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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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篇一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篇二
第一条:本社是体育系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本社遵守《体育系社联章程》,是体育系社团的一个组织群体。
第四条:本社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宗旨。
第五条:本社一切工作受系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常委会议、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系团委审批后施行。
第六条:社团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我社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社章程。
第七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三、维护本社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
四、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如社团或协会活动未请假,三次不参加本次协会就算自动退回)
第十条:社团设主席一名。
第十一条:社团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社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系委团委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代表系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指导、帮助、督促社团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社团的工作审查。
第十五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成员遵守体育系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七条:社团设有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八条:秘书处;
一、负责拟订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由主席核查后上交分团委审核。
二、负责策划每次活动的计划;
三、并负责监督活动时的一切情况,并详记;
第二十条:宣传部;
一、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三、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
四、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
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二、为社团拉赞助;
第二十二条:编辑部
1、建设、管理和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2、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
3、通过网络平台解答各社团疑惑,收集各协会意见和建议
4、保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的电子版资料
5、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五章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社团日常规范;
一、遵守体育系及社团的规章制度;
二、社团的所有会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
三、每个会员必须维护体育系、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体育系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体育系及社团形象的事情;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参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五、社团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六、如果有会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席或分团委老师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
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认真对待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
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社团对各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会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
二、每学期,各会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
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篇三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篇四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 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3)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篇五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合会),为加强社团办公室管理,促进社团工作积极有效开展,提高社团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社团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守《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章程》,以及相关校纪校规。
:所有社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
:社团办公室的规划、管理以及相关的工作应以本制度为前提,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社团成员应有“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进取精神,为提高学生素质,丰富校园文化而不懈努力。
1.社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严令禁止穿拖鞋、背心入内。
2.社团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待外来咨询、访问或工作人员时必须待人热情,诚恳,使用礼貌语言。
3.社团任何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赌博或参与学习工作无关的'聚会。
4.社团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把办公室内外打扫干净,社团办公室内所展出或张贴的书画作品应体现本社团的特色。
5.社团办公室内工作用品、资料、财物应摆放整齐,不准堆放私人物品。
1.负责社团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督查各部门的值班情况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2.社团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30必须安排至少一个值班人员,要有值班记录。 (值班时间随季度而改变)
3.社团各部门半个月开一次例会。校社团联合会每个月开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三晚上9:20,地点是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社团办公室主任例会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如有特殊情况应上报校社团联合会,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得无故缺席。
4.各社团办公室应有社团规章制度、社团资料、会员名单表、会议记录档案。
5.社团办公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1.社团办公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办公室的工作。
2.各社团办公室物品如需外借,应经社团会长同意之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出。
注:本制度自颁发之日生效实行,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校社团联合会所有。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篇六
第一条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将手机设为静音或震动,不得影响会议正常举行。
第二条每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并考勤签到,不到者请说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请假不参加例会按照督导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会议主要将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安排本周各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若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一条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换班、迟到、早退;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进行调班调整。
第三条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更不得喧哗等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社联会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物品应放回原处,爱护办公室用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五条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值班结束后,请熄灯,锁好门窗。
第一条管理社联各成员档案,每学期协会会员的注册;对校社团联合会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转借,要征得办公室人员同意,并如实做好记录。
第三条申请的各种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第四条所有交上的档案统一用a4纸打印,且部分文档附有相关电子档案。各类档案必须有规范的格式;计划条理清楚,表格规范划一。
第五条对于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对于流失档案,要及时补救;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依照有关条例予以追究。
第一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二条规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商讨修改。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