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14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感悟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感悟,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感悟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感悟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感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一
这学期我读了《同桌冤家》,《五三·班的坏小子》,《怪老头》,《漂亮老师与坏男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怪老头》。
《怪老头》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写的作文被老师批评太虚伪后,心情十分低弱。他在回家的时候发现了一座奇特的房子,里面走出了一个老爷爷,这是一位会变出许多神奇物品的老爷爷,他知道小男孩的经历,真诚地鼓励并帮助他,最终成为了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小男孩一有困难,怪老头就会帮助他。
生活中也是这样,只要以最真实的一面对待别人,别人也肯定愿意与你交朋友;在朋友心情不好时,我们也应该真诚地鼓励对方,这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美好。
有一次,我的手臂不小心挥到了周奕文,我连忙说了声“对比起。”他也没追究什么,只是朝我说了声“没关系,反正你也不是故意的!“就这样,我们一人是亲密无间的朋友。
还有一次,庄湛哭了起来,经过询问,原来是他最近的数学搞不懂,家作与课作都不会。这时我想到了《怪老头》中的老爷爷。我便想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平时我有不会的庄湛也教过我,现在他不会了,我也应该教他。”接着,我便和他讲了起来,不过他还是似懂非懂,但依然对我笑了笑。
用真诚亲切的态度来面对别人,才是是人与人之间架起友谊的桥梁,这全是《怪老头》教会我的知识。也正是这个道理,使我认识了更多的朋友。
书香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心中有座书山。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二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三
最近几天看了《爱的艺术》这本书,感受颇多。书中,作者弗洛姆的主要观点是爱是一门艺术,需要人们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同时,爱更多的是给予而不是得到。
当今社会所有人都在渴望爱,许多小说、歌曲都在称颂爱,但为什么这个世界有这么多为爱烦恼的人。《爱的艺术》中,弗洛姆就说其实绝多数人没有具备爱的能力,又或者说其实多数人谈的是爱的感觉,谈的是被爱,通过看这本书知道爱其实是一种能力,可以学习,从哪里学起,主要有三个重要元素,说起来简单,但想做好并不容易。
首先,第一个需要学习的能力是给予,你要主动的给予,给予很容易吗?其实不是,很多人会说,哦!我很大方,很慷慨。因为很多人的给予都带有被动,都是因为某个因素促使他在付出,他的付出其实是有一个更大的目标,希望是要有回报的,这本书里讲的付出是不再需求回报,没有被动、没有社会压力或者其他什么方面的压力促使他主动给予,主动给予是想要分享,我们可以检查下自己的给予是主动给予,还是被动给予。如果你不能去有主动给予,而是被动给予,说明你的爱的能力是有限的。
第二个能力是关怀。书中说到真正的关怀是本身要有劳动力在里面的,平时当我们说,我们好爱自己的家人,却从来没见过你关怀、照顾过你的家人。说自己好爱自己的学生,也从来没见过你关心过你的学生,那只能说明你爱的是家人、学生给你来的感觉,所以,真正的爱中,你要有劳动性的关怀。
最后一个需要学习并具备的能力是尊重,真正的爱中必然有尊敬,我们大部分人都觉得尊敬只是想由上到下。这本书就说尊敬其实在拉丁文中得意思是如实的注视对方,你是如何的,我就要如何的对待你,很多的父母以为他们爱孩子,其实他们只是希望他的孩子变成一个他渴望形成的样子,并没有如实的尊重。只有尊重,你才会获得真正的对方。
《爱的艺术》是心理学家弗洛姆最的作品,出版至今已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全世界畅销不衰,被誉为当代爱的艺术理论专著最的作品。这是是一本可以轻松阅读但又能引起思考的书,很庆幸遇见了它,弗洛姆的文笔很流畅,思维很连贯,不是那种严肃的说教,也不是牧师般的引导,他不是要教会我们什么,他只是在讲述,就好像一个老者在讲自己人生中关于爱的那一章节,每个听众各取所需即可。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四
这本书是孙幼军写的,他写的书都非常有意思,我还再继续看他写的书。
书里有一个故事,故事的男主角是赵新新,他是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每天,他除了要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以外,还要做妈妈为她安排辅导资料。他更喜欢玩儿,但是,却没有时间。于是,有一天,在怪老头的帮助下,“变”来了另一个“赵新新”,这个“赵新新”是来帮他学习的,而真正的赵新新就可以在外面放心大胆地玩了。
赵新新这样做是不对的,到考试的时候肯定就考不好,自己也学不了真本领,长大以后就找不到工作,挣不了钱,买不了房,就变成了街上的流氓。
段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发生在她自己身边的小故事。她有一个小学男同学,在他们一起上小学的时候,这位同学的学习成绩非常好。老师看他学习认真、自觉,对他就很放心,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其他同学身上。可是,这位同学可能是骄傲了,在学习上开始不认真……成年以后,段老师就到深圳来工作了,有一次她回云南老家,突然看见了这位同学,当她正要开心地和这位小学同学打招呼的时候,这位同学朝她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并示意她不要说话。段老师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位同学正在偷别人的东西!他居然变成了小偷!
