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8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篇一
学生社会实践是一项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活动,它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形式,为了积极响应十八大的号召,学校开展了“鼎力中原梦 青春勇担当”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其中的志愿者,我们光荣的开始了我们的社会实践。
现阶段,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日益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促进弱势群体的就业,生活,福利保障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了。同时对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的对策研究,现在已经成为当下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于是,我们小分队,也决定亲自去体验,调查,感悟一下弱势群体的相关生活。所以,我们的调研主题就是关爱弱势群体,我们选择的实践地点就是许昌市社会福利院和许昌阳光敬老院。本文试图从大学生的视角去解析一下有关弱势群体的问题,希望能有不一样的想法,擦出不一样的火花。
一、当前敬老院老人和福利院儿童的生活状况
我们去了许昌社会福利院看脑瘫儿童,那里的环境和基础设施还算是不错的,首先许昌社会福利院,坐落在相对偏僻的地方,没有喧闹的环境,对于那些儿童的恢复是不错的,内部的布局,卫生看上去也蛮不错的样子。我们志愿者陪孩子玩的时候,心里还算踏实一点。后来我们又去了阳光敬老院,一进走廊,我就闻到了刺鼻的味道,是的,我承认,老人年纪大了,可能会有味道,可是不是与洗的不勤也有关系呢。其次,我看到了,做饭的地方,当然厨房是不能进的,外边的洗菜池看上去真的不干净。由于暑假天气酷热,敬老院的人员也为他们准备了绿豆汤,看上很欣慰,但是,满满一大锅,放到室外,我看到了苍蝇。总之,敬老院的环境说不上脏乱差,至少不敢恭维。这是我们调研的两个地方,那么,我们能不能以此去猜测一下其他的相关机构呢。是不是和它们有相似问题,或者更严重呢。为此,我还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就有相关报道说敬老院是饲养场,虐待老人,虐待儿童等问题。目前来看,敬老院老人们和福利院孩子们生活状况确实值得担忧。
二、当前敬老院老人和福利院儿童的一些问题
关于福利院
1封闭式管理。我看到那些脑瘫儿童,衣食住行都在院内完成的,连他们学知识也在院内,除非有工作人员的带领,他们都不能去院子里,更不能说院外玩耍了。如此一来,他们的社交范围都在福利院内,几乎失去外界的接触。封闭的环境不利于孩子们的人格培养,或许会孤僻,更容易出现自闭吧。
2长期探望者少,儿童缺少与人交往的经验,沟通能力差,社会适应力差。问及工作人员只有14%的人会长期探望,43.7%的是随着单位来的一次性活动。
3缺少正规的亲子交流,无法提供持续性的照顾,真正愿意领养的少之又少。仅有18.9%的表示愿意真正领养。
4工作人员性别比例失调,专业程度差。我看到福利院清一色的都是女性。是的,女生更细心,但是这个问题正如幼儿园老师大部分是女生是一样的,孩子身上缺少阳刚之气。只有女性的陪伴对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好的。
5所接触的传媒比较少,知识面狭窄。他们大部分时间看动画片。图书也少。
关于敬老院
1、敬老院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
资料显示民政部1997年出台过《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至今已有16个年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急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虽然近期出台了新的《老人权益保障法》,从管理机构方面是健全了。但敬老院管理模式还没有列人规范化、法制化。
比如:敬老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还没有具体化、法制化、有条件地方办起来了,没有条件的地方也办起来了。只不过是条件标准有差异。这只能是因地制宜而罢。住宿生活条件存在着区别很大,没有形成统一管理章程和模式。
3、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老化、待遇低,安全措施、硬件服务跟不上。我看到阳光敬老院都是老人服务老人。据调查了解,有些敬老院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病。具体表现在供养服务队伍偏低,缺乏必要的专业护理知识,业务不熟练,服务工作不到位。有的敬老院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规范,硬件建设与内部管理不够衔接。
三、当前敬老院老人和福利院儿童的一些建议
对福利院的建议
1.福利院尽量多组织活动,让儿童有给你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增加其社会交往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力。
2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家庭寄养,使其充分的感受家庭的温暖
3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招募有知识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使其福利院儿童得到很好的照顾。
4政府加大对福利院的建设,提供更好的岗位报酬和政策的支持,这样既可以提供更好更全面的人才服务福利院,顺便还可以当前一些人就业难的问题。
5我看到有些很小的孩子就被抛弃,他们有不同的疾病。我看到的就是脑瘫儿童。那么,能不能减少脑瘫儿童的出生率呢。杀死一条生命看上去好邪恶的样子。但是对于结婚的人们,是不是可以做好婚前体检,定期去检查宝宝,宝宝有病果断听医生的,该打掉的就打掉,是不是太邪恶了,可是减少这些儿童的出生率,对于家庭和社会都有利。有时候,妈妈一个不忍心,结果造成了自己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所以,生个健康宝宝很重要的。
6所以我觉得这个时候可以提倡一下,少生优生。
对敬老院的建议
1、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尽早出台现行《敬老院管理办法》,要从管理模式、管理渠道、管理途径、管理办法上,使其能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合法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强化政府职责。多部门多渠道投入资金,鉴于目前各敬老院供养标准偏低,日常开支有困难,有缺口问题,财政应继续加大对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资金投人,让五保老人享受到社会温暖,在这片福地安享幸福晚年。
3、树立服务工作新理念。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我认为是否让五保对象都能到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首先取决于五保对象的自主选择和意愿。对身体条件差、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人照料的老人即使他们不愿人住,仍应全力动员,确保对象入住。同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注意提高集中供养的管理水平并予以稳定的财力保障。
4、动员全社会上下增强慈善意识。扶老帮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美德。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培育人们的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的广大公众认可度。并树立慈善典型,激发人们参与慈善的热情,培育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感。
在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资金上应该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新格局。因此,一方面应该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另一方面,调动各界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在全社会为农村五保供养事业进行积极募捐,鼓励企业,公共机构等群体组织,发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踊跃捐赠钱、物品。
