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10月26日,四川省川南煤业泸州古叙煤电公司石屏一矿综采工作面在过断层期间发生漏顶事故,造成7人被困。经抢救,6人死亡、1人获救。事故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10月25日,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0113回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前,疏放工作面上方老窑积水过程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被困、矿井被淹。事故救援正在进行中,事故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10月22日,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窒息事故,造成矿山救护队1名副中队长和3名救护队员死亡、1名救护队员受伤。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在启封采煤工作面高抽巷密闭墙后,救护队进入甲烷浓度高达80%的高抽巷内进行探查,一名救护队员呼吸器出现故障,没有备用氧气呼吸器,其他救护队员在施救过程中相继窒息。
9月28日,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以下简称赛尔三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作业人员在封闭采区回风下山时,封闭区域内瓦斯积聚并进入存在自然发火的采空区,造成瓦斯燃烧并扩展到采区下山内,发生瓦斯爆炸。
上述4起煤矿较大事故,暴露出部分煤矿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一通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赛尔三矿采煤工作面在停采后和封闭后,未采取预防性灌浆、注氮等综合防灭火措施,造成火区多次复燃;顺槽保安煤柱留设不足,巷道压力大,变形严重,密闭墙和煤柱产生大量漏风通道,未及时进行维修。该矿未设立专门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瓦斯超限时,未采取停电撤人措施,违章安排人员在瓦斯超限区域冒险作业。
二是部分煤矿企业及其上级公司重利润指标、轻安全生产。徐矿集团及其新疆公司不顾赛尔能源公司所属各矿井的系统缺陷和安全欠账,盲目下达利润指标;赛尔能源公司为完成利润考核指标,对核定生产能力为95万吨/年的赛尔三矿违规下达年产120万吨的生产任务;该矿采取延长生产作业时间、增加单班作业人数、制定超产奖励刺激措施、超量开采保护煤柱等方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公司管理层级多,上级公司更多关注生产经营,对安全生产疏于监督管理,安全管理力度层层衰减。
三是弄虚作假,蓄意隐瞒重大隐患,逃避安全监管。赛尔三矿使用真假两套火区位置关系图、瓦斯检查手册及台账、密闭管理台账、密闭检查记录,并故意改变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破坏传感器供电、使监控系统数据无法上传,蓄意掩盖瓦斯超限、采空区发火等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
四是部分煤矿企业忽视汛期后水害防治工作。地下水、老空水在汛期接受大量补给后,水位会在第四季度发生滞后上升,造成顶底板含水层的水压增大、老空区水量增加,加之汛期过后一些煤矿产生松懈思想,在采掘任务重的情况下,“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往往得不到有效落实,矿井透水风险增大。
五是矿山救护队严重违反《矿山救护规程》。陕西陕煤彬长矿业有限公司救援中心管理混乱,领导违章指挥,违反进入灾区的救护队员不得少于6人的规定,仅安排3名救护队员进入探查区域;未落实携带备用呼吸器等最低限度技术装备的规定;未落实进入灾区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的要求。出动的12名救护指战员仅携带10台正压呼吸器,且氧气压力不足。
六是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滑坡。4起事故均发生在国有煤矿,反映出部分国有煤矿在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有的煤矿甚至为了追求产量、进尺,在明知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冒险蛮干,最终酿成事故。
第四季度历来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多发期,近年来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和涉险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为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期,国家煤矿安监局对14个产煤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查处了一大批隐患和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向有关地方进行了通报。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督查情况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研究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各地要针对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特点,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向煤矿违规下达利润和产量指标的部门和集团公司,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处罚的坚决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要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二)强化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狠抓瓦斯等级鉴定、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加强低瓦斯矿井、小煤矿、整合退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严防瓦斯事故。坚决克服汛期过后水害防治可以松一松、缓一缓的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水害防治措施。严格对照《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相关规定,抓好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冲击危险区域限员管理制度和限制多工序平行作业。强化火区管理,采取灌浆、注氮等综合防灭火措施,防止自然发火。同时,要严格井下密闭施工和管理工作,在密闭建造、维护、启封等环节,要制定和落实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矿山救护队进入密闭区探查、排放瓦斯、密闭墙施工要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相关规定。
(三)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赋予和落实总工程师在技术管理、一通三防、水害防治、冲击地压防治等方面的决策权、指挥权、资金使用权。强化对井下动火作业、工作面放炮、排放瓦斯、石门揭煤、探放水、巷道贯通、密闭启封等高风险作业和罐笼提升、斜井人车运输等重要环节、设备的管控,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相关要求。
(四)国有煤矿要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国有煤矿企业集团和煤矿负责人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排查各系统、各环节的事故隐患;合理安排采掘部署,防止采掘接替紧张;加强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树立守法意识,自觉接受属地安全监管。
(五)严格履行监管监察职责,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格问责、追责。充分利用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专项执法检查、综合督查等成果,结合发现的问题,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尤其是存在“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要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国有煤矿存在上述问题的还要对董事长、矿长严肃问责,并向组织人事、国资等部门通报。
(六)加强矿山救护队管理。要督促各矿山救护队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结合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认真进行剖析和反思。要加强对矿山救护队的日常管理、安全培训和业务训练,加强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提升救援能力,坚决遏制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救护人员自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责。四川、山西、陕西、新疆等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依法依规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尽快彻查事故原因、经过和暴露出的问题,厘清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严肃追究责任。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1022”较大瓦斯窒息事故要严肃查处救护队违章指挥者和上级管理者等责任。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公司三矿“92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要严肃查处企业造假行为和上级公司违规下达指标等责任。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各位领导、职工同志们:
大家好!转眼间20xx年半年时间已经过去。这半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年初确立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开展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理念,突出“安全压倒一切、事故否定一切”,克服井工开采环境复杂多变等困难,各项生产指标已按时间阶段完成任务。全矿消灭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等级非人身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双丰收。下面,我就20xx年度上半年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向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20xx年上半年共生产原煤15.6万吨,完成年计划51%,掘进进尺1750多米,扩修巷道1410多米,完成了我们年初制定的上半年采掘计划。
在安全方面,上半年共发生各类事故4起,轻伤一人,(其中提升运输事故一起,瓦斯事故一起,机械设备事故一起,人身事故一起。)较去年同期事故率下降30%,轻伤下降83%,上半年三违人员5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20%。
