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5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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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篇一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x镇交通运输有序、生产生活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供水供电设备与设施严重损坏、道路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以及本镇域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x镇域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x突发事件应对法》、《x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镇域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村(社区)、各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抗雪防冻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党建办、纪检监察室、财政所、文旅办、经发办、卫计办、社会事务办、农办、综治办、食安办、安监站、城管办、国土所、卫生院、供电所、交警一中队、派出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安全生产工作组、宣传组和综合组等七个工作组,综合组设在党政办。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协调有序,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交通工作组:负责全镇域内县道、乡村公路的除雪保障和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各村(社区)疏通通村、通组公路等。牵头责任单位:经发办、城管办,交警一中队。
二、市场保障组:负责保障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成品油、水电燃气供应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农办、财政所、经发办、食安办、供电所。
三、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负责受灾村(社区)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财政所、综治办、派出所。
四、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因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监测报告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卫计办、社会事务办,卫生院。
五、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房屋、简易大棚、校舍、超市、宾馆、饭店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经发办,安监站,文旅办、国土所、派出所。
六、宣传组:负责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发布重要新闻,把握舆论导向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建办。
七、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对外联络、催办督办、气象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基层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和承办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农办。
本预案由镇应急管理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篇二
根据气象台天气预报,近期我县将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主,高寒山区、桥面(路面)有冰冻,最低气温将达零下2度左右。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正常有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为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特成立工作小组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下设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稳定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于镇安监站,专职工作人员陈海林,应急值班室设党政综合办。
1、指挥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置动态,及时调整应急工作措施。
2、及时向运输经营者和司乘人员传达应对低温凝冻灾害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醒营运车辆尽量避行低温凝冻灾害地区路段,教育驾驶员行车途径低温凝冻路段时要服从指挥,宁可停车等待通行指示,也不能盲目通行,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开展应对低温凝冻灾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整运输车辆,确保因灾滞留人员疏散运转和抗灾救灾人员、生活物资安全及时到位。
4、根据天气状况和旅客、货物运输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部署,确保运输安全。
为防止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灾害:
1、要充分考虑到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2、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变化情况,一旦获知因天气恶劣发生路面结冰以及发生塌方等不宜行车的情况时,要及时告知有关驾驶员和乘务员做好车辆绕行调整或停运工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运线路要坚决停止发班,严禁冒险行车。及时向社会通告车辆运营调整情况,做好经营性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3、做好人员、车辆、物资、器材、值班、通讯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准备,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4、办公场所、客货运输车辆站场、候车室、职工宿舍等场所要张贴逃生标识,悬挂灭火器。
5、客货运输车辆应配齐配好防滑链、逃生锤、灭火器等器具,并放于指定位置。
6、气温在0℃以下要有保温设施,在5℃以下要有棉被等取暖设备。
1、进入应急状态后,启动本预案,各村居、各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2、通讯联络组在收到救援电话或者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按照组长的指示通知各小组启动应急预案,调度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督促各小组及时开展救援。
4、现场救灾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利用技术设备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施救事故车辆;指挥受灾人员进行自救互救,减少损失;适时增补救援人员,增强救援力量;必要时,对灾害现场周围的居民、学校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蔓延。
4、善后稳定组要从快处理善后事项,进快转移受伤人员,及时将重伤员送进附近医院,制定事故处理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死伤家属的安抚工作和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产秩序,严格新闻采访程序,客观公正地宣称报道,克服不良影响。
5、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剂有关物资、器材、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急需品,并为各组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1、各村居、镇属各部门随时准备执行救援任务。
2、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社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篇三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全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施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 管理体制
(1) 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
(3) 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恩施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指 挥 长: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气象局、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粮食局、州环保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州畜牧兽医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州安监局、州旅游委、恩施州供电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州长途传输局、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疾控中心、州消防(应急救援)支队的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州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州发改委副主任担任。
2.1. 3县、市机构
县、市人民政府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2.2 职责
2.2.1 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2)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督促检查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根据本预案建立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2.3咨询机构
指挥部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提出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1灾害防御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3.2避难场所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培训与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宣传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1 预测及信息报送
(1)州气象局负责在每年 11 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并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监测预报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2)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环保、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发布
州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所有成员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分级
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预警分级参考《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确定。(详见附件2)
5.1 ⅳ级响应
5.1.1 ⅳ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州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1.2 ⅳ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2 ⅲ级响应
5.2.1 ⅲ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州政府报告。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县、市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州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县、市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煤炭和电力供应;州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生产及调度;
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国、省、州公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铁路办负责督促铁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铁路交通运输畅通,指导受灾县市做好铁路的除雪铲冰工作;
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州粮食局负责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组织粮食货源,确保市场供应;
州商务局负责做好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协调市场供应;州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指导受灾县、市开展救治工作;州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州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县、市可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2.2 ⅲ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5.3 ⅱ级(含)以上响应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运输组、电气通信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 6 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州发改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气象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安监局、州教育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运输组: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商务局、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州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4)电气通信工作组:州经信委牵头,州住建委、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州长途运输局、州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畜牧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州卫生局牵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受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5.4 ⅱ级响应
5.4.1 ⅱ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4.2 ⅱ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5.5 ⅰ级响应
5.5.1 ⅰ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向州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州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5.2 ⅰ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州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1善后处理
(1)受灾地区政府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灾害损失赔偿工作。
(2)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向上级政府申报。
(3)ⅳ级、ⅲ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理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并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ⅱ级、ⅰ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州政府统筹安排,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6.2社会援助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恢复重建
6.3.1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3.2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4调查与评估
6.4.1灾情报告责任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民政、交通、经信、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