5.不断提高和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实行院长负责制。采取竞聘和任命相结全,管理人员采用聘用制,首先选配好一位好院长。院长必须具备热爱敬老事业心,乐于吃苦、勇于奉献。具备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的基本条件,做到文明办院,民主办院的理念。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能者上、庸者让的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管理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老人们心情舒畅,安度晚年,应在院内增加一些老年健身器材以及娱乐设施,并经常组织参加一些老年人力所能及的文化活动,充实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6.政府支持号召年轻力量进入敬老院,特别是护理专业,更好的让大学生走基层,服务大众。大学生树立了良好的职业意识,老人们也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老人们也接受了新的思想。
资料显示据联合国预测,到20xx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人,约占全世界老龄人口6.98亿人的24%,全世界四个老年人中就有一个是中国老年人。同时,据1991年统计,全国共有儿童福利院62所,收养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6000多名,其中自费入院的残疾儿童800多名。所以敬老院的老人和福利院的孩子,这些弱势群体的问题已经日益严重,我们应该好好的去思考和解决了。
当前的中国有很多问题,除了弱势群体的问题,还有反腐,道德滑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经济发展需求不足,产能过剩。承认中国的不完美,但是,我们也应该相信国家,相信政府,相信未来。因为我们不是实实在在地生活在国外,所以不应该盲目的去喜欢和崇拜外国资本主义的政策,生活等。相信,每一种体制的发展在历史的潮流中都会遇到问题和挑战,如今,我们政府换届,新的血液的存在,我们应该客观的看中国,理智的看社会,剖析社会热点,分析社会问题。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关注国家大事,多看相关新闻,好好学习,学好技能,毕业的时候找个工作,踏实工作,在某个角落,安静的建设我们的祖国。拒绝做无所事事的愤青,只有满腔热血,却在大学里荒芜,自己不努力去抨击体制和社会。成熟的标志就是接受社会的磨砺,在成长中学会忍耐奋斗,但要保持赤子之心。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篇二
20xx年7月-20xx1年8月
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为了培养自己各方面能力,以便以后能适应社会,决定暑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放假后我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了介绍在一家机电工程公司上班,开始我的社会实践生活,感受生活。这次实践与我的专业课程无关,但是,仍然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知识。最开始那几天我是在办公室里工作,帮忙接电话,打印复印资料,整理文件,开发票等等倒还比较轻松,但是做起来是比较累的,后来我和在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工作,搬运器械等等,也相当于是个帮手,这做起来辛苦多了。干了大半月,整个实践活动中工作确实比较辛苦,但是苦中有甜。本次社会实践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培养和提高了我办事的能力,到了许多在学校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办公室工作搬运机械类货物体验生活学习收获
时光飞逝,转眼间大2的生活就结束了。走进了大学距离工作就不远了,找工作也就成了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为处在学校、社会半边缘化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对我们来说的重要性无可置疑,面对日趋严重的就业压力,大学生就业举步维艰。围绕在我们身边人人论到的热门话题也是就业问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人就业,全家焦点!每每看见那势如长龙的应聘大队,真可谓深深撼动我们这些“深深"学子的心,使之不寒而栗!毕竟学校不是永远避风的理想港湾,时代的大趋势总要将我们无情的推在风尖浪口之上——毕业!对于如今身处象牙塔里面的我们,不能再如“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那般了,学习之中的寻寻渐进,找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点才是我们学以致用最精华的诠释与突出部分!在这即将属于我们的时代中,提前接受时代的考验,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才能取得竞争的胜利!现在的招聘市场很突出的一种现象——有经验者优先,就是这很简单的字眼,不知让多少刚毕业的学子泫然泪下,锥心泣血,一种眩晕的感觉,说不出的滋味,如同绊脚石阻挡我们前进的道路,这更加坚定了暑假去参加社会实践的决心!
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适应社会要求,在大一结束后的暑假里我决定去亲身体验一下真正的社会。虽然这次社会实践我干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我学到了在学校,家里永远都学不到的知识。
放假后我到了成都,而没有直接回家,和朋友们一起在电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我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次的社会实践工作的工作量,条件都很不错,看起来挺好干,但是很辛苦。这次实践分两个阶段:先在办公室工作,在室外活动。开始在办公室里工作,条件很不错,帮他们打印文件,整理资料等等。但是干了几天,由于安电梯缺人手,后来我和在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工作,搬运器械等等,相当于帮个人手。就这样开始了我的暑假实践生活。
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沟通是一座桥梁,连接彼此,语言上的艺术性,可以助你事半功倍!面带微笑,更是你沟通中不可缺少的行动标志!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让我认识更多的人。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技术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工作的机会不多,有时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与同事的沟通也同等重要。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在社会中要有自信。“自信人生三百年,会当击水三千尺”。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在这段时间工作中,我明白了自信的重要性。你没有社会工作经验并不要紧,重要的是你的能力不比别人差,相信自己比别人做得好。社会工作经验是可以积累出来的,但自信却不能,有自信会使你更有活力更有精神。
做事一定要学会主动主动。我们面前有很多平等的机会,就是要看你主动与否抓住这些散落在眼前的机会!不怕跌倒的自信,永远是日后成功的铺垫!抱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如今身处校园之中的我们最易遗失的!所以说一定要把握著身边的每一个机会。
要学会勤劳。作为初出茅庐的我们,相比经验不能和其他在职人员相比,那么就用就上天赐给我们的勤劳来解决这些问题。用一双发现问题的眼睛,有时候一些细微的东西可以让你得到别人的青睐!属于自己分内的事情,百分之百做好,不属于自己分内的事情,我们要尽心做好!这对于我们大学生甚为重要。
认识到亲人打工挣钱的辛苦。干了这段时间我也领到了我的工资,它的分量很重,是我辛辛苦苦这么多天的辛勤劳动所换来的。工资的多少现在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多重要,重要的是亲自参加社会实践,学习在学校家里学不到的知识,明白道理。干了这段时间确实很累,当拿到了工资就联想到了父母,亲戚朋友们在社会上挣钱的辛苦。那种辛苦并不是我们简简单单一段社会实践经历能完全体会到的,。社会实践让我知道了,挣钱真的很不容易,也明白工作的辛苦,以后也不会再浪费钱了。在学校学习的都是理论上的知识,而在社会上需要的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以我们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能力的培养,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我们这个专业在学校就是学习理论知识,以后真正参加工作就要理论与实践了,这对于我们来说毫无疑问是至关重要的!
