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模板5篇
作为领导班子的一员,更应该认真做好述职述廉报告,不断反思,积累工作经验,努力争取进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模板,欢迎大家阅读。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1
一、会前认真准备,统一思想。
为切实提高这次述责述廉工作质量,开展好述责述廉会议,增强效果,防止走过场,会前统一认识,多次研究、酝酿,认真抓好了三个环节,一是增强参与意识,广泛收集了对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党员干部提高了对述责述廉的认识,把思想集中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形式上来;三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按照纪委各项要求,写好述责述廉报告,做好发言准备。
二、会议开展情况
在述责述廉会议上,局长代表班子作了述责述廉报告,班子成员分别就个人工作作了述责述廉报告。报告中,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地评估廉洁从政情况,认真回顾和检查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了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方面。班子成员针对本次述责述廉情况进行了点评,并且就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提出了要求,使领导干部深受启发。
最后,局长就20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议和反腐败工作做了提前谋划安排,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积极地探索、创新,结合自身的实际,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寻求和不断改进宗旨意识、工作效率、服务人民、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工作的有效方法,努力把县行政审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崭新水平。
三、改进工作,明确方向。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2
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明确要求,要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按照这一要求,市委研究决定将平罗县作为试点,组织开展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县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述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推开。今天,平罗县专题召开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委会,组织县党政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公开述廉述责,接受全委会监督。刚才,6名同志公开进行了述廉述责,与会纪委委员对几名同志进行了质询和测评。总的感觉,会议开得很好,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县委重视,支持有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级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这在全区尚属首创,在全国也是走在前列的。长期以来,由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影响,纪委监督的重点是下级单位和党员干部,对同级党政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成为“软肋”,成为薄弱环节,甚至几乎成为盲区,“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直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认为纪委无权监督同级党政班子。这次选择在平罗县先行试点开展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述责,是经过市委和市纪委研究决定的,自治区纪委也非常重视和支持。平罗县委对开展试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主要领导态度鲜明,积极领导和支持县纪委抓好试点工作,为公开述廉述责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是组织得力,规范有序。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级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是一项创新举措,无经验可循。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取得实效,市纪委专门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述廉述责对象的确定、报告的撰写,以及公开述廉述责、询问评议、结果运用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按照方案要求,平罗县认真研究,积极谋划,加强沟通,严格程序,把好关口,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述廉对象的确定、述廉程序等环节,县纪委多次与市纪委沟通协调,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认识到位,尽职尽责。这次,根据县党政班子成员任职情况,县委、县纪委确定了6名同志在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6名同志均实事求是地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改进的思路和措施,对委员的质询不回避、不遮掩,实事求是给予答复。说明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是清醒的,对本次述廉述责的态度也是端正的。各位委员能够认真履职尽责,对6名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现场质询,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充分体现了全委会的监督职能,也更能说明,纪委委员不仅仅是一项荣誉,一种身份,更是一份责任。
应该说,这次公开述廉述责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述廉不是最终目的,促廉才是根本。县纪委要跟踪督促述廉述责对象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充分运用好这次测评结果,这次述廉述责测评情况将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测评结果为“一般”或“差”的,市纪委将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将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建议市委进行组织调整。述廉述责对象要正确对待,不能“一述了之”,而要“以述促廉”,进一步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要对这次述廉述责工作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及时完善,为明年在全市推行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能
纪律检查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监督同级党委是党内法规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中央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地方(部门)各级党的委员会成员及同级担负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工作,由同级纪委(纪检组)负责进行。”这就赋予了纪委开展同级监督的重要职责,也是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必须履行的神圣使命。
党委要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而是权力失去监督制约的直接后果。与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比,同级监督具有自身的优势。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同级之间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其效果比下级监督大得多。纪委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情况最了解、最清楚,通过同级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加强对 “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事前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和腐败发生;有利于及早发现党委班子及成员在用人、用权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制止纠正,防止出现更大的问题。所以,同级党委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班子成员要时刻认识到自己不是特殊党员,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来自同级纪委的监督,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觉悟和意识,支持纪委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纪委要大胆行使监督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这为纪委进一步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指明了方向。为了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水平,中央正在加快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明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为纪委行使监督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纪检机关要牢记神圣职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创新方式,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在座的各位纪委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发挥主体作用。王岐山书记指出:“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必须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作为纪委委员一定要有角色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积极履职尽责。纪委常委会要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调动委员参与纪律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和活力。
