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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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一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华文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兴华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魏福亮、谢建刚、吴艳阳、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 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 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 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 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 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 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 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 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 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 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 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二
信华〃滨江华府项目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o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施工工地管理办法和安全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无事故,保证工程按期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地所有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
二、施工人员上岗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否则工地管理人员可阻止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地所有材料应注意爱护和保管,非经同意或未办领用手续,不得动用,如影响施工,需移动位置,须征得保管人员同意,并有保管人员在场方可移动,移动时注意轻拿轻放,如有损坏,责任者需按价赔偿。
四、施工中使用辅助材料,须工地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方可领用,如发现浪费,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责令责任人按价赔偿。
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施工合同规范要求擅自施工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造成材料浪费和损失,有关责任人要赔偿材料损失,及连带责任。
六、工地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负责整个工地的电器管理,保养、照明安装,并随时巡视检查,如发现电缆超负荷或其它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赔偿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施工队施工人员从仓库领出的照明灯、电缆线、电动工具和其它各种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文明操作使用,如有损坏和遗失需按价赔偿。
八、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检查脚手架、凳是否牢固,危险的地方及空中作业需系安全带,违章作业,发生事故,公司概不负责。
九、工地现场严禁吸烟,不准将火种带入工地现场,违者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火灾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电焊作业时,先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有无易燃易爆等物品,现场不清理好不准施工,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
十一、工地所有工作人员,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得打架斗殴,不准赌博,不得在工地随地大小便,如违反规定,处以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十二、各工程队之间在施工期间,要团结协作,相互关心和支持,相互临时借用工具必须经有关施工队长同意,用后及时归还,以免影响对方施工,造成矛盾。
十三、各施工队必须注意文明施工,每天下班前指定专人将各施工队现场整理干净,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十四、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安全保卫人员)每天必须在施工现场巡视指导,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工地总负责人协同处理,否则工地发生一切大小事故,当班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十五、工地灭火器具要放在明显部位,以方便取用,并经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功能、效果和时效,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懂得灭火器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十六、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离开工地须向总负责人请假,否则不得随便离开工地。
用 电 规 定
一、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二、各施工区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到各工作 室。开关箱内的拉线要接到端上,严禁接在其它地方。
三、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接地保护装置。
四、除了施工现场的照明线由电工架设铜芯线外,其它临时电路必须使用护套电缆,不能用电线代替。
五、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值班电工报告登记。
六、所有进场施工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七、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八、除值班电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拉闸,电源拉闸时,需挂上“维修电路不能合闸”的标志牌。
九、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线端不得同时接两个以上线端,否则值班电工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保 安 制 度
一、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二、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密切注意或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
三、保安人员必须全天轮流值班,施工现场的材料未经工程指挥部批准,决不允许任何人拿出工地。
四、保安人员要经常查看施工现场,及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项目部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五、当工人发生纠纷时,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调解。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
1、监理单位介入建设工程,对工程的可行性方案及经济造价成 本有一定指导作用。
2、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科学规范指导使工程的质量、材料 品质、工程进度起着良好的规范作用。
3、我公司借助于监理的严格监督、制约、帮助,加快我们的成 长与发展,让我们携手并进,做好工程的各项施工,确保市优工程。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领导、项目部、工程部对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任。在每个项目开工之前组织设计方案中均针对各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各级领导在实施中认真执行。对职工具体要求如下: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1、进场施工前对施工工人事先进行三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现场施工所用设备、工具经事先检查无患后方可进场使用,电 器设备一定要有触电保护装置。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单位现场安 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5、施工人员着装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允许进入现场,不允许 非生产用绳索、电线杂物乱堆乱放,乱拖挂。