在此次实践过程中我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我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虽然在这假期我没有在我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上有所提升·但是我感觉我懂得了太多的书本上没有的东西,假期实践,增强了我的办事能力交往能力,叫我懂得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非常感激这次打工机会,虽然其中有偶心酸负气,但是我长大了,明白了很多,收获许多,学会了坚持学会了承担,相信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会更好的明白人生,明白生活,明白自己的责任,并为之努力着!时光荏苒,我们紧握年华匆匆!暑假的实践如一笔无形的财富,丰富着我们的课余生活,充实着我们的心灵世界,积淀着我们的社会经历,相助着我们的成功人生!像霡霂的细雨滋润一片芳菲!格物致知伴我们一路成长!社会实践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社会和大学一样也是一个学习和受教育的地方,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一分付出,一分收获,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在社会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我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无限回味。更何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阅历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社会实践是一种动力,是体味人生的"百味筒",是验证实力的"试金石",它让我体味到生活的酸甜苦辣咸,懂得了各种滋味只有亲身参与才能体会的到。走出校门融入社会的大舞台,我们才真正体验到自身知识的欠缺,能力的有限。任何理论知识只有与实践密切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价值。社会实践是艰苦的,但收获是巨大的。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篇三
精神还挺充实的,而孩子的费用也不用愁,生活也充满了希望。”这就更谈不上与其它人的不平等了,抱怨自然也没了。所以,我们应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与以能力,充分发挥其能力。
其次,残疾人是平等的人的前提下,有其特殊性,其身体的残缺为其实现其工作能力设置了障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其现实的状况会使其精神受到伤害,其承受力要相对弱,这些条件决定了其处于弱势群体中的边缘位置。所以,针对这些国家的结合法规要给予首选起必要的保障,不仅保障其现有的生存状态,同时也要保障其潜在的发展能力。即不仅保障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同时还要保障其后代子女的受教育的权利。这种保障不只是以维持其生存为着眼点,而是以整个社会的消费地位为出发,给予其适当的合理的经济地位。不仅仅是保障,社会的结合法规收行为中要有对残疾人群的发展有所倾斜,从而多其发展创造较优越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整体和发展,应该指正的是,无论是生活的保障和发展的倾斜,如某一家特为残疾人下岗后,其在街附近马路市场摆地摊,收入增加很多,但因政府加强街道管理取缔许多市场后又处于无业状态生活自然直线下降,我们都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是能作为一个平等的社会主体健康的投入到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所以我们三方面要防止社会的发展性的行为取向与价值取向。同时,也要防止过分保护,因为这本身是不平等、不公平的。同时也是对残疾人群的不尊重的体现。
在这里首先应该澄清,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在这里泛指所有进城谋生的农民,不管他们是经商还是务工)并不全部处于弱势地位。“弱势”本身是一个相对概念。一般而言,农民工相对于城市居民是弱势;但随着进城农民工自身素的提高,以及城市大量下岗职工的出现,在职位谋求过程、社会资源占有能力等方面,农民工并不完全处于弱势。比如合资企业工作,以农村来的打工仔、打工妹的竞争力远高于下岗职工。另外,在城市中的谋职过程,使农民工本身也出现了“二次分化”,那在原来意义上的农民工分化为若干职业群体后,作为其中一个统一身分群体的流动农民再次分化,形成若干类别群体或等级群体。比如在从事收破烂这一职业的农民工中,就分化出沿街收购和挂牌站点收购二种级别,然而,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技术水平以及户籍制度等原因,大部分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分散于城市的各个角落,用各种方式维持着自己最基本的生活。
在访谈到的民工中,年龄都偏大,最小的32岁,最大的已有50多岁。他们均已结婚并且有了小孩。有的农民工甚至在市里买有住房,但大部分租赁房屋,这成为整个家庭的一个主要支出(每月400-500元)。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弹棉花、修鞋匠、收破烂、泥水工、清洁工,……但是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他们的职业均为城市居民不屑从事的脏累、低贱而挣钱少又无任何保障的工作,并且他们的收入取决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状况,因而,他们的收入很不稳定。从事弹棉花的农民工说:“现在大家的生活都不怎么好,被子能盖就凑合着,不来弹了”“挣的钱比以前少多了。”泥水工说:“建筑队的活太累了,工资又低,又时还不能按时发”,“很想换个事做,但是找不着。”一般而言,这些农民工的月收入平均在300-400元左右,这其中要支付包括水电费在内的各种费用。食物支出占绝大部分,其次是教育费用,住房的房租(如果租房住)。医疗费用几乎没有,有病就先挺着,实在不行就先买点廉价的药顶着。居住在社区中的农民工一般家庭负担都很重,可谓上顾老、下顾小。已婚进城的农民工,很多人将孩子交给老家的父母,因而自己在城市生活的同时,还要支出一部分寄回老家补贴家用;更一部分人虽然将孩子接到城市,但庞大的教育支出却更令他们一筹莫展。另外,由于农民工所从事的完全是“个体”性质的行业,因而没有任何从单位给予的保障;同时他们的农业户口,使他们被排除在城市居民外,没有享有低保的权利;第三,贫穷的生活使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去参加任何一项社会保险,因而,这些城市的“边缘人”处于种毫无保障的生活状态,他们面临的是居无定所、微薄而不稳定的收入以及不断恶化的生活条件。
面对如此恶劣的状况,为什么这些农民工还要在城市继续忙碌下去?否认,中国的人口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结果,以修鞋匠为例。他的湖南老家人均耕地只有4分,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根本无法养活自己。现在在城市修鞋,每月除基本花销外,还可以寄些钱接济家居。在城市里固然艰难,但在农村却更加艰难,这是农民工甘于在城市最底层吃苦受累的最主要原因。实际上,农民进城,最其本的特征无非是寻求就业,增加收入。