二、敢于担当,勇于担责,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
要坚决当好主角。当前,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提档增速”的新常态,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王岐山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力度前所未有,一大批腐败分子被严肃查处。中央先后查处了58名中管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今年1-10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54.43%、63.73%、55.07%、36.8%;今年以来,我市先后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共查处各类腐败案件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社会震动之大、群众反映之强烈,我想大家都深有体会,一次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平罗县的情况我就不多谈了,大家很清楚,也不是一片世外桃园、一块净土!曾经的好同志腐化堕落,固然咎由自取,但是也与我们“两个责任”的落实不力有着重要的关系,党组织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体现在哪里?党委的主体责任体现在哪里?纪委的监督责任体现在哪里?我们必须明白: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而不是事务责任;是分内责任,而不是额外负担,是直接责任,而不是间接责任。现在许多领导干部往往很看重自己的行政职务,忘了自己是一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党组成员,党的观念淡薄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弱化了。恰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应该履行好党员的职责,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在座的大家都是主角。如何当好主角?我认为就是要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其他组织不丢手”。党委不松手,就是各级党委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党委各项工作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了党委的5项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又进一步细化了内容,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定落实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主要领导不甩手,就是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不缩手,就是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其他组织不丢手,就是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群团组织的党组织,都要群策群力,履行好各自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都要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切实建立起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被棚架、虚悬。严格责任追究,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一道防线。自治区已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市委也正在研究制定我市的问责办法。我们将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适时开展巡查,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案件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不彻底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全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6月24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在湖南衡阳发生的严重贿选案件中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这是“一把手”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而受到追究的典型案例。8月21日,西藏大学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且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曝光。这就是信号,有责必问、有责必查、有责必纠,目的是告诫大家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牢记宗旨,依法依纪行使权力
借此机会,送给在座的各位五句话,与大家共勉。
第一句话:理想信念不能动摇。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根本、 最危险的动摇。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不论职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一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就会身不由己滑向腐败的深渊。对领导干部来说,理想信念既是追求事业的力量之源,也是道德操守的根本防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和崇高使命,不忘根本,自觉恪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第二句话:手中权力不能滥用。权力是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赞誉,用权为私必然导致身败名裂。大量的案例警示我们,腐败分子之所以落得可悲下场,就是因为权力观发生了扭曲,个人主义泛滥,私欲恶性膨胀。对领导干部来说,要对权力始终怀有敬畏之心,慎独慎微,自重自警。要按照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带头执行纪律、执行法律,以上率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让法治成为执政自觉。当前,在全市开展的“访贫思廉”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迈开双腿,深入到贫困群众中去,亲眼目睹贫困群众的生活窘况,通过访贫,净化自己的灵魂,珍惜自己的岗位,做到知足惜福、节俭朴素,思廉守廉、勤政为民。
第三句话:子女亲朋不能放纵。每个人都有亲属、都有朋友,共产党人也不例外。从全国来看,查处的一系列重大案件,很多都是配偶或其他亲友直接参与其中,教训十分深刻。我们一定要弄懂,什么
是真正的情义,什么是真正的关心。如果我们受亲情、友情所累,为他们谋取不义之财,为他们违法乱纪充当“保护伞”,结果不仅是害了自己,而且是害了子女、害了亲属、害了朋友。对领导干部来说,要始终把好亲情关、友情关,坚决防止子女、亲属和朋友借助自己的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四句话:监督制约不能缺失。监督是对干部的约束,更是对干部的关爱。事实证明,有效监督是干部清正廉洁的重要保证。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一定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既严格“自律”,又接受“他律”,既遵守纪律,又敬畏法律,自觉将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在党纪国法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做到坦坦荡荡为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3
“为防止述责述廉走过场,就是要让述责述廉对象亮亮相、红红脸、出出汗,最大限度发挥县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县级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督促作用。”汉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平表示。
县委书记的首“述”
“按当时相关规定,只明确规定下级党委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就同级而言,没有这样的规定,充其量只是个地方实验。”当地一名科级干部说。
此外,不同的县委常委们的权力运行必经环节有哪些,该监督的部分没有明确的标准,方法上也较为模糊。这让当地纪委也颇为“头疼”。还有县纪委要向县委主要领导发整改通知的文件怎么把握等问题,都需要摸索。
于是,汉源县委书记杨兴品的态度就显得颇为重要。“没有一把手的支持,这种事情想搞,也很难搞出特色。”一名县委常委透露,杨兴品在得知情况后,当即决定,由他第一个来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当时的提问有点“辣”。
一名某县级部门副职的纪委委员提问:“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主体责任,汉源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全省排名靠后,县委有啥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当时参会的一名纪委委员回忆,当听到这个提问时自己非常的震惊:“能给县委书记提这样充满‘ 辣’味的问题,这人有勇气!”