现在,我要认真学习,长大以后才有知识。早上应该多听听英语,看一看英语的课外书,外国人问我事情的时候我就能回答了。我说得出来,必须得干得出来,而且,一定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要我坚持了,就能有丰富的收获!
“种麻得麻,种豆得豆。学者如禾如稻,不学者如蒿如草。”这是一句我在《增广贤文》上学到的,意思是种下麻收获到的是麻,种下豆收获到的就是豆。喜欢学习的人像禾苗庄稼一样,会有丰硕的成果,不喜欢学习的人却像蒿草一样,白度一春。
人,一定要有真才实学才行啊!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五
故事应该从小王子离开狐狸讲起,因为悲哀才容易让人思考。
“最好还是在原来的那个时间来。”狐狸说道,“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一种习惯,习惯他的缺点,当然也习惯关于他的一切。狐狸是爱小王子的,也许正因为爱他,结局才令人落泪。
有时候,你认为坚强的人并不是因为真的坚强,只是因为她在流泪的时候,总是习惯从你面前转过身去……你认为可以的事情并不是真的可以,只是因为在她失控的时候,总是用伤害自己来尊奉你的希望。
他说,他要对他的玫瑰负责。
这句话本身就是那样可笑!玫瑰是为他所驯服,身边的屏障是他亲手放置,生命的养料是他亲手灌溉,他倾听了她的骄纵、自傲……为自己花时间的东西负责――我无话可说。可是他显然忘记了,他是应该对他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的。而这“一切”里面,当然也包括了这只爱他的狐狸……难道只是因为她坚强。就可以任意伤害吗?难道只是因为她说她无伤,就可以推托一切吗?
“我一定会哭的”,狐狸说:“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她。你要对你驯养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我想,不是每个人对爱都可以有这份宽容和坚强的。大多数的女孩是依赖的,柔弱的,甚至歇斯底里的,为了一句“我爱你”在自我和失重里苦苦挣扎。如果真的要让你爱的人快乐,就不该用捆绑撕扯的方式,苦苦挽留纠缠,因为留下的永远不会是他的心。眼泪只是有情人的累赘,而怜悯并不是爱情的催化剂,只是自以为可以相守的误区罢了。
不要让你爱的人为难了,这并不能让你得到你真正想要的。
“我伤心得想哭了。”狐狸说。
“难道不是你自己的错吗?”小王子说,“我从没想过要伤害你,可你却希望我驯服你……”
“就是嘛!”狐狸同意小王子的说法。
“所以,这一切对你毫无好处!”
“不,有好处!”狐狸说,“你的头发是金黄色,从此麦田那金黄色会使我很难过。”
眼前只剩下“麦田的颜色”了,狐狸!真的坚强到只要曾经拥有吗?没有一个人会有这样的想法的,只是狐狸太了解小王子,知道怎样的表情可以让他安心地离开。或者,女人真的不该太聪明、太心软。什么都懂了,什么都忍了,反而什么都失去了。或者,在很多时候,女人就应该任性一点、自私一点、柔弱一点,唯有这样,才能把自己想要的东西永远留在身边……
究竟狐狸的爱情是失败还是解脱?潇洒的成全无疑是世间所有纠结的爱情最漂亮的答案,只是美人鱼的舞蹈是尖刀般的刺痛,再凄美依旧是悲剧。小王子并不成熟,所以狐狸没有埋怨他的力气,爱情本就没有对错,不是吗?也许小王子心里真的会为狐狸说动容,只是当他和玫瑰相偎的时候,是没有时间去拾起那份淡淡的感激的……爱情本不需回报,不是吗?
