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室内装饰设计师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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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设计师证篇一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地点:池州西祠胡同
二、项目类型:茶楼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做以下设计事项:
1、提出设计平面规划方案图(平面布局图)
2、平面规划确定后,跟业主沟通后提出设计方案概念图(参考图片及概念图纸)。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及效果图。(平面地花,天花,水电定位图,立面图,部分透视效果图)
4、供给工程施工需要的详图。
5、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按60元每平方米给付。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贰万元整(¥20_0);
2、余款贰万捌仟元在工程施工结束前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平面配置及初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个工作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完成(即应于月日交图)。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二、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如调解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当地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三、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传真:0566—2628678邮箱: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室内装饰设计师证篇二
甲方(业主):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设计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甲方委任乙方对甲方位于 进行室内装修的设计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下列条款:
1.0 设计项目任务范围
1.1 乙方应根据甲方之要求与规定准备必需之设计与图样,以利本工程之进行。设计期间包含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乙方应根据业界之标准计划此工程。甲方同意给乙方此工程设计阶段所付出之努力给予报酬。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面积:
项目完成时间:自签定合同起 个自然日,即 年 月 日前完成。
1.2.0 设计服务范围
1.2.1 室内装饰设计
1.2.2 室内固定家具设计(仅提供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3 室内活动家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4 室内灯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2.0 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阶段
2.1 方案设计在此阶段乙方应与甲方建立本工程之方针或需求。甲方应清楚说明本方案之目的与目标、预算、及整个专案之时间架构与应完成之日期。概要制定后,乙方应准备初期计划,包括空间安排之平面图及相关之装饰立面图,草图、材料与色彩等,以说明此设计。
2.2 施工图阶段 甲方认可设计发展阶段之成果后,乙方应准备报价单及施工所需之图样,如平面图、尺寸图、主要节点大样详细说明,符合现行施工图深度要求和现场施工要求、家具与设计图、天花布臵图、软装饰材料表等图样,并需根据业界之标准施工。
2.3 办公楼设计中由于建筑相关之内容,例如内部分隔之微调,原则是不作变更,如必须变更与建筑师及时沟通。
2.4 办公楼设计中应特别注意载重荷载,应在结构许可范围之内所用建材应与结施,建施协调,保障安全可行。
2.5 在本工程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成果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及延长时间。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3.0 合约金额
3.1合约金额:
设计服务费:总设计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
室内装饰设计师证篇三
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和 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1.5其它有关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1.6工程项目设计时有新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的,适用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
第二条 项目概况、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
2.1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2.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 。
2.3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
2.4设计阶段:根据 室内装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提供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其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四个阶段。
第三条各阶段设计内容、原则和设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四条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五条各阶段乙方应提交的设计成果类型和规格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六条各阶段工作用时:
6.1概念设计工作用时: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2方案设计工作用时:概念设计平面图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3施工图设计工作用时:方案设计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4施工阶段配合: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条 设计取费和付款方式
7.1本设计协议设计取费:
7.1.1根据甲方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设计深度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本设计项目预算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7.1.2以上设计费中包含了四个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费用,并包含法定税金。
7.2本合同设计费付款方式:
付款顺序付款阶段应支付设计费时间
第一次定金包干总价的________%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定金后乙方开始进行概念阶段设计
第二次方案设计包干总价的________%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含效果图、平面图、造价概算等共4套及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施工图设计包干总价的________%提交施工图文件设计成果(含施工蓝图8套、造价概算及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后续服务包干总价的________%项目竣工开业后一个月内
7.3乙方在符合付款条件时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的时间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设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4 如方案设计阶段乙方的设计偏离设计任务书及甲方的预期目标,经三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 向乙方提交设计资料及建设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8.1.2 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工程设计定金、工程设计费。
8.1.3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乙方人员的工作生活费用及差旅、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8.1.4 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8.1.5 甲方需书面指定专人及时书面签收和确认乙方每一阶段的设计成果。
8.1.6 对于乙方所提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应及时回复。(传真联系所提问题同样适用)。
8.1.7 设计成果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署名权。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维护设计成果著作权。
8.2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对其负责;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需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保证设计图与现场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以避免所使用的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造成返工。
8.2.2 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提交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调整的时间和内容应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按确定的时间内及时交付调整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8.2.3项目在提交施工图设计后施工期间,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2.4 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如不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而导致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8.2.5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审核合格为止;如因乙方原因经三次修改仍不能通过设计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8.2.6 乙方在设计材料设备的选用上,要保证其通用性,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避免生产厂家的唯一性,乙方不得指定设备、材料生产厂商或采用特定厂商的技术参数、产品规格型号作为设计标准或甲方进行招标的技术要求,如确因技术、建筑景观效果、使用功能等方面需要指定特殊产品,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8.2.7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8 乙方在设计服务的全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时刻关注成本控制,确保造价控制在甲方要求的范围内;
8.2.9 乙方如在履行合同期间进行兼并、解散、破产、被接管等公司体制变动时,应提前20天将有关变动情况书面通知甲方/业主,并不得因此损害甲方/业主在合同项下的所有合法权益;
8.2.10 乙方委托邓 可作为乙方项目负责人,直接与甲方联系汇报工作,无特殊重大原因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可更换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小组成员不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在项目施工图完成前更换。
第九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9.1设计变更:
9.1.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变更设计且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的20%以上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未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20%的设计变更工作乙方不收取设计费用。在未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阶段设计工作,其收费已包含在合同相应阶段设计费中。
9.1.2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叙述应全面、清楚,应描述原因、内容、范围。
9.1.3 乙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功能类设计变更是甲方因改变交房标准、使用功能等情况而提出,甲方提供《功能类变更申请单》;设计类设计变更是由于乙方设计内容遗漏或错误、材料部品或设备设计缺陷等乙方自身因素引起的变更,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成果引起的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是由于施工因素产生工程洽商,需要设计单位配合进行技术处理,从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提供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功能类设计变更、设计类设计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应分别编号。功能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甲方《功能类变更申请单》编号,工程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经甲方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编号。
9.1.4 图纸更新属于设计变更范围,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标注并说明前后变化。
9.1.5 乙方应全面评估设计变更对产品功能和后续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并在设计变更文件中注明评估意见。由于评估不全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9.1.6 设计变更文件除特殊文件外全部由计算机打印,避免手书,变更文件字迹应清晰,文件表面不能有增删痕迹。
9.1.7 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果未通过甲方审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正式作废未获审批通过的变更文件。
9.2违约责任:
9.2.1 由于甲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设计费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书15天内仍未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经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甲方仍未支付拖欠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后续阶段工作,或者解除合同。
9.2.3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时,乙方应从本合同规定提交设计成果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4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的情况,否则乙方应从甲方要求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或者乙方未修改落实的甲方审核意见超过甲方该设计阶段全部审核意见的20%时(以甲方审核意见条数计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5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应尽量减少和避免由于设计失误和疏忽产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赔偿甲方实际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国家承认资质的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9.2.6 合同生效后,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本合同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人力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服务,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参加工程协调会。其中包括:向甲方及配合甲方向相关单位沟通和讲解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施工安装的技术指导等。
12.2保密:
乙方确保其为甲方所作的设计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文件若有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肖像,应在交付设计文件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该知识产权、肖像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肖像的证明文件。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文件的同意、认可不构成乙方本条责任的免除。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计而引致任何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该等纠纷,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发包人取得设计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有权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图纸进行修改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设计人对图纸修改后的部分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内容手写加注无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室内装饰设计师证篇四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文件名称
张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 争议解议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设计师证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________元)
为人民币________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