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征管工作汇报材料 税收工作汇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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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征管工作汇报材料 税收工作汇报篇一
上半年,征管分局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局提出的“坚持一个中心,建立两大体系,强化三个监督,抓好五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大力依法治税,加快地税信息化建设,落实好涉税政策,全面强化征收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铸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地税干部
队伍。针对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着收入计划总量过高,税收结构不合理,税源基础薄弱,分局全体同志经过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不仅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还实现了税收任务超同期、超历史的最好成绩,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大力组织收入
(一)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原创:
上半年,征管分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612.5万元,占年计划3064万元的52.6,比同期1325万元增长21.6,增收287.5万元;六个小税种完成242.5万元,占年计划493万元的49.2,占同期197.6万元的112.7,超同期44.9万元,两个行业完成115万元,占年计划220万元的52.3,占同期77.6万元的148.2,超同期37.4万元。
(二)多措并举,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在年初分局领导分别深入相关企业调查走访、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税源增减变动情况及税收收入总的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早打算,早安排,根据调查掌握的税源状况,科学合理地预安了首季税收计划,并抓住春节前组织收入的旺季,切实搞好个体税收和零星税源的征收工作,分局领导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企业催要货款,搞好资金回拢,使纳税大户税收做到了及时入库,为实现首季开门红打下了基础。
二是将县局下达的税收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户、到企业,紧抓组织收入不放松,以组织收入统揽全局,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并把税收任务与工资、奖金挂钩,一季度对组织收入较好地5名同志进行了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2名同志罚款200元,奖优罚劣,从而使全体人员工作有压力,行动上有动力。
三是做好税源调查。针对今年税收计划增幅高,任务重,点多面广,战线长,税源匮乏,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煤电油运供应紧张,原创: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收入基数较高,收入结构不合理等困难,我们在4月份开展了拉网式税源普查,澄清了税源底子,分行业、分路段进行登记造册,现有各类纳税户1873户,同时做好典型调查,按市场、街道,选择不同行业、不同地段、有代表性纳税户进行典型调查,掌握其收入、毛利率、存货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测算,从而准确确定每个行业的税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抓实、抓细、抓好每一个纳税环节,即抓实纳税大户的税源跟踪调查和税收入库工作,元至六月份,分局监控的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30户共入库税收1167.4万元占总收入的72.4;抓细六个小税种的监督管理,元至六月份共入库242.5万元;抓好宛坪高速公路税收管理工作,分局领导多次深入宛坪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做好调研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宛坪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涉税问题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汇集成册,派人到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进行发放、讲解。同时选派2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同志协助其财务主管做好包括提供税务资料、税务咨询、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一系列服务,做到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仅6月份入库税收46.5万元,成为新的增收亮点。
二、夯实基础,强化日常征管工作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步伐。今年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我们按照抓应用的思路,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了征收系统tax_mis熟练应用,tax_mis具有多功能及数据处理简便的“征管档案查询功能”得到的充分应用,提高了办公效率。围绕着县局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充应用了“会计核算软件”、“发票管理系统”,把分局所管业户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纳入计算机管理,按照县局要求及时报送和传输有关数据,做到准确无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计算机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税收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软件应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二)加强以票控税的力度。一是明确代开发票范围。明确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销售不动产、服务业、行政事业应税收据代开发票等6类11项由地税机关代开扣税;二是严格代开程序。对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首先亮明有效身份和单位证明,填报《普通发票代开申请表》,由发票管理员审核其代开发票的经营业务是否存在,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再按规定登记备案,登记发票号码、税票号码
和已完税金额,定期编制代开发票统计表,做到输入微机帐票相符,代码与票码一致;三是加强发票代开人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经常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发票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微机发票代开业务处理技能;四是严格代开发票扣税制度。对发票管理人员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强化责任,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人情税”、严禁“关系票”;
五是实行定期核对检查。每月由发票管理人员对代开票据和代开金额自查一次,每季由主抓局长抽查一次,并对代开票据实行验旧领新管理,确保发票代开规范,管理有序,税款征收到位,及时足额入库,1-6月代开发票金额1600万元,扣税65万元。同时通过《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餐饮和住宿及其他服务业的定额发票的管理及企事业单位发票代为保管制度,1-6月份以票控税收入278万元。
(三)优化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搞好全方位纳税服务,一是开展了办税“零距离”、征收“零障碍”、质量“零差错”、信誉“零投诉”活动。二是实行“一站式”管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宜,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当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时,税务人员必须以《纳税事宜提示告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所缺少的所有资料。三是落实好文明办税“八公开”,落实“八项承诺”制度。四是争创“优质办税服务厅”和争当“优秀办税服务员”活动,构建平等、和谐、互信的新型征纳关系,从而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水平。