6、施工期间做好楼梯洞口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 全 防 火 措 施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 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火措施。
一、材料使用上按国家对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划分为四级标准进行使用:
1、所使用材料全部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做到安全 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复合板全部采用阻燃防火复合板,所有材料选用a级装饰 材料,木龙骨刷防火涂料。
二、在施工操作中应遵守的规则:
1、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地的防火责任人每星期 对工地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
2、各施工队长兼本队的防火责任人,主要负责本队范围内的烧 焊、用电、动火等防火工作,每日下班前对本队工作范围进行自检后才能离开。
3、烧焊、动火要有人看火,注意焊花火种的动态,烧焊后要进 行清理。
4、焊工要坚持做到烧焊前认真观察周围有否易燃和可燃物品,如有,待排除后方能操作。
5、工程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负责检查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建议,及时整改。
6、所有电动工具有专人负责接线、拉线,禁止施工人员因自行 拉线、接线造成超负荷用电,电动工具需定员操作。
7、电器使用必须每天在施工前进行检查试跳,做好记录,电器 使用实行各级触电、漏电、断电保护器。
8、电器安装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违反上述有关条款,除扣除安全奖外,还要给予严肃处理。
施 工 管 理 措 施
一、加强技术管理体系,施工现场采用二级技术管理制度。项目部委托项目经理进驻现场指导施工,在施工关键阶段组织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质量检查、技术指导、计划进度检查等。
1、各栋号负责人严格对主要材料进行量、质、保管等 多方位检查,对施工各工程的每一环节进行质量检查。
2、各专业技术组长,负责组织安排本工种施工人员的作业计划 和操作,保证按量完成施工计划。
二、坚持文明施工,按分段形象进度要求搞好施工现场分段布置、平面、安排、材料设备、建筑垃圾堆放位置,组织好施工人员的生产管理,执行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定期召开施工会议,组织中间检查,根据需要会 同业主有关人员共同检查:
1、工程质量
2、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计划执行情况
四、阶段工程交接、接手非本单位的施工成果要办理
验收手续,并且业主方签字。隐蔽工程要经业主方签字,必要时邀请
地方当局的质量管理部门参加。
五、成品完成后,设施安装后,终饰面完成后,必须得到保护,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护手段。
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与措施
1、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每天上现场必须佩带对讲机、卷尺、图纸及相关测量工具。(一次不带罚款100元)
2、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所佩带的对讲机严禁其它无关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在对讲机统一管理频道中使用不文明言语。(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3、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清点现场施工班组人数,班组人数不够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要求施工班组增加人员并同时向项目经理及时汇报。(一次不清点人数罚款100元)
4、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检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如发现质量缺陷、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到位的、发现放线偏差而不处理到位的。(一次不处理罚款200元)
5、项目部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发现重大危险源而不处理、发现特种工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而不及时制止。(一次不处理、不制止罚款100元)
6、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技术错误、重大质量问题、影响结构安全的而不上报的。(一经发现罚款最低1000元起)
7、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各施工班组有矛盾而不进行协调的、对施工班组反馈问题不及时处理的。(一次罚款100元)
8、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有安全、质量等问题而施工班组不整改,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既为督促到位又不拍影像
资料的。(一次罚款100元)
9、项目部管理人员不按时上、下班的,不及时参加项目部例会的、请假不经过项目经理同意的,外出不打招呼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的。就餐不按规定时间提前的开餐的。(一次罚款100元)
1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班组晚上加班期间不值班的、溜岗、窜岗的。(一次罚款100元)
12、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施工班组之间发生行贿、受贿,对施工班组在重大的安全、质量上有重大隐患及缺陷故意进行包庇、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注:如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在连续三个月以上时间表现出色,无任何不良违纪、违规现象,项目部可以考虑予以免罚。
项目部现场施工班组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1、施工班组不报从、不配合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与协调的。(一次罚款1000元)
2、班组现场管理人员所佩带的对讲机严禁其它无关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在对讲机统一管理频道中使用不文明言语。(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3、施工班组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下达的口头、文字整改通知现场强辞抗拒的。(一次罚款1000元)
4、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而知情不上报,故意隐瞒、蒙混过关的,一经查出(一次罚款1000元)
5、施工班组员工不带安全帽、中午就餐时间喝酒、施工班组管理人员不处理且强行进行工地高空作业的(一次罚款1000元)
6、施工班组员工在工人宿舍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灶做饭的。(一次罚款1000元)
7、施工班组负责人在各施工班组发生矛盾、口角、肢体冲突而不及时制止的。(一次罚款1000元)
8、施工班组负责人在对讲机统一管理频道中发生漫骂、及攻讦他人等不文明言语的(一次罚款1000元)
9、施工班组负责人在发现施工纸图中有明显错误的且不及时跟项目部技术人员沟通处理而造成错误的。(一次罚款1000元)
10、施工班组在报验时不按照项目部的报验流程而越级上报的、拆模不经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同意而强拆的。(一次罚款1000元)
11、施工班组在赶工期间夜班作业中,主要现场管理人员不在场、窜岗、溜岗而造成现场混乱的(一次罚款1000元)
12、施工班组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而不及时参加项目部例会的。(一次罚款200元)
注:如项施工班组在连续三个月以上时间表现出色,无任何不良违纪、违规现象,项目部可以考虑予以免罚。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三
利用磷石膏生产高强度建筑石膏粉和速成墙板
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施工工地管理办法和安全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无事故,保证工程按期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地所有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
二、施工人员上岗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佩工号牌,不得赤膊及穿拖鞋,否则工地管理人员可阻止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地所有材料应注意爱护和保管,非经同意或未办领用手续,不得动用,如影响施工,需移动位置,须征得仓库保管人员同意,并有保管人员在场方可移动,移动时注意轻拿轻放,如有损坏,责任者需按价赔偿。