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采掘平衡,生产有序,安全高效,队伍稳定,干群一心,科学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
1、主井提升系统的改造
历时两个月时间,克服了恶劣的气候环境,大倾角皮带下卸安装难度大、质量重等技术难点,安全的完成了安装。主井提升能力由过去的80t/h提高至现在的600t/h,不但提升能力增加,同时也根除了我矿箕斗提升断绳、断轴、掉道、撞车等安全隐患。
2、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
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扩大矿井总回风上山的巷道断面,现已完成了工程的70%,二是12采区重新布置一条新的大断面专用回风巷,三是12皮带下山的支护变更,由原工字钢6.05个断面变为u型钢11.4个断面,断面的增大不但合理的优化了矿井的通风系统,并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因巷道断面小造成的风流阻力大、风机负压高等问题,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主扇消噪,工程改造
今年上半年投入资金10万元,与山西专业消噪厂家合作,改造了主扇噪音过大的问题,现在测得主扇噪音85分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4、更新思想、转变观念、改变支护形式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及现在煤炭企业所面临的安全形势,我们借鉴大矿务局的先进经验,首次在采面上下顺槽采用大断面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改变了过去的传统矿工钢支护,这样的一个改变;一是扩大通风断面,提高通风能力,采煤工作面通风更趋于合理化。二是u型钢的投入使用有效保证了人员安全退路的畅通。三、为后期实现采煤机械化,运送大型设备打下了坚实基础。
5、“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供水施救、压风自救五大系统的升级改造,新安装瓦斯传感器30个、co传感器15个、温度传感器12个。整理、维护、更换管路3000多米,完善了地面指挥系统对井下各个作业地点人员,有害气体,通风情况的实时监控,为此公司投入了40万元,在井下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大大提高了整个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截止6月份底“五大系统”按照国家行业及省市有关标准,安装到位,运行正常有效,并通过市煤炭局的初验。
6、自救器的升级换代
今年上半年投入35万元,购进zy45型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900台,替代了过去的过滤式自救器,zy45型隔绝式自救器与外部环境隔绝,对环境要求低,形成人与机一个独立的呼吸系统,不受外部有害气体局限,在个体抗灾方面上升了一个档次。
7、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
管理孕育文化,文化推动管理,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化就如同一个人没有自己的灵魂。今年我们有意识地推出我们自己的企业安全文化,用先进的安全文化去引导职工自觉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
(1)、推出入井前安全宣誓活动,每位入井的职工都要向自己的亲人、同事、包括自己宣誓,保证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互保联保制度的推行。年初我们实行了这一制度,入井的每位职工都分组签订互保联保协议。这个制度就是让每位职工的安全与集体的安全,他人的安全捆绑在一起,让大家明白自己个人安全是小安全,大家安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让每一位遵章守纪的职工分到“安全”这一块蛋糕。互保联保制度是我们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新探索、新举措,今年上半年事故起数及“三违”人次明显下降。
(3)、安全文化的其它活动情况
为了宣传安全知识和企业安全文化,上半年共举办晚会三次,其它活动两次。元旦期间举办了安全知识灯谜晚会,五一劳动节期间举办了文艺晚会,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知识竞赛,火灾撤人演习,自救器佩戴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矿共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标图24块,安全主体漫画橱窗4期,安全月主题橱窗板报4副,黑板报6块、红色宣传横幅14幅,制作副井筒安全标志牌86块。
通过各种活动开展大力宣传企业安全文化潜移默化去感染、引导每位职工做安全的宣传员,安全守卫战士,从安全中受益。
8、环境美化
环境也是生产力。今年上半年在主井及付井设置花盆70多处,绿化主井提升,付井提升及调度楼门前南侧。面积300多平方,种植花草树木20xx多株,付井筒粉刷皂白1000平方,硬化道床830米,安装宣传标语83幅,照明电棒106个,澡堂装修270多平方,现在的矿区苍松相映,碧草青青、鲜花迎宾、一步一景。
9、安全培训
在培训方面我们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搞好每位职工的培训工作,坚持开始班前会,安全例会及每个月的矿内培训学习。在此基础上我们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办法,多措并举,一是邀请煤校公司授课,培训职工1200多人次,二是把职工送到煤校培训,接受培训,培训260人次。三是让一部分员工去煤校脱产学习。
1、质量标准化工作不到位,因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没有质量就要安全的保证,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井下有些巷道急待整修。
2、互保联保出现的问题
互保联保制度已运行两季度,在这个运行期间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个人的违章行为,影响了本小组的其他成员的安全奖金,我们其他人员就去找领导去解释或者要求这样那样,对互保联保运作有意见。
3、工作中存在着堆诿扯皮的现象
对自己职责认识不清,存在着“这样不归我管”或者“不应该我们干”、没有大局观念和集体观念。
4、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漏洞,我们没有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并且还存在有“三违”现象。
1、继续深入围绕“安全生产”作文章,抓好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打造安全生产和谐局面。
2、紧急避难硐室建设,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至11月份底紧急避难硐室工程及后期的安装。
3、采煤工作面轻型液压支架及采煤机的运输、安装、联合试运行等。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1、工作目标
以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xx(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xx(矿长)
成
员:xxx(安全副矿长)xx(技术副矿长)xx(生产副矿长)xx(机电副矿长)xx(安全科科长)xx(技术科科长)xx(机电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施工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监管三方的责任。
(4)、施工方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
施工方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施工方要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安全、生产、通风、机电、技术、地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各职能科室、施工班组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四定表”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库房安全管理,监督施工班组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施工班组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通防科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生产技术科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井巷工程进度跟踪上图;落实施工班组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工作;督促施工班组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矿区内老窑、采空区位置、做好矿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办公室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二)、分类整改阶段(6月---9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班组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报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后向相关领导汇报。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班组组织整改,落实;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科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
的落实、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11月)
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按“五定原则落实”。督促各科室、施工班组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
从12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科室、班组及存在重大隐患的科室、班组,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矿级领导:
(1)跟班当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1000元。
(2)跟班当班发生一重伤一人次,罚款5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科室调查证实的罚款2000元。
(5)各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当班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500元。
(2)当班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8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
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5)各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500元。
(6)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是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
