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 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优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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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篇一
20xx年末,全县总人口36.98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7.01万人,农村人口28.96万人。劳动人口14.42万人,其中:女劳动力5.66万人。全县外出务工人员51328人,留守妇女30836人,占全县女劳动力54.42%。
1、在文化程度方面,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从调查的情况看,85%以上的留守妇女为初中及以下学历,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从年龄结构上来看,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占总数的15%左右,40岁以上的占到15%,30—40岁组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这一阶段年龄的妇女上有日益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成长的孩子。
3、从留守妇女的留守的原因来看,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0岁以下组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1、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5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和养3头生猪,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如,向坝乡向坝村的留守妇女谌某,家有6口人,有两个孩子上学,一个上大学,一个读高中,有两位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照顾,还有5亩责任田的耕种全部由她一人承担,此外,还喂了3头猪。由于长期辛劳,积劳成疾,还患上了风湿性心脏病,用她自己的话说“有时累得鞋都不想脱,就想爬上床睡觉”。而问到风湿性心脏病治疗的情况时,她说丈夫外出打工挣的钱,连两个孩子上学用的都不够,两个老人药又没断过,自己的病只是支撑不住了,才舍得吃点药,医生说可以做手术,可几十万的手术费用只能让她望而却步。说着说着,已泣不成声。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的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留守妇女告诉我们说,她们养的小鸡、小兔、小鸭等家禽,常常被小偷偷走。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现在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村妇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建立“农家书屋”、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建立“妇女健康之家”、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继续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继续创办示范家长学校,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同时,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4、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村妇女协会组织(互助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群体自身互帮互助的作用。在“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的前提下,成立乡镇村农村妇女协会或农村妇女合作小组,“生产联合互助组”以减轻劳动强度;“生活联合互助组”以互相关心实现情感上的诉求;“文化活动联合组”以共同分享娱乐等。同时,鼓励她们利用协会或互助组织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
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篇二
经调查,全县共有农村劳动力19.77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1.67万人的62.4%,妇女劳动力88075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7.8%,其中已婚妇女59339人,共有留守妇女6656人,其中5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4568人。留守妇女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4452人,愿意外出务工的3968人,愿意与丈夫同城务工的3762人。在我们调查过程中,90%的妇女因照顾家庭老人、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妇女留在家的主要原因。在留守妇女中,几乎一半的人有过外出打工的经历,她们也很想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但为了照顾老人和孩子不得不放弃打工,回家务农。另外女性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工资待遇也低,所以多数妇女选择了回归家庭,这一现象在40岁左右的留守妇女群体中表现尤为明显。
我们调查时了解到,90%的留守妇女希望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家庭收入,这些妇女大多数是青壮年;10%的留守妇女不希望丈夫外出打工,这些妇女大多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状况不是太好。约有70%留守妇女表示希望丈夫打工的地点离家越近越好,哪怕收入少一点,30%的表示只要挣钱多,远些也无所谓,同样的待遇,希望离家近些。调查显示,95%以上的留守妇女对家庭和丈夫的满意度比较高。留守妇女虽然独自在家承担着照顾老人、小孩和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责任,但是她们对当前家里的状况是比较满意的。70%以上的留守妇女跟老人相处融洽,98%对丈夫的家庭责任心满意。
2、农村留守妇女生理和心理负担沉重。一是长期忍受孤寂的折磨。留守妇女在辛勤劳作之余,还要长期忍受丈夫不在身边的孤独。二是怕出现婚姻危机。部分留守村妇担心与丈夫长期分居导致交流减少与感情疏远,对婚姻的永久性缺乏信心。尤其是与丈夫感情基础不牢的,怕丈夫在外打工染上不良的社会习气,抛妻弃子。但在调查中很多留守妇女表示,虽然劳累、孤单,但丈夫能挣钱就可以了,在她们心里,为了家里的生活过得好,丈夫外出打工已是不得已的选择了。三是法律意识弱。农村留守妇女是一个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来说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都是独门独院,相对闭塞,遇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且受害妇女由于怕丢面子,怕影响不好,很少去报案;农村闲话多,女性处于被动地位,常常受了欺负却不敢或不能声张;由于双方长期分居容易对感情产生影响,一些男方在外有第三者,女方却毫不知情。农村没有太多财产,女方又很难了解男方在城里的收入、财产状况,一旦离婚,女方可能什么都得不到,财产权容易受到损害。
3、留守妇女劳动力调配难度大。受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家庭为主的劳动单元模式影响,现阶段留守妇女劳动力仍然为单家独户作战,合作意识不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不愿意与人合作,或者出钱找人帮忙,从思想意识上还没有完全树立劳动力调配协作的理念。同时,受家族、邻里关系、个人喜好等因素影响,互帮互助也只是小范围内的,没有建立起灵活机动的服务队和互助组,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留守劳动力合理调配还需要进一步组织和引导。