社会认同是社区生活是否有归属感的主要指标。斯密斯在探讨国家认同的时候指出,构成国家认同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历史的经验及其所经常活动的地域范围。他所谓的历史经验就是人们共同活动的经历,包括相互交往的经历。也就是说,社会认同是建立在社会交往之上的。另外,还能从是否参与当地社区的集体活动上以及体现。当然,社区认同更多的是一种主观意识和感受。流动人口对流入地区是否有认同,既取决于他们对当地社区有没有一种家的感受,又取决于当地社区是否把他们当作自己的成员看待。在受访的农民中,他们虽然居住于社区内,可是他们根本就无法融入社区。首先在于社区本身就没有将他们作为社区成员看待,社区为居民提供的服务他们基本无法享有,他们出现困难,在社区内也无法获得帮助;当地居民视他们为外地人,对他们有限多消极评价(比如影响社会治安);最重要的当地政府对这些农民工的态度,没有将他们与当地人一视同仁。清洁工说,政府管理部门把他们“当作外地人”,一些管理部门在处理问题时偏袒本地居民、欺负农民工;弹棉花的说,他最大的希望时政府能给他提供一个生存空间。他不指望能给他提供优惠条件,只希望别提出苛刻条件限制他的经营,给他一个普通市民的待遇就可以了。
农民工在社区内的生活是一种夹缝内的“真空”状态,他们既是政府的“管制”对象,又是被政府排除的对象。在维护社会治安,整顿城市建设,打击偷税漏税等类似活动中,农民工是政府关注的焦点;但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方面,农民工过的完全是一种无政府生活。
1999年10月,国家为了解决城市贫困问题,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对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进行救助,以维持他们的基本生存。然而,农民工却在比条例中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从居住区域看,他们虽为暂住人口,但却确实该社区一员;但从户籍方面,他们的农业户口又不被承认为“城市居民”。因而低保到底该不该包括农民工或者说农民工有没有享受低保的资格成为一个无法定夺的问题。我们在访谈中发现,很多社区主对此问题态度明朗:农民工不应该享有低保待遇,因为“他们没有城市户口,不归我们社区管”。同时我们也发现,农民工自己也认为不享有低保是理所当然。他们对低保政策甚至不了解,因为“与自己没关系”。意识的产生是外在客观环境影响的结果。在社区,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农民工都没有被算为社区正式成员;农民工,他们已经习惯于这种情况,完全当自己为社区外的人——异乡人。所以造成的实际情况是:作为弱势群体生活于社区中的农民工,他们在城市中的生存没有任何来自官方或民间的保障。
有一点可以承认:伴随着日益提升的流动水平,制度结构难以承载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户籍制度仍将居住同正式的职业和社会福利紧紧联系在一起,没有当地户口便意味着难以享受城市福利设施,难以找到好一点的单位,难以到当地学校就学。这种情况本身就使农民工处于社会弱势地位。而国家目前没有为他们构建任何一种安全的生存保障体系;同时他们也没有能力去购买任何一种社会保障。因此,对这一群体而言,国家构建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上下两层安全网完全是真空的。政府对他们的弱势地位没有做出任何援助,这不能认为是公共管理的“死局”。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篇四
中国富强起来以后,职业的岗位也多了起来。不少远在天边的民工呀,或是农村出来打工的呀,都来到了我们美丽的浙江,漂亮的杭州。千里迢迢来到这来,就是为了老老实实地赚点钱养家糊口啊,可是,有一些人偏偏看中了他们的老实,坑害这些弱势群体。在我们进入正题之前,先看一看那些弱势群体的呻吟。
2、现在粮食、水电、燃料、商品价格是只会涨而不会跌,政府是否有出台政策来保障我们离退休、下岗、生病、工伤职工弱势群体的问题,让我们的生活不至于因为价格的上涨而下降。
3、我们省有那么多农民,他们有小病就在家忍着,大病实在没法才去一次,劳动保障部有没有什么措施让他们有病的时候能够走进医院。
现在我们再看一看那可怕的调查表的数字:
希望以后那些坑害弱势群体的老板,包工头们多想想那些弱势群体的感受,也希望社会上多一颗关爱弱势群体的心。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篇五
学生社会实践是一项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活动,它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形式,为了积极响应十八大的号召,学校开展了“鼎力中原梦 青春勇担当”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其中的志愿者,我们光荣的开始了我们的社会实践。
现阶段,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日益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促进弱势群体的就业,生活,福利保障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了。同时对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的对策研究,现在已经成为当下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于是,我们小分队,也决定亲自去体验,调查,感悟一下弱势群体的相关生活。所以,我们的调研主题就是关爱弱势群体,我们选择的实践地点就是许昌市社会福利院和许昌阳光敬老院。本文试图从大学生的视角去解析一下有关弱势群体的问题,希望能有不一样的想法,擦出不一样的火花。
我们去了许昌社会福利院看脑瘫儿童,那里的环境和基础设施还算是不错的,首先许昌社会福利院,坐落在相对偏僻的地方,没有喧闹的环境,对于那些儿童的恢复是不错的,内部的布局,卫生看上去也蛮不错的样子。我们志愿者陪孩子玩的时候,心里还算踏实一点。后来我们又去了阳光敬老院,一进走廊,我就闻到了刺鼻的味道,是的,我承认,老人年纪大了,可能会有味道,可是不是与洗的不勤也有关系呢。其次,我看到了,做饭的'地方,当然厨房是不能进的,外边的洗菜池看上去真的不干净。由于暑假天气酷热,敬老院的人员也为他们准备了绿豆汤,看上很欣慰,但是,满满一大锅,放到室外,我看到了苍蝇。总之,敬老院的环境说不上脏乱差,至少不敢恭维。这是我们调研的两个地方,那么,我们能不能以此去猜测一下其他的相关机构呢。是不是和它们有相似问题,或者更严重呢。为此,我还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就有相关报道说敬老院是饲养场,虐待老人,虐待儿童等问题。目前来看,敬老院老人们和福利院孩子们生活状况确实值得担忧。
关于福利院
6.所以我觉得这个时候可以提倡一下,少生优生。
对敬老院的建议
1、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尽早出台现行《敬老院管理办法》,要从管理模式、管理渠道、管理途径、管理办法上,使其能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合法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强化政府职责。多部门多渠道投入资金,鉴于目前各敬老院供养标准偏低,日常开支有困难,有缺口问题,财政应继续加大对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资金投人,让五保老人享受到社会温暖,在这片福地安享幸福晚年。
3、树立服务工作新理念。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我认为是否让五保对象都能到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首先取决于五保对象的自主选择和意愿。对身体条件差、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人照料的老人即使他们不愿人住,仍应全力动员,确保对象入住。同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注意提高集中供养的管理水平并予以稳定的财力保障。