(四)落实涉税政策,切实加强税政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加强减免税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管理,今年上半年对1户企业上报去年度财产损失5.9万元,对5户企业上报审批减免营业税405047元,对6户企业上报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400433元,对企业上报的有关涉税审批事宜,我们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对,严格把关,按时审核上报县局审批。
(五)落实执行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35户下岗人员再就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我们通过实地调查,依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7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报县局审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下岗人员减免税收188334.8元,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六)为搞好汇算清缴工作,我分局认真按照县局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共汇缴企业90户,审核评税约谈41户,审核调整企业50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调增所得税48万元,调减亏损23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47.6万元,查补其他各税23.1万元,核减亏损23万元,1-6月份共入库企业所得税173.5万元。
(七)搞好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代征工作。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分别召开了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领会其精神,做好了统一部署。二是大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台、分局网站、主要街道张贴相关资料,从而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联系。与工会、残联携手,搞好协作,加强沟通,共同研究,确保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至6月底工会经费已代征5万余元,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分局与残联做好年审,此项工作正在运行中。
三、突出重点,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原创:
(一)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今年5-6月分局根据县局工作安排,县局主抓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的深入指导下,分局领导及时地对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统一部署,在检查中寻找突破口,把清缴企业欠税、个体房地产开发、零星建筑业、房屋租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抓宣传、抓协调、抓税源,成立了6个检查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管理薄弱环节,排查出30户纳税进行重点检查,截止6月底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6.5万元,已全部入库,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法大力清缴欠税。在此次税收检查过程中,征管分局把清缴欠税作为工作重点,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1、成立清欠领导小组,组织到位。分局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工业、流通、建筑安装三个小组,对清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组织。
2、排查摸底澄清欠税底子,心中有数。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凡有欠税的单位不分数额大小,欠税原因全部作为此次清欠对象,分单位、分税种、分清欠难度等级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
3、量化细化清欠任务,责任到位。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制订详细的清欠计划,把清欠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小组每个成员,并与工资挂钩,切实调动全员清欠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4、加大清欠宣传力度,政策攻心。对所有欠税单位开展税收约谈,详细宣传讲解《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明确此次清欠工作态度和清欠程序。同时分局领导深入欠税大户对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企业领导层理解和支持,降低清欠难度。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清欠。在澄清欠税底子的基础上,向县局做好汇报,县局领导及时地协调指导,同时对纸厂等欠税大户和屡次催交而不能及时入库的单位,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和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银行扣缴税款已达45万元;
6、抓紧对漏征漏管户的税收追缴及欠税清缴工作,元至六月份,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23户,追缴税收11.2万元;截止6月底共清缴欠税135万元。
四、抓住根本,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好表率作用。我们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团结观念”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身体力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间主动沟通协调、配合,顾大局,识大体,讲协作、讲友谊,言行一致,率先垂范,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我们首先深入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动员,提高其认识,把握其思想动态,强化学习培训,认真落实整改,加强了个人党性分析,参与民主评议并积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查找自身思想根源,对症下药加以改进,真正使分局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位,工作上措施得到落实,每位党员干部撰写了11篇
心得体会
和3000余字的民情调查,抄写2.2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经县局审核,报县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验收为合格。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到学习和税收征收两不误,相促进。特别退居二线的老所长、老党员张书申、时贵然两位同志身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不仅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时时走在前头,在日常的征收检查中不分上下班、节假日始终奋战在征收一线,为年轻的共产党员和其他同志树立了榜样。(三)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我们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签订,分局和县局签订责任制后,我们根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结合单位实际,与每个税收管理员签订党风廉政保证书和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较强的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税和廉政从税的自觉性。