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结合《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煤安监行管〔2020〕3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各部门、各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构建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煤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为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为主转变。推动煤矿企业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及煤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人员,覆盖煤矿企业集团和所属各级企业、煤矿的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所有人员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职责应清晰明了、可操作、能落实,并对照安全职责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公示公告,实现“一岗一清单”。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煤矿企业及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兑现安全承诺。要明确煤矿企业及煤矿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督促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保障煤矿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科学合理向所属各级企业、煤矿下达产量计划和生产经营指标,保证煤矿按照生产能力合法有序组织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促进煤矿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保障所属煤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煤矿合理用工;强化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每年不少于1次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安全责任“五到位”,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强化新招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煤矿要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监督机制,对照责任清单定期考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同志们:
今年的六月份是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为了使广大职工能够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现对我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希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系统部署“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力争把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搞得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今年以来,全矿上下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稳定态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我矿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仍然不高,因此安全生产必须长抓不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仍然很艰巨。我们一定要从维护全矿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以月促年,点面结合,全面营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活动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讲三点意见:
1、安全工作关系全局、责任重于泰山,是事关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及全矿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各部门科室及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贯彻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思想。我们不能把安全说到嘴上,要落到实处,因为“责任制不落实”仍是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必须一手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一手抓好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构建一套完整严密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各级、各类人员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技术责任、现场责任和监督责任清晰、明确。特别要从领导人员带头履行责任做起,将领导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现场,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彻底革除“责任制不落实”顽疾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也是从根本上保持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根本任务。
根据“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各单位要切实突出工作重点。一是从正在做的事入手,以争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为核心,以规范各项安全生产例行工作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二是仍要坚持“对标说清楚”的工作方法,大力加强领导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成为现场的“火眼金睛”,要敢于向违章行为挥动“金箍棒”。三是要加强全面责任管理,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入隐患排查治理,深化三讲一落实,通过反思问题落实责任,把落实责任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机制创新,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强化问题的闭环管理和控制,将注意力集中到对责任制不落实的重拳整治上。
2、各单位要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集团公司的整体安排,与矿安全生产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远离官话、套话、空话、废话,
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突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并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要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要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增强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我们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2、要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深入现场,贴近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以日带月、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3、是要举办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在活动期间按计划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真正达到全员参与,提高职工面对各类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矿井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4、要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职能科室、重点头面挂点督导人员及现场把关人员,要紧密配合,盯现场、查隐患、反“三违”,落实各项措施,特别要加强“一通三防”、瓦斯抽采、顶板、提升运输、供电、职业危害防治、火工品等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业务职能科室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一定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要把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影响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并分析原因,严肃责任追究。
5、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重点,针对“三违”现象开展日常性的安全监管工作,发挥好现场监督作用,通过对事故和“三违”现象的曝光,揭示事故和“三违”现象将会给矿井安全、职工群众生命造成的严重危害,警示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感,强化职工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狠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素质。要以掘进、开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切入点,促进质量达标工作由点向线推进。
7、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一季度成果的基础是上,继续加强矿井安全基础建设,整体提高生产系统的可靠性改善作业环境,加大“一通三防”隐患整治,杜绝重特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抓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淘
