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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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二、班前会由主管区长或当班副区长主持,本班次工人必须全部参加。
三、主持人在班前会上传达上级的指示,布置本队具体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四、班长要从安全检查角度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五、班长.要从技术管理角度,安排布置本队技术要求,强调技术安全措施。
六、对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不准点名记工,不准入井工作。
七、主持人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做好班前会记录。
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一、 班组长做到每班第一个下井、最后一个升井。
二、 进入工作地点以后,监督上岗人员履行岗位规范内容。接班后班组长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本,了解上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处理。
三、 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四、 本班工作时间内要巡视全部岗位,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五、 本班结束后,填写班末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带班付队长签字确认,整改后方可交接班。
六、 本班末处理完的交给下一班继续处理。当班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下来进行整改,若整改不了,必须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1、设立领导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班组安全管理目标。
3、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认真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危险性大的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严格的审批及贯彻学习。
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上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6、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进行安全技术补充完善。
7、必须要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
8、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施工项目卫生、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班组内的设备、工具、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
1)、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3)、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章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
5)、班组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以及交接班制度;
6)、新上岗职工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在监护期内不得独立操作。
7)、班组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活动台账、安全生产会议台账、事故管理台账。
8)、文明生产是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体现。全体职工必须遵守文明守则,开创文明生产新风。
9)、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坚守岗位,杜绝各类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10)、上岗必须穿工作服(鞋)戴工作帽。对各工种的劳动保护特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1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身心健康。
12)、创文明生产环境,实行卫生区域责任制和卫生值日制度。
13)、房间和工作场所应做到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器具摆放规范整齐,图、表、册挂贴完好清洁。
14)、原始记录,凭证单据、台帐、交班簿等要记录及时、准确、清洁、完整,按书写规范填写,按固定位置摆放。
15)、文明操作,文明检修,不乱摆放物料,不乱动、乱拆、乱卸设备,生产或检修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自觉爱护花草树木,保持文明卫生和美化的生产生活环境。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4、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第三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2、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艺技术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组安全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及报告情况;职工违章、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将原始记录统计汇总、建立台帐。
第四条 新工人入厂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培训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新职工或转岗职工上岗前须经班组进行不小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与本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教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本岗位三规一制》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3、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上岗前需经班组进行不小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动态或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本岗位生产环境变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4、新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更新改造投产使用前,必须对岗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物品危险危害特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教育,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
6、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岗位应急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档案。
第五条 班前会安全教育标准
1、结合作业区要求开展三规一制每日一学,每天班前会都要组织学习抽考与当天工作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条款,并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2、对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将总结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班前安全讲话,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教育:
一是根据当班安排各岗位工作任务,把所有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虑周全,然后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岗位提出安全事项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环境和当天天气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结合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作业区作业长(或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有各作业区(或承包商单位)拟定安全活动主题,下发至各班组。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辨析不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全员参与,并有发言记录,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七条 班组互保、联保标准
1、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或工作任务情况明确当天互保或联保对象,多人以上作业实行互保同时还要明确联保作业,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2、互保、联保双方都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发现对方又不安全行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互相关心、互创安全作业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弧线监督,督促对方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规程;
4)互相保证:工作中互创条件,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按照“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
2、岗位在班前要对工作区域、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3、班组长要检查督促班组成员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
4、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班组长要对岗位检查上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岗位和班组长所查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要记入【班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同时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职务。
第九条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1、上岗前必须精力充沛,不准疲劳作业;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和连班作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员工必须熟知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规定认真落实岗位面对面交接班;
5、岗前或工作中认真巡检,班组内各种设备、工具、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隐患作业。
6、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符合“6s”标准要求。
7、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现象。
8、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新上岗职工(含转岗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11、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以及应急提示卡。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十条 班组记录标准
1、每个班组必须建立“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岗位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要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保存完好,不得伪造、乱涂乱画。
2、作业区每周对“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签认一次,部门每月检查签认一次。无论哪一级检查,必须签署检查意见、检查单位、职务、姓名及检查时间。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一、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
二、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
三、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四、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必要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对工程质量管理要有完善的考核验收制度,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抽查及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实行闭合管理,检查、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真空。
六、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
七、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等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
八、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分区划片承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凡是分管区域内工程质量低劣,上岗进面又没发现,或发现而没监管督改的,追究当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责任。
九、机电、运输、通风等的施工、安装,都要对照标准及施工措施施工。凡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安装的,除责令重新施工外,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十、所有生产区域的文明管理,都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做到所属区域内的标志、标牌、图牌板、管线、轨道辅设、风筒吊掛、隔爆、喷雾、栅栏设置、材料码放等符合规定,同时做到区域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矸、无杂物,否则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所属两堂一舍管理的生活区,每月定期检查三次。由分管矿长组织,要对照两堂一舍的标准严格检查。对饭菜质量低劣,且不能保证24小时有热饭、热菜;浴池水温不适、无淋浴、公寓楼内混住、卫生达不到窗明几净;所有矿属区域内脏、乱、臭的责任单位,按规定实施处罚。
十二、供应部所有购买的设备、配件、坑木,都要严格按矿规定要求进货。办公室、机电、供应等有关单位,要按程序严格把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严禁入库记帐。对井下所需要的支护材料,供应部应按科学要求,给予加工;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造成影响生产或安全的,追究供应部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十三、各专业、科室、区队,都要配备质量验收和安全监测的仪器、仪表,并做到定时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性能,做到正常使用。各种检测报表及时上报。否则,一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三违”处理,并追究处罚责任单位领导。
十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配合矿考核办及有关单位搞好培训,以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一、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 因忽视安全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 、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 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 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 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 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