(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原创:我们坚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突出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着力提高全员的素质,加强对全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明辯是非,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文明新风,树立“人人都是地税形象,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维护地税形象”的大局意识,突出抓好窗口创建工作,探索创造新路,开展富有地税行业的特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19日,在全市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上,征管分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总之,上半年,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按照县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进取,诚信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内乡人民。
地税征管工作汇报材料 税收工作汇报篇二
地税系统机构经过几次变革后,在征管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但是在运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缺陷。因此目前很有再次进行改革的必要。
一、我市征管面临的难题
(一)征管考核内容过于繁杂,实践工作中很难执行到位。目前,根据总局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对基层征管实施“七率”考核,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考核办法尚有待完善。一方面,“七率”中的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存在着计算依据不准、考核与实际脱节等问题;另一方面,按季考核工作量大,采用普查方法必然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得不偿失,采用抽查方法必然导致结果有失真实,效果不佳,因此在征管信息尚未完全电子化的情况下,按季考核难以实现。
(二)征收力量配置难以平衡。目前从总体上说,我市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相对而言,机关人员偏多,一线征管人员不足;城区征管人员偏多,农村征管人员偏少。就税收收入而论,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少但效率高,农村农村零散税源征管人员多但效率低。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没有完全到位、征管力量普遍反映紧缺的情况下,既要保证重点税源的征管监控力度,又不能放弃对零散税源的管理主权,因而征收力量配备很难平衡。
(三)征管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一方面,大部分地方政府财政以支定收,对税收计划的行政干预造成了税收任务连年高居不下,偏离了经济税收的航道,征管责任不合理导致难以追究;另一方面,个别税干在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违反发票管理、转引买卖税款,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导致征管责任难以追究。
(四)征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一方面,两级稽查的同时并存,既与国家税务总局“不许重复多头检查”的规定相违背,又削弱了稽查队伍的力度,影响税收执法刚性,而且存在城市分局检查科室与稽查局“争权夺利”的现象,加剧双方的矛盾和磨擦;另一方面,在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不合理,造成了管理权限的分散和管理责任的淡化,主要表现在办税服务大厅行使了部分管理权限,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的情况下,与管理科所工作脱节。
二、我市加强征管应对措施
(一)强化了征管基础工作。我市从规范管理入手,首先是健全了征管制度,抓好了征管基础建设。对内重点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征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按照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研究完善了登记制度、申报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制度、违规处理制度和征管操作程序。二是确定了科学的管理方式,按照“分工、协作、高效”的原则来对所有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项税收业务的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发票管理。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二是把好了发票的发售关、审核关、检查关。三是严格了内部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发售,开具发票的责任人严厉追究。四是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坚持内外一事同罚的原则。特别是从严打击了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严格查禁了各单位接收报销非正式发票。
(三)理顺了征管与稽查的关系,强化税务稽查。新的征管模式是以查促管,进而提高征管质量。一是抓计划。以稽查计划明确了稽查部门的查户任务,确定了检查面,并设立了稽查积分制度进行考核。二是采取了有力措施和手段,提高查处税款和滞纳金入库率。三是抓处罚。加大了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避免以补代罚,提高了稽查部门威信。
(五)切实解决了基层征管中的难点。一是加强了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代扣代征管理制度,明确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组织了代扣代缴义务人进行培训。三是强化了征收管理,完善征管办法,搜索新的征管办法。四是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充分发挥和运用了社会力量协税、护税,改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环境,全面促进地方税收工作快速发展。
三、
征管改革建议(一)建议规范机构及名称
建议将征收分局的名称统一变更为税务所。根据新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只有以上税务机关(包括稽查局)才具备税收执法主体资格,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农村征收分局作为县级地税机关下设的征收机构,虽然经过省局的批准设立,征管范围比以前的税务所要大,也能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但并非《征管法》所列示的税务机关,因此不能作为一级执法机构对外承担执法主体的职能,一旦与纳税人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我们将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变更名称后,将使得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理。
(二)建议优化机构设置
就我市现状而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着征管机构数量过多,设置方式纵横交错,内设机构不规范的局面。内设外勤机构科、所并存,分局的结算与稽查的检查同时并存,农村征收分局数量过多,直接导致税收固定成本过高。
建议将城市分局定位为一级管理机构。城市分局与县以下的征收分局性质不同,它对应城市的区级政府,是县区一级政府的法定职能部门,承担县局机构同样的职责,因而不应作为市局派出的征收机构,只能作为一级管理机构存在。
建议调整农村税务所(征收分局)设置,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实行集中巡回征收。驻乡专管员模式已经实行几十年,但在农村税干人手不足、税源零星分散、交通发达,信息畅通的情况下,显露出诸多的弊端,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单人驻乡,势孤力薄,难以执法,难以考核,而且造成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不足。新的《征管法》实施后,对税务机关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送达税务文书、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都要求有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实施,从法律上否定了单人驻乡的旧模式。解决办法:一是适当合并税源少的征收分局,改设成大的税务所;二是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
三、设立巡回征收组,每个组配备2-3人,由中心税务所管理。
建议调整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提高城市分局的整体效能。城市分局统一按纳税人纳税诚信等级设置机构和服务窗口,以纳税信誉等级分类实施管理分类。把纳税信誉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可以节约管理力量,把纳税信誉不太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便于加强监管力度,把纳税信誉特差的单位集中起来,便于加大稽查力度,不同等级的纳税户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当纳税户的信誉等级调整后,更换其管理部门。这样既有利于调整内部征管力量的分配,又有利于加深纳税人对自己纳税信誉等级的认识和重视,切实扭转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而且在社会公众的心理上形成一个习惯性的认识,了解一个纳税人的信誉等级,就联想知道其主管税务所,知道其主管税务所,就可以得知其纳税信誉等级。