在杨兴品作答后的第12天,他收到了县纪委发来的函,反馈了县纪委全会对他“述责述廉”的测评结果及意见建议,21张有效y评表都选择了“好”。而对他的意见建议则有3条,第一条就是加强对村三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和汉源县纪委受理的群众反映最为强烈问题相对应。
时任汉源县长的余刚平在述责述廉后,接到县纪委的函里第一条意见建议则有所不同,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执行,加大对县政府班子成员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提醒、督促,建设廉洁政府。
三年推进程序逐步规范
通过三年的持续推进,对县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质询提问、民主评议、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已成为汉源县纪委委员履职方式的有效载体,程序的逐步规范是其中一大成果。
按照程序,汉源县委在批准确定述责述廉人选后,县纪委会组织部分县纪委委员到当事人所在的地区、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综合材料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经研究确定形成向述责述廉对象质询问题。
汉源县纪委希望,通过县领导述责述廉的示范作用,带动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增强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意识。
去年底,汉源马烈乡在雅安全市143个乡镇的党风廉政社会评价中排名倒数第一。尤其是县纪委委员、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志龙质询他,对最后一名这个现状作何感想时。周勇瞬间脸红,不愿抬头正视县纪委委员,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马烈乡社会评价排名全市倒数第一,反映了我们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宣传宣讲流于形式群众不知晓,干部作风转变不彻底群众有意见,公开公示不到位群众有误解,诉求解决不到位群众有怨言,我作为党委书记,我有责任……”
“马烈乡党委书记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回答质询提问的原因找得也准,关键看今后工作如何抓好落实,县纪委还要专门督查。”刘志龙表示。
“不是说给个差评,才是逗硬”
从前两年的运行情况来看,汉源县共有4名正县级、2名副县级干部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均得了满分。于是有人提出了质疑,“谁会给县领导评一个差?这样的结果有什么意义?”对此,李平称:“并不是说给个差评,才是逗硬,才叫有了效果。测评结果,本应该讲求实事求是。”
在杨兴品当时收到的那张县纪委来函中,明确了他向县纪委反馈采纳意见的时间。3年来,进行述责述廉的这些汉源县级干部们活跃在各个岗位上,无一县级领导因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力被问责。杨兴品于去年初被选举为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今还兼任汉源县委书记。
不过,在一些县纪委委员看来,在“述责述廉”具体实践中,仍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比如,在汉源县下发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述责述廉报告不谈具体业务工作”,但仍有干部在报告中,还是大谈自己的业务工作和取得成绩。
“拿今年这次来说,参加述责述廉的5名领导干部(包括3名正科级干部)中,还有1名科级干部大谈职能工作和成绩,接下来应该针对这些不足,进一步规范。”李平表示。
2015年,汉源县纪委就要求报告内容不规范的21名述责述廉对象,对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告,直至符合规定要求;2016年,汉源县纪委印发通知,在全县推广述责述廉监督模式,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向乡镇纪委述责述廉;县级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直属机构负责人,机关股(室)负责人向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述责述廉。目前,该县累计1500余人(次)开展述责述廉。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4
1.为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做出成绩,抓出实效,__镇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纳入了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先后调整充实了__镇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2.党委政府在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召开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8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10余次,与各党支部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责任书14份。
3.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班子成员履行责任分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在党委政务公示栏公示7个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党委书记一年进行两次廉政党课活动,分别组织党员学习了“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和“三严三实”等相关内容。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有学习计划和必备的学习资料,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布置的学习、宣传、教育、信息、调研任务等,积极参加上级纪律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3次。
5.主要领导向市委述责述廉,形成述责述廉报告2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均向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形成述责述廉报告5份
1.加大纪委经费保障力度,有场地、有经费、有人员,各村(社区)配备了兼职纪检人员12名。
2. 认真开展“严转树”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我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员干部“慵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 及腐败”等问题,形成单位问题整改清单15份,干部个人问题整改清单86份,并全部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到位。
3. 扎实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印发了《__镇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案件线索排查机制。镇党委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运用提醒、警示、教育、约谈等方式积极预防,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有效防止腐败问题滋生蔓延。
1.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健全了工作机构,大力推进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建设。二是制定了工作计划,建立了纪委工作台账,健全了反腐倡廉工作各项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度。