狐狸心底的悲伤,小王子永远不会明白。世间没有一个人可以体会另一个人的伤口,即使离别时狐狸把自己的伤口鲜血淋漓地袒露在爱人面前,木呐的王子只会更加犹豫不决,倍受煎熬罢了――两个人的错,一个人承受已经够了。
我最后也不知道王子究竟懂不懂爱,或许他只是在履行一些保护的责任。不懂拒绝,所以接受了狐狸驯服的祈求。天真地想长大,想保护,于是又毅然奔向娇弱的玫瑰。在小王子眼里,玫瑰是那样需要他,如果他不回去,她一定是活不了的。在花儿叵测未知的命运中小王子感觉到了自己的无比重要,有时候需要这个字眼是很可怕的。而狐狸够坚强,又很聪明,懂得如何逃避猎人的追捕,懂得爱与生活的真谛,即使没了他,一切依旧会很好。
我说过小王子太幼稚,爱情里不是一个人的聪明和懂事就可以弥补一切的。只是如果这样想他可以走得坦荡,那狐狸不会说他想错了,因为留不住,又何必凭添折磨?
现在明白了,女人的伪装是一种艺术,不断敲击自己弱点的艺术。谎言可以伤人,这样的谎言受伤的只会是自己。远离的小王子不会再有机会弥补了,因为他带着善意的谎言心安理得地选择了背叛……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六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每个人都生活在围城中,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如果我们想走出围城,首先得有对围城之外美好生活的向往。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七
二千一零年的夏天,我们在聊大的梧桐树下相识,带着未脱的稚气为高考打拼。辛苦的生活中彼此的支持是那苦中的甘甜,彼此的关心是那夏日的清凉!在单调的大学生活中,遇见你们是最美的迹遇!
周婷你还记得你在宿舍卫生间唱的那些歌吗?那些一直在耳边回响的歌会让我想起你那单纯的笑,是那样的真挚!
王艳花平时我都叫你二姐,现在回家了没机会叫了感觉挺怀念的。总会想起你用文字写下我们内心深处不敢说的话,看到那些文字会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单晨莹我最喜欢叫你单了,那是一种别样的亲切,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我们每晚一起关灯睡早晨一起进班读书的情形,在无聊的假期中那会是一种别样的快乐!
杨素凤和我家靠的最近,你是活泼开朗的代名词,有你的地方总会充满欢声笑语,有你在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还有关无舍友都知道吧!)的外号后面的故事会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回忆!
花晓丹你是我们中的范集人,每当我们受点委屈就会抱怨范集,你总会笑着反驳,那时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你爸妈常去看你那是我们最羡慕的你的地方。董秀你是我后两年的同桌,三年的相处我们彼此都能猜透对方的心思,于是我们的生活不是惊涛骇浪而是山泉,那么的平静。并不是所有的沟通都需要语言,有时无言的交流更令人感动!
杨雪那个爱看韩寒和郭敬明小说书的书的你,深受他们影响,你的语言文字中也透露着淡淡的忧伤,那是我最喜欢的感觉,你是智慧的结晶体,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孙婷婷虽然你后来离开我们宿舍了,但我们这个集体永远有你,你是我们快乐的音符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
班主任王建泳老师,我们宿舍是班里扣分最多的宿舍,而您每次总会放过我们,实在生气了就让我们拖地,我们从来没有跟您认错,今天我代表我们宿舍的同学和您说句:老师谢谢您,你的宽容让我们在紧张的生活中享受的自由,老师您辛苦了!
写在后面的话:我们的未来还不确定,但要记住彼此都会是彼此伤心时的安慰快乐时的祝福!分别了,但情不断!
