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宣化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模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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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一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87,湖北省招生代码:8780。
我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以及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或技能高考的考生。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余家头铁机村特2号,邮政编码:430063
三年。
1、2016年学院共有13个专业及20个方向供考生选择,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2、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或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或技能高考,并按规定填报我院志愿;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不设男女比例,不设志愿分数级差,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标准。
4、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对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5、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在同一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的处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6、学校将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生户口关系可转到学校所在地。
7、录取新生必须按时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一周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注销其入学资格,产生的缺额将向社会公布,另行补录。
学校奖励勤奋好学的学生,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实行奖、助、补、贷、减等扶助措施。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8000元/年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2000元—4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还可办理8000元/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可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还可组织部分学生寒暑假勤工俭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学院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3、学院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以及接待考生投诉、信(电)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传真电话:027—87658130
监督举报电话:027- 86533538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余家头铁机村特2号
邮政编码:430063
学院网址:http://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college/
电子邮箱: 63464104@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二
第一条 学院全称: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260,学院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北街地院巷1号。邮政编码:075100。
第二条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条 学院的前身是河北宣化师范学校,始建于1917年,1998年开始专科办学,面向全省招收高考、对口升学考生。
第四条 学院占地500多亩,现有专任教师42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9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60人,在校生5000余人。
第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国家统招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北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所有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执行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师范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非师范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八人间5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第十条 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宣化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三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凡考生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我院均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录取总原则是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个别专业计划不能满足考生报考需求时,学院将在录取时按规定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数,把填报人数少的专业计划调至填报人数多的专业计划中,以满足考生报考需求。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录取到学院的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按各省公安厅、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2015年理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200元,文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
第二十三条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