4、留守妇女劳动力季节性短缺。近年来,我县果品、蔬菜、畜牧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果园面积达到29.98万亩,户均4.2亩,人均0.9亩,拱棚蔬菜累计达到6400座,蔬菜种植总面积达到12万亩,牛、猪、鸡饲养量分别达到17万头、30万口和177万只。随着果、菜、草、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数量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在苹果蔬花、套袋、采摘和蔬菜拱棚搭建、全膜玉米覆盖等农忙时期,农村妇女劳动力需求剧增,劳力短缺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
5、留守妇女劳动力缺乏系统性培训。目前,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仍然是急需破解的难题。现在的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培训次数少,方法不灵活,方式比较单一,培训效果差,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仍然以举办培训班为主要形式,干部包园包户的机制还不够完善,挂牌指导和田间示范还不能很好地落实到位。这些因素导致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提高速度慢、效果差,妇女在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
1、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把激活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创业热情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积极引导她们主动地参与到产业开发和农村发展中来,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各级妇联干部要把为妇女群众做事、助农村妇女增收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争取农村妇女的理解和支持;要把学技术、搞服务、比贡献作为推进妇女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途径,提高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赢得妇女群众的信赖。特别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果园标准化管理等工作中,要善于和妇女群众沟通协商,利用算账对比、效益分析、示范引导、典型带动等方法做群众工作,多做说服教育、宣传引导、传授技术的工作,手把手地示范、面对面地讲解,做给妇女群众看、带着妇女群众干、帮着妇女群众办,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村留守妇女的创业积极性。
2、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整体素质。培训是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素质的有效途径,必须立全县产业发展需要和劳务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妇女劳动力技能培训。一方面,对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要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年龄、接受能力和个人特长爱好,分批次开展培训,尽可能地把一整套技术分解开来进行培训传授,让农村妇女循序渐进地掌握劳务技术和产业技能。对中青年妇女劳动力要侧重于机械化耕作、果树修剪、拉枝施肥、病虫害防治、畜禽防疫、农产品营销、苹果疏花疏果、果实套袋、拱棚蔬菜种植等精细技巧的技能培训;对老年妇女要侧重于畜禽饲养、果品包装等劳动强度小、技术要求低、容易掌握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妇女做好自己的事,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劳动力效益。要创新培训方式,注意培训的实用性,以田间培训、技术示范为主,尽量把科学原理和技术要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让妇女群众听得懂、看得清、学得会;要发挥农业科技人员和技能型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定点帮扶,手把手地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田间示范、技术人员包户包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妇女留守劳动力的培训,使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输出妇女劳动力的培训。
3、优化劳动力配置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留守妇女劳动力作用。要在果、菜、草、畜等特色产业分布规划中,充分考虑区域劳动力资源特点和分布状况,争取在果园拉枝、疏花疏果、病虫害防治、畜禽养殖、饲料购销、疫病防治、拱棚搭建、蔬菜栽培、农产品购销等各个环节为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中各个年龄阶段、各种技能水平的妇女提供就业岗位,使留守弱势劳动力就业不出乡。推行劳动互助活动,组建农村妇女劳务服务队。
4、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
5、充分发挥妇联作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在现有条件下,妇联组织要力所能及地为留守妇女更多地提供服务。一是在留守妇女较集中的镇、村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站,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民主、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组建留守妇女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使她们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共同发展建立相互支撑的人际关系网络。挖掘自身潜力,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助能力。三是切实关心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加强与留守妇女的交流与沟通,争取社会对留守妇女的同情、理解、支持和爱护,千方百计减轻她们的体力负担和精神负担,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农村广大留守妇女撑起爱的天空。
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篇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这些占劳动力(18岁-60岁)总数8%的已婚剩余劳动力也都纷纷向城市转移。这些转移的已婚劳动力中男性占98%,从而在农村就出现了一些留守妇女。这些留守妇女大多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照顾老人和孩子。近期,xxx乡妇联通过召开村妇代会主任和部分留守妇女座谈会,调查问卷,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本地区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这些留守妇女家庭只有50%是稳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谐的,而这些家庭的夫妻年龄基本都是45岁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间是不和谐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处于破裂边缘的。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在全乡每年40个左右的离婚妇女中,留守妇女足足占了一半。