6.4.2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4.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1 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2 灾情发生后,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恩施日报社、州广播电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对互联网的信息进行及时监测、研判和处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上报信息。
7.3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后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件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1 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留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对受灾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2 物资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民政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扫雪除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通畅。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经信委、药监、电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管理。商务、粮食部门要做好猪肉、鸡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内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8.3 应急队伍
民政、交通、公安、住建、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水利、林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方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1奖励
(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1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州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0.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篇四
为做好全市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设立重庆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市交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畅通组、安全维稳组、善后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调查评估组等9个工作组,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长、副指挥长,统筹指挥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会商分析,将会商分析结论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当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气象局应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预警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预警信息。交通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落实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期间,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定期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2个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灾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不间断地报告灾害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受灾情况。
对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市政府应急办要立即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越级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12小时内报告灾害信息,并将处置情况适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支持的,应及时报告。
5.1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红色):因灾影响主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或多个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出现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橙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个小时以上;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万―5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当预警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气象局提出实施ⅰ级或ⅱ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应急委或市政府应急办批准后,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成立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应及时将灾情信息上报国务院应急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需要国家给予支援的,由市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5.2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黄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9―12小时;造成3―9人死亡,或500万―1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蓝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6―8小时;造成1―2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当预警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较大或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启动ⅲ级或ⅳ级响应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6.1应急队伍保障
6.2物资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煤、电、油、气等生产生活物资的组织调运。市商委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粮、食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市盐务局负责保障抗击冰冻灾害所需工业用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6.3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市经济信息委、市市政委牵头维护城市供电、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市水利局负责保障水利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市交委负责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向公路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协助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港航部门在确保各类船舶安全行驶的基础上,做好水上客运运力的适当储备,以缓解陆运客流压力。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6.5通信、电力保障
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毁的通信、电力供应等设施设备,做好保障工作。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及时调配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市电力公司负责保障重点部门电力供应,及时抢修受损线路和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
6.6经费保障
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足够的经费,保障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全市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1善后处置
民政部门应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捐赠款物、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管理,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农业部门应做好重大低温雨雪冻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及时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科学制定规划,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应急救援所征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核算后及时予以补偿;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安排调度。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民政局、市商委、市红十字会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国内及社会各界提供援助。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赠活动。市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及其各区县(自治县)相应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
有关保险公司根据灾情,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项,做好赔付工作。
7.2调查评估
气象部门负责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分析与评估;民政部门负责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气象局牵头组织调查评估,其他部门积极参与调查评估工作,并在应急处置结束后15日内向市政府应急委或市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上报调查评估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作为灾害救助、补偿、理赔的依据。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7.3应急总结
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急结束后10日内,将本单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在15日内完成本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应急委,并抄送各成员单位。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新闻宣传组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将灾情、救援处置有关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新闻媒体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较大或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9.1奖励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对谎报、瞒报灾情,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社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篇五
(一)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强降温降雪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发生低温雨雪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实行分级负责,由乡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救灾抢险应急任务。
(一)指挥机构
成立马坪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决策指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钟春元任指挥长,其他党政副职领导任副指挥长,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水管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办事机构,负责辖区内降温降雪灾害防御和救灾抢险应急工作。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强降温降雪灾害救灾抢险应急工作;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随时通报灾害预警信息。
财政所:负责筹集落实救灾应急经费。
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电信、移动、联通营业单位:负责救灾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及时联系组织人员抢修被毁的通讯设施,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卫生院:组织医护人员对受灾伤员进行救治,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防疫。
派出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参加抢险救灾。林业站:负责指导灾区尽快恢复林业生产。
畜牧站:负责做好灾区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国土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纪委: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和政府、社会救助资金、物资公开、公正、合理使用。
水管站、供电所: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和供排水设施的抢修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灾害损坏的送、发、配电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供水。
(一)资金准备
乡政府根据强降温降雪灾害情况,做好救灾资金储备,并保证足额到位。
(二)物资准备
民政办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三)救灾装备准备
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一)灾害信息共享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电话汇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信息。
(二)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救灾抢险应急救援的需求。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强降温降雪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一)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灾害的程度,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即发生严重灾害为ⅰ级响应,发生较重灾害为ⅱ级响应,发生一般灾害为ⅲ级响应。
(二)启动程序
接到灾情报告后,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向乡政府提出启动建议,由乡政府决定进入应急响应。
(三)组织领导
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事发地村委会负责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办事机构,按照救灾抢险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具体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和村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伤亡人员的医治和善后工作,做好因灾损坏通讯、电力、交通等设施的抢修,确保灾区生活、生产秩序正常,社会稳定。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五)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政府决定终止响应。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受灾村为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乡政府协调。
(二)调查与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村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组织核查灾情,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向乡政府报告。
(三)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乡政府负责。各村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乡政府援助的,由受灾村提出请求,乡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村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