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切实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强化运输设施、设备及运输秩序的管理;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强化安全培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8、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安全生产月”实质上是一次集中进行的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我们要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为目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综合素质。安监科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及舆论宣传报道,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典型,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收到良好效果。
9、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全矿上下一体的态势,做到活动有方案、过程有检查、结束有总结,争取收到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舆论效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扎实开展。
2、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选树安全生产工作典型,营造出全员参与和实践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3、我们要严格要求,高标准开展,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抓严管,确保活动实实在在的开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
同志们,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单位或个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处理。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希望大家努力工作,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更有针对性,更富有成效,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大领导力度。
(一)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
在20xx年成立禹州市安监局的基础上,我们又对市安委会进行了调整,提高规格,安委会主任由过去的安全生产主管副市长改为市长亲自担任,成员单位也由38个扩大到41个。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各部门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20xx年以来,全市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60余次,以不同形式下发文件和纪要120余份。专门在监察局设立了煤矿安全督查员办公室,从市直单位和乡镇政府抽调500余名同志,分包全市所有煤矿,实行24小时驻矿监督。20xx年,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2安全技术副乡镇长,充实到12重点产煤乡镇,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在过去已有的市、乡、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延伸到了村一级,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公章、有车辆的“六有”标准,在各行政村建立由1-2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室。目前,全市4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都专设或兼设了安监科;26个乡镇(办)都设立了安监站,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安监员;655个行政村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室,配备了安全专干:1000多家企业按照规模大小,设立了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干,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已达4500多人。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
20xx年7月30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的通知》(禹安〔xx〕40号),明确了从市政府各位市长到乡镇政府各位乡镇长和各局委局长、主任的“一岗双责”安全工作目标。不管是四大班子领导、乡镇和部门领导同志,都必须坚持发展、安全“两手抓”,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政府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年底,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行政正职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政府班子成员不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下井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包案制度”、“煤矿安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形式,不定期听取政府各口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使每一位领导都把抓安全生产作为一项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下井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下井检查一次,有关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下井一次,各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每半月下井检查一次,并形成一种制度,督促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包案,限期整改,严格验收,切实做到“标准、时限、资金、措施、责任”五到位,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年初,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和“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等6项内容,全部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和矿山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列入目标管理。各单位根据责任书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将目标责任分解到下属单位和责任人,使责任书签订到车间、班组、岗位。同时,严格督促目标落实。一方面,每月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耗用情况通报”,对指标控制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另一方面,根据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半年一考评,年终一总评,考评结果列入全市社会经济责任的大目标之中,实行综合评比、评优。20xx年,我们对19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对39个先进个人分别奖励xx元。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的一个镇和3个市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干部的任免使用上坚决实行了“一票否决”。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为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结合《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煤安监行管〔2020〕3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各部门、各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构建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煤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为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为主转变。推动煤矿企业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及煤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人员,覆盖煤矿企业集团和所属各级企业、煤矿的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所有人员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职责应清晰明了、可操作、能落实,并对照安全职责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公示公告,实现“一岗一清单”。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煤矿企业及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兑现安全承诺。要明确煤矿企业及煤矿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督促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保障煤矿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科学合理向所属各级企业、煤矿下达产量计划和生产经营指标,保证煤矿按照生产能力合法有序组织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促进煤矿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保障所属煤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煤矿合理用工;强化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每年不少于1次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安全责任“五到位”,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强化新招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煤矿要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监督机制,对照责任清单定期考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二)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煤矿企业要结合所属煤矿灾害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配齐配强治理各类灾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针对所属煤矿实际情况,特别是风险灾害情况,选优配强矿长和总工程师,并督促煤矿健全灾害治理机构、配备施工装备、严禁违规劳务承包。