四、施工中使用辅助材料,须工地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方可领用,如发现浪费,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责令责任人按价赔偿。
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施工合同规范要求擅自施工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造成材料浪费和损失,有关责任人要赔偿材料损失,及连带责任。
六、工地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负责整个工地的电器管理,保养、照明安装,并随时巡视检查,如发现电缆超负荷或其它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赔偿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施工队施工人员从仓库领出的照明灯、电缆线、电动工具和其它各种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文明操作使用,如有损坏和遗失需按价赔偿。
八、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检查脚手架、凳是否牢固,危险的地方及空中作业需系安全带,违章作业,发生事故,公司概不负责。
九、工地现场严禁吸烟,不准将火种带入工地现场,违者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火灾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电焊作业时,先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有无易燃易爆等物品,现场不清理好不准施工,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
十一、工地所有工作人员,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得打架斗殴,不准赌博,不得在工地随地大小便,如违反规定,处以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十二、各工程队之间在施工期间,要团结协作,相互关心和支持,相互临时借用工具必须经有关施工队长同意,用后及时归还,以免影响对方施工,造成矛盾。
十三、各施工队必须注意文明施工,每天下班前指定专人将各施工队现场整理干净,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十四、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安全保卫人员)每天必须在施工现场巡视指导,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工地总负责人协同处理,否则工地发生一切大小事故,当班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十五、工地灭火器具要放在明显部位,以方便取用,并经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功能、效果和时效,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懂得灭火器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十六、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离开工地须向总负责人请假,否则不得随便离开工地。
用 电 规 定
一、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二、各施工区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到各工作 室。开关箱内的拉线要接到端上,严禁接在其它地方。
三、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接地保护装置。
四、除了施工现场的照明线由电工架设铜芯线外,其它临时电路必须使用护套电缆,不能用电线代替。
五、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值班电工报告登记。
六、所有进场施工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七、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八、除值班电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拉闸,电源拉闸时,需挂上“维修电路不能合闸”的标志牌。
九、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线端不得同时接两个以上线端,否则值班电工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保 安 制 度
一、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二、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密切注意或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
三、保安人员必须全天轮流值班,施工现场的材料未经工程指挥部批准,决不允许任何人拿出工地。
四、保安人员要经常查看施工现场,及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项目部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五、当工人发生纠纷时,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调解。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
1、监理单位介入建设工程,对工程的可行性方案及经济造价成 本有一定指导作用。
2、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科学规范指导使工程的质量、材料 品质、工程进度起着良好的规范作用。
3、我公司借助于监理的严格监督、制约、帮助,加快我们的成 长与发展,让我们携手并进,做好工程的各项施工,确保市优工程。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领导、项目部、工程部对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任。在每个项目开工之前组织设计方案中均针对各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工时各级领导在实施中认真执行。对职工具体要求如下:
1、进场施工前对施工工人事先进行三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现场施工所用设备、工具经事先检查无患后方可进场使用,电 器设备一定要有触电保护装置。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单位现场安 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5、施工人员着装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允许进入现场,不允许 非生产用绳索、电线杂物乱堆乱放,乱拖挂。
6、施工期间做好楼梯洞口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 全 防 火 措 施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 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火措施。
一、材料使用上按国家对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划分为四级标准进行使用:
1、所使用材料全部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做到安全 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复合板全部采用阻燃防火复合板,所有材料选用a级装饰 材料,木龙骨刷防火涂料。
二、在施工操作中应遵守的规则:
1、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地的防火责任人每星期 对工地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
2、各施工队长兼本队的防火责任人,主要负责本队范围内的烧 焊、用电、动火等防火工作,每日下班前对本队工作范围进行自检后才能离开。
3、烧焊、动火要有人看火,注意焊花火种的动态,烧焊后要进
行清理。
4、焊工要坚持做到烧焊前认真观察周围有否易燃和可燃物品,如有,待排除后方能操作。
5、工程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负责检查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建议,及时整改。
6、所有电动工具有专人负责接线、拉线,禁止施工人员因自行 拉线、接线造成超负荷用电,电动工具需定员操作。
7、电器使用必须每天在施工前进行检查试跳,做好记录,电器 使用实行各级触电、漏电、断电保护器。
8、电器安装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违反上述有关条款,除扣除安全奖外,还要给予严肃处理。
施 工 管 理 措 施
一、加强技术管理体系,施工现场采用二级技术管理制度。公司工程部选派高级工程师进驻现场指导施工,在施工关键阶段组织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质量检查、技术指导、计划进度检查等。
1、地盘经理组织地盘人员严格对主要材料进行量、质、保管等 多方位检查,对施工各工程的每一环节进行质量检查。
2、各专业技术组长,负责组织安排本工种施工人员的作业计划 和操作,保证按量完成施工计划。