二、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原因
(二)农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责任心不强,导致在外打工不是为家里赚得补贴,而是只顾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资,最终还欠下了外债,从而导致家庭不和谐乃至破裂。
(三)留守妇女自身思想守旧,生性多疑,对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经过大城市的熏陶,视野开阔,思想开放,性格开朗大方,这些又是一些留守妇女眼里所不能容忍的。无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这一切,从而导致家庭矛盾重重。
(一)对于年龄偏大的留守妇女,她们比较关心的是丈夫在外所从事的工种、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状况,并不担心会发生影响家庭或破坏婚姻的问题。因为她们对自己多年来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们确信年纪已渐成熟的孩子是维系她们婚姻生活的牢固纽带。她们当中多数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读大学后,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转让他人,随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数年龄偏大的`妇女仍愿意留在农村务农。
(二)对于45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尽管她们也关心丈夫在外边的冷暖和安全,但她们更担心年富力强的丈夫禁不住缤纷世界的诱惑。她们有的通过随时打电话方式监督丈夫;有的想尽办法阻止丈夫外出打工;而有的妇女则表现为无可奈何之状,她们认为婚姻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另外也有个别留守妇女能以积极的心态对待丈夫的言行,在努力改变自己,加强自己与丈夫之间的沟通交流。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谐家庭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采取综合措施维护留守妇女健康和谐的婚姻家庭秩序。
(一)大力加强家庭荣辱观教育,树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荣辱观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婚姻家庭荣辱观教育,让人人都树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明白哪些是应该坚持的,哪些是应该摒弃的;清楚那些是健康的、美好的、高尚的;哪些是庸俗的、丑恶的、低级的。同时让全社会的人都对那些追求丑恶生活方式的人投去鄙视的目光,让她们无地自容。
(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同时各用工单位要创造条件,多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健康、文明向上的活动,缓解外出务工者心理压力,引领他们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
(三)加强对妇女文化教育,培养留守妇女形成"聪慧时尚、自信坚韧"的时代精神。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一般只具初中以下文化,而文化程度越高,处理家庭问题越富有理性。
(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当地就业机会,是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或充分做好"农田"文章,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精品农业,引导农业向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方向发展,通过发展优势产业减缓外出就业压力。
(五)相关机构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律援助和保护。在处理留守妇女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时要充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多给予留守妇女在财产方面相应的补偿。
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篇四
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留守妇女文化程度低。调查中发现,小学以下文化的留守妇女占32。6%,初中文化的占60。4%,高中文化的仅占7%。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接受新知识,新技术能力较弱,没有一技之长,这成为她们留守在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3、留守妇女与丈夫沟通交流少。调查中发现,为了节省开支,长期外的丈夫一年回家次数屈指可数,甚至有的几年都不回家,电话也是少之又少,很多家庭只有遇到子女教育,老人赡养,修建房屋等重大问题时才会与丈夫电话沟通。长期的缺乏感情的交流,36。7%的留守妇女认为长期的远离已经影响了夫妻间的感情,其中20%的妇女感觉与丈夫的感情明显变淡了。
4、留守妇女对小孩培养教育不够。由于留守妇女的年龄偏大,知识层次较低,家务事繁重等原因,36%的留守妇女对孩子培养教育倍感吃力。
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造成情感缺失,婚姻呈现危机。由于跟丈夫长期分居,联系较少,造成双方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差距越来越大,夫妻双方的情感也随之发生变化。如璜田乡一妇女说丈夫在外打工,经不起外面的诱惑,有了第三者却又不离婚,对家庭,孩子不管不问,不再承担"养家"义务,把苦难留给她一人承受。
1,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各有关部门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技能培训,让留守妇女基本都能参加免费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咨询服务,使之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她们自我发展的能力。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各部门在制定出台政策及工作措施时,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把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教育培训纳入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整体规划,在培训指标和经费上向女性倾斜。
3,大力发展女性经济。许多留守妇女心灵手巧,吃苦耐劳,脏活累活都不怕,针对她们这些特点,要因地制宜地发展符合女性特点的副业生产,如养殖,瓜果蔬菜种植,手工业等;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另外,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培养妇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等,引导妇女走联合致富之路。这样,她们的非农收入增加了,经济情况改善了,生活状况自然就会得到改善。
4,创新开展文娱活动。健康的文化活动是减轻精神压力的良方,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在农村建立文化站,图书室等文化场所,让她们通过读书等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意识,增强她们的法律观念。要培养乡土文化队伍,挖掘地方传统娱乐资源,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篇五