(三)建议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扩大“一级稽查”模式,撤消城市分局的检查科室,集中税收检查权限,迅速增加稽查队伍力量。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符合“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既能增强纲税人的法律意识,又能提高税务人员防腐拒变的能力,强化依法治税,维护税法威严。既有利于税务稽查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又有利于减少城市分局与稽查之间的干扰和阻力
地税征管工作汇报材料 税收工作汇报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4号,附后)已于1996年2月6日下发各地。为贯彻国办发[1996]4号文件,现就税收征管范围调整后的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集贸市场和个体税收问题
(一)对采取“定期定额”办法征税的个体工商户,其应当缴纳的税收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凡涉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交叉征管的,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应纳税销售额由国家税务局确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由地方税务局确定。为有效实施征收管理,方便纳税人纳税,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调,做好税额的确定工作。
(二)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收,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按这次调整的征管范围进行征收管理。鉴于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流动性较大,为了减少税收收入流失,堵塞税收管理漏洞,防止重复征税,降低征收费用,双方税务局应当进行协商,尽可能相互委托代征。
(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相互委托代征税款的,要严格按照收入归属入库。
二、关于涉外税收问题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包括3%的地方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二)海洋石油税收的征收管理问题另行下文。
三、关于税务登记问题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各自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
四、关于发票管理问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由国家税务局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发票的管理按流转税管理归属划分。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需填开的普通发票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印制、发放、管理;缴纳营业税(中央集中缴库单位缴纳的营业税除外)所需填开的普通发票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印制、发放、管理。
(三)农产品收购发票,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印制、发放、管理;交通运输发票(中央集中缴库单位使用的除外)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印制、发放、管理。
五、关于税务检查问题
(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各自所管理税种的税务检查工作。必要时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联合组织检查,但对检查结果应当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检查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税收问题时,应当互相通报,分别查处。
(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采取相互委托代征税收的,其检查工作也要相应委托对方负责。
六、关于征管资料移交问题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按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6]4号文件及本通知的规定,将应当由对方税务局管理的税收有关资料向对方移交,具体移交办法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商确定。
七、关于税收收入计划调整问题
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1996年工商税收收入计划由国家税务总局调整。
本通知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后税收征管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1994]国税发第190号)即行废止。个别地区已对征管范围自行调整并与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6]4号文件的规定不符的,应当按该文件规定重新进行调整。
抄送: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
1996年1月24日 国办发[199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进行的调整,是在总结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对于巩固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具有积极意义。
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关于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划分的试点,可以继续进行,但不扩大到其他特区。
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协调,做好税收征管范围调整工作,保持全国税务系统稳定,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
抄送:党中央各部门,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办公厅、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理范围的意见
(1996年1月22日)
1994年,全国税务系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的规定,组建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明确划分了两个税务局各自的税收征管范围。机构分设以后,两套税务机构运行基本正常,为保障财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总结一年多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拟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进行调整,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税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按照收入归属原则,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即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为加强税收征管,降低税收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方便个体工商户纳税,经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商一致,其各自负责征收的税种可以相互委托代征,相互委托代征不收取代征手续费。
集贸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关于涉外税收
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也可以委托国家税务局代征。
三、关于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关于证券交易税
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五、关于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除外)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为简化征收手续,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也可以委托国家税务局代征。