二、坚持文明施工,按分段形象进度要求搞好施工现场分段布置、平面、安排、材料设备、建筑垃圾堆放位置,组织好施工人员的生产管理,执行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定期召开施工会议,组织中间检查,根据需要会 同业主有关人员共同检查:
1、工程质量
2、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计划执行情况
四、阶段工程交接、接手非本单位的施工成果要办理
验收手续,并且业主方签字。隐蔽工程要经业主方签字,必要时邀请地方当局的质量管理部门参加。
五、成品完成后,设施安装后,终饰面完成后,必须得到保护,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护手段。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各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日对现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分包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专职安全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安全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不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分包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总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总包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总包单位安全环境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每次发现罚款1000元,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定期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措施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并处以罚款: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罚款5000元;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罚款1000元;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罚款2000元;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每项处以200元罚款;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罚款5000元;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对责任管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中国商飞北研中心结构强度与复合材料综合实验室
及数字计算与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
2012年7 月
日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篇五
项目公司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牵头、项目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参与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抽查,督促提高施工单位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实行监管现场施工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监管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出质量,及时抽查施工单位的材料台账和相关检测报告、复验报告,确保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符合相关规定;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随时接受集团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
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下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要求施工单位的相关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并报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
继续进行施工。
二、互检: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工序检查台帐。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公司工程副总和分管技术的总工会同监理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验收评定,并由施工单位做好记录,参与方签字、备案。对施工不合格的工作给出整改意见和方案。
二、要求施工单位分部工程完工,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公司)、监理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并由施工单位的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公司)、监理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本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员工质量控制意识
要提升建筑项目的质量,项目公司必须形成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只有在制度上有了约束,工程质量管理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具体措施包括,首先在建筑项目施工前期,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问题作为项目公司的头等大事;其次就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培训,如定期开展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讲座、知识问答等;第三,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对建筑项目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事件要严肃处理;第四,将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标准纳入到目标责任状当中,真正做到全方位提升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二)严格控制建筑材料质量,加强建筑项目材料管理
施工材料作为建筑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物质基础,对建筑项目质量的高低有着直接的作用。建筑材料质量的不过关或者没有选择合适的材料,将直接影响到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建筑项目施工材料质量的主要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在材料供应商选择方面,应选择国家许可认证、有一定技术和资金保证的供应商,实行货比三家;其次就是在材料采购过程中,通过引进有效的考核管理机制,如防治假冒伪劣产品进场、防治材料以假乱真等;第三就是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有机检测,从而严格控制材料的质量,提升建筑项目的工程质量。
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上,项目公司会同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对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质量管理,要求并监督项目监理部必须做到:
1、事前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单位为正式施工进行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的不充分而引起的。因此,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部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必须十分关注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抓住工程开工审查关,采集施工现场各种准备情况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预防。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部采取预控方法进行监理,具体控制要点及手段主要有: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人员,项目监理部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3)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