4、动员全社会上下增强慈善意识。扶老帮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美德。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培育人们的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的广大公众认可度。并树立慈善典型,激发人们参与慈善的热情,培育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感。
在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资金上应该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新格局。因此,一方面应该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另一方面,调动各界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在全社会为农村五保供养事业进行积极募捐,鼓励企业,公共机构等群体组织,发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踊跃捐赠钱、物品。
5.不断提高和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实行院长负责制。采取竞聘和任命相结全,管理人员采用聘用制,首先选配好一位好院长。院长必须具备热爱敬老事业心,乐于吃苦、勇于奉献。具备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的基本条件,做到文明办院,民主办院的理念。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能者上、庸者让的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管理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老人们心情舒畅,安度晚年,应在院内增加一些老年健身器材以及娱乐设施,并经常组织参加一些老年人力所能及的文化活动,充实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6.政府支持号召年轻力量进入敬老院,特别是护理专业,更好的让大学生走基层,服务大众。大学生树立了良好的职业意识,老人们也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老人们也接受了新的思想。
资料显示据联合国预测,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人,约占全世界老龄人口6.98亿人的24%,全世界四个老年人中就有一个是中国老年人。同时,据1991年统计,全国共有儿童福利院62所,收养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6000多名,其中自费入院的残疾儿童800多名。所以敬老院的老人和福利院的孩子,这些弱势群体的问题已经日益严重,我们应该好好的去思考和解决了。
当前的中国有很多问题,除了弱势群体的问题,还有反腐,道德滑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经济发展需求不足,产能过剩。承认中国的不完美,但是,我们也应该相信国家,相信政府,相信未来。因为我们不是实实在在地生活在国外,所以不应该盲目的去喜欢和崇拜外国资本主义的政策,生活等。相信,每一种体制的发展在历史的潮流中都会遇到问题和挑战,如今,我们政府换届,新的血液的存在,我们应该客观的看中国,理智的看社会,剖析社会热点,分析社会问题。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关注国家大事,多看相关新闻,好好学习,学好技能,毕业的时候找个工作,踏实工作,在某个角落,安静的建设我们的祖国。拒绝做无所事事的愤青,只有满腔热血,却在大学里荒芜,自己不努力去抨击体制和社会。成熟的标志就是接受社会的磨砺,在成长中学会忍耐奋斗,但要保持赤子之心。
1封闭式管理。我看到那些脑瘫儿童,衣食住行都在院内完成的,连他们学知识也在院内,除非有工作人员的带领,他们都不能去院子里,更不能说院外玩耍了。如此一来,他们的社交范围都在福利院内,几乎失去外界的接触。封闭的环境不利于孩子们的人格培养,或许会孤僻,更容易出现自闭吧。
2长期探望者少,儿童缺少与人交往的经验,沟通能力差,社会适应力差。问及工作人员只有14%的人会长期探望,43.7%的是随着单位来的一次性活动。
3缺少正规的亲子交流,无法提供持续性的照顾,真正愿意领养的少之又少。仅有18.9%的表示愿意真正领养。
4工作人员性别比例失调,专业程度差。我看到福利院清一色的都是女性。是的,女生更细心,但是这个问题正如幼儿园老师大部分是女生是一样的,孩子身上缺少阳刚之气。只有女性的陪伴对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好的。
5所接触的传媒比较少,知识面狭窄。他们大部分时间看动画片。图书也少。
关于敬老院
1、敬老院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
资料显示民政部1997年出台过《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至今已有16个年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急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虽然近期出台了新的《老人权益保障法》,从管理机构方面是健全了。但敬老院管理模式还没有列人规范化、法制化。
比如:敬老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还没有具体化、法制化、有条件地方办起来了,没有条件的地方也办起来了。只不过是条件标准有差异。这只能是因地制宜而罢。住宿生活条件存在着区别很大,没有形成统一管理章程和模式。
3、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老化、待遇低,安全措施、硬件服务跟不上。我看到阳光敬老院都是老人服务老人。据调查了解,有些敬老院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病。具体表现在供养服务队伍偏低,缺乏必要的专业护理知识,业务不熟练,服务工作不到位。有的敬老院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规范,硬件建设与内部管理不够衔接。
对福利院的建议
1.福利院尽量多组织活动,让儿童有给你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增加其社会交往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力。
2.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家庭寄养,使其充分的感受家庭的温暖
3.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招募有知识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使其福利院儿童得到很好的照顾。
4.政府加大对福利院的建设,提供更好的岗位报酬和政策的支持,这样既可以提供更好更全面的人才服务福利院,顺便还可以当前一些人就业难的问题。
5.我看到有些很小的孩子就被抛弃,他们有不同的疾病。我看到的就是脑瘫儿童。那么,能不能减少脑瘫儿童的出生率呢。杀死一条生命看上去好邪恶的样子。但是对于结婚的人们,是不是可以做好婚前体检,定期去检查宝宝,宝宝有病果断听医生的,该打掉的就打掉,是不是太邪恶了,可是减少这些儿童的出生率,对于家庭和社会都有利。有时候,妈妈一个不忍心,结果造成了自己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所以,生个健康宝宝很重要的。
1.