高中学生毕业心得体会范文5
心心念叨着毕业,就能结束这苦了三年的高中生涯,能够在这无边的学习压力下解脱开来,而这一天,真的来了。高中三年,吃尽了苦的三年。学习两个字重重的压在了我们这些高中学子的身上。从高一到高三,不知道被家长念叨了多少回,不知道被老师又重复了多少次。很多次都被繁多的作业弄的想要放弃,但想了想还是坚持了下来,毕竟这只是一时的困难,人生路上还有那么的挫折,还有许多未知而美好的风景在等着我去寻访,怎么会被眼前这一块小石头给绊倒。
高一的时候,刚进高中,对很多事情都感到陌生,那段时间有些孤僻,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整天就在发呆走神,上课也好,下课也好,思绪总是在神游天际。就像是没有了目标一样,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作业完成差,背书也背不下来,英语单词也没记几个,就莫名其妙的颓废了一样。好在老师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和我好好的详谈了一番,我才有所改变,当然的改变是因为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因为有了朋友,所以我开始变的开朗起来,因为有了朋友,我不再是独行的一个人,和他们交谈,让我重新对学习有了兴趣,对生活有了兴趣。很感谢他们,陪伴了我三年的时间,这期间的苦与乐都有他们的身影,给我支持,给我希望。
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们分开了,因为重新分班的缘故,我们几个人竟是各自被分了一个班,一时间让我很不适应。但我很快就振作起来,毕竟我不再是高一那个孤僻的我了,在高二,我认识了新的朋友,而和老朋友们的关系也没有因此而断开联系,我们互相介绍着新认识的朋友,让这个温馨的小集体长大了几分。
高三是最累的一年,几乎时时刻刻都处在紧绷的状态。晚上熬夜已经成为了日常,每天睡眠时间6个小时,让我有些厌学,甚至一度有了不想读书,而是外出打工的想法,但好在朋友们都劝解了我,和他们的一番交谈,让我渐渐放弃了这个想法,而是咬紧牙关继续苦读,如今高中终于是结束了,我们,也要各自奔赴前方了。
诸多不舍,都在高考结束庆祝会上的快乐里隐藏着,没有人说不开心的话,尽管知道离别就在眼前,但这份朋友之间珍贵的情谊,不会因为我们去了各自的大学,去了不同的城市而断开。
感谢有你们。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八
赵新新在一次乘坐电车时,偶然遇到了怪老头,他们熟知对方后,便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怪老头儿是一个拥有各种神奇本领的怪人,他经常用这些神奇的本领帮助赵新新,但是有时候事与愿违,帮了许多倒忙。赵新新经常去他家,他们互相讲有趣的事情。怪老头儿经常会讲一些让赵新新半信半疑的事情,也会和他一起做一些神奇的事情。
这本书的神奇风采,让我在读的时候,大脑浮想联翩,充满了想象,开拓了我的想象力。让我也随着跌若起伏的故事情节想入非非。在怪老头儿给赵新新找了个“替身”时,我感受到了赵新新由一开始的高兴转变成嫉妒的心理变化;再从怪老头儿把房子给蔡老师时,我感受到了怪老头儿不仅把赵新新当成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还对赵新新的老师十分仗义友好;最后怪老头把门神请到赵新新家中时,门神从一开始的尽职尽责到后来的溜号儿,也让赵新新从好奇变到苦不堪言的心理变化……
这本书不仅让我体会到怪老头儿的幽默风趣,还让我体会到了赵新新的天真活泼,更让我体会到了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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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天上掉下个怪老头》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怪老头的幽默风趣和神奇。
怪老头简直是怪人一个、怪语一篇、怪事一筐。让人看得哈哈大笑,也想有一个他这样的朋友。他不仅会许多神奇的本领还认识神奇的人物——门神。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让我感受到了人物的幽默搞笑,还感受到了人物许多的心理变化,这让我学到了语言表达的知识,收获了许多。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九
毕业了,无论高高的题海,还是让人紧张不已的高考,都已经结束了。走在学校门口的小道上,至今还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就在_校长刚才宣布我们高考结束的时候,我的心中是无比的激动的!三年了,我们起早贪黑的学习了三年,在无尽的题海中艰难的前进了三年,熬过了最后的那么几天,终于,一切都已经结束!
