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飘的读书心得50 字(实用八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飘的读书心得50 字篇一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的读书心得50 字篇二
其实,重拾起这本书也纯属巧合。上个星期正好工作不是很忙,因此回老家玩了一个星期,一边在家上班,也能够一边休假,陪陪家人。每次回家都会去书房随便瞅瞅,三个火枪手无意间又吸引到了我的注意力,其实在家也无心工作,因此就随手看看,顺带打法一下无聊的时刻。
这其实算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读三个火枪手可能是在高中吧,早已完全忘记里面的情节了,时隔这么多年,没想到一下子就又被它深深地吸引,于是到此刻一口气就看完了。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基督山伯爵也是出自他之笔。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来自乡下穷家庭的小青年达达尼昂一个人去法国巴黎闯荡江湖的故事,他在巴黎认识了国王火枪队的三个火枪手,并与他们成为知己,最后经历许多历险和故事,达达尼昂最后成为了火枪队的副队长,其它三位朋友也各自过都不错,可谓是圆满大结局。
达达尼昂是一个机智、勇敢、机敏的大男孩,他的运气能够说不算好,刚到巴黎就弄丢了老爹把他推荐给火枪手队长的说信,而且接连收到了三个火枪手的格斗挑战。但是他的运气也算十分好,正是这样他才和三个火枪手成为知己。只有他们四个人在一齐,才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三个火枪手的性格也十分鲜明,阿托斯沉稳有谋略,波多斯勇敢英俊,阿拉米斯则是机智、有才华。
随便说几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吧,第一个,当然是他们四人冒着生命危险为王后向英国的白金汉伯爵送信,请他交还白金项链。他们靠着接力的方式,有人倒下了,其它人继续前进的策略。最后最后让达达尼昂圆满完成了任务,挫败了红衣主教的针对王后的阴谋。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最后达达尼昂回去找他三位同伴时,他们都没有遇到生命危险。第二个,也是很好玩的,四个人为了商量米拉迪的事情,由于军营太热闹,他们于是和雇佣军打赌,跑到前线去吃早餐,并在那里呆了足足一个半小时,一方面成功的完成了讨论,另一方面竟然歼灭敌人几十个,并且毫无损伤。整个过程太惊险了,所有人都为他们的勇敢所钦佩。第三个,就是追杀米拉迪,这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生,有魅力,也恐怕是最危险的了。
作者花了很多笔墨来描述米拉迪,她是阿多斯的前妻,靠着自己的聪明和外表为红衣主教效力,作者将她的阴险和擅长发挥女生美丽的特点描述的淋淋尽致。以至于,没有她搞不定的男生,费了千辛万阻,我们的四位火枪手齐心协力,靠着协同作战,最后最后抓住了这个女魔鬼,并杀死了她。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女生就是博那瑟太太了,她是达达尼昂来到巴黎第一个情妇,也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真心爱过的女生,可惜之后一向在逃亡,结果还是被米拉迪杀害了,临时一刻离达达尼昂他们的救援也只差一点点,死得十分可惜,可爱,单纯,漂亮的女孩子。最后一个印象深刻的故事,就应就是最后一节了吧,达达尼昂拿到了红衣主教签发的火枪队副队长委任书,委任书的姓名处是空白的,能够随便填。达达尼昂分别将副队长的衣服和委任书送给他的三位好朋友,他们都谢绝了他的好意,三人都有自己还要做的事情,他们把这个机会都谦让给了年轻的达达尼昂。达达尼昂痛哭流涕,以后可没有这样的好朋友陪伴自己了,十分感人的场景。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历史背景和小说情节没有太大的关联。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将大仲马比作法国的金庸,他的书就是国外的武侠小说。其实也挺形象,三个火枪手就是一部十分精彩的武侠小说。他们将兄弟和江湖狭义、骑士精神做出了完美的诠释。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有了重读基督山伯爵的欲望,期望以后有机会再和大家分享。
飘的读书心得50 字篇三
我刚读完《浮士德》这本书,听到这个书名,你也许很惊讶吧?因为这是一本西方版的书,好多同学都说看不懂。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只是用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内容,分辨故事中的真善美、假恶丑。
我喜欢故事中的魔鬼——“梅菲斯特”。你们一定会觉得我的思想有问题,但是我爱书中的魔鬼是有原因的。
梅菲斯特虽然是个恶魔,但是却有为成就大恶而行善的力量。正如他在自述中说:“我是永远的精灵!”他总是想作恶,却总是产生行善事的那种力量。梅菲斯特不是一个普通的恶魔,因为他是考官,是神通广大的打手,是学识渊博的恶灵,是一个促进者。
他喜欢突然邪邪的一笑,露出一个极有个性的笑容。他喜欢一个人,就用心去爱;他恨一个人,就一本正经的告诉他——我恨你!我就喜欢他这种直白、真诚的个性。他让我联想到人类的“魔鬼”,那些人心里是黑的,表面上却笑嘻嘻的,一副纯洁的样子;还有的人表面上称兄道弟,暗地里却各自打着算盘;也有的娶了媳妇竟把含辛茹苦的母亲赶出家门。这些人与梅菲斯特相比才是真正的魔鬼呢!
也许,人人心中都会有邪恶的一面,但是人和魔鬼不同的是:魔鬼把邪恶挂在脸上,于是他给人们的印象就是丑陋的、邪恶的;那么,如果把邪恶藏在心里,就是纯洁、善良的吗?这不是连魔鬼都不如吗?
正邪只在一念之间,这是《浮士德》教我的,也是梅菲斯特告诉我的。正视心中的邪念,找回与生俱来的善良吧!
