发放。然而不公的养老金,令人终究意难平。政府多年来,每次关于养老金双轨制的讨论,都会深深刺痛公众的神经,每个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中国养老金多轨制的现状已成为当今社会分配不公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保障问题暴露出的越来越尖锐的突出难题,养老金双轨制被认为是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与失误,并在制定政策时和执行中没有及时纠正和扭转,以至于偏离本意越来越远。不断地提高企业养老金额度,实质上也是在努力弥补双轨鸿沟。然而,不触动制度的根本,不直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难以解决矛盾的。养老金并轨,是制度回归公平、和-谐必须走出的一步。
1、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
2015年初启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个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之后,不同单位的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险待遇,以“身份”划分不同的制度和待遇,显然有失公平;而且多种制度并存撕裂了社保制度的完整性;另外,对于劳动力的流动造成了无形的阻碍。因此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与企业统一的养老制度是改革的根本出路。公务员是从事纳税人花钱购买的公共服务,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对于财政减负也有好处。基本养老保险将无缝隙的覆盖全社会人员,实现社保体系的国民话,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政治体制改革始于经济体制改革相互依赖的,目前的经济体制发展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以达到与之相适应。
2、统一完善社保体系的要求
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导致了社保制度的多样化,不利于我国社保制度的长远发展。第一,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局限与企业当中,覆盖率低,发挥分散风险和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职能就会降低;第二,参保人员技术小,基金累计量少,直接影响了基金的抗冲击性;第三,不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限制了人员的流动。
3、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特别是公务员作为政府执政的执行者,使得其他人对于这一群体要求要高于其他人群,并且将公务员以政府的等同角色对待。这将无形中造成壁垒,就是在市场经济驱动的劳动力出现了制度的束缚和阻碍,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对于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发展、稳定等多方面存在约束与束缚。
4、对个人造成不利影响
就会出现衔接的难题,认为堵塞了人员合理流动的通道。目前,我国的`这一现象比较严重,不只是不同制度下,统一制度下的不同地区衔接同样存在问题。在深层次的看,这就为部分不良企业主提供了一定的违法漏洞。
二、养老金并轨存在的问题和阻力
养老金并轨最关注的人莫过于两头: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其中公务员最担心的就是收入是否因此而大幅下降。如果实行企业的基本养老制度,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将会大幅缩水,为了规避政策,目前很多事业单位都出现了提前退休的热潮,在一些高校,老教授们集体“火线退休”。因而,人们认为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至今无措施、无动作,阻力很大源于公务员为防止自身待遇骤降的人为因素。但是,我个人认为,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中,待遇骤降,导致公务员不满的问题应该不存在。首先,目前的公务员收入水平与其同等能力的人员相比不高,部分地区甚至偏低,所以,国家在出台政策时,也应会考虑这一问题,用提高工资或其他途径解决。
2新旧制度衔接存在问题
目前,公务员是由财政发给养老金,由公共财政现收现付;改革后,公务员将与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费,统账结合,部分积累。那么改革前所欠的那部分养老金如何解决?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中,当时国家没有负担隐性债务,旧制度积累的养老金权益全部进入新制度,直接造成了新制度“负债经营”,包袱沉重。将公务员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的制度与旧制度的衔接将直接影响改革能否顺利进行。而且,有前车之鉴,应当不会出现类似的明显问题。新的制度与旧制度的衔接时,对于直接面对改革的公务员如何区分层次以及待遇划分是关系到投保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如何确定划分界线以确定不同层次的待遇和补偿标准,也是需要斟酌考虑的问题。
3、“老人”“中人”“新人”不易划分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仍处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之中,其理论研究尚未形成体系并滞后于实践。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养老保险,不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且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形式的变化,两类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格局逐渐暴露出各种弊端,这就要求我们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已是大势所趋。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七
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的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人均增幅6.5%,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7%,机关退休人员人均增幅将控制在5.5%,新增养老金月底前发放到位。今天为大家提供2019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人均增幅6.5%。后续将持续更新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敬请期待。
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 2019 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据悉,今年是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 9 月底前落实到位。