其他工商各税的征收管理范围,仍按国办发[1993]87号文件执行。
为贯彻落实上述税收征管范围调整意见,我局将另行制定有关的具体实施办法。
这次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以后,税务系统的人员、财产不再调整。少数人员确需调动的,由当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协商解决。
税收征管范围的调整自1996年2月1日起执行。
地税征管工作汇报材料 税收工作汇报篇四
上半年,征管分局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局提出的“坚持一个中心,建立两大体系,强化三个监督,抓好五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大力依法治税,加快地税信息化建设,落实好涉税政策,全面强化征收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铸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地税干部队伍。针对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着收入计划总量过高,税收结构不合理,税源基础薄弱,分局全体同志经过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不仅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还实现了税收任务超同期、超历史的最好成绩,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大力组织收入
(一)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上半年,征管分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612.5万元,占年计划3064万元的52.6%,比同期1325万元增长21.6%,增收287.5万元;六个小税种完成242.5万元,占年计划493万元的49.2%,占同期197.6万元的112.7%,超同期44.9万元,两个行业完成115万元,占年计划220万元的52.3%,占同期77.6万元的148.2%,超同期37.4万元。
(二)多措并举,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在年初分局领导分别深入相关企业调查走访、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税源增减变动情况及税收收入总的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早打算,早安排,根据调查掌握的税源状况,科学合理地预安了首季税收计划,并抓住春节前组织收入的旺季,切实搞好个体税收和零星税源的征收工作,分局领导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企业催要货款,搞好资金回拢,使纳税大户税收做到了及时入库,为实现首季开门红打下了基础。
二是将县局下达的税收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户、到企业,紧抓组织收入不放松,以组织收入统揽全局,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并把税收任务与工资、奖金挂钩,一季度对组织收入较好地5名同志进行了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2名同志罚款200元,奖优罚劣,从而使全体人员工作有压力,行动上有动力。
三是做好税源调查。针对今年税收计划增幅高,任务重,点多面广,战线长,税源匮乏,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煤电油运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收入基数较高,收入结构不合理等困难,我们在4月份开展了拉网式税源普查,澄清了税源底子,分行业、分路段进行登记造册,现有各类纳税户1873户,同时做好典型调查,按市场、街道,选择不同行业、不同地段、有代表性纳税户进行典型调查,掌握其收入、毛利率、存货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测算,从而准确确定每个行业的税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抓实、抓细、抓好每一个纳税环节,即抓实纳税大户的税源跟踪调查和税收入库工作,元至六月份,分局监控的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30户共入库税收1167.4万元占总收入的72.4%;抓细六个小税种的监督管理,元至六月份共入库242.5万元;抓好宛坪高速公路税收管理工作,分局领导多次深入宛坪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做好调研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宛坪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涉税问题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汇集成册,派人到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进行发放、讲解。同时选派2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同志协助其财务主管做好包括提供税务资料、税务咨询、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一系列服务,做到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仅6月份入库税收46.5万元,成为新的增收亮点。
二、夯实基础,强化日常征管工作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步伐。今年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我们按照抓应用的思路,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了征收系统tax_mis熟练应用,tax_mis具有多功能及数据处理简便的“征管档案查询功能”得到的充分应用,提高了办公效率。围绕着县局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充应用了“会计核算软件”、“发票管理系统”,把分局所管业户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纳入计算机管理,按照县局要求及时报送和传输有关数据,做到准确无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计算机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税收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软件应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二)加强以票控税的力度。一是明确xx范围。明确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销售不动产、服务业、行政事业应税收据xx等6类11项由地税机关代开扣税; 二是严格代开程序。对xx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首先亮明有效身份和单位证明,填报《普通xx申请表》,由发票管理员审核其xx的经营业务是否存在,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再按规定登记备案,登记发票号码、税票号码和已完税金额,定期编制xx统计表,做到输入微机帐票相符,代码与票码一致; 三是加强xx人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经常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发票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微机xx业务处理技能; 四是严格xx扣税制度。对发票管理人员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强化责任,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人情税”、严禁“关系票”;五是实行定期核对检查。每月由发票管理人员对代开票据和代开金额自查一次,每季由主抓局长抽查一次,并对代开票据实行验旧领新管理,确保xx规范,管理有序,税款征收到位,及时足额入库,1-6月xx金额1600万元,扣税65万元。同时通过《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餐饮和住宿及其他服务业的定额发票的管理及企事业单位发票代为保管制度,1-6月份以票控税收入278万元。
(三)优化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搞好全方位纳税服务,一是开展了办税“零距离”、征收“零障碍”、质量“零差错”、信誉“零投诉”活动。二是实行“一站式”管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宜,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当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时,税务人员必须以《纳税事宜提示告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所缺少的所有资料。三是落实好文明办税“八公开”,落实“八项承诺”制度。四是争创“优质办税服务厅”和争当“优秀办税服务员”活动,构建平等、和谐、互信的新型征纳关系,从而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水平。
