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研报告5000字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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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研报告篇一
劳动工资统计从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1952年国家统计局成立,随即进行了一次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之后劳动工资统计历经一系列变革,统计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
(一)50年代到80年代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集体以上单位,主要统计全民和城镇集体职工人数和工资;1990年-20xx年国家统计局把统计范围扩展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其统计对象为全民、集体、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内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20xx年-20xx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除城镇非私营单位外,增加了“三上”私营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中的私营企业)。20xx年开始增加其他私营单位:19人及以下的单位采用典型调查,20人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三)20xx年以后,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分为两种: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调查范围不变,私营单位调查范围采用以下方式调查:企业一套表单位(即“四上”企业,统计范围是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国家重点服务业和省级服务业)全面调查。其它非一套表私营单位按就业人员分类,100人以上全面调查,20-99人抽样调查,19人以下典型调查。但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分别实施,数据没有合并使用,且抽样的数据县级没有代表性,不能推算总体,不能对外公布使用。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实行网上直报,劳资报表告别纸介质上报方式(除了视同法人的银行等产业活动单位仍延续纸质报表)。
随着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20xx年非国有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1%。而现行劳动工资统计主要偏重反映城镇非私营和“四上”私营企业的劳动情况,规模较小的私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并不包括在内,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不反映或不能切实地反映已逐渐成为吸纳就业主体的私营、个体等经济性质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水平,统计范围带有明显的局限性。正是由于这种落后于目前经济结构的统计规则,导致了本应给予高度重视的大多数较低工资收入的企业职工没有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已统计的恰恰都是有较高工资收入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能被普通百姓接受。以为例:城镇非私营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垄断行业,工资水平居高不下,影响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明显偏高。20xx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848元,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和全市12374元、7277元和4065元,而20xx年人均gdp仅为39705元,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2204元、28757元和6678元,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明显不匹配,不能真实反映整体的就业情况和劳动力价格水平。
(1)统计指标设置复杂且缺乏实用性。一是统计指标设置复杂。复杂的指标设置只会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指标解释理解不深,指标涵义仅凭自己的理解去填写。比如“单位负责人”这个指标,大部分人一看就觉得是法人代表,但是其实指标解释是包括单位中层的;再比如就业人员下面的按人员类型分的三个指标,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就业人员,且不说各自的指标解释,单说其中的区别就让人头痛,挂职锻炼的人员属于原单位在岗职工,要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而劳务派遣的人员又要统到实际用工单位,不能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劳务派遣工的界定又是一系列的说明,县级专业人员也要仔细研读指标解释才能确定界限,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可想而知大部分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填个数据而已。还有在岗职工的工资分类指标,晦涩难懂,使基层统计人员极易产生歧义,如“绩效工资”机关单位误以为只是事业人员工资单上的绩效工资,而实际的指标解释却是奖金性质的工资,机关人员也有此项目。二是统计指标缺乏实用性。一直以来,反映劳动工资水平的指标主要有就业人员期末人数、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其实用性和灵活性很大程度上已落后于社会需求,反映各级政府决策、企业需要及社会焦点问题的指标显得尤为不足。如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农民工就业情况、行业用工需求、下岗再就业等社会保障热点,在这些指标群上,劳动工资方面仍是空白。