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最近,丹东市振安区妇联对我区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留守妇女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们柔弱的双肩既担负着赡养老人、照顾小孩的生活重担,又承担着家庭农业生产以及在企业上班工作的艰辛。可以说,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她们默默地支撑着家庭的负荷。
振安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全区总人口1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万人,外出务工人员3.6万人,农村留守妇女1.3万人。从文化程度方面看,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85%以上的留守妇女为初中及以下学历。从年龄结构上来看,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28岁以上。大部分集中在30—45岁年龄段,这一阶段年龄的妇女上有日益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上学的孩子。从留守妇女的留守的原因来看,大部分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则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处于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
1、生活压力超负。由于家庭中男性劳力的长期缺失,农村留守妇女承担着超负荷的生活重担,要承担着照顾孩子、老人和田间劳动的重任。有的留守妇女想同丈夫一同外出打工,但赡养老人、照顾孩子的责任绊住了她们前行的脚步,她们的生活永远都是干不完的家务和农活,烦不完的孩子的教育与困惑。
2、精神世界空虚。有的留守妇女上班累了一天,有的干完农活,回家还要干家务,晚上只有与电视为伴,与麻将为友,这就是大多数留守妇女的业余生活。由于农村娱乐设施的缺乏,文化活动的不足,导致她们生活的压力无处缓解,不良的情绪无处排解,精神世界比较空虚。
3、婚姻状况堪忧。留守妇女的丈夫外出打工,长期不在身边,这导致许多家庭出现了婚姻危机。从婚姻问题上访的妇女看,有三分之一是农村留守妇女。常年的两地分居,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一旦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极易受到不良现象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近年来,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常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是无可奈何。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的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如楼房镇孤山村留守妇女李某,女儿患姊妹病,丈夫在外打工,有了外遇,最终抛弃了李某和女儿,离家出走。经过区妇联多方协调,最后得以起诉离婚,争取到了女儿的抚养费。
4、家庭教育缺失。调查显示,繁重的农活、家庭的重担和生活的压力让农村留守妇女们消耗了全部的精力、心力。加之,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教育意识不强,留守妇女们普遍反应在子女的教育培养上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少留守妇女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根本不能给孩子讲出什么道理,造成一些留守家庭的子女上初中后因为不能及时对孩子进行辅导和监管,最终使孩子在初中时期成绩出现一落千丈,甚至染上恶习的现象,这些留守妇女却对子女们的教育和辅导却感到力不从心,无从下手。
留守妇女是目前我国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也是新农村建设主力军,她们的生存状况和生活质量可以说直接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我们党和政府还有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及时对口的帮扶活动,这样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营造一个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
二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如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建立“农家书屋”、建立“妇女儿童之家”、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小额贷款扶持和项目扶持等。
三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平安家庭“为载体,以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好邻里”、“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四要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她们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懂得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捍卫自己的婚姻。
2、加大农村文化设施投入,满足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白天忙上班、忙家务,晚上看电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留守妇女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她们的辛劳、压力和空虚是别人无法体会的。在这种情况下,留守妇女更需要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来缓解压力、排解情绪。调查中发现,靠近集镇的一些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地域的优势,经常能够参加一些文化娱乐活动,让她们从中体味到生活的乐趣。这些活动能够让她们容光焕发,精神饱满。而偏远一些的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农村公共娱乐硬件设施不足,文艺活动不多,她们只能徘徊在麻将与电视之间,娱乐方式单一,精神生活贫乏。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仅有利于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对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样具有积极意义。因此,政府加大农村文化娱乐设施投入,文化部门、村、社区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农村经济。90%的留守妇女希望自己的丈夫就地就业创业,前提是要有稳定不错的收入。因此,农村致富渠道的拓宽,农村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男性的减少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关键。一要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二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完成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让农民工能够兼顾致富增收、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从根本上改善留守妇女的困境。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积极组建留守妇女的互助组织。