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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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篇一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昆明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努力办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创上海市文明校园、为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而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郁忠培,副组长孙莉莉,组员李雯、王志滢、侯春、陈江莉、张柳、徐岳峰、张耀华、蒋琼、吴欢欢、许洁。
2、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委委员协助书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中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排摸、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各部门每半年向支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加强内涵建设
1、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开展“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专项行动,开展市民修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杨浦区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为争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区做出贡献。
2、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以“两代楷模激励我成长”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来加强教师队伍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通过教职工政治学习等途径,坚定教职工的理想信念。以“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感动校园”、“最美教师”等典型推荐评选活动为载体,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弘扬高尚的师德,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强化监督机制,把好课堂教学关,明确讲台纪律,引导教师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学生的引路人,争做“四有”好教师。
3、持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按照“遵循育人规律、体现核心价值、弘扬学校传统、彰显学校特色”的思路,用文化软实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努力挖掘学校文化内涵,凝练与传播“校史、校训、校歌、校徽、校旗”和校园文化景观的育人作用,积极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三)加强阵地管理
1、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刚要》、《新时代热点面对面》等。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学习中央、市委、区委意识形态工作的严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及时掌握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以及校友会活动、各类展示活动等情况,尤其对借用学校场地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情况做好排摸,及时处置并上报各类涉及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渗透。
2、进一步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形成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守土有责的格局。特别加强网站、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用好新媒体、规范运作,注重内涵建设、平台管理和网络评论工作。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3、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应对。建立部门负责、定期通报、分析、研判的学校舆情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舆情信息收集处置机制。舆情监测范围覆盖涉及学校工作范畴的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重点监测涉及学校的热点事件、敏感问题和苗头性矛盾,加强对不良网络信息的监控,一旦发现不良信息帖,根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启动应对预案,做好有效回应,及时化解矛盾,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加强对信息组、网管员等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纪律教育,着力提升维护网络安全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安全保护。对违反学校网络安全纪律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做出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主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
1、注重干部、党员和党外人事队伍的建设。加强干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履行知晓、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增强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认同、制度认同、理论认同、文化认同,最大限度的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2、注重新闻(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新闻发言人、通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编写、审核、报送制度,加强通讯员、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媒体接待、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3、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正向引领作用。聚焦创新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等主题,大力宣传杨山巍、卢璐、常杰等先进典型事迹,借助新媒体等,大力宣传身边优秀的教师、团队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典型引领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奋进。
1、自查小结。各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汇报,党支部在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报告上报局党委。重点检查支部落实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2、纳入干部个人考核。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着重考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并作为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篇二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成立县文广新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礼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杨昇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局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务和宣传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其他党员干部履行具体工作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成效。
一是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等制度,局党组和各党支部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研判,每年至少2次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每半年1次工作自查。
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划化,严格落实旁听、督导、通报、检查“四项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三个办法”等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是夯实文化阵地管理。加强对网站(网页)及新媒体、基层文化阵地、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各类文化协会组织、商业演出等的有效管理,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确保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
五是突出文化服务引领。切实管理利用农村基层文化阵地,提升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断创作文艺精品,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持续加强遗产保护利用,有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引领社会文明、道德风尚。
六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新形势下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团结社会各界文化人才,凝聚意识形态工作社会力量。
(三)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股室、直属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局党组每月组织专人到各党支部开展1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对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篇三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篇四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xxx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
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篇五
意识形态工作是民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民政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辅助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推进重要参考;是上情下达加大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方式;是巩固壮大民生领域主流思想舆论、凝聚民政改革发展共识的重要手段。为做好全市民政系统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民生民政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用意识形态工作统领民政业务工作,巩固意识形态工作在民政思想宣传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以民为本服务民生。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及时收集民情落实民意,搭建民政部门与社会公众密切联系的桥梁,提高民政工作知晓度和民众满意度。
(三)坚持把握正面树立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时发现化解民政负面舆论焦点,牢牢把握民政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网络平台,拓展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对民政工作外树形象、促发展,对内聚人心、鼓干劲的主导作用。坚持理论武装头脑,加大意识形态领域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力度,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民政文化大发展,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坚持深化民政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政孺子牛精神,通过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倡导正能量,凝聚共识、提振精神,着力营造见贤思齐、风清气正、奋发有为新氛围,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民政干部新形象。坚持群众路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逐步加大民政工作社会公开力度,打造提升民政宣传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加快适应民生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1.坚持党管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党组(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党组(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主要领导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工作。领导(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纳入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站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要建立党组织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建立党组织定期督查意识形态机制,要建立意识形态党内考核通报机制。
