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制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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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管理制度篇一
1、施工单位要派专人管理宿舍卫生,按项目部的要求搭设床位、铺位,不得随意挪动。统一被子、被罩、床单、枕头、枕巾。
2、施工单位要派专人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建立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每个宿舍配放消防水桶。
3、宿舍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做到勤洗、勤晒、勤打扫,不乱扔垃圾脏物。铺面保持平整,被子方正,物品放在统一位置、摆放有序。室内无异味,地面无垃圾、烟头等杂物。
4、禁止在室内乱贴乱画,乱接电源。人走灯灭,节约用电,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谁出事故谁负责。
5、宿舍内禁止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聚众起哄、赌博嫖娼、男女同居、留住他人。保持室内安静,搞好邻居关系。
6、讲文明有礼貌,做到语言美、行为美,当文明职工,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宿舍。
7、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物品、财产安全。
8、项目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宿舍卫生、安全、消防检查。对不合格的将进行经济处罚。
寝室管理制度篇二
1、各种生活用品、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坚持地面、门窗、墙面、卫生间和走廊的清洁。
2、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俭的良好习惯。不在寝室就餐、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不浪费水电。
3、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及时冲洗干净;蹲坑内不留废水、杂物。坚持寝室干燥、通风。
4、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须每一天早晚打扫卫生,早晨必须清理纸篓、垃圾桶等。寝室长每一天督促、检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摆放情景并协助教师做好点名和检查工作。
1、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上点名以后不许外出,平时无急事不进出寝室。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并经班主任(或学校值班领导)以及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格按照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床铺、寝室。
3、不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4、不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喧哗以及打架斗殴。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买东西等。
6、不吸烟、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
7、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许可,不换铺、合铺睡觉,不窜寝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寝室留宿。
8、不穿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9、不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带入学生宿舍。
10、不在墙上随意张贴宣传画,钉钉子,不在楼内外墙上乱涂、乱刻、乱画。
11、不在床铺上蹦跳、嬉戏,以免发生意外,不拨弄电风扇,电灯等设备。
12、不翻越栏杆、窗台;不在就寝期间离开寝室,更不离开寝室楼。
13、不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不乱接电源。注意用火安全,不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
14、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未经许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16、不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
17、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教师。
18、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照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同时也按违纪处理。
1、团结友爱、互相帮忙,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尊重生活指导教师、值周教师、寝室长和他人。
3、争创“礼貌寝室”,争做“礼貌住校生”。
寝室管理制度篇三
一、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水、电、财物等到成分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二、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在城关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思想不稳定者。
(2)有地方居住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传染病者。
3、不得携眷或他人住宿。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上班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除名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当天内,交出属于公司的钥匙和用品用具,结清水电费,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四、宿舍统一由公司委托的寝室室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及其权利如下:
1、负责一切内务,掌握宿舍房间动态及利用状况,分配、监督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协助公司管理人员计算水电费,掌握宿舍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汇报。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大风)、水电关闭。
3、有权对宿舍的违纪违章进行处置和罚款。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公司管理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给予一次罚款100元。
七、公司将有关宿舍现有的用具设备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宿舍的租金由公司负责,水电费100%由居住员工承担,按照实际居住的天数计算到人,在工资中扣除。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否则,一项罚款20元: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等耗电量极大的`电器,以防线路超负荷运行导致电路烧毁,违者视情节轻重以纪律论处,并追加罚款。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或摆放整齐。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手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清楚来访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树立节约水电资源的观念,养成随手关闭的良好习惯,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1、不服从室长的监督管理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二、本规定自20__年8月1日执行。
寝室管理制度篇四
为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做好宿舍管理工作,本学期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思路和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规范寄宿生管理制度,为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的环境,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的稳定发展服务,现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1、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坚持每天打扫二次,早7:00前,下午2:00前,搞好寝室卫生,接受值周生和管理员检查。
2、必须全天保持寝室的清洁卫生,做到室内、走廊地面无垃圾,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无涂写刻画;做到门窗、天花板无蜘蛛网;做到床底下无凌乱物。
3、保持卫生间、洗刷间的整洁,不得将废弃物倒入洗脸池、便池。大便后要放水冲洗,冲洗完毕要关好水龙头。
1、室内生活用品摆设做到整齐划一,成“六条线”:
①毛巾拧“干”挂成一条线;
②被子折成四方块放成一条线;
③床底下的鞋子摆成一条线;
④物品台上的洗刷品和其它用品排成一条线;
⑤暖壶、脸盆在洗脸池旁摆成一条线;
⑥简易衣物柜内衣物挂成一条线。(以上作应在上午、下午上课前完成好)
2、床档帘、窗帘、简易衣柜帘等挂设规范。
1 、遵守作息时问,每天按时起床(7:00)。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滞留宿舍,(早7:40午2:00)上课前及时离开宿舍。
2 、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喧哗,不准嬉闹,不准打球,不准翻爬护栏。
3 、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许窜楼层、窜寝室,男女生不得互窜宿舍,不得带校外人员和非木寝室同学进入宿舍或留宿,不准外宿。
1、上课时间及放假期问,寝室一律要上锁关窗。
2 、晚休就寝时,室内要上好门扣,以防失盗。
3 、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物、柜、消防栓等公物,凡室内外公共设施、财产责任到人,如有损坏责令其修理或赔偿。
4 、不得安装、拆改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严禁私自接、插、移电源,预防产生触电事故。不得在宿舍点蜡烛燃明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 、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如扎伤人或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纪律处分。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
2、床铺平整、铺面干净。
3、墙壁、日光灯管、标语牌、置物柜无积尘。
4、门窗无积尘,玻璃明亮干净。
5、学生洗脸用具摆放整齐。
6、卫生工具摆放有序,经常保持室内的清洁。
1、设立舍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岗,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认真做好保洁工作。
2、建立晨晚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严格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时登记住宿情况,了解缺勤情况及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办公室反映。
3、加强宿舍管理
寝室管理制度篇五
为做好xx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xx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寝室管理制度篇六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