关爱弱势群体倡议书
2.
大学生关爱留守儿服务调查报告
4.
关爱健康标语
5.
关爱老人标语
6.
关爱话题作文
7.
关爱特殊儿童标语
8.
关爱老人活动标语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篇六
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那么什么是和谐社会呢?从字面上简单地说,和谐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社会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因此,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社会和谐意味着贫富差距化缩小,社会利益分配公平,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其中必然要求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
2017年10月19日,中改院在京举办“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十七大精神”中指出建立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机制,防止特殊的利益集团左右公共政策的制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把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放在首位。可见目前党和国家已经把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提到日程。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纵观这30年间,中国社会已经取得了显著地成就,但在这成就的背后也隐藏着许多危机。中国社会开始分化,正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质的多样性社会转型。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元化,社会利益结构也随之分化、重组,新的利益群体和阶层逐步形成。相对于经济改革的深入展开,我们的社会变革显得滞后。由于针对多元社会的利益诉求机制缺位,目前,中国社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利益协调危机,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衡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尤为突出,特别是一些享受改革成果很少的弱势群体,其利益被一再侵犯。弱势群体社会资源匮乏,人微言轻,又没有代言人,当自身利益被别的强势阶层侵犯时,他们往往束手无策。长此以往,在他们心中就会沉淀起“仇富”、“厌世”、“恨世”等消极思想,进而对执政党产生离心倾向,激进一点的,可能会采取极端手段来寻求利益表达,形成社会的动乱源。所以,构建一个畅通、有效的利益诉求机制对于我们整合社会力量,建设“和谐社会”来说,是如此重要,又十分紧迫。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利益分化的空间日益扩大,干部、工人、农民三分式阶层结构逐步解体,新的阶层结构逐趋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代表社会各阶层的组织化利益诉求开始活跃起来,但应该看到,社会组织利益诉求活动还远没有达到规范化层面——近年各地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证明。因此,对当代中国社会组织的利益诉求的规范化路径进行研究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社会组织的定义也有众多看法,在这里我们采用了韦祖松的观点,他认为社会组织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根据政府委托在民间设立的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从事社会公益和互益活动的各类组织,与政治和经济组织相对应。社会组织不仅可提供一定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一定群体的利益、推进民主政治,而且还能分担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篇七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上也出现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和诉讼能力(诉讼容忍度)相对较低,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就像自然界一样,总会有弱者,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不经论证是无法消除的。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通过制度保障真正承认和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能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不能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需要在更新法律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面、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实现社会的实质性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从民事审判实践的角度,以劳动者、消费者和事故(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医疗事故和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人三个弱势群体为典型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更属于社会学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所以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按照一定标准对社会群体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异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能力的共同特征,即身份认同,表现为贫困;水平低;脆弱。它主要涉及穷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和失业者。法律中的人是由各种权利和义务组成的抽象复合体。法律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上的弱势群体。它们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的,而是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社会现实主观设定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承包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难以实现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认为,从法律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就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越来越强,各种工业事故越来越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和事故受害者成为现代社会中最典型、数量最多的弱势群体。
1、隶属关系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会产生从属关系,一些契约关系也会产生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从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在期间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
2.信息不对称。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但双方对信息掌握的差异导致了其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比如,虽然消费者和经营者,尤其是处于垄断地位的消费者,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的主体,但是消费者获取销售信息和技术知识的能力相对于经营者是非常有限的,这就导致了双方的交易地位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与掌握专业技术和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相比,事故受害者在信息方面明显处于劣势。
3.经济实力的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实力的不断增强,自然人与经济实体之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加悬殊,从而导致其在法律关系中实现权利的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导致的脆弱。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业事故和触电事故的日益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了大量的群体。由于身体和精神的脆弱性,事故受害者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面临许多困难。
5.系统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容忍度而言,需要的是一个及时、高效、简单的纠纷处理机制。但是,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高,不利于对其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一)劳动争议案件
第一,病例数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诉诸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增加。从1995年到xx年,全省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受理量增长38.67%,其中xx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新案件× × ×,比xx年增长×××%,比1995年增长×××%。
二是案件种类和分布相对集中。劳动争议案件大多发生在工资支付、保险、赔偿等主要方面。案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其他不发达地区相对较少。其中,劳动者与非公有制企业或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较多。前者多表现为因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产生的纠纷,约占一半;后者表现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此外,劳动争议案件大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中,劳动争议发生在加工制造、建筑、服务业等领域。