(四)落实涉税政策,切实加强税政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加强减免税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管理,今年上半年对1户企业上报去年度财产损失5.9万元,对5户企业上报审批减免营业税405047元,对6户企业上报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400433元,对企业上报的有关涉税审批事宜,我们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对,严格把关,按时审核上报县局审批。
(五)落实执行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35户下岗人员再就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我们通过实地调查,依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7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报县局审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下岗人员减免税收188334.8元,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六)为搞好汇算清缴工作,我分局认真按照县局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共汇缴企业90户,审核评税约谈41户,审核调整企业50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调增所得税48万元,调减亏损23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47.6万元,查补其他各税23.1万元,核减亏损23万元,1-6月份共入库企业所得税173.5万元。
(七)搞好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代征工作。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分别召开了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领会其精神,做好了统一部署。二是大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台、分局网站、主要街道张贴相关资料,从而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联系。与工会、残联携手,搞好协作,加强沟通,共同研究,确保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至6月底工会经费已代征5万余元,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分局与残联做好年审,此项工作正在运行中。
三、突出重点,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
(一)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今年5-6月分局根据县局工作安排,县局主抓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的深入指导下,分局领导及时地对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统一部署,在检查中寻找突破口,把清缴企业欠税、个体房地产开发、零星建筑业、房屋租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抓宣传、抓协调、抓税源,成立了6个检查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管理薄弱环节,排查出30户纳税进行重点检查,截止6月底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6.5万元,已全部入库,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法大力清缴欠税。在此次税收检查过程中,征管分局把清缴欠税作为工作重点,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1、成立清欠领导小组,组织到位。分局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工业、流通、建筑安装三个小组,对清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组织。
2、排查摸底澄清欠税底子,心中有数。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凡有欠税的单位不分数额大小,欠税原因全部作为此次清欠对象,分单位、分税种、分清欠难度等级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
3、量化细化清欠任务,责任到位。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制订详细的清欠计划,把清欠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小组每个成员,并与工资挂钩,切实调动全员清欠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4、加大清欠宣传力度,政策攻心。对所有欠税单位开展税收约谈,详细宣传讲解《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明确此次清欠工作态度和清欠程序。同时分局领导深入欠税大户对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企业领导层理解和支持,降低清欠难度。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清欠。在澄清欠税底子的基础上,向县局做好汇报,县局领导及时地协调指导,同时对纸厂等欠税大户和屡次催交而不能及时入库的单位,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和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银行扣缴税款已达45万元;
6、抓紧对漏征漏管户的税收追缴及欠税清缴工作,元至六月份,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23户,追缴税收11.2万元;截止6月底共清缴欠税135万元。
四、抓住根本,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好表率作用。我们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团结观念”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身体力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间主动沟通协调、配合,顾大局,识大体,讲协作、讲友谊,言行一致,率先垂范,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我们首先深入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动员,提高其认识,把握其思想动态,强化学习培训,认真落实整改,加强了个人党性分析,参与民主评议并积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查找自身思想根源,对症下药加以改进,真正使分局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位,工作上措施得到落实,每位党员干部撰写了11篇心得体会和3000余字的民情调查,抄写2.2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经县局审核,报县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验收为合格。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到学习和税收征收两不误,相促进。特别退居二线的老所长、老党员张书申、时贵然两位同志身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不仅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时时走在前头,在日常的征收检查中不分上下班、节假日始终奋战在征收一线,为年轻的共产党员和其他同志树立了榜样。
(三)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我们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签订,分局和县局签订责任制后,我们根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结合单位实际,与每个税收管理员签订党风廉政保证书和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较强的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税和廉政从税的自觉性。