调查中,留守妇女们表示生活清苦一点无所谓,关键是在困难、困惑、无助、无奈的时候需要有人关心、帮助。希望能够建立各种互助组织,使她们生产有人帮、生活有人问、心灵有人暖。目前我区农村已自发产生一些互助组织,如巾帼维权服务队,巾帼爱心帮扶服务队、巾帼文体志愿服务队等等。这些组织远远不能满足留守妇女们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如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情感关怀等。因此,建议社会各界合力组建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在就业创业上,帮助留守妇女解决政策、项目、资金难题,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领办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与留守妇女结对帮扶;在家庭教育上,利用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开展家教培训;在生活安居上,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基层维权站点、邻里互助等措施,营造安全安居的社会环境;在心理疏导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率先建立专业心理咨询室,组织志愿者对需要心灵安慰的妇女,提供精神慰藉帮扶。对留守妇女真正做到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困、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让她们生活上舒心,情感上暖心,活动上开心,工作上顺心。
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篇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在这些农民工中,大多数是男性,他们中有很多人将母亲、妻子、子女留在农村,从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女性群体——农村留守妇女。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市农村留守妇女现状、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市妇联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农村留守妇女总体状况
今年,市妇联深入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等区,采取综合统计、问卷调查、实地座谈等方式,调查我市留守妇女的总体状况及其生存发展情况。从总量上看,6个远城区共有留守妇女22.51万。从年龄结构看,以31岁至50岁年龄段的妇女居多,30岁以上的占80%。从受教育情况看,94%的为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6%。从留守原因看,93%的妇女是为了农业生产、照顾家庭和抚育孩子留在家中。从留守妇女的家庭结构看,近90%的留守妇女需要照顾小孩,近40%的留守妇女既要照顾小孩又要护理老人。从家庭经济状况看,这些家庭的经济收入相对稳定,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1、综合素质较低,发展能力较弱。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教育,在从事农业生产、发展家庭经济等方面科技知识匮乏,探求、掌握新品种的栽种、养殖技术的水平不高,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不相适应。
2、劳动强度较大,身体健康受损。在丈夫外出务工的情况下,留守妇女既要承担农活,又要料理家务,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明显增加。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耕种近5亩农田,有的为了增加收入甚至要耕种10亩,超负荷的劳动量让留守妇女人未老身先衰。
3、教育力不从心,孩子缺少关爱。调查发现,93.66%的留守妇女表示没有时间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孩子的养育仅仅停留在照顾好吃饭穿衣,教育子女能力较差已成为留守妇女最为愧疚和担忧的事情。同时,由于丈夫长期外出务工,家庭角色缺位,孩子缺少父爱,部分孩子有自卑心理。
4、精神负担较重,婚姻存在危机。由于常年与丈夫两地分居,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留守妇女精神负担较重,婚姻危机感较强。移情别恋,有的对丈夫在外务工的环境感到忧虑;
有的丈夫几年不归,对丈夫婚姻忠诚度产生猜疑,但出于对丈夫经济方面依赖,导致有些留守妇女只好委曲求全。
5、文化生活单一,精神支柱缺失。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留守妇女精神生活比较空虚,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匮乏,部分留守妇女因精神空虚而沉迷于赌博,打麻将已经成为她们打发空虚寂寞的主要业余活动。
6、容易受到侵扰,缺乏安全感。由于大量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治安防范力量较弱,留守妇女易受到侵扰。调查发现,57.19%的留守妇女认为辖区治安状况一般,6.67%的留守妇女认为辖区治安状况较差。有458人特别担心孩子及家庭财物的安全,占调查对象的78.42%。
1、发展地方经济,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各级政府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让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包括留守妇女进入本地的二、三产业就业,使农民离土不离乡。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更新观念,积累资金,返乡创业,为家乡经济建设作贡献。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促进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围绕关爱留守妇女主题,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等理念,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宣传留守妇女承担的重要家庭责任,宣传子女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宣传留守妇女自立自强的典型事迹以及各区留守妇女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留守妇女。
3、加强技能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的能力。农业部门要大力加强留守妇女实用技术、专业技能培训,帮助留守妇女掌握新技术,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劳动部门要针对留守妇女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及劳动安全知识培训;
加强留守妇女创业培训、引导、服务,多渠道、多途径为留守妇女发展生产、自主创业争取小额信贷,扩大妇女发展的受益面。
4、丰富文化生活,充实留守妇女的精神家园。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在农村建立健身场、文化站、阅览室等文化场所。文化、体育部门要加强指导,进一步丰富农村的文化体育生活,通过组织农民所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推进文明新风进乡村。各级妇联组织要广泛开展“美德进农家”活动,组织“好媳妇”、“好婆婆”、“好邻里”等评选活动,以家庭和睦促邻里和谐、农村和谐。