2. 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议事决策委员会建设,成立了12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12个村民议事决策委员会,全部挂牌办公,加强对“两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列入财政预算盘子,给予一定的报酬,增强工作积极主动性,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决策作用。
3. 争创“阳光村务”示范点,现已完成窝窝店村和方家梁村两个示范点建设,在全镇范围内以点带面全面推行。
4.加强对班子成员、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
5. 对群众举报涉及本级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及时上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无瞒报、漏报、压报。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违纪案件的查处,执行处分决定到位,及时移送案件资料,全年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全年案件查办工作任务。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全年无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综合评价工作,先后召开了7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综合评价工作推进会,有
计划、有措施,宣传到位,形成了领导、部门、村(社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工作合力,辖区内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达98%以上,在社会评价工作实际电话抽查中群众满意度全市名列前茅。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按照“一定三有”原则,通过在全县农村基层中开展“一诺双述双评”工作,进一步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一诺双述双评”,落实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权统一、运转顺畅的村级工作机制,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促进村级各项工作开展。
三、工作对象
全乡各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一诺”的主要内容:村“两委”班子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服务群众、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干部承诺主要围绕宣传理论方针政策、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道廉洁、为民办实事等进行公开承诺。
2、“双述”的主要内容:村“两委”班子主要围绕上年度班子建设、完成工作目标、为民办实事、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下步的工作思路等方面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主要围绕本人上年度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等方面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
3、“双评”的主要内容: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主要围绕村“两委”班子是否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能否驾驭工作全局;能否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发展经济的思路是否清晰,措施是否有力;工作实绩是否明显;民主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评议。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主要围绕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评议。
五、工作程序
1、进行公开承诺。每年初,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公开承诺,并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承诺事项、联系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
2、进行述职测评。每年12月份,村“两委”组织召开“一诺双述双评”工作会议,会议邀请村监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以及不是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长及联系村(联片)的乡镇党政领导参加,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会上,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代表村“两委”班子向参会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含履行上年度公开承诺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一向参会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含上年度履行公开承诺情况),然后参会人员提出质询,由“一诺双述双评”对象当场作出解释说明或整改表态,最后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评议。会后,要及时梳理汇总评议结果,并将评议结果上报乡镇党委。
3、乡镇党委审核。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对各村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研定评议结果。对村“两委”班子的评议结果一般定为好、较好、一般、差等次,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一般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原则上“好”、“优秀”票达到80%以上的,可以定为“好”、“优秀”等次;“差”、“不称职”票超过30%的,应该定为“差”、“不称职”等次。
4、反馈评议结果。乡镇党委要将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的评议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要将评议结果作为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村干部绩效工资等挂钩,要对被评为“差”的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村“两委”要及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中对评议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党委及所属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一诺双述双评”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党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具体抓。要强化工作责任,乡镇党政领导每人都要联系一个村,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2、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作出具体部署。同时,要安排人员指导所属村,特别是“难点村”、“后进村”的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