(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们坚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突出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着力提高全员的素质,加强对全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明辯是非,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文明新风,树立“人人都是地税形象,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维护地税形象”的大局意识,突出抓好窗口创建工作,探索创造新路,开展富有地税行业的特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19日,在全市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上,征管分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总之,上半年,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按照县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进取,诚信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内乡人民。
地税征管工作汇报材料 税收工作汇报篇五
上半年,征管分局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局提出的“坚持一个中心,建立两大体系,强化三个监督,抓好五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大力依法治税,加快地税信息化建设,落实好涉税政策,全面强化征收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铸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地税干部队伍。针对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着收入计划总量过高,税收结构不合理,税源基础薄弱,分局全体同志经过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不仅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还实现了税收任务超同期、超历史的最好成绩,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大力组织收入
(一)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上半年,征管分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612.5万元,占年计划3064万元的52.6%,比同期1325万元增长21.6%,增收287.5万元;六个小税种完成242.5万元,占年计划493万元的49.2%,占同期197.6万元的112.7%,超同期44.9万元,两个行业完成115万元,占年计划220万元的52.3%,占同期77.6万元的148.2%,超同期37.4万元。
(二)多措并举,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在年初分局领导分别深入相关企业调查走访、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税源增减变动情况及税收收入总的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早打算,早安排,根据调查掌握的税源状况,科学合理地预安了首季税收计划,并抓住春节前组织收入的旺季,切实搞好个体税收和零星税源的征收工作,分局领导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企业催要货款,搞好资金回拢,使纳税大户税收做到了及时入库,为实现首季开门红打下了基础。
二是将县局下达的税收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户、到企业,紧抓组织收入不放松,以组织收入统揽全局,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并把税收任务与工资、奖金挂钩,一季度对组织收入较好地5名同志进行了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2名同志罚款200元,奖优罚劣,从而使全体人员工作有压力,行动上有动力。
三是做好税源调查。针对今年税收计划增幅高,任务重,点多面广,战线长,税源匮乏,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煤电油运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收入基数较高,收入结构不合理等困难,我们在4月份开展了拉网式税源普查,澄清了税源底子,分行业、分路段进行登记造册,现有各类纳税户1873户,同时做好典型调查,按市场、街道,选择不同行业、不同地段、有代表性纳税户进行典型调查,掌握其收入、毛利率、存货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测算,从而准确确定每个行业的税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抓实、抓细、抓好每一个纳税环节,即抓实纳税大户的税源跟踪调查和税收入库工作,元至六月份,分局监控的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30户共入库税收1167.4万元占总收入的72.4%;抓细六个小税种的监督管理,元至六月份共入库242.5万元;抓好宛坪高速公路税收管理工作,分局领导多次深入宛坪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做好调研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宛坪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涉税问题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汇集成册,派人到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进行发放、讲解。同时选派2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同志协助其财务主管做好包括提供税务资料、税务咨询、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一系列服务,做到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仅6月份入库税收46.5万元,成为新的增收亮点。
二、夯实基础,强化日常征管工作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步伐。今年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我们按照抓应用的思路,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了征收系统tax_mis熟练应用,tax_mis具有多功能及数据处理简便的“征管档案查询功能”得到的充分应用,提高了办公效率。围绕着县局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充应用了“会计核算软件”、“发票管理系统”,把分局所管业户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纳入计算机管理,按照县局要求及时报送和传输有关数据,做到准确无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计算机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税收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软件应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二)加强以票控税的力度。一是明确代开发票范围。明确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销售不动产、服务业、行政事业应税收据代开发票等6类11项由地税机关代开扣税; 二是严格代开程序。对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首先亮明有效身份和单位证明,填报《普通发票代开申请表》,由发票管理员审核其代开发票的经营业务是否存在,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再按规定登记备案,登记发票号码、税票号码和已完税金额,定期编制代开发票统计表,做到输入微机帐票相符,代码与票码一致; 三是加强发票代开人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经常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发票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微机发票代开业务处理技能; 四是严格代开发票扣税制度。对发票管理人员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强化责任,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人情税”、严禁“关系票”;五是实行定期核对检查。每月由发票管理人员对代开票据和代开金额自查一次,每季由主抓局长抽查一次,并对代开票据实行验旧领新管理,确保发票代开规范,管理有序,税款征收到位,及时足额入库,1-6月代开发票金额1600万元,扣税65万元。同时通过《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餐饮和住宿及其他服务业的定额发票的管理及企事业单位发票代为保管制度,1-6月份以票控税收入278万元。
(三)优化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搞好全方位纳税服务,一是开展了办税“零距离”、征收“零障碍”、质量“零差错”、信誉“零投诉”活动。二是实行“一站式”管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宜,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当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时,税务人员必须以《纳税事宜提示告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所缺少的所有资料。三是落实好文明办税“八公开”,落实“八项承诺”制度。四是争创“优质办税服务厅”和争当“优秀办税服务员”活动,构建平等、和谐、互信的新型征纳关系,从而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水平。
