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税 通报优秀
时间:
2022-12-01 12:27
小编:
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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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 通报篇一
二、专项检查时限检查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专项检查时间、步骤专项检查自20xx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3月1日至5月31日地税机关宣传动员。由地税机关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告》,发放《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自查报告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1日至6月30日,扣缴义务人先行自查,改正存在的问题。扣缴义务人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纠正,并于7月10日前补缴税款的,地税机关将依法从轻处理。被地税机关查出的问题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7月1日至11月30日,地税机关派出检查人员实施重点检查。
第四阶段:认真整改。12月1日至31日,代扣代缴义务人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3月11日
地税 通报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杭州锦安实业有限公司”等截止20xx年9月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企业或单位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欠税公告清册_ 20xx季度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
20xx1月
信息公开选项:
分送: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
20xx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