但是,在心中感到无限的自由的同时,却还带着那么些复杂。看着周围,这些熟悉的场景,这些在周围欢呼的同学们。这些都将成为过去,都即将成为过去的历史,留在自己的记忆当中。心中的不舍就满溢了出来。
回想自己在寝室中收拾东西的时候,心中是各种不舍。这个舍不得丢掉,那个也不舍得放弃。在这小小的寝室里,我们共同经历了三年的努力,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可以说,在这个小小的寝室里,是我们三年高中记忆最为浓厚的地方。
尽管有些同学已经早早的搬空了床铺,但是却更让人感到怀念。三年来,多少的欢笑和悲伤都在这里度过,多少次被老师批评了,但在寝室中互相的开开玩笑,一切的不快都成为了过往。锁上门,最终我还是离开了这个充满回忆的寝室。
毕业时,我将学校全部走了一遍。尽管四处都是同学们热闹的身影,每一个人都在庆祝自己的毕业,但也同时在对离别感到不舍。这个毕业季,让我们好像一夜之间就长大了,看着昨日还生活着的地方,却充满了无限的怀念。
但是,有些事情尽管让人不舍,可前进的脚步也是听不下来的。走出了校门,见到了自己的朋友们。尽管我们离开了这充满回忆的校园,但是那些曾经陪伴在我深边的朋友,却一直就子啊我们的身边!也许过去的永远回不来,但是我也可以向未来看齐!面对未来的新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憧憬!我相信,尽管生活会发生改变,尽管这次的离开会让我们感到悲伤,但是朋友们永远都会在身边,母校也期待着我的成长!我也要继续前进!
令人激动的毕业结束了,但是生活会继续,我也会继续。我相信,只要努力,我们在未来会有更棒的相聚!相信在未来相聚的时候,我们会更加的出色!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十
一阵清风,载着一个绚丽的梦,飞到蓝澄澄的天际。梦驾着白悠悠的浮云往前飞,飞到夕阳边,飞到落霞里,为嫣红的天衣绣上一道绚烂的缤纷。
手中紧紧的攥着线,放飞着理想的风筝,从娇艳的花从中,从嫩绿的小草中,从宽敞的广场中,升起来了,升起了蓝色的梦。我把自己的理想写在纸鸢上,把它寄给蓝天。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
我总是想伸手举着天,誓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但我摸不着顶,看不清天的大。于是想让知识变成我的翅膀,让它带着我遨游,这就是我的理想。
我渴望生活,渴望创造,渴望有一双轻盈的翅膀,摆脱这沉重的肉体的.束缚,在无边无际的天空自由的飞翔。我决心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而要做为了祖国在不断学习中成长,在边疆上飞驰的骏马。
我很想很想飞到寂渺无人的海国久久伫立,聆听大海深沉雄浑的呼吸,让意识在豁达里淌逝,让胆怯在海水对礁石的不屈冲击中抛弃。很想很想在蔚蓝的海面乘风破浪,像那自由翱翔的海鸥。
我真想真想飞到浩渺的大沙漠,到撒哈拉勘探宝藏,去金字塔前做外星人的冥思。真想真想飞到辽阔的草原纵辔驰骋,疏放牧歌的粗犷悠长,牵带芨芨草原的遐想,看护成群的牛羊。
我还有好多好多伟大的理想:幻想着蒙娜丽莎的神秘微笑属于自己,幻想着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人生哲理出于自己之口……遥想今后,自己具有不灭的棱角。展望未来,是理想中的冰清玉洁。于是下定决心:堂堂正正地在纸鸢上写一个大写的“人”字,写的顶天立地,重比力鼎!
我深知,枫叶经霜才能红,梅花经寒才会香。我一定要把握时间去历练人生,练就出一副好体魄,去挑起自己美好的人生和祖国灿烂的明天。
面对着美丽的蓝天微笑,我暗暗发誓:我已经十五岁了,现在,我要为祖国发奋读书;将来,我要用赤子之心去铺设祖国走向繁荣昌盛的路,使祖国更加强大。
一颗心,配着一双手,在放飞去远方放牧青春的风筝。一颗年青的心要离开温馨的家园,去寻找理想的港湾。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十一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十二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十三
最近几天,我十分热衷于“名人”,比如爱因斯坦、爱迪生、拿破仑、莫扎特、贝多芬等等。也许有人要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些名人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前几天爸爸给我买丁?-套书,其中就有一本《名人传》,我一看,立刻被它吸引了,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尤其是《贝多芬传》更使我爱不释手,我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以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一七五。年,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但就在贝多芬初尝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叩门。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楚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的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卜看到了未来的天才的目光:从那日光,人们又可以窥探到他未来的悲剧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巨人传读后感巨人传读后感。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子一天不如…-天。町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该用多大的毅力呀!
