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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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一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特将校务公开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校务公开的范围包括学校建设、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评价、考核晋职调资、教工福利待遇、财务管理各个方面。
二、学校建设规划是指学校的各种硬、软件建设和发展规划。学校启动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制订发展规划必须经教职工代表集体讨论通过。
三、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项管理措施在实施前须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一经通过实施,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及经费收支等情况。
五、教师人事调配、聘任及职务评审公开包括聘任指标、方案、结果;职称评审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六、教职工福利分配公开包括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原则和课时补贴等分配依据和结果。
七、招生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名单;学生转学、插班、借读的条件、审批手续、程序及收费标准。
八、大件物品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工会关于在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的原则,进一步推行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和廉洁治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3、正确处理好支持学校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与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关系,调动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4、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改革;
5、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校务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学校的秘密之外,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重点工程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都应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务公开,二是财务公开。
1、学校的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公开。将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的状态及效果定期公开,让教职工了解学校、关心学校,从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2、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关系学校前途命运、教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公开制度,各种方案出台前经教职工群众充分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增强透明度,让教职工了解决策全过程。
3、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上级组织人事考核与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时,根据不同情况就工作程序、考核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
4、对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公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条例的要求进行,推行任职前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5、招生公开。
6、用工制度公开。
7、职称评定、评优、评奖、晋级、评聘公开。将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奖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及结果公开。
8、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领导干部应将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群众反映问题,也应及时向教职工解释。
1、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每个学期开学时的各项收费项目要公布。
2、向教职工通报上级拨款情况。
3、学校资产收支等情况,向教职工通报。
4、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开支公开。
5、学校奖金福利分配公开。
6、债权债务公开。
1、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渠道是职工代表大会,凡是法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有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2、职代会联席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召开职代会联席会听取有关报告,并审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专门会议。对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采取在专门会议上公开。
4、利用教育信息或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1、校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凡教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方案,应提前发给教职工代表预审,对教代会通过的决策和作出的决定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3、学校要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学校书记或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校务公开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落实等。
学校要把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摆上学校管理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成立由党支部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支部、行政、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和教代会代表等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具体事宜和日常工作。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四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监督和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二、校务公开内容:重大事务人事管理、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奖教奖学、教研教改、发展党员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校务公开形式:设立对内、对外公开栏,一个监督箱,一个举报电话(号码xx),根据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分为对内、对外公开栏上公布,职工大会公开,通过广播或黑板报进行公开,通过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处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实行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相结合,其他内容每周一在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进行公开。
五、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二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并记录建档。
六、校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会议,并记录建档。
七、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至二次专项检查,并记录建档。
八、校务公开的材料必须整理建档保存。
九、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校务公开的材料整理上交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和上级有关部门。
十、各职能部门应认真如实及时执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情况要与各部门责任人的年底考核及评优评先相挂钩。对于在校务公开中搞形式主要,弄虚作假,假公开或故意隐瞒公开的,一经发现,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五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全面建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目前学校的“难点、焦点”等问题必须要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校务公开制度。
5、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1、关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学校中远期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及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定等。
2、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事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变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和招聘、竞聘录用情况,发展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
3、关于财物管理的事项:学校的基本建设、维修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投资情况;学校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转出等情况;年度、法人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关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称评聘、调资政策、评优评先的条件,评选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教职员工福利待遇、贫困职工救助等情况。
5、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事项:学生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和结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特困生救助等情况。
6、其它事项:如学校或个人因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被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情况;学校完成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督导评估结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有关伤害事故处理情况。
1、通过教职工大会实施校务公开;
2、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设校务网上公开栏;
3、设立校长信箱、校长公开电话;
5、利用校园广播和收费卡、收费通知单、公示板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六
为了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有效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特制定我校的。
一、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评优条件等,都要实行公开制度,即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再通过教代会讨论、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最后由校长主持实施。