(2)反映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指标单一化。在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中,仅有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一项指标。平均工资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的数据及涨幅代表的都是整体的水平。简单的平均所带来的问题,是掩盖了平均下的不平均。一方面,掩盖了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的不平均。从20xx年劳动工资年报来看,最高行业平均工资为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的6.3倍。另一方面,掩盖了单位内部的不平均。现在企业老总和普通员工的工资差距越拉越大,相差几十倍、上百倍的也不在少数。而仅仅提供一个单位的平均工资,无法解释更多的不平均。从工资分布来看全社会各群体工资水平呈“偏态”分布,工资高的人数占少数,工资低的占大多数,现有的资料又无法反映这些情况。因为指标的单一,解释不清深层次的原因,老百姓是从自身的角度去理解这些数据,因而在向社会公布平均工资这项数据时,造成公众对数据的质疑,也带来统计服务质量不高的现象。
(1)统计范围广,工作任务繁重。当前劳动工资统计涉及的单位多、任务重、压力大,不仅包含了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业等行业里面的“四上”企业,而且包含了所有“四下”非私营单位,加起来有四百多个单位,工作量十分繁重。而目前采用的网上直报开网时间较短,基层统计人员频繁更换或身兼数职,报表期间能主动直报的单位只占少数,大多数单位往往需要县级统计人员通过电话、qq、办公助手发短信等形式三番五次提醒和催报,个别单位还须多次催报,催报难度较大。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县级专业人员不仅有大量的催报工作,更有无尽的比对工作,需分行业、分单位逐个比对填写说明,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2)网上直报操作平台有待完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收集的方式由纸质报表改为联网直报,给基层统计减轻了一定工作量。但由于统计单位数量越来越多,报表报送时间较短,系统稳定性不强,企业配合程度低等原因,导致报表收集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是网上操作平台报送时间紧。联网直报有较强的时间限制,尤其是季度报表,通常国家从开网到关网时间相当短,一般为5-7天,县级劳资专业人员要在5-7天时间内催报、审核几百家劳资报表。因报表报送时间短,大量的单位集中上报,有的单位不同的统计人员还会同时上报不同的报表,造成网络拥堵,在报表高峰期经常出现打不开网页或者不能正常上报的现象,给企业带来诸多的不便。有的单位制度很规范,发工资时间较迟,报表上报前要层层把关,在规定的上报时间往往是仓促上报,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催报齐所有单位会越来越难。
二是网上直报操作程序过于烦琐。直报系统对浏览器的要求较高,比如需要使用较低版本的ie浏览器,无拦截软件等才能成功下载证书或稳定上报。许多基层统计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有限,对网上直报操作程序往往束手无策,需要县级劳资专业人员电话指导或电脑远程操作证书安装、浏览器设置等程序,其同类问题反复操作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搞得专业人员疲惫不堪。甚至有个别单位因反复操作不成功而放弃直报,改为传纸质报表再行代报等等,这些都给数据收集增加了难度。
三是系统审核公式不够严谨。在系统开网之前,审核公式应该已经通过检验完整无误的,但实际情况是系统开网之后又时不时的添加审核公式,大大增加后期审核工作量。由于后期添加的审核公式,致使有许多单位已上报,审核后又出现许多错误,县级劳资专业人员只能用短信或电话通知企业再行修改错误,有的企业往往上报后便撒手不管,出现错误不按要求修改或填写说明,如对其反复催促易引起企业统计人员的反感。另外对于基层单位统计人员而言,需要更加简单明了的错误信息提示,有助于他们理解审核中的逻辑关系,及时修正错误或予以说明。如“单位负责人”是由原来的“管理人员”演变来的,对“单位负责人”正确的理解应该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但是在报表下方以及单位基本情况表中均有“单位负责人”的指标,统计人员容易将这几个指标混淆成同一个,误认为都是指的单位第一负责人,因此许多统计人员将报表中的“单位负责人”填为“1”,导致了大量的审核差错。又如“1-本季”这个宾栏指标,因为设置的数字和符号不太明显,统计人员容易将本栏对应的工资额误解为本季数据,经常把累计工资错填为本季度工资。而对于“非全日制”指标,统计人员也容易误解为学历上的“非全日制”等等。另外,有的指标存在多个口径,比如劳资表中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与财务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也困扰了许多基层统计人员,仅从字面上来理解两个指标都指的是工资报酬,而实际上工资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不是同一个概念,最大的区别在于工资总额不含单位支付的“五险一金”,而应付职工薪酬应该包含这一部分。
四是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对于县级专业人员来说,报送单位数量多,短时间内能按时催报已经勉为其难,来不及对每个单位进行详细审核。在报表期间每天要打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电话进行催报,并时不时通过网络或电话给直报单位解决系统随时出现的问题,有时候还要对国家、省及市统计部门查询反馈的明显差错进行核实,在短时间内无法做到报送一家审核一家,只能进行批量审核或者查询审核,对有明显差错的单位进行核实;而对于基层统计人员来说,报送时间短,统计人员报表较为仓促,无法对数据进行严格自审,有的为了按时上报,甚至只是报一个预计数据,与实际数有一定差距。
五是劳资字典库更新不及时。直报平台的劳资字典库一年一次从名录库中导入,而基层单位上报季报时又不能自行修改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时间跨度太长容易导致字典库信息不准确,基层统计人员反响较大。
(3)数据利用率不高。
一是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指标分组太细,数据利用率不高。20xx年年报不含补充资料的统计指标就有55个,真正有用的没有几个,制度中有的指标地方政府不需要,地方政府需要的指标在制度中又没有。各级党政领导迫切需要掌握城镇劳动力分布、转移、就业和失业方面的统计数据,以便更好地制定劳动就业政策和指导城镇劳动力转移,但现行的劳动统计方法制度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统计部门无法从现有的统计报表中获得相关数据。长期以来县级统计部门忙于应付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报表任务,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富有地方特色的指标没有进行过多的统计、关注和分析。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等统计指标也远远不如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那么受领导和公众的关注和重视,致使劳资统计人员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出来的数据不被重视,是“出力不讨好,白用功”。