贝多芬的种.种事件都能告诉人们深刻的真理。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不肯相信他面临的是无可救药的灾难;他渴望痊愈,渴望幸福,他对付未来充满着希望!那么想想我们这么丰衣足食的生活,为何心里不装满阳光,非要悲观行事呢?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很差,但那不代表今后的岁月中你依然是“蠢才”。要相信自己的实力,这一点贝多芬比我做得好很多。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那么我们也该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患难中支持我的是道德,使我不曾自杀的,除了艺术之外也是道德。道德,对人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它可以挽救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当然也可以教育我们助人为乐。
除了这1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因为人类中最优秀的分子与我们同行。
读怪老头的读书心得 怪老头儿的读书感悟篇十四
艾瑟尔以一个最普通的女仆身份出现,普通到初次阅读的时候压根没注意到她的存在。然后十年后的某个午后,艾瑟尔带着与曾经主人菲茨伯爵的私生子和菲茨在威斯敏斯特宫,这个英国的权利中心的台阶上狭路相逢时,可以骄傲地以议员的身份径直走过去,而不是曾经站在一旁,垂下眼睛等主人走过。十年前的发乎情,十年后的止于礼,是巨人的陨落,更是巨人的崛起。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艾瑟尔用它完成了人生中最华丽的转身。然而这十年的路从来不是一马平川。最开始的她,未婚先孕,丢掉工作,被父亲赶出家门,拖着沉重的身体独自在伦敦的某个工厂里暗无天日地劳作着;后因偶然的机会,成为《军人之妻》的编辑,她终于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工作,虽然发行量不大,但她只是坚定地努力,慢慢地积蓄力量,终于在竞选中一次偶然的提名,给了她一个全新的思路。第一次提名艾瑟尔为工党议员时,作为竞争对手的她的丈夫甚至是愤怒的,然而孩子不期而至,但这从来不是女人停止追求自我的理由。她虽因怀孕放弃竞选,但仍可用其他的形式继续自己的追求。直到几年后第二次机会来临时,艾瑟尔终以压倒性优势赢得了早就该属于她的席位。
艾瑟尔并非圣人,在面对血汗工厂中辛苦劳作时,她也埋天怨地过;在面对菲茨提供的切尔西大宅时,她也犹豫徘徊过;在面对意外的孩子打断她竞选道路时,她也灰心丧气过。但这些都阻止不了她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否则这十年的光阴足以耗尽她一生的能量。命运从来都不会苛待勇敢选择的人,当然也不会辜负艾瑟尔一次次的勇敢抉择。
存在即有合理性。话虽如此,可万事万物总有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总要有人敢于怀疑它,挑战它,打破它,以建立一个更为合理的世界或称为一个更让自己更满意的人。人类社会不正是这样缓慢而坚定地前进吗?勇气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是训练出来的,甚至可以说是被逼迫出来的。我们一般处于舒适区,人类的趋利避害本能促使我们常常习惯于停留于此,然而想要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必然经过成长区,大大小小的成长区锻炼着我们的能力,在这些成长中慢慢积聚勇气。比如母亲这个角色,常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强”,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吧。
在这个漫漫夏日,多亏了《巨人的陨落》里的那些勇敢的人,不论是面对不合理要求而敢于违抗自己军官的戈雷果里和比利,还是敢于挑战权威始终有自己思想的沃尔特和茉黛,甚至是一次次耍滑头的列夫,都让我渐渐找到曾经遗失的勇气。处在这样的生活里已经太久了,久到已经分不出彼此。
与恶龙缠斗过久,本身也会变成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亦会回以凝视。是时候了,是时候卸下心中的恨与不甘,勇敢选择一条心之所向的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