5、加强综合治理,保障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留守妇女多办实事、多解难事。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农村建立完善的治安制度,创造平安、和谐的社区(村庄)环境,增强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各级妇联组织要组建留守妇女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引导留守妇女合理诉求,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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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中学位于大方县城西郊风光迤逦的对江河畔,是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现有学生534人,其中留守儿童54人。对于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一特殊群体,政府文件、学者研究论文等都有不同的表述。有学者认为: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而由其他监护人长期监护抚养或独立生活的儿童。在我校,对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都在外打工,只有子女在家中留读的少年儿童。据我们了解,如果加上父母有一方在外打工的,那留守儿童的数目远远不止提到的54人。笔者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余的闲暇,在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支持和帮助之下,对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到的情况作一下分析。
这次调查共发出问卷50份,收回有效问卷48份;其中有28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生活,有6人与亲戚生活在一起,有9人与自己的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有5人独自一人生活。留守儿童普遍都是自己在照顾自己,即使是与祖辈生活在一起的大部分留守儿童也基本上是处于无管教状态。
通过对全校的问卷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8.3%,有51.2%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一次,45%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由于与父母的联系少,这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消极情绪,表现出性格内向任性,办事我行我素,困难面前不负责任,遇事推诿怨恨。
(一)性格孤僻、自卑逆反比较普遍
由于外出务工的父母常年在外奔波,从事的多是体力活或小生意,收入微薄,生活艰苦,劳动强度高,空闲时间少,因而回家频率不高,与留守子女联系较少,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而初中青少年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孤僻、自卑、易躁。另外,由于父母长期照顾不周,对留守家中的子女放纵溺爱多于严加管教,使得这部分少年中问题孩子普遍多于同龄人中父母都在身边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或不会管。留守孩子几乎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他们自私任性、蛮横霸道、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而且这种性格随着父母外出时间的长短而发生变化,一般显示为时间越长,性格变化越快,且年龄越小,变化越大。如我班的龚勤因与同学之间发生一点小摩擦,竟然扬言要从校外喊人来帮忙,害得我是谈话加家访,思想工作是做了一星期,课都没法正常开展。王颖是留守儿童中比较上进的,平时也能管住自己,但一点集体主义观念也没有,在校内是独来独往,从来不会主动帮别人干一点事。
(二)自信不足、缺乏亲情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普遍缺乏自信,遇事萎缩不前。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这部分孩子在与别人交往时往往容易过于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有的孩子最害怕学校开家长会,因为不知道到底应该请谁。因为长期得不到父母亲情的抚慰与关怀,直接影响到了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以及人格与智力的发展。青少年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学业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与认识,也产生了许多烦恼与冲突。这时,他们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更需要正确的外界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这种情况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发展极为不利,常会引发种种心理疾病,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如王永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隔代监护对其鞭长莫及,因此在学习的道路上基本上是自暴自弃,对老师的循循善诱根本就是充耳不闻。纵观这些孩子,其心理问题的形成不是短期的事情,问题的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孩子一旦心理走向了畸形,进行矫正则比其形成更加艰难。
(三)做事不计后果、价值观念扭曲
初中阶段,正是学生青春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性格习惯形成的重要阶段。由于这一时期是孩子向成人迈进的关键时期,因此离开了成人的监护,问题就容易出现。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孩子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自由散漫,行为存在严重偏差。调查中发现,许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赌博、欺负小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网吧和游戏室,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八(2)班王斌有很长一段时间几乎生活在学校与网吧之间。白天上课时趴在课桌上睡觉,晚上到网吧上网,费用从父母提供的生活费中挤。长期不着家,家长在外也无从知晓,老师联系家长,联系电话是空号,开家长会也见不到家长。
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篇八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男富余劳动力也逐年增多,随之产生了一批特殊群体—留守妇女儿童。为了全面摸清全县留守妇女儿童现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切实做好关爱工作,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今年5月初,甲县妇联抽调专人对全县留守妇女及儿童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如下调查报告。
经调查,全县共有留守妇女164名(分布在7个镇37个村)、留守儿童307名(分布在7个镇48个村)。留守妇女中年龄在36-50岁的106名,占总数的64.6%;20-35岁的54名,占32.9%;50岁以上的4名,占2.5%。留守儿童中6岁以下的177名,占57.7%;7-12岁的81名,占26.3%;13-16岁的49名,占16%。父母双方均外出的188名,占61%。经调查,需要特别关爱的留守妇女3名(其中:患重大疾病1名、严重智障1名、肢体残疾1名),留守儿童25名(其中单亲20名、监护人75岁以上的4名、严重智障的1名)。