第三,办案难。受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关系的影响,我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呈现出“多、新、难”的特点。第一,案件种类越来越多。除传统案件外,近年来出现了劳动合同续签纠纷、住房公积金纠纷、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补贴纠纷、工龄纠纷、职工档案纠纷等新型案件,对传统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提出了挑战。第二,调查取证难。由于大多数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纠纷较多,双方难以取得证据。第三,案件难以适用法律。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多层次的法律规定,往往相互冲突。不同法律法规在适用中存在衔接协调问题,法律适用难以把握。四是审结案件执行难。许多案件因用人单位逃避或转移、隐瞒财产等原因而无法执行,难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主要问题
首先,劳动仲裁程序的制度设计是劳动者及时寻求法律保护的最大障碍。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首先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一般在当事人起诉后自然失效。然而,劳动仲裁优势原则给司法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由于仲裁的优势,形成了实际的“第三审终审”。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一次裁决、两次审理,一般情况下需要一年以上才能解决。与普通民事案件中的“二审终审”制度相比,增加了劳动者的诉讼负担。一旦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的审判工作就必须重新开始,原来的仲裁裁决实际上就成了一纸空文。劳动争议案件的重复处理造成了有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对于那些在劳动争议中需要救济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他们无法承担这种方式造成的诉讼延迟,一些用人单位还利用这一制度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法律责任。(2)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脱节。在仲裁前阶段,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权力提前查封、扣押和执行财产,劳动者没有法律依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给了一些企业主逃跑和转移财产的时间。当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企业的投资者已经消失,企业的财产已经转移,所以工人们最终得到的只是一纸空文。(三)造成法律适用混乱的。在劳动仲裁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倾向于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而法院在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只能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而且由于两个部门对法律的认识不一致,导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混乱。
其次,申请仲裁的时间短,成了劳动者索要工资的“死穴”。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原劳动部相关意见将“争议发生之日”解释为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因此,相当一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同志认为,工资应当依法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当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所以一般只支持劳动者在申请仲裁之日前60天提出的工资请求。在拖欠加班费比较普遍的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以拖欠职工人数多、拖欠工资数额大为由,单方面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这种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雇主拖欠的工资越多越有利,助长了拖欠工资的趋势,忽视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实。
(三)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工业事故的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工业事故诉讼的主要特点:
一是诉讼总量明显增加。广东省各级法院受理上述xx一审案件,比xx增加xxx%。
二是各类事故诉讼数量增长不均衡。其中,由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工伤事故诉讼数量没有增加多少,而交通事故数量近年来增长迅速,成为事故诉讼比例最高的。xx年,我省受理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比xx年增加xxx%。
第三,案件审理难。由于事故赔偿对事故受害者的未来生活影响很大,赔偿项目繁多复杂,劳动者对诉讼的期望很高,经常会发生上访、投诉、诉讼甚至过激行为。
2.寻求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保护的索赔人遇到的困难:
首先,工伤事故的外部程序过于冗长。关于工伤赔偿案件的处理,《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一是要认定工伤(30天内提出申请,60天内做出认定)。对工伤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60日内申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5日内提起,3个月内审结)。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15日内上诉,2个月内审结);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30天内提出申请,60天内做出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检(15日内提出申请,未规定复检期限的,从60日起计算),对鉴定结果不服的,也可以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15日内提出申请,未规定复检期限的,从60日起计算);然后是仲裁阶段(60天内立案,60天内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15日内提起,3个月或6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也实行二审终审制(15日内提起,3个月内审结)。如果重复以上所有程序,最多需要1050天,接近3年,扣除申请时间2年以上。
其次,医疗事故鉴定难。目前,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管机关虽然从卫生行政部门转变为医学会,但其鉴定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存在行业保护的倾向。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虽然明确了医疗事故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应当倒置,即医疗机构应当举证,但最终还是要进行事故责任鉴定,但医疗机构已经成为更多申请事故鉴定的主体。对于极度虚弱的索赔者来说,往往很难得到对自己有利的医疗事故鉴定。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该法规定的一些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严重影响了事故损害赔偿请求人的利益。由于规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迟迟未出台,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的责任性质和范围不明确,导致各地司法标准不一。而且,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社会救助基金尚未建立,无法及时获得民事赔偿的受害者也无法实现法律规定的从救助基金机构获得救助的权利。
第四,事故损害赔偿的请求人难以获得充分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现行法律的不合理规定和一些法官的保守司法理念,事故损害赔偿的请求人往往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第一,我国医疗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有特殊规定,其赔偿标准远低于普通人身伤害。在实践中,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与不构成医疗事故而仅构成医疗过失的案件相比较。因为后者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往往比前者付出更多。二是部分法官在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判决中,未能充分考虑事故赔偿请求人的弱势地位,过度限制其赔偿请求。例如,一些法院不考虑支持当事人为简单处理案件而提出的合理、可预测的后续治疗费,这给当事人造成了诉讼疲劳。
同情弱者,帮助穷人是人之常情,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显然不能仅仅停留在静态的立法层面,还可以在法律的运行中寻求切实可行的法律措施,促进权利的实现,从而实现全方位的保护。
(一)确立实质公平的理念,确立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社会弱势群体的现状和保护,这是文明社会道德水平和法律演变的产物。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体现了法律正义,这是人道主义消除个人痛苦和功利主义减少社会痛苦的双重要求。现代法律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在追求平等保护的前提下,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优先保护,这一点从劳动法在没有私法的情况下独立发展可以看出。好的法律必须是正义的法律,正义的法律必须是关心和保护弱者的法律。而我国现行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大多只确立了平等公正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导致在处理现实中各方地位极不平等的各种法律纠纷时,只注重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而不能保证弱势一方得到“特殊保护”。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确立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方面,保护和救助社会弱势群体能够体现对弱者的人文关怀,改变弱者的弱势地位,保障其生存,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它可以整合社会矛盾和和谐的社会关系,为经济健康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创造条件。