二是报表代表性不高,资料开发利用价值低。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专业数据公布规则是:“企业一套表”统计的“四上”企业的数据不对外公布,只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的数据。站在县级劳动工资专业人员角度看,实行联网直报以后,由于“企业一套表”单位数量的增加,工作量成倍增长,但这一块千辛万苦统计出来的数据却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由于城镇非私营单位统计对象不全面等原因造成了报表的代表性不高,分析的意义不大,也削弱了劳资统计人员对其数据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专职统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人员一般由该单位的人事或财务人员兼职,企业则是由财务人员兼职,且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往往致使报表不能准时上报。同时,由于兼职人员要兼顾多项工作,造成劳动工资统计只能算是附带性的工作,尤其是企业,统计人员不但要做好本单位工作,而且要承担财政、税务、工商、统计等多部门的报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造成多数的统计人员虽然在统计岗位上工作多年,仍是对统计业务一知半解,不能熟练掌握劳动工资统计所必需的知识,对指标解释的含义、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的理解都不到位,上报的报表往往容易出错,极不规范,数据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一是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创新工资统计制度,将劳动工资统计由全面调查改为抽样调查。劳动工资报表许多问题均是因为报表单位过多引起,实行抽样调查能减少报表单位数量,使综合统计部门能将工作精力更多地由催报转移到审核和改错上。抽样调查以最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样本框,按国民经济行业抽取样本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将样本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字典库中。方法可采用按行业进行抽样,每个行业分别设立汇总权数指标,对单位数少的小行业采用全数调查,通过样本资料推算评估总体劳动就业、收入等状况。同时可以结合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进行劳动力调查,既能节省人力、财力,又能提高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调整统计调查范围。形成涵盖全社会所有劳动者的统计,弥补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范围上的不足。将一般个体工商户作为特殊经济组织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以便全面、真实地反映全社会劳动就业的分布与构成,以及劳动报酬的收入与分配情况,较好地满足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需求和利用。
三是减少统计调查频率。针对现行的劳资统计工作量大,代表性差的弊端,建议将现行的季报取消改为每年一次年报。其因一是季报数据变动较小。劳动工资年报数据能全面反应本地区的就业人员及工资状况。一方面,劳动报酬不仅体现在每月工资上,从许多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年终奖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年收入能够更准确的反应一个地区就业人员的报酬情况。另一方面,从以往季报数据来看,季度之间的从业人数变化不大,大部分单位除春节前后和大学生毕业季等特殊时期用工情况可能有较大波动外,在一年内的其他时间较为稳定,可以在年报中加入新增、减少人员等用工调查指标,以满足就业政策制定及指导的需求。其因二是季报数据利用率不高。自20xx年开始季报数据除了五大行业用于“gdp”核算,国家规定季报数据不再对外公布,基本属于统而未用的状况。取消季报能给基层统计人员减负,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涉及“gdp”核算的非营利性行业,可从相关主管部门如教育、卫生或财政核算中心等部门取得相关数据。
四是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依照定义确切、内涵清晰、属性明确的原则,突破城乡地域、所有制形式和职工身份的限制,完善和制定全面反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体系,使其更具有科学性、预见性、时效性和相对稳定性,并注意统计指标体系与其他部门口径的衔接。要减少过时的、不必要的或数据难以准确统计的劳动指标,如人员分类中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人员按岗位分的有些细项分类等。根据需要设置反映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特殊指标,如“个人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养老保险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大学生就业”等能反映人才、劳动力转移、文化水平等指标,更好地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为党政机关、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同时应以简单明了的指标为好,统一各报表的指标口径,让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报表和指标具有共享性,使之发挥其最大功效,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例如将“单位负责人”改为“管理人员”等,符合大多数人的思维想法,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为带来的数据偏差。指标解释尽可能做到直观、易懂,便于填写,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须强化工资水平指标。首先是淡化全社会平均的概念,强化分职业平均工资的概念。从工资的效应来看,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不存在极端小的数据,但存在异常大的数据,异常大数据的稍微变动即可将平均工资的水平极速上移。