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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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篇一
2、协同材料、预算等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材料管理办法,参加材料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负责预付、应付帐款的清理,参加材料清查盘点以及库存材料的分析;
3、参与拟订适合本项目的成本管理办法、经济计划、业务计划,会同预算部门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控制分析其执行情况,积极组织成本核算,保证工程发生的成本费用和工程形象进度基本保持一致,确保成本、费用及利润的真实性,符合配比原则;
4、协助项目经理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
5、会同劳资部门制订工资管理及发放办法,依法计提工资附加费及其他费用,并按时上交公司财务部;
6、建立工程价款台帐及其他往来帐,经常与业主对帐,协调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按月编制资金计划,及时收取工程款;
7、定期监督出纳员进行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8、审核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的各项经济行为,复核有关凭证、帐薄,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9、为项目部的经济决策提供资料,积极参与项目各项经济活动,处理好与项目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保证各部门间各项核算数据资料的统一性;
10、配合公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各项规定,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
11、做好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篇二
1、在财务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出纳工作;
2、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以及内部、外部收付、结算工作;
3、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4、及时与内部银行对帐,编制'内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定期盘点现金,每月不少于两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保证帐款相符;
6、协助财务主管整理、充实档案资料;
7、负责工资奖金和其他款项的按时发放;
8、进行工资台帐、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登记;
9、负责项目人员医疗费的报销;
10、作好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篇三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xx)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篇四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xx)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篇五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财务预算控制,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各项费用。主要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直接消耗于工程施工过程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清杂费。
人工费是指工程直接施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此项费用应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月末提供的考勤簿、派工协议书及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等用工原始凭证核算。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构配件、零部件)及周转材料费用等。材料费用包含外购材料费用和公司库存材料费用。
1、外购材料费用主要由购价、包装费、税金、运输费、保管费构成,此项材料费用由项目经理按公司给出的该单体工程项目〈物料采购预案〉提供相应的物料申购单,ae工程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物料采购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批后的物料申购单向财务部进行请款,出纳根据〈物料采购预案〉对物料申购单进行复核后办理借支手续。工程材料费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2、公司库存材料费用是指将公司库存材料用于各工程项目中所产生的材料费用,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展开前,设计师应优先考量公司库存材料存量。各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应按设计将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公司库存材料向物料仓储员签领,物料仓储员按库存价格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单,第一联物料仓储员留底,第二联交财务办理财务手续,第三联交项目经理查验材料。财务部依据出库单将该材料成本由公司转入该单体工程项目成本中。
3、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如该单体工程项目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如该单体工程未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该项目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临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ae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临时水电费用(见工程项目临时水电管理条例)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该单体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临时办公住所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底薪、岗位薪、通讯补贴、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底薪及岗位薪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通讯补贴标准由ae项目总监申报,总经理签批后,按所签批之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各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工程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额3‰至1‰的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该单体工程项目之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所呈之《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状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综合管理部在经营运总监签核后进行统一置办、配发。特殊情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ae项目总监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经营运总监核批,方可由ae项目管理组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市内交通费、油费、路桥费及维修费用等,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各单体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
4、临时办公住所费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状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其中,相应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用由综合管理部统计抄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计入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办公设施及可回收再利用之日常用品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在项目竣工后向综合管理部办理入库归还手续,如有毁损,照价赔偿,相关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各ae项目组管理人员之私人用品不含其中,由各人自行办理。)其他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按《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条例》执行。
5、通讯费用是指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人员除基本通讯补贴外,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提案、经营运总监核批后的工程通讯费用补贴。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工作餐费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ae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午餐、工作晚餐、钟点厨师薪资等费用,此项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采购事宜的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各单体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工程项目小组经办人员提供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
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提供的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间、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篇六
1、项目部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外部各单位之间的一切款项收付,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的以外,都必须通过转帐结算;
2、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使用内部支票,否则将对经办人给予结算金额50%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3、支票必须同银行预留印鉴分别存放,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分开保管;
