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所有医疗卫生人员。
(一)广泛学习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2.广泛宣传,完全覆盖。通过印制学习卡、编制学习手册,做到人手一份;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悬挂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3.曝光典型,警示教育。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威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4.紧扣实际,细化措施。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5.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二)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1.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机构违规,行政严惩。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单位,本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本局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吊销停业,公示社会。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卫生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5.建档立册,规范管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根据上级要求给予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1.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包庇袒护,严肃追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创新载体,弘扬新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托“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和“强服务、正医德,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创建工作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5.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省卫生计生委的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医德医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一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新风正气。局领导成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点上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医疗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保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县卫生局成立加强医疗卫生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医疗卫生单位各负责人。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市卫生局xx年全市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计划.
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风组织领导,调整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措施到位,职责到人,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及各职能科室科长为组成人员.对行风建设开展情况监督、考评.各科主任(护士长)落实一岗双职责任,负责本科室的行风建设工作.签订行风责任状,定期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合理检查、费用控制等进行考核、评价和反馈.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行风考评办法,定期检查和考核,重奖重罚,奖优罚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重点岗位督查,行风考核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
二
(一)加强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学习《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开展职业道德讨论、优质服务竞赛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法纪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弘扬白求恩精神,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阶值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学习《镜鉴录》,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腐败案例电教片等方式,使广大医务人员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道德约束力.
(一)培育人文理念,提升人文素质.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将“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为了一切病人”的服务理念贯穿于临床医疗服务工作的始终,努力创造医院文化品牌,培育医院精神,积极引导职工自觉树立主动服务、亲情服务、诚信服务人道服务、病人至上五种服务意识.1、加强医院文化阵地建设,办好宣传窗、黑板报,建立图书阅览室等,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以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凝聚人心.2、通过专题报道、演讲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报道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弘扬崇高医德.3、实行院领导联系科室、意见反馈等制度,增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构建和谐干群关系.
(二)开展人性化服务,创造人文氛围.积极创造条件,净化、美化就医环境,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开展“爱心门诊、惠民病房”,继续做好惠民协作医院,向社会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精神.
(三)诚信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严格实行门诊药费清单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常用医疗收费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公开,平均住院床日费用公开和门诊人均医药费用公开等医疗服务信息“六公开”制度.要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收费、合理收费、诚实收费.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及医疗告知制度,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增强沟通意识,提高沟通能力.在诊疗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让患者对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经治医生“五个明白”,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健全投诉举报办结制度、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查处每一件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查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医患联系制、出院病人回访制,出院病人回访率达60%,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4次.加强与社会、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努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进步落实院长责任制.抓好思想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专项监控,坚持和完善重点人员管理制度.
(二)建立处方点评制,降低不合理用药发生率.要在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临床医生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处方点评制.各医院要成立专门部门,行使对医生用药合理性考评的职责,考评方式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医生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点评,定期公示,二是实施临床药师查房,对查房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并提出合理用药意见和建议;三是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进行专项用药质控,四是对医生合理用药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
(三)推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在确认病人病情无明显变化和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上级医院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原则上予以认可,不再复查.(四)继续推进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让患者受益得实惠.进一步完善药品、一次性材料、医疗设备联合集中采购制度,实行药品、一次性材料、医疗设备联合集中采购,降低医院采购成本和进购价格,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五)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突出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和《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仍然顶风违纪违法收受贿赂的案件.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主动工作,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巩固和发展.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院长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一一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责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行风考评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行风分级考核.院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率先垂范,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二)坚持和完善医务、院务公开制度,提高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和诊疗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民主管理,自觉接受公众及职工的监督.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推进我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切实转变卫生行业作风,全面提升我院的社会形象,按照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的《2017年永宁县卫计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永卫计发〔2017〕2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改善我院行业作风,全力推动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加快推进健康永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和我院重点工作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我院干部职工工作行为,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提升整体形象,促进我院卫生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着力解决就医环境差问题。各科室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有所反弹。医院增开专科门诊,解决“三长一短”现象,但仍有部分科室不能按时到岗,按时开诊。
(二)着力解决医疗行为不规范问题。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等现象仍有发生。
(三)着力解决服务态度差问题。部分窗口服务人员态度差,存在生、冷、硬、顶、推现象,人文关怀意识不足。
(四)着力解决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依然存在,医务人员对违反行风“九不准”政策认识不够。
(五)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国家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执行效果打折扣,甚至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政策执行跑偏走歪。
(六)着力解决工作研究不深入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情况掌握不够、分析研究不深,有效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改革创新意识不足,在创新改革举措、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上仍然做得不够。
(七)着力解决工作协调不顺畅问题。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不够,机制不顺,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八)着力解决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需从政治思想、廉洁勤政、作风建设、工作能力及各方面,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