飘的读书心得50 字篇四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过了不少的书,但只有《金银岛》让我受益匪浅。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浪漫的海上故事。
这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
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期班袅拉”号的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到茫茫大海耽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觊觎宝藏的海盗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镑的宝藏,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一场生死博斗。由于斯摩列船长指挥有方,医生的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平安反航。
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不是具体的探宝细节,而是小说主人公吉姆的成长过程和对约翰·西尔弗这个人物的刻画。史蒂文生后来为《金银岛》写的序言中说道:“我相当为约翰·西尔弗尔骄傲并且至今还相当欣常这个圆滑而颇难对付的冒险家。”以至他最初给金银岛起的书名便是《船上的厨子》
读了这本书,最今我敬佩的是吉姆的机智勇敢。在“伊期班袅拉”号的海盗战和战斗的伤亡,吉姆决定离开木屋,一个人夺回“伊期班袅拉”号,在船上,吉姆险些?汉兹杀掉,克服了重重困难,吉姆靠自已的力量夺回了“伊期班袅拉”号。这件事,起到了救回大家的作用。回来时,吉姆因误入敌营?捉住,但最终还是逃了出来。
这本书题材新颖,别致,情节曲折,离奇,人物型象鲜明,生动,是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飘的读书心得50 字篇五
在假期,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金银岛》。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少年和其他水手在出海寻找宝藏的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惊险的事情,包括海盗进攻。
这本书的主人公充满了冒险精神,但是水手们和船长都十分贪婪,船长用破嗓子唱的一段歌让我毛骨悚然:“十五个人趴着死人箱——唷呵呵,朗姆酒一瓶,快来尝!其余的都做了酒和魔鬼的牺牲品——唷呵呵,朗姆酒一瓶,快来尝!”这首歌对于我,一个小学生来说,特别可怕。出海寻宝需要的是一颗正直善良的心,而不是虚假,险恶,笑里藏刀。巨大的贪婪会使你一无所获,即使有人找到宝藏,那个人也不是你。也许你会说,那我可以抢那个人找到的宝藏,可是你这样想太无知了,那种行为是特别严重的贪婪,是抢劫的行为,跟海盗没什么两样。
有的人可能会想,人活在世上,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工作,累的自己都喘不过来气,不就是为了金钱吗,贪婪是人的本性,有钱了却还想得到更多的财富,甚至侥幸连自由都不管不顾了,有的时候连命都不重要了,只知道贪污,受贿,不被抓进监狱就便宜他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有些人只是为了寻找乐趣,吃饱穿暖才工作的,那些人并不贪婪,他们还把许多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你能说他们也贪婪吗?还有一些孩子,拼命的想为家庭减轻负担,从而想各种办法挣钱,或是帮家长干活,难道你能说他们贪婪吗?
就像书中的主人公吉姆,才刚刚十岁,他帮助母亲打理酒店,结果意外得到了一张藏宝图,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他毫不犹豫地决定跟着李医生和水手们一起去金银岛寻找宝藏,从而获得金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他的船长特别贪婪,可是后来还是因为贪婪而死去了。在寻宝的过程中,吉姆勇敢地和海盗西尔弗还有他的团伙决斗,历经了千辛万苦,差点没了命,但他靠着自己的机智活了下来,也是李医生一路上帮助了他。反正吉姆和水手们共同配合,最终齐心协力找到了宝藏,最终运了回去。当然,这其中有一个必不可少的人物,就是野人甘恩,是他提前把宝藏挖了出来,藏到了一个地方,才使西尔弗的阴谋没有得逞。后来,西尔弗逃跑了,他是多么可恶啊,简直和正直善良的吉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一定要学习吉姆不怕吃苦的精神!
《金银岛》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无穷,我不会忘记它的,我会把它珍藏在家里,没事翻看翻看,开卷有益,不忘记这本经典的书中的经典语句,不忘记我当时读它时激动的心情。
飘的读书心得50 字篇六
“爱是人间的春风,爱是生命的源泉。”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
这个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活下去,隐瞒自己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儿子,直到最后一息,也思念着“我”和妹妹……
秋天,“我”去看了母亲喜爱的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多么伟大、无私的母爱啊!有时候我会嫌她太罗嗦,但这不正是母爱的表现吗?
爱是无形的,它需要用心灵去感受;爱是永恒的,它使人终生难忘;爱是伟大的,它给人无穷的力量。
小时候,我常常拿着一只小蜡烛,围着茶桌不停地转啊转啊,弄得爷爷奶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有一次爸爸妈妈出去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正好乘他们不在,我偷偷地搬着桌子、椅子,想方设法地要拿到放在柜子上的小蜡烛。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柜子顶上的高度是遥不可及的,可是我还是努力地向那“高峰”爬去。爬着爬着,我四肢发软,不敢向下看,怕摔下来脑袋就会开花;我也不敢再向上爬了,那些椅子不听话,在乱蹦乱跳的……这时妈妈回来了,提着一条条鱼;拎着一袋袋的菜。进门一看见我在椅子上摇摇欲坠,马上丢下东西,向我扑来,椅子散落一地,我平安的到了地面。抬头一看,却发现妈妈的头上和手上多了几道伤痕,“你怎么总是让人担心啊!”妈妈摇着头无奈的说。我哭了,不知是开心还是难过我只是哭了。
母亲像一把不闻不问的雨伞,永远为儿女敞开,为他们遮风挡雨。母亲对儿女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善意的,希望给儿女们指出一条充满阳光的道路。
亲爱的妈妈,如果时光太短暂,我愿把时间停住,陪您到天荒地老;如果您会逐渐走远,我愿陪您到海枯石烂;如果您愿出去走走,我愿陪您到天涯海角……
飘的读书心得50 字篇七
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当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能够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我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当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期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我的《战争与和平》。
应当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可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十分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我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并且,托尔斯泰似乎异常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能够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坚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一样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飘的读书心得50 字篇八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