2019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的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了解到,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 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 9 月底前落实到位。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 " 双轨制 " 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 45 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每月增加 2.4 元,不足 36 元的按 36 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 2.3% 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 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 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需要说明的是,上述 7%、5.5% 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历年来,我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 70 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 2019 年底前年满 70 周岁不足 75 周岁、年满 75 周岁不足 80 周岁以及年满 8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 30 元、40 元和 50 元;对于 2019 年底前年满 70 周岁不足 75 周岁、年满 75 周岁不足 80 周岁以及年满 80 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 20 元、30 元和 40 元。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八
据统计,我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700多万,各类事业单位126万个约3000万人。养老金并轨,意味着这3700万人将转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
而要实现数千万人的养老金并轨,需要一笔巨大的成本。杨燕绥认为,在养老保险制度逐步统一的过程中涉及到“三笔钱”的处理问题。
第一部分是过去已经退休的“老人”的养老金发放问题。以前机关发放的养老金主要来自财政预算,但事业单位既有自筹也有来自财政预算。改革后这一部分由社会发放,但并不能全都放入职工养老保险中去,这一部分还需财政出钱。
第二部分是“中人”的养老金问题。这部分职工工作了几十年,工作期间视同已经缴纳养老保险。“当年企业养老金改革就‘只点菜没买单’,形成了‘空账’。但不论事业单位改革还是机关改革形成空账后,异地迁徙后视同缴费的账怎么算?”她提出这一疑问。
第三部分是改革以后事业单位缴费20%从哪里列支。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单位、个人这几个主体之间各自之间如何承担上述三笔费用,将来必须有一个执行方案。”杨燕绥表示。
在聂日明看来,最大的难点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已经在职、未退休的职工)”问题。
“新人(刚入职)参照现行办法参保,老人(已退休)由财政补贴,不存在历史成本,最大的难点在于中人。”聂日明表示,“中人”的工龄会被“视同缴费年限”,以2013年的静态数据,不考虑价格变动,据此测算转轨形成的潜在窟窿约上万亿。
据聂日明测算,事业单位中人成本约3.7万亿,机关单位中人成本约4.5万亿,而201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仅31275亿元。
高额的转型成本如何覆盖?聂日明给出了两个思路:要么由财政支付这一部分缺口,要么机关事业单位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钱,暂时补缺。但问题是,“这两条路都面对巨大压力”。
“当年企业职工养老转轨之初,养老账户空无一文,统筹账户的基金缺口主要由财政来弥补,过渡养老金也是从养老保险基金池中解决,一直到今天逐渐收支平衡。”他表示,财政显然是出不起这笔钱,势必要占用企业养老保险的存量基金,但这对企业职工来说又是一种掠夺。
不过,谈及机关事业单位并轨,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都表示,这必将是大势所趋。
“改革短期来说会损害部分人的利益,但长远来说是受益的,3700万人的养老金纳入几亿人的大池子里,依靠整个社会的力量,风险分担能力无疑会 增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程杰认为,转型成本和国有企业改制的问题是一样的,涉及到历史欠账,还是要以财政支出为主。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九
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
核心提示昨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将成为历史。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跟企业职工一样,个人需缴纳部分养老保险。
有啥变化?
1.公务员要缴纳养老金了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例子
公务员小明除去津贴、补贴等,每个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小明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职业年金方面,小明又要缴200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的400元,一共缴600元,这笔钱是从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将进入小明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
2.养老金不再按级别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
例子
公务员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
专家解读
公务员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胡乃军: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就是退休之后平均每个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
以某位60岁退休的人员为例,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代表60岁时自己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份,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一份。139个月之后,理论上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被领光了,但国家会为此兜底,继续支付。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什么意思?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养老金差距会缩小?
人大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并轨后两者的养老金差距会缩小,但这不意味着差距就没有了。新的差距将由“年金”部分带来,这是由于我国企业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城镇职工的企业年金并没有普遍建立,然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却将是普遍建立的。可以预见,短期内差距依旧比较大。
一图读懂养老金改革方案
基本原则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责任共担、统筹互济
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
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改革后参加工作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先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逐步完善
按照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
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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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