一是劳动强度大。我县属山区县也是国列贫困县,群众居住分散,交通相对闭塞,农耕没有完全实现机械化,由于丈夫常年外出打工或经商,留守在家的妇女一般情况下上有老下有小,在家既要照顾子女,又要赡养老人,还要负责一年四季的农业生产,家里家外均由一人操劳,沉重的家务及生产任务压的她们身心疲惫。二是家庭经济基础薄弱。一些家庭男性之所以外出务工,绝大部分是因为人口多、负担重、收入单一,家庭困难,外出务工是为了改变贫困面貌。他们普遍没有一技之长,大多数靠在建筑工地务工赚取劳动报酬,收入不高,妇女一般在家主要是照顾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农业收入微薄,导致家庭仍然在贫困线上挣扎。三是缺乏安全感。一些留守妇女与丈夫长年分居两地,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他们的沟通交流逐渐变少,更有一些男士外出后受灯红酒绿的影响,对妻子的关心减少,感情逐渐淡化,家庭矛盾日益凸显,导致留守妇女情绪低落、安全感缺失,自卑感等油然而生。
一是感情上缺乏抚慰。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均外出的占61%,她们由于长期不与父母见面,沟通交流少,孩子对父母产生距离感,偶尔电话或者网络聊天,父母仅仅局限于询问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孩子的内心世界缺乏了解,导致孩子缺乏亲情抚慰。另外,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多数留守儿童性格孤僻,不善于与同龄人交往,更不愿意向其他监护人倾诉。二是学习上缺乏指导。留守儿童大多数由其祖父母监护,由于监护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对孩子的学习在监管上力不从心,更谈不上辅导、批改家庭作业等。他们普遍存在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不够重视,总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很少与代课老师沟通交流,对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更是一无所知,在孩子的生活上仅限吃饱穿暖,导致家庭教育方面产生缺失。三是行为上缺乏约束。监护人由于隔代监护,对孩子普遍比较溺爱,对孩子的一些错误行为不及时纠正甚至听之任之,常习惯于“物质”鼓励、用钱财刺激,使孩子在钱物上寻找“心理平衡”。加之既要照顾孩子还要从事农业生产,农忙时无暇照看孩子,与孩子沟通少,对孩子约束少。导致留守儿童存在说慌、打架等不良现象,甚至沉迷于看电视、打游戏等,更有甚者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综治、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通过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评,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使关爱机制规范化、常态化。
2、落实政策,提供保障。一要完善和扩大社会保障体系,为留守妇女儿童提升基本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政策要求,努力推进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改善留守妇女儿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切实有效地提升她们的生活质量,重点解决好留守妇女看病难、留守儿童上学远、上学难等问题,避免“因病致贫、因贫返病”现象。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紧紧抓住国家对农村投资的政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计划地进行扶贫异地搬迁,加快乡村道路、生态能源、农田水利等方面投资建设进程,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大社区,提升服务功能,减少农民特别是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使她们出行方便、住所宽畅、饮食安全、生活舒心。三是提高家庭收入,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抓住我县煤田开发的黄金期,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就业创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第三产业,在服务业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就业渠道,使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带动贫困妇女就地务工,不断提高家庭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的生活困难和家庭负担,实现“人回家乡,情投故里,福满家园”的美好愿望。
3、部门联动,开展关爱。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关爱留守妇女儿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专人对辖区内留守妇女儿童进行摸底,并逐人造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要将关爱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发挥互联网资源优势,组织留守妇女儿童定期到村社区服务中心,与亲属进行视频聊天,增进彼此的感情。各涉农部门要针对留守妇女的不同现状,制定合理的科技培训计划,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科技知识、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她们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及创业技巧。劳动保障部门要支持留守妇女创业再就业,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妇女发放必要的小额担保贷款,为她们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教育部门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力度,减少和消除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现象。要针对留守儿童学习心理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师生一对一结对子,定期开展教育、帮扶等各类关爱活动,进行课外辅导和谈心等。民政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特别困难的留守妇女儿童家庭给予重点倾斜,纳入城乡低保范畴,做到应保尽保,从而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司法部门要为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为权益被侵害的留守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教育留守妇女儿童争当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文广等部门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开通专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传播正能量,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妇女儿童的业余文化生活。医疗卫生部门要定期免费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关爱她们的身心健康;各级妇联组织要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及“爱心妈妈”小组,定期上门入户与留守妇女儿童谈心交流,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求所盼,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特别关爱的留守妇女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妇女儿童得到关爱和尊重。