(九)着力解决工作效率不够高问题。时效观念不强,机关工作某些环节效率不高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办事有拖拉现象,有些事情可以提早办完,但拖着在限时内办完,有些工作在要求时限内也没有完成;对领导同志的批办事项,个别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
(一)持续推进“优美环境文明服务”创建活动。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四个标准”(卫生间设置标准、卫生间管理标准、院内环境卫生标准、医疗废物管理基本标准),全面开展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清除通行障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标牌标识,完善更新就诊引导系统,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强化卫生间等部位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总务后勤要按照《“优美环境文明服务”活动考核管理办法》,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促进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
(二)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1.继续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要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感受。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工作,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健立第三方患者满意度调查机制,落实出院患者回访制度,继续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2.规范收费和诊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做好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的公开,严格实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扩大临床路径实施病种和范围,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开展医院巡查工作,督促各科室以改善患者就医感受、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为重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4.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各科室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各科住院次均费用、药占比、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患者满意度、抗菌药物使用率、分级诊疗转诊转院率、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等关键指标和信息等控制管理指标纳入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有效减少我院非基本医疗服务的项目。
(三)改进服务措施,提升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满意度
1.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开展文明服务、礼仪服务、规范服务,转变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职业教育。
2.增进医患感情。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增强医患感情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同意权和选择权。
3.积极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在服务窗口建立岗位名示牌制度,实行挂牌服务,窗口服务人员(包括保洁、司机等服务人员)必须挂牌上岗,胸牌必须有照片、姓名、工作岗位、职称、科室等信息,部分岗位还应同时设置台签,胸牌和台签信息必须醒目。
4.改善服务环境。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看病就医过程中的等候时间。合理分布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及挂号、收费等窗口,简化服务流程,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实行电子排队、叫号,确保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门诊提供导诊咨询服务,备候诊椅、轮椅等。治疗区空气清新、干净,整洁无杂物;病人使用的床单、被褥、枕套按时清洗干净无污垢;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诊疗环境。
(四)优化医疗服务秩序,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合理安排门诊医师数量,实行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建立完善各科室基本诊查流程与规范并上墙公示,强化门诊病历书写管理,督促门诊医师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全面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制度,能即时出结果的,即时发放;能当天出结果的,当天发放,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超过48小时,常规检查项目出具结果不超过30分钟,急诊检查随到随查随出结果。
(五)畅通医疗服务投诉渠道,规范院内投诉管理。进一步规范院内投诉管理,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规范纠纷办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置程序,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规范投诉反馈,明确各类事项的反馈时限等要求,通过反馈将患者的“不满意”转变为“满意”。对非医疗性纠纷应及时处理并反馈,对患者集中反应的问题要督促整改、持续改进,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医患矛盾纠纷。同时,建立投诉办理回访机制,由纪检或行风管理监督岗等定期对投诉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开展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切实提升医务人员服务质量。
(六)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作风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及奖罚办法,落实《永宁县人民医院奖惩细则》,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
2.加强效能建设。强化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效能建设制度,弘扬“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决策一旦做出,工作一旦部署,各部门各科室必须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做到不延误、不等待、不观望。
3.严格督查,大力治懒治散治庸治虚。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治懒增效、治庸提能、治散正气,做到工作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工作抓不出成效不放过,提高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4.促进行业作风改进。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医德考评制度,狠抓医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认真贯彻行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实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意见,继续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坚决守住法律法规底线、职业道德底线和质量安全底线,对于突破底线的极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理出医务人员队伍。
5.严查行业作风案件。重点查办医务人员收红包、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以及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并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典型案件在全院进行通报。
(七)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加快我院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我院服务环境、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多途径帮助基层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配合卫计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居民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永宁县人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纳佃永
成 员:杨新斌 李建平 杜 双 谢 炜 邢 雯
沈 洋 吴学英 王建平 马继茹 窦艳雪 阮惠宁 李志明
李建国 何 辉 张 林 沈 娟 纳生永 任生龙 李建东
郝晓东 南芙萝 马永东 王大庆 张国俊 周新军 马洪才
哈英霞 姚 枫 谢 璐 王 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邢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及组织协调。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学习宣传工作,并及时将学习信息上报院办。行风建设工作组负责查找全院各科室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做好全院行风建设工作。
2.医院制定“永宁县人民医院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统一思想,全面部署,让每一个干部职工知晓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工作岗位确定活动重点和活动计划。
3.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展板进行宣传教育,认真解读行风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强化正面引导,形成思想共识,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院医务人员培育正确的行业作风观。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9月)
1.自查自纠。
(1)时间:2017年6月。
各科室按照制定的方案,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要采取科室集中学、个人自觉学、领导带头学等方式开展学习。要采取集中考试、随机提问、现场暗访等形式,对医改政策、全面二孩政策、医保政策、医务人员核心制度以及相关条例、条规、法规制度、岗位职责掌握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做到熟悉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使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做到人人过关,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2)时间:2017年7月
采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聘请第三方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反馈各科室,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各科室重点查找和纠正在医药购销、医疗卫生服务、执行价格政策、财务纪律、服务态度、便民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物价收费、服务态度、收受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
(3)时间:2017年8月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四个标准”(卫生间设置标准、卫生间管理标准、院内环境卫生标准、医疗废物管理基本标准),全面开展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清除通行障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标牌标识,完善更新就诊引导系统,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强化卫生间等部位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各职能科室要按照《“优美环境文明服务”活动方案》,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促进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
2.整改落实。
时间:2017年9月上旬
针对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督查暗访、科室自查、第三方反馈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科室针对自身关键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上报院办,医院将并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的督促和指导。
3.健全机制。
时间:2017年9月下旬
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和自查,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需要,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首诊)责任制、群众评议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作风建设考评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监督制约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干部诫勉谈话、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惩考核等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7年10月)