井工煤矿要设置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要设置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齐配强管理人员。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要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2.强化煤矿安全投入。煤矿企业要保证所属煤矿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经营、财务负责人和经营、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安全投入责任,保证足额提取、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灾害治理、装备升级、人员培训等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投入内部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取得实效。煤矿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煤矿必须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所需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政策措施,加大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3-5年)和年度计划,完善培训组织机构,配齐培训管理人员,保障培训投入,保证培训时间,开展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的精准培训。要充分利用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实现“入企即入校”“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新上岗员工等重点人员的培训,确保在2021年底前全员轮训一遍。要严格准入和劳动用工管理,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从业人员至少具备初中学历。2021年底前要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创建目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动态抽查,严格考核兑现。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等8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实现静态达标与动态达标有机统一、硬件达标和软件达标有机统一、过程达标和结果达标有机统一。所有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2022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及以上煤矿要达到70%。
5.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管理体系和以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为首的灾害治理技术保障体系。科学制定治灾计划,合理安排灾害治理工程,保障治理资金。要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重点地区矿井要开展老空水探查工程,兼并重组煤矿要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煤矿企业要加强所属煤矿灾害治理调度,合理调整煤矿生产经营指标,防止生产系统不健全、灾害治理不到位,盲目组织生产。鼓励煤矿企业建立专业化的灾害治理队伍,为煤矿提供服务。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警示报告机制,科学制定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辨识。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针对本矿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每年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实现“一矿一清单”。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煤矿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以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逐一落实煤矿、部门、区队、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区队、班组作业人员要在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安全确认,实现风险预知预判和有效管控。要建立在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露天煤矿爆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高危作业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事故后的专项辨识评估机制,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煤矿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重大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重大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按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及时报送专项辨识评估出的新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事故隐患排查。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企业要定期对所属煤矿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煤矿要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分析总结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并在排查隐患的同时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煤矿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定期分析隐患成因、制定消除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煤矿要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煤矿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产煤地区和所有煤矿要建立完善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2022年底前,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推行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保障职工权益等情况。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将安全承诺兑现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内容和工作报告。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实施安全生产承诺。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大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煤矿及其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煤矿,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及以上等级、不得核增生产能力,存在失信行为且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单位不得整体承包(托管)煤矿。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加大对煤矿企业及煤矿负责人失信行为的约谈曝光力度,对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要约谈煤矿企业及煤矿负责人。对存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及煤矿予以通报曝光,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底前,要建立加强煤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筛选一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冲击地压防治、水害防治、煤层自然发火防治、顶板治理等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1年底前,要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建立保险机构和煤矿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所有煤矿应纳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的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涉煤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企业和煤矿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建立安生产责任体系或未建立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的煤矿企业及煤矿,以及未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或未按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煤矿,要依法查处,并开展责任倒查,依法对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追责。要探索对重大隐患进行原因调查,合理界定煤矿、上级公司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实行精准追责问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依法惩处。各产煤地区要建立与煤矿企业及煤矿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年至少对煤矿上级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监察1次。建立煤矿事故调查评估制度,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煤矿事故要在结案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和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鼓励相关煤矿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报道,以点带面,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煤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涉煤中央企业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及措施,并将实施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