(二)建立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体系
第三,劳动争议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和对劳动关系的强力干预。法院应作出终局判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作出终局裁决不合适。
其次,这种假设不能有效实现案件分流。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缺乏中立性和权威性,提前收到的仲裁费用远远高于法院的诉讼费,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大多数劳动者不可能提前与用人单位达成仲裁协议,最终大多数案件反而会涌向法院。因此,在实施这一改革之前,有必要改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使其成为一个更加独立的仲裁机构,并建立一个更加全面和严格的仲裁程序。同时,可以借鉴人民法院关于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相关规定,建立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
由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诉讼容忍度较低,他们所能接受的司法救济必须高效廉价,而现有诉讼程序甚至简易程序的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都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同时,据统计,从xx年到xx年,我省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已达到70%左右,说明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例如,进一步建立小额债务案件快速裁决机制,真正实现案件处理的简化和分流,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我省珠三角地区案件过多的困境。
第一,禁止律师代理,以降低诉讼成本;
第三,对判决不满的司法救济应尽可能简单,即采取一审和终审,以保证小权利的快速实现。
(四)在实体法的适用中,对法律的理解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
要真正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在诉讼程序中保护他们的权利,还要在实体法的适用中充分保障他们权利的实现,从而实现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比如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虽然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举证倒置,举证责任由弱势方承担,可能造成不公平的后果,但是可以根据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强势方。再比如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间的理解,因为领取工资和加班费是劳动者的重要权利,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权。从拖欠工资之日起,60天不申请仲裁就得不到保障,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是苛刻的,也会促使不良企业向劳动者支付越来越多的工资,危害太大,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拖欠工资的追诉时效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可以理解为从争议发生之日起算。但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法〉的意见》解释为从我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这与法律的立法精神不符。作为行政法规,法院不得适用。
为了保证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实现,法院必须向弱势社会群体提供各种有效的司法援助。
第一,进一步完善弱势当事人诉讼指导制度。明确法官有义务向缺乏诉讼能力的弱势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说明证据、说明法律。
第二,进一步完善法律费用减免。属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不得提前收取律师费或收取诉讼费。
第三,研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诉讼制度。对于涉及弱势群体的诉讼,检察机关可以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相关社会团体可以出庭支持诉讼。
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篇八
为了推进科技兴农事业的发展,用自己的所学所知为广大农民做力所能及的事,同时也为了提高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对所学知识的转化应用能力,培养自身艰苦奋斗的精神,暑假期间,我与所在班的两名同学一道,在吉林省大安市大赉乡嫩江村,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暑期支农社会实践活动。
大赉乡位于大安市区,面积68平方公里,有耕地2.67万亩,农业人口10,525人,8个行政村。
大赉乡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农业以蔬菜为主,蔬菜种植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0%,主要以大棚和保护地栽培为主,有三处科技示范园区,年推广、引进新品种十多项,全乡日光温式大棚达1680栋,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近年来,乡党委、乡政府提出“以科技为先导,调整结构,加大投入,转化科技成果,推进产业化进程。多轮驱动,兴乡富民”的发展战略。
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计划生育工作相继实现“三为主”、“三结合”,人口出生率3‰,计划生育率达到9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社会治安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向上,教学条件逐步改善,全乡有完全小学4所,教师184人,在校学生96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一)、结合当地实际,推广蔬菜的种植技术。
鉴于当地农业生产以种植蔬菜为主,我们搜集了大量的蔬菜种植方面的资料,结合当地的蔬菜种植优势,向广大农民推广了许多蔬菜种植方面的新技术,新资料。
在向农民们推广种植技术的过程中,我们来到大赉乡下属的嫩江村,再六社村民的带领下,我门深入田间,与农民们一起劳动,了解到有许多农民在种植蔬菜过程中的方法不合理,种植不规范,使用化肥农药不科学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专门搜集了相关资料,诸如如何合理密植,如何针对不同蔬菜种类,选用不同的化肥,如何施用有机肥避免土壤板结等。我们将搜集到的资料打印成册,向广大农民发放。
(二)、适应市场,推广种植无公害蔬菜
在向农民推广种植技术过程中,我们发现,在种植蔬菜过程中,滥用化肥农药现象非常普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无公害蔬菜的需求十分强烈。市场对无公害的需求量十分大,产销状况供不应求。
蔬菜种植是当地的主要种植项目,当地政府对于无公害蔬菜种植的推广很早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也向农民发放过一些无公害种植的资料,向农民做过一定推广,但由于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对资料的理解不够,对于许多种植技术不会正确应用,从而使得无公害蔬菜种植推广进程缓慢。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专门搜集了许多的无公害种植方面的资料,花了大量时间对这些资料进行简化,研究,专门印制成文字简单通俗易懂的资料,并进配以了简单的插图。使村民懂得了不能使用诸如倍硫磷、氧化乐果、敌敌畏等农药,要进行适期播种,并根据土壤类型不同,种植不同种类的蔬菜。
虽然我们的知识有限,也并不能为农民提供更多、更详细的种植技术,但我们尽自己的所学所能,并最大限度的结合当地实际,为农民们解决了一些简单的,生产种植方面的问题,受到了农民们的一致好评。
(三)、大棚蔬菜种植
大棚蔬菜种植在当地蔬菜种植中,占据了多数地位。
针对大棚种植蔬菜的特点,我们也作了专门的研、调查。向农民介绍了一些苗床管理,夏季高温情况下的灌溉技巧,以及如何对大棚蔬菜进行根外施肥,如何进行简单的病虫害防治等知识。
为了避免农民因为知识太过专业而无法正确理解和应用,我们利用所搜集到的资料,对农民门进行了手把手的指导,尽自己所能使农民们最大限度的理解了这些知识。
一个月的时间仿佛白驹过隙,当我们还沉浸在劳动的快乐之中是,开学的日子已悄然而至。回想这一个月以来我们真的是学到了很多。
我深深地感受到农民们对待土地、对待生活的那份热情。在实践的这段时间里,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体会到了劳动中的酸甜苦辣,这时才发现自己是最幸福的。因为我还在学习的阶段,还没能真正地接触生活,没能真正地了解到劳动的难处和辛苦。想起来,还是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不错的了,能在这么好的环境下读书,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同时,我觉得很惭愧,自己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没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生活中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是这一次社会实践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同时也给了我一次记忆深刻的经历。
通过此次活动,我也发现团队的凝聚力是十分重要的,在集体工作中必须得有统一协调工作,并且在共同的目标引导下把团队凝聚力做好。不仅要进行队员的协调合作,而且不能忽视日常细节,比如榜样的发现和及时有效的表扬,日常工作的完全落实,不能没有原则办事等。所以在将来的活动中,与同学们的协调合作也将是我学习的重点之一。
在支农方面我们依然是狭义上的支农,实质性效果依然没有突破,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支农,我们团队一离开,村庄的情况立即恢复原状,很难有很大的改变,这是很值得总结的,在以后的活动中还将认真探索更好的切合实际的支农活动。
不过,短短的一个月,却让我永生难忘,我忘不了自己在这里学到的艰苦与朴实,让在家中什么都不会做的我更加习惯了吃米饭就咸菜,让我看到了自己平时的浪费,让我学会了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因为自己已经拥有了很多。我相信,自己所学到的,远远不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