(二)加强理论武装头脑,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
4.狠抓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5.严肃党内生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
6.加强机关党建。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开展支部活动,加强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加强党员干部红色文化学习。繁荣光大党员志愿服务内涵,组建党员志愿服务团队,量化党员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不断推进机关文明。
7.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民政干部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学习民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政干部甘于奉献“孺子牛”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队伍建设标准,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素养提升,时刻保持知识恐慌、本领恐慌、能力恐慌,拓展培训渠道,创新教育方式,不断提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大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民政领域腐败行为。完善日常廉政监督机制,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构建风清气正民政政治生态。
(三)壮大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推动民政文化大发展
9.发挥信息参谋助手作用,提高保障服务综合能力。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年度工作重点,深入一线调研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密切跟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热点问题,针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及时编报信息,查找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总结提炼工作中典型经验和亮点,为各级领导全面了解情况、推动政策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0.发挥宣传思想引领作用,内外联手传播民政好声音。严格按照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新要求,改变传统思维方法,积极探索与传统知名媒体以及新兴多媒体合作,畅通和拓展新闻渠道及宣传面。主动协调邀请媒体记者参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政策调研,争取把媒体记者作为民政工作的监督员、信息员。通过民政专题采访、主题报道、新闻采写、典型报道等方式,凝心聚力鼓舞干劲。用详实的案例讲好民政故事,不断传递大爱情怀,展示民生温暖。用生动鲜活的民政人故事展示新形象,奋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为美丽凉都六盘水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力量。
11.加强新闻发布策划,提升公众知晓率。新闻发布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抓手。要以“服务经济、推动发展、促进民生”为原则,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主题,围绕民政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话题,精心谋划新闻发布选题,认真提炼总结民政有影响力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引导社会舆论。
12.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唱响民政工作时代主旋律。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节庆点、纪念日、主题周,抓住时机,精心策划,着力搞好主题策划,创塑鲜活典型,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讲好“多彩贵州、大爱民政”好故事,努力打造一批宣传效果好、影响力大的主题宣传品牌,充分发挥民政宣传工作在传达方针政策、引领意识形态、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情、凝聚各方力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发布重要民政政策前,要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重要民政政策文件出台时,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及新闻媒体等同步跟进政策解读。各级民政有关负责同志要善用群众语言推信息,善用大众表达搞报道,善用网民乐于接受的形式,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传递权威信息,扩大社会认同,争取群众支持。
13.发挥民政工作职能,拓展民政文化内涵。一是统筹城乡救助体系,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精准分类、精准标识,制定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和帮扶意见办法,建立救助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强化社会动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精准扶贫。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四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五是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六是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推行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七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八是做大做强“善行贵州”品牌,做好“慈善情暖万家”“中华慈善日”系列慈善宣传活动。九是以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社工黔行”项目为重点,推动社会工作在民生民政领域发挥作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推进志愿者实名注册登记,年末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1%。十是积极推进丧俗改革,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十一是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积极参与编纂省级标准地名“图录典志”、《贵州省行政区划手册》《贵州省民族语地名故事》《红色地名故事》《旅游地名故事》。
14.加强平台管理监控,夯实民政宣传阵地堡垒。严格按照“谁组建、谁负责”原则,管好部门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宣传平台。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合理设置调整网站等平台相关栏目,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加大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明确政务公开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务建设。
15.加大网络消息监测,发现舆情及时应对。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相关制度,明确机构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大力提升全市民生民政舆论引导能力。做好日常舆情监测,及时、广泛收集全市与民政工作相关的热点敏感舆情,对发现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好舆情研判,科学分析,妥善处置,及时回应,努力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
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篇六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对全镇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一领导、抓总负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是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稳步推进的必要手段;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一、强化阵地日常管理
1.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落实新闻工作通气会制度、新闻稿件“三审”制度。(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2.加强网吧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我县渗透。(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3.加强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单位:镇统战部门)
4.加强辖区内各类演艺场所、文化馆、图书馆、陈列馆等文化阵地管理,确保展演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5.加强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的教学管理,做好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责任单位:寄宿小学)
二、完善阵地管理实施办法
(一)把阵地建设同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起来。我们所说的阵地建设,不是别的条件、环境下的阵地,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阵地建设,因此这一阵地建设必须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水平和这一阶段的意识形态的基本特点相结合。比如,在初级阶段,文盲半文盲人口仍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很落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影响还较大。我们就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去追求思想上的纯而又纯。但同时,这个初级阶段又不同于别的阶段,它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就必然要适应这种社会制度,不能迁就各种错误的思想意识和观念,不能听任各种错误的东西、毒害人民的东西侵袭阵地而置之不理。
(二)坚持把阵地掌握在代表人民利益的先进政党手里。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的一个重要观点、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就把阵地建设与人的问题结合起来,明确指出,“宣传舆论阵地必须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要把那些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政治纪律、熟悉业务的同志选进领导班子。
(三)最大限度扩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覆盖面。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非常广泛,就现在而言,不少我们还未占领。因此,扩大覆盖面,尽可能多地占领阵地就非常必要了。比如在理论阵地中,传媒和课堂,就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再如舆论阵地中,网络的阵地我们远未占领。又如文化阵地中,某些群众性文体场所的阵地,我们也未占领。要面对这些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有效解决。
一是拓展新的阵地,随着新的科技进步,新的传播媒体不断出现,要随时加以占领。这种占领,不但是量的含义,更是质的含义,即把它真正掌握在我们手里。
二是注意抓住关键性阵地,关键性阵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不同环节、不同活动有不同的所指。就一般情况讲,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就是我们所指的关键性阵地。这些阵地影响大、覆盖广、传播快、生动、形象、直观,对于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突出的作用。在这些传媒中,中央级大报、大刊、大台,又是关键。这些工具,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沟通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重要阵地和载体,办好这些传媒,意义十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