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是预控的重要环节。对于分部工程的开工,监理工程师要着重从工程质量保证角度逐项审查。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者,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缓开工,直至达到开工条件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
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将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题。项目监理部将以
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所承诺的机具、人员、材料进行投入来作为衡量是否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条件之一。
5)建筑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的审批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项目监理部允许施工单位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中间进行合理的选择,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采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和报送项目公司进行备案,以确定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厂商。
6)种植土壤、植物检疫、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试验与审批
对植物种植的土壤、外地苗木的植物检疫、运抵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进行验收试验(项目监理部实行见证取样),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将根据质检站和施工单位的验收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相应种植土、外地苗木的使用及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用于工程。同时,将结果报送项目公司备案。7)配合比试验与审批
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批准进场使用的原材料,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试验和复验。项目监理部将根据质检站和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做出是否批准相应的砼配合比用于工程,未经批准的砼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
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机械进场前填写“进场机械报验单”,并提供进场施工机械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运行质量情况)。经项目监理部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未经批准的
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9)测量、施工放样审核
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在每一施工项目开工前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并附施工放样检查资料,一并报驻地监理审核。并对水准点和本工程的重要控制点,督促有关项目组定期复测、保护,本监理部负责复核。
10)特殊施工技术方案和特殊工艺的审批
如果工程需要,施工单位提出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施工技术方案报验单”并附具体的施工技术方案,一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项目监理部将坚持“成功的经验、成熟的工艺、有专家评审意见、有利于保证质量”作为审核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的标准。
11)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项目监理部将通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落实隐蔽工程自检、互检、抽检的验收三级检查制度,使质量管理深入基层,最大限度的发挥施工单位在质量工作中的保证作用,以使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尽可能的在自检、互检、抽检过程中得到发现,并及时予以纠正。
12)开工批准
施工单位在完成上述报审后,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确定具备开工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签发开工令。
2、事中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和旁站。项目公司对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的现场施工日记和报表进行定期查阅。并要求项目监理部: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2)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完成以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应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测。
(3)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
(4)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后报项目公司备案。
2)核查工程预检
(1)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2)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1)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3)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4)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5)按合同规定,行使质量否决权,如有以下情况,可会同建设方下
停工令。
(6)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
(7)隐蔽作业未通过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而自行掩盖者。
(8)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9)使用没有技术合同证的工程材料。
(10)未经技术资质审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11)其他质量严重事件。
(12)对施工质量不合格项目,建议拒付工程款,并督促其施工。
4)分项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一个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3)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6)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5)分部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2)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进入装修前应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申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由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3、事后控制
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
对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的各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所有已完成工序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已完成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频率为100%。
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监理部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抽样频率不小于25%。对重要的分部工程,项目监理部将进行100%的检查验收。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监理部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并提出监理评价意见。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建设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
2)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
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业主及监理单位。
(5)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