二、教师的福利待遇,奖金发放等也要实行公开制度,即由校长制定出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学校大型修建等大额支出,也要实行公开制度,通过教代会讨论由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学校的各项考核、评比制度要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每年的评优/职称晋级、各项奖惩,都要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
五、学校的财经收支要实行公开的制度,每个季节结算后要将收支余缺情况公示,以便民主理财。
六、充分发挥教代会和教育工会的参政议政作用。重大事情由教代会审议,在全体教工中透明,年末校长要对各项提案复议,合理的要及时采纳,不合理的或暂时办不到的要耐心细致的予以解答。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七
第十四条依据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和第十一条 所列校务公开内容,高等学校应当主动采取适当程序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校务公开一般应在校务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第十七条校务公开内容由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按本规定的要求提出,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依照本规定第四条 规定享有校务公开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和个人申请公开的,可以凭有效证件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高等学校的接访人员应该当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时间。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同时告知申请人。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与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协商一致后可将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期限延长至2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长后的期限和延长的理由通知申请人。
高等学校决定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载明公开的时间、场所、方式;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申请公开的校务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的部分应当对外公开。
第二十一条涉及到师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工作机构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师生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难以确定密级的校务,由学校提出具体意见交保密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暂缓公开。
暂缓公开的校务,在性质或密级确定后,分别按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处理。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或将被申请校务向申请人公开的,高等学校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延期理由。
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期间重新计算。
第二十四条为使校务公开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学校应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一)校务公开有关内容材料;
(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四)教代会有关校务公开会议记录材料;
(五)学代会有关校务公开会议记录材料。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八
政务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是加大对权力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依法优质高效方便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办事程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办事程序和时限上,要尽量避繁就简,减少环节,缩短时限。
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办公室协调、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以上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镇长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基地。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的实施和落实进行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落实。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度、办事登记制度、公开办事制度、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作岗位ab角制度和绩效考核评比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政务公开举报箱,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严格考核办法,将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下拔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领导干部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其职责情况;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中小学校收费的依据和标准,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后确定的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农村义务兵优抚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费发放情况;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参加情况及农民患病医疗费报销发放情况;镇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及镇工程招投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土地征用开发、拆迁安置和宅基地审批情况;镇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及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九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民主监督”的精神,从制度上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使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内容和形式上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办好学校,树立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就我市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学校编制情况,人员结构情况,教职工的聘任办法和调入录用情况。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标准公开,如评先评优、职务津帖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福利分配、任教工作量分配等标准或方案公开。
4、上级指导性决策及工作检查、评比办法、结果公开。
5、收费公开。公开学校收费批准文号、项目、对象及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公布学生征订教材、练习册、作业本、服装及其他代管费的收取项目、标准、结算,实行登记记入卡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6、财务管理公开。学校经费收支预决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学校租凭、勤工俭学收入,学校大宗物品、设备购置情况和基建、维修项目招标、工程预决算情况,学校电话费差旅费、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廉政规定和监督办法以及民主评议的结果。
8、教职工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公开。即学校在一定时期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不同时期内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情况。
1、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要坚持完善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规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列入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设置校务公开栏。在校园醒目的地方设置永久性的固定公开拦,主要将校务运作、教务管理、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其结果予以公示。
3、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长将学校办学情况或某些方面的重事项定期向教职工通报。
4、召开家长联系会。由学校向学生家长通报社会关心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学生收费情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学生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5、设立教育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068129)。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监督学校及教师违纪违规问题,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1、建立校务公开运行机制。根据“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学校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校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负责人;要自觉执行办事公开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实施,逐级建立校务公开定期评议和定期通报制度,好的给予通报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2、落实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校工会、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3、每学期开学报名日期定为全市统一的校务公开日,顺延二天的日期为群众咨询答复接待日;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定期公开和年终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学校政务、教务、财务方面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适时、规范、如实地公开,做到重大决策事前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
4、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记载档案,留存记录各学校校务公开资料,指导监督各学校校务公开运作情况,并作为学校工作评价考核的依据之一,学校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报市教育局。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篇十
1、全面负责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2、组织各小学及时,定期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3、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审核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数据,按要求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
4、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各小学校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5、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教职工及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理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