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买卖合同实用(14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付款买卖合同篇一
联系方式:
地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于甲方,每次交付支票成功兑现甲方实际收到货款后,即视为乙方已支付相应的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付款买卖合同篇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元。
(2)余款元。
(3)月息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日前各支付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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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买卖合同篇三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上列甲乙双方就电脑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电脑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乙方旧主机回收抵扣叁佰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即共计_________元,在交货验机完成后,分十二期平均摊付,即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可以提前还款,利息计息随还款月份的提前而减少。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卖方银行卡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乙方每月30号前定时转入。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试机完成后,甲方将电脑交付乙方使用,在保修期内硬件问题由甲方负责保修、更换。
第四条电脑的配置按双方商定的配置表,不得有差异,否则乙方不提货。
第五条电脑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电脑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并且要继续完成余款支付,只到全部支付完成。
第六条甲方需保证电脑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表:具体电脑配置清单)相符,且交货后保修期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七条乙方若无能力按时付款,需要提前知之甲方,乙方若三个月以上不分期付款,甲方有权提回电脑。
第八条若因乙方原因,意外变故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一年内可回收该电脑,但只能按原价的50%折扣,并且乙方需要支付剩余款项10%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需向被违约方支付剩余款项10%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经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即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必须保证身份及相关证照的真实性。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通过当地法院申诉。
甲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款买卖合同篇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牌, 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 的汽车壹辆。
二、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
1.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后续付款:余款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分 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8日前交 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三、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四、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 1
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 2
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纠纷、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
1、本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电话: 手 机:
签订时间:二○ 年 月 日
付款买卖合同篇五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付款买卖合同篇六
购买二手房,因为不慎勾错了付款方式,新业主与旧业主在房管所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上,可能出现“房款已付清”字样。在《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没有取消之前,这样也无妨,但以后,凭这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贷不到公积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受影响的仅仅是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开始就直接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剩余房款的人群。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两家担保公司获悉,凡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的人群将不受影响,因为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担保公司使用的是银行与买家签订的信贷合同,而不是在房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日前发出通知,今后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如果所申请贷款的住房“已付清房款”,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悉,之所以对这一条款进行明确,是因为早前由房管部门出具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已经取消,以前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证明书来核准申请贷款二手房的交易价格。
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上,是在房产证拿到之前,用来做合同备案,上面有买卖双方、成交价格等信息。凭此证明书及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就能贷到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高上限。这个证明书取消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严格按照买卖双方在房管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来审核贷款资格。
在现实买卖中,尤其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买房,房屋成交价格往往以在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而在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所签的合同,被中介公司视为“形式意义”上的合同,也就是为了避税签订的所谓的“阴阳合同”。
中介在房管所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为了省事,直接勾选了“一次性全部付完房款”的选项。那么凭这样的合同将申请不了公积金贷款。
当然也有规避的方法,那就是,在购买二手房之初,首先使用商业贷款,然后再通过担保公司转成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在帮买家办理“商转公”时,使用的是银行与买家签订的信贷合同,而不是在房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
不仅如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还提醒,以后也将严格地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来审核贷款金额,即“申请贷款额度须等于住房交易价与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的差额。”
也就是说,如果所购买的二手房总价80万元,首付24万元,那么所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就不能超过尾款56万元。
这次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的通知又会给购房者带来什么不便呢?
其实,在现实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房地产合同上的成交价格为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价”,为了避税,会将评估价格做低,甚至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
如果买家与卖家的实际成交价是80万元,卖家最初买房的成交价为50万,那么,按照东莞现行的房地产交易规定,买家需要缴纳超额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即30万×20%=6万元(没有减去装修等合理费用)。
如果交易的二手房未满5年,还需缴纳营业税(评估价×5.6%);还有契税,即评估价×1%(90㎡以下)。所有这些税费都是按评估价来计算。
此次通知规定,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将按照在房管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金额来执行。评估价做得低,将会避免个人所得税,降低营业税以及契税,但是却贷不到足够的尾款,例如,实际成交价80万,首付24万,尾款56万,若评估价50万,首付3成15万,只能贷到50万-15万=35万;评估价做高,将会贷到实际交易中余下的尾款,但是所纳税的金额也将升高。
当然,除了上述条件,买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还须同时满足东莞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贷款政策条款。
付款买卖合同篇七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徐某因承建移民房需要向原告购买水泥,双方约定先将水泥运给被告开工,等一楼的工程款打出来再付给原告,直至主体工程完成,被告仍未付款给原告。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水泥款21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后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
青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水泥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1000元,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欠条,被告应当按该结算数额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显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故依法判决如下: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永玲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分歧】
本案事实清楚,乍看并无争议,但深究考虑,原告可否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若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仍值得探析。
【评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不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因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被告徐某逾期不付货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但双方并未约定有关违约金的条款。自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该法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得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解逾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双方虽然未对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约1 逾期付款利息是介乎于利息损失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间的概念,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雷同,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相应欠款的利息,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利率支付利息,即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故被称作逾期付款利息。
定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但双方于20xx年11月18日对货款进行了结算,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此时被告已经明确结欠原告货款21000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告徐某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货款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相关货款的利息损失,因为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2.至于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公布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2(法释[1999] 8号,简称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当事人并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也没有就此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被告徐某应于双方结算后立即付款,但被告徐某直至原告张某诉至法院仍未付款,显属逾期不付的违约行为,自双方结算之日起即20xx年11月18日起即已违约。4.因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意味着愿由法院对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认定,并服从法院对其纠纷予以了断裁决。一旦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了违约事实的存在,并在判决书中确定被告应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就表示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给付逾期付款利息的义务,而原告则同意接受被告依判决书确定的方式履行给付义务。故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不能称其为违约行为,相应也就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于履行期满后,义务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应承担的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也非违约责任,也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所以逾期付款利息应自应支付货款而未支付货款之日起计算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