以《县医院行风建设方案》为契机,以科室《整改方案》为抓手进行科室自查,自查情况报告于2017年10月1日前上报院办。督查组对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检查验收。同时,要把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健全机制有机结合,贯穿行风建设活动始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疗卫生服务行风是我院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关键,是医院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医院整体工作面貌,关系到全体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权益。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行风建设纳入本科室的整体工作中。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全院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行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医院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分级建账管理,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限期逐项解决落实。
(三)认真自查,扎实整改。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真正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
(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行风建设工作既要认真解决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科室行风建设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导、帮助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行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活动期间各科室及时把的重要信息随时上报医院办公室。10月10日前,医院将对“2017年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科室整改情况落实奖罚。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新一步推进医院行风建设,纠正行风不正之风,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县关于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以解决医院工作人员吃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现象;以群众满意为目的,优化医疗服务环境;为构建“和谐县”,加快实现“富民、强县”战略目标做贡献。
医院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院长组长,副院长副组长,职能科室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上级行风评议部门的领导下,根据自身行业特点认真开展好医院民主评议工作。
(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的有关安排部署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建设廉洁、务实的作风,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现象。
(二)行风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双岗双责”责制,是否把行风建设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做到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同督促、同落实。
(三)建立健全纠风专项治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是否实行了全员医德医风承诺。是否制定了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是否实行了药品、收费价格公示。是否吃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按规定进行了处理。是否坚持首问及首诊负责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工作落实。
(四)督促检查情况。是否经常深入到科室了解情况,是否能对群众举报的不正之风问题及时处理。
(五)宣传教育情况。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活动。
以科室为单位,认真组织领导,加强科室内行风工作建设,通过评议活动的开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医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处方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疗秩序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接待群众对不正之风的举报投拆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查案工作。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面达到100﹪,职工文明用语率达到90﹪以上,医德医风检查考评、奖惩制度和服务承诺、便民服务落实率达到90﹪以上,医疗处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型设备检查的阳性率达到等级医院规定的要求,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众举报投拆处理结案率达到100﹪,患者对医疗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要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和在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体现出来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树立廉洁行医理念,使医务人员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意识,打牢廉洁行医的思想政治基础,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人民权益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
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是衡量医院管理的重要尺度。因此,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深化管理,持续改进。狠抓已有制度规定的落实,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继续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把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建立起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医疗乱收费。近年来,我们在规范医疗收费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在医疗收费方面还存在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错计现象,导致患者不信任的现象仍有发生,我们要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四)继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不断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公开措施、公开形式和路径,提高医院医疗服务透明度。
(五)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以争创文明示范科室、文明窗口、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为载体,抓好职业道德教育,严禁“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加强核心制度落实,健全和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热情接待患者投诉并积极处理,有反馈,有结果。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
(六)巩固完善源头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着力加强纠风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成果。首先要突出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和重要部门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与落实。围绕药品采购、基建工程维修、设备耗材购置等敏感环节加强监管,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岗位进行重点监管。深入治理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问题,对主动索要的要从严处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严格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采购目录,保证药品采购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实行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
(七)切实加强对新农合政策执行的监管。要加强对新农合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行为,完善管理和报销补偿费用即时结算制度,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推行医药费用清单制、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
(八)加强督导检查,依法查处顶风违纪案件。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旨在使全体医务人员在思想道德、医德医风方面接受深刻的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维护患者权益的服务理念,因此,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为保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有效落实,医院将定期督导检查,把各科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纳入综合目标一起考核,一起检查落实。对群众举报的不正之风问题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九)加强领导,确保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纠风工作必须坚持院长负责制,主管领导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督导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实行严格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贯彻落实办法要求,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中共区委办公室印发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医疗行风纪律。通过多种形式,将“九不准”的要求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所有医疗卫生人员。
(一)认真学习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印制学习卡片,编制学习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同时要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悬挂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迅速将“九不准”规定传达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2.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教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威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增强不敢违规意识。
3.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4.领导表率,严格执行。全区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二)严格履职履责,弘扬新风正气。
1.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对本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挂钩考核,确保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评审、评价、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包庇袒护,严肃追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正面引导,弘扬正气。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托廉政建设“六个一”、“三好一满意”、“三改二推一评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创建工作等活动为载体,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特别是身边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新风正气。
5.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三)加强沟通协调,严处违规行为。
1.促成合力,突出重点。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个人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吊销停业的公开办法。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卫生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1.加强行业管理。医疗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2.广开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投诉专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3.强化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及时纠正,确保“九不准”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