(四)落实涉税政策,切实加强税政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加强减免税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管理,今年上半年对1户企业上报去年度财产损失5.9万元,对5户企业上报审批减免营业税405047元,对6户企业上报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400433元,对企业上报的有关涉税审批事宜,我们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对,严格把关,按时审核上报县局审批。
(五)落实执行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35户下岗人员再就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我们通过实地调查,依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7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报县局审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下岗人员减免税收188334.8元,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六)为搞好汇算清缴工作,我分局认真按照县局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共汇缴企业90户,审核评税约谈41户,审核调整企业50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调增所得税48万元,调减亏损23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47.6万元,查补其他各税23.1万元,核减亏损23万元,1-6月份共入库企业所得税173.5万元。
(七)搞好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代征工作。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分别召开了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领会其精神,做好了统一部署。二是大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台、分局网站、主要街道张贴相关资料,从而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联系。与工会、残联携手,搞好协作,加强沟通,共同研究,确保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至6月底工会经费已代征5万余元,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分局与残联做好年审,此项工作正在运行中。
三、突出重点,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
(一)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今年5-6月分局根据县局工作安排,县局主抓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的深入指导下,分局领导及时地对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统一部署,在检查中寻找突破口,把清缴企业欠税、个体房地产开发、零星建筑业、房屋租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抓宣传、抓协调、抓税源,成立了6个检查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管理薄弱环节,排查出30户纳税进行重点检查,截止6月底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6.5万元,已全部入库,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法大力清缴欠税。在此次税收检查过程中,征管分局把清缴欠税作为工作重点,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1、成立清欠领导小组,组织到位。分局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工业、流通、建筑安装三个小组,对清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组织。
2、排查摸底澄清欠税底子,心中有数。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凡有欠税的单位不分数额大小,欠税原因全部作为此次清欠对象,分单位、分税种、分清欠难度等级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
3、量化细化清欠任务,责任到位。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制订详细的清欠计划,把清欠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小组每个成员,并与工资挂钩,切实调动全员清欠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4、加大清欠宣传力度,政策攻心。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对所有欠税单位开展税收约谈,详细宣传讲解《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明确此次清欠工作态度和清欠程序。同时分局领导深入欠税大户对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企业领导层理解和支持,降低清欠难度。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清欠。在澄清欠税底子的基础上,向县局做好汇报,县局领导及时地协调指导,同时对纸厂等欠税大户和屡次催交而不能及时入库的单位,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和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银行扣缴税款已达45万元;
6、抓紧对漏征漏管户的税收追缴及欠税清缴工作,元至六月份,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23户,追缴税收11.2万元;截止6月底共清缴欠税135万元。
四、抓住根本,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好表率作用。我们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团结观念”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身体力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间主动沟通协调、配合,顾大局,识大体,讲协作、讲友谊,言行一致,率先垂范,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二)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我们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签订,分局和县局签订责任制后,我们根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结合单位实际,与每个税收管理员签订党风廉政保证书和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较强的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税和廉政从税的自觉性。
(三)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们坚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突出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着力提高全员的素质,加强对全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明辯是非,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文明新风,树立“人人都是地税形象,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维护地税形象”的大局意识,突出抓好窗口创建工作,探索创造新路,开展富有地税行业的特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19日,在全市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上,征管分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总之,上半年,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按照县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进取,诚信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内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