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但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无可厚非。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是原告接受法院的判决对原告履行期间的宽限,但并不能说明原告放弃了相关的利益,更不能因此就认为被告徐某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被免除。只要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一直存在,就应当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本案中被告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直至其将货款还清为止,是一直持续存在的,故就应该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这里还有一个如何表述的问题,有的审判员表述为“至支付货款之日止”,有的审判员则表述为“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笔者认为后者的表述相对比较合理,因为谁都不能保证裁判标的能够一次性支付到位,可能会出现分多次付清的情况,而此时逾期付款的行为是仍旧存在的,只是逾期付款的金额有所减少,并不能因为支2 《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付了部分货款就免除了支付剩余逾期款的违约金的义务。这时应该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
综上所述,针对事前没有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是二条的规定,应予以准许赔偿逾期付款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利息,即逾期付款利息。该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依照《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而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的期间应自付款逾期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
付款买卖合同篇八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车辆情况和证件
1、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燃料: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j”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3、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_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另支付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保险费及相关手续费,还款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还款保证金于全部还清剩余购车款后返还)。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分_______个月支付,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________元(含剩余购车款每月平摊利息)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__日前交至甲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书。
2、乙方付清首期车款、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手续费等应付税费。
3、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乙方所购买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2、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毁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管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及责任
1、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该车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3、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如甲方在乙方未出现任何造约情况下收回车辆,需全额支付乙方购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首付款、手续费、还款保证金、分期付款总额及剩余保险金(保险总额/365天*剩余天数),车价不做折旧评估按查拾贰万伍仟元整计算。
4、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牌照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所有权依旧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乙方在还清所有购车款项后,无条件归还甲方。
第七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利息。
第八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国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造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分期购车款达60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4、乙方发生重大交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5、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正常营运的。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第十条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付款买卖合同篇九
卖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保 证人 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x x x(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x x x(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本合约的标的物x x 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x x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 前款x x 元
(2) 余款x x 元
(3) 月息x x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x x元予甲方,余款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止,每月x日前各支付x x元。
第三条 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 支票 x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x x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x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x x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 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x x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
地址:
买方(乙方):
地址:
保证人(丙方):
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
付款买卖合同篇十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a.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b.余款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c.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d.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
(2)项第d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 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 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 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 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销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 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 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应径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付款买卖合同篇十一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贷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付款买卖合同篇十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一)前款_________元。
(二)余款_________元。
(三)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 合同成立 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 支票 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贷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 合同订立 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 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付款买卖合同篇十三
(所有权登记公司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 个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 结婚证 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 交通事故 ),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 违约金 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 诉讼费 、 财产保全 费、 律师 代理 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 抵押 :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 债务 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抵押担保 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反担保 ,并另行签订书面 反担保合同 。
4、 担保人 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 合同成立 并生效。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 诉讼 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 按揭贷款 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 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 意外事故 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 合同履行 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债权债务 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付款买卖合同篇十四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选厂及矿山开采权分期买卖相关事宜,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1、_________选厂设备 ,土地使用权、道路通行权,电力设施,排水,房屋,选厂大件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2、矿山开采年限为___年,范围为
以上买卖标的物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乙方依照下列约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第三条 、如果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支付甲方剩余价款,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前款甲方不退还。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买卖标的物交付给乙方,当面交接清楚,登记造册,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同时将前款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甲方给乙方书写收到条。
第五条、选厂在本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无条件全额承担,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经营选厂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无条件全额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取得合同买卖标的物,依法经营相关业务,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经营活动。
第七条、乙方支付甲方剩余价款未到期限前,甲方不得催促乙方提前缴纳,无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60日内,选厂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甲方同意并有扶助变更义务。
选厂正常经营所需相关手续不能变更为乙方的,正副本手续在本合同生效后交付给乙方保管,甲方同意乙方继续使用。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选厂所在地地市级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