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调研报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篇九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男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农村社会出现了一大批“留守妇女”群体,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在我区达1万余人,并持续增多。由于丈夫在家庭生产生活中缺位,留守妇女面临多重生存发展困境,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破解她们面对的难题,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日益凸出的现实问题。
1、“留守妇女”年龄结构,以30到40岁中年居多,占45%;
4、“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年限,以2—3年居多;
5、“留守妇女”家庭年收入情况,以年收入2万—3万的居多;
7、丈夫外出打工,“留守妇女”最担心丈夫耐不住寂寞或者不承担养家义务。
1、“留守妇女”年龄分布中年居多。
2、“留守妇女”文化教育程度偏低。
3、“留守妇女”从事家务和农业身心俱疲。
4、“留守妇女”担心感情出现危机。
5、“留守妇女”文化生活枯燥单一。
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平时忙于农活和家务活等,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不能从参加文体活动中让自己减压。
(一)拖老带小,披星戴月,生活艰辛。在丈夫外出务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产生活的绝对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尤其是农忙季节,劳动量更大。同时,男人外出务工,赡养老人,养育孩子,洗衣做饭,喂养鸡鸭猪牛等繁琐的家务事也全落在了“留守妇女”的身上。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二)独守空房,精神贫乏,生活孤单。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调查发现,89%的“留守妇女”觉得丈夫的忠诚成了她们最大的心理负担。有许多“留守妇女”想把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别人种,自己跟随丈夫一起出去打工,但赡养老人、照顾子女的责任又使她们难以走出家门。
(三)生性胆小,安全缺乏保障。由于男性劳动力外出,农村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违法犯罪几率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胆小的农村“留守妇女”普遍感到缺少人身安全感,同时还要注意与男性的避嫌。由于“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容易成为农村害案的主要侵犯对象,其家庭财产也成为作案分子的目标。
(四)常年的温饱观念和勤俭节约传统导致健康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村妇女缺乏保健意识,一个主要原因是生活困难,能节约一点是一点,女性用品在家庭开支中所占比例不大。有些农村“留守妇女”,为了节约钱,有病不医只自己拿点药了事,有时干脆一拖再拖,以致于小病拖成大病,她们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与此同时,在饮食方面,也不讲究合理搭配,以解决温饱为原则,基本不会调剂改善生活,也不会每餐都有肉食和水果。
(五)亲情缺失,子女家庭教育环境不优。“留守妇女”子女在家庭教育方面,由于缺少父爱和团聚,母亲要外出做事,小孩平时多跟老人在一起,老人多只管他们的温饱,有的`妇女文化偏低,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往往是物质上的满足大于知识的教育,出现了“重养轻教”现象,而且陪伴小孩的时间少,亲情的部分缺失也影响了孩子健全性格的形成。
农村“留守妇女”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特殊群体,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同时涉及到留守家庭的幸福和稳定。不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界要普遍关注“留守妇女”问题,把它放到影响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妥善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为“留守妇女”撑起一片蓝天,同时也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增添一抹亮色。
(一)制定政策措施,重视“留守妇女”的现实需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重视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要把“留守妇女”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如,姓名、年龄、人数、分布、每天的劳动时间等,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
(二)强化科技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的致富能力。各级组织要着力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提高“留守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要积极引导“留守妇女”摒弃“男主外、女主内”封建传统的束缚,组织“留守妇女”树立“四自”精神,用自已的行动积极支持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是解决“留守妇女”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要举办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教子水平。要广泛发动农村“留守妇女”增强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克服依赖心理,主动提高自我发展和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
(三)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这一特殊群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健康发展。
(四)维护家庭稳定,加大“留守妇女”保护力度。针对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遇到的各种问题,社会各界要积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教育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要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在村庄建立“治安巡逻队”,保障社会治安,减轻“留守妇女””安全方面的心理压力。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
(五)丰富文化生活,体现“留守妇女”人文关怀。健康的文化活动是减轻精神压力的良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培养乡土文化队伍,挖掘地方传统娱乐资源,弘扬文明新风,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使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留守妇女”家庭成员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环境更加和谐稳定。要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亲情互动活动,组织“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对“留守妇女”进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