4、项目取得的各种款项收入,应及时送存内部资金调度中心,项目在内部资金调度中心存款不足时,应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5、在支票的使用与管理上,内部支票要视同外部支票,内容填写正确、真实、齐全;
6、未使用的支票及时存放于保险柜中,不能私自夹带,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严禁签发远期支票、空头支票;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篇七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项目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减少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以最终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材料部根据预算部预算该工程项目的工程用料,做好材料的供应计划,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材料用量计划表,进行采购供应,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正常运行。
2、大宗材料采购:采购员至少提供三家供应商或厂家,同一材料、同一型号规格、各自价格、联系电话、联系人,根据市场调查的情况填写一份项a《项目现场材料采购市场询价表》(见附表)报总经理审批,确认选择厂家或供应商、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后,由材料申请人填写项a《材料设备采购表》(见附表)报申请人→预结算员→项目经理→经营预算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核准后,由经营部负责与厂家或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根据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付款比例,由采购员填写(项)a《工程材料款借支申请表》(见附表)申请付款,其审批程序按第二条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二)工程材料货款支付审批流程进行,采购员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材料发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消防产品供货证明、产品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
3、零星材料的购买:如工程项目急需使用零星材料,无法批量采购,且一次采购20xx元以下的,必须由公司指定2人同时进行就近采购。
4、采购人员办理报销时:必须凭材料管理员开具材料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单位的送货清单,按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1、为工地施工而采购一切原材料、机具、设备、零星材料都必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未经入库或出库的材料,直拨工地施工。
2、材料入库前检查及材料入库流程
(1)材料管理员必须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根据购货合同及送货清单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并进行清点其数量。
(2)核对证件:材料入库验收前,首先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消防产品供货证明、产品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消防器材还必须有由国家政府部门出具的),是否与合同相符和有效。
(3)质量检验:材料管理员并对材料或机具的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损坏的材料或机具不予验收,并要求退回。如验收过程中发现证件不齐全、数量、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汇报,不得自作主张验收入库,未经检验合格产品不得投入现场施工使用。
(4)办理入库:经过以上验收后,按实收合格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由材料管理员填写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自留、一联交财务、一联交采购负责人(注:必须当面清点,当面填写入库单、不得事后补开,当天将入库单交财务)。
(5)入库单据内容:必须有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有材料管理员、项目经理、采购负责人分别签字才有效。
(6)材料存放:必须按材料品种不同划分区域存放,并挂有领物卡,按采购时间先后顺序堆放,实行先购进先领用,必须整齐有序,便于盘查。
(7)材料入库后:由财务部设置材料进销存数量账,材料管理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登记入账,财务部要对仓库的材料定期和不定期盘点,以确保账物一致。
3、施工现场材料出库存流程
(1)原材料出库:领用材料时,领料部门必须填写(项)a《广东粤富领用材料表》(见附表),由现场管理负责人填表→经预结算员→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领料部门凭领用材料表到材料管理员处办理领料手续,发出材料时,领用材料表必须要有材料管理员、后勤主管、领料人签名确认。一式二份(用复写纸填写),一份由材料管理员第二天上午交财务,一份由材料管理员留存作为记账依据。(2)凡借用机具、设备等贵重物品,必须填写(项)b《广东粤富借用机具、设备审批表》(见附表),经过副总经理同意后,到材料管理员处办理借出登记手续。流程是:借用人填表→项目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审批→仓管员办理借出登记手续(3)办理退料:凡施工剩余材料必须及时组织退料,是现场材料管理的最终环节。施工班组退料应执行谁使用谁退料,谁发放的谁收回的办法,班组完成施工任务后,剩余材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退料手续。退料收回时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根据材料单价和损坏程度的轻重,给予适当的赔偿。其退料入库手续为:由退料人填写一份(项)b《广东粤富退料申请表》(见附表),经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同意后,到仓库办理退料手续,由材料管理员清点退回的合格数量,填写一式三联退料单,一联自留、一联给退料人、一联交财务冲减当月领用。
1、行政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天(即第一个月),从第二个月开始为每月25日前,必须将下月预算的行政费用列明细表报财务统一审批,通常现场行政费用包括有:
(1)房租水电费:办公场地、仓库、水电费(2)员工伙食费:购买农副产品等
(3)业务接待费:接待客人的住宿、餐费、礼品、娱乐活动等(4)通讯费:购买员工话费充值卡
(5)办公费:为办公而购买的一切用品、固话费、网络费等(6)运输费、杂费:包括搬运余泥费、清理场地费等(7)差旅费:包括出差车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餐费(8)汽车费用:包加油费、路桥费、保管费、年检费、维修费等
(9)支付临时工工资:临时聘用工人工资(10)其他零星费用
2、对行政用款及具体要求作如下规定:
(1)一切行政费用开支(在预算范围内)的程序是先借支、后报销;先申请,后办事的原则进行,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流程办理。凡是没有发票的一切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收款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必要时附上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报销流程:经办人凭批准单据填报销单→后勤财务管理员申报→后勤主管审批→项目经理审批→财务主管审批→总经理审批→后勤财务员结账→交出纳清帐(2)房租水电费:由项目后勤财务管理员负责根据协议约定的金额申请办理借支及报销。
(3)员工伙食费:由后勤人员统计当月的就餐人员。
(4)业务接待费:经办人因业务需要宴请有关部门的,应事先
填写(项)a《业务招待费申请表》(见附表),经总经理同意后,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借支,报销时,须附上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及相应发票。如超过预算的,还须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招待业务前没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篇八
(一)如实反映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会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法》,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对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1、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及时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化。
2、准确计算各项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和财务成果。
3、按期核对帐目,核实库存,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保证会计数字真实可靠。
4、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管理机关提出报告,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二)加强会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监督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1、对以下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1)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
(2)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
(3)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开支标准;
(4)提取各项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财政上缴任务是否及时完成;
2、坚决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一切贪污、盗窃和浪费国家财产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果。贯彻节约的原则,力求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
(一)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瞒报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制止,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
(二)会计人员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提供同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如实反映,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