而异常大的工资水平往往存在于管理层级,相比较而言,非管理层级的同职业工资差距不会很大。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提供分职业的平均工资更贴近老百姓的心理定位,也可提高统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其次是计算并公布就业人员工资水平中位数。平均工资容易受极数值的影响,而工资中位数相对而言不易受极大值和极小值偏差程度的影响,可作为反映就业人员工资状况补充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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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直报网络系统的稳定性。提高程序运行的速度,减少网络不通畅带来的不便,保证即便是在报表高峰期单位也能无阻碍的正常报表。同时降低系统的操作性难度,加强其与浏览器的兼容性,使报表单位能简单顺利地下载证书。
二是强化直报网络系统的功能性。一方面指标设计更加简单明了,在系统中附加指标解释,报表单位点击填报格时,自动跳出指标的详细解释,而不需要按f1键。另一方面完善系统的审核公式,根据联网直报软件中公式审核出现的问题,在开网之前对审核公式进行反复试验,尽快完善,确保审核公式的完整和准确度,让报表单位在第一时间内高质量报送数据。
三是下放单位字典库更新权限,将网络系统设置为分专业超级汇总。目前字典库更新权限一套表单位在国家,非一套表单位在省里,建议非一套表单位字典库更新下放至县级,便于及时更新单位增减和变更基本信息,同时将视同法人单位的银行等产业活动单位也一并放在直报平台上,彻底消除纸介质上报方式,并在网络平台上设置超级汇总程序,减少县级专业人员导入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量。
一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执法与监督。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从基层抓起,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劳动工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拒报、瞒报等行为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加大处罚力度,遏制劳动工资统计违法行为,使劳资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基层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健全原始记录和凭证等统计基础工作,从源头做起,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劳资统计范围广泛,指标概念内容多,涉及到人事劳动管理的专业知识及国家相关职工福利政策,需要不断加强统计指标、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统计人员计算机与网络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个人使用现代化统计手段的业务工作能力。使基层统计人员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劳动工资,提高工作能力,从源头上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质量。
统计调研报告篇二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已经广泛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成为我县经济发展、城乡居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如何科学有效地搞好电子商务统计,是各级政府统计部门都在研究的问题。下面,结合基层实践,谈谈几点思考。
(一)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据团县委统计资料显示,20xx年,我县农村电子商务销售总额达0.62亿元,比20xx年增长近一倍;20xx年,我县农村电子商务销售总额达1.33亿元,比20xx年又增长了一倍多。电商大军异军突起,20xx年已有网店数215个,从业人员1451人,电子商务催生了一批又一批“农民掌柜”。
(二)电子商务县域特色鲜明。县已被列入“中国电商百佳县”之一。现在网上卖简易衣柜的商家,百分之八十来自的大东坝镇,其中最为集聚的西山村进入全国首批授牌的14个典型“淘宝村”之列;我县支柱产业--茶叶进军电子商务,同时带动了旅游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政府提出了“打造‘网络绿茶第一市’,再造一个线上的‘浙南茶叶市场’的目标”;丰富的名特优农副产品也已成为电子商务的主打产品。
(三)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一是出台《实施意见》,在财政资金、税收、用地、金融等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如加强通信及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网络支付和金融体系,构建信用和认证体系等;三是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在“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引导下,推进“物流配送进农村”子工程。四是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力度,开展职业化培训、技能化培训。
作为一项迅猛发展的新兴行业,目前其综合数据由团委、经商局为主在统计,而统计部门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其统计范围与统计口径与其他部门是不一致的。但总的来说,由于电商企业运营方式的特殊性,统计部门要把电商企业的销售收入数据纳入统计,在制度设计上还需进一步的探讨,要结合电商企业的特点在统计指标设计上有所突破,避免多、全和繁的老路。
(一)电子商务统计指标设置简单笼统,不能全面反映情况。今年上半年,仅在规上批零住餐业商品销售额统计中对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销售额作了分项反映,并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及评价指标体系,造成了只有“规上批零住餐”单位可以粗略反映,而其他行业的规上单位、全部“规下”单位和个体单位无法反映的局面。
(二)我县电子商务主要分布在个体工商户中,统计上难以客观反映其数据。比如我县的西山淘宝村有40多户卖简易衣柜的电子商家,20xx年销售额超1800万元,虽然其行为也是直接销售,但在统计上由于其属于个体工业登记,所以只进入工业统计抽样框反映在工业环节上,但无法在商贸环节反映。又如我县茶叶市场个体商户,网络销售只是作为其中一个销售渠道,其销售额已经包括在传统商贸统计中,而不单独记录电子商务交易额。还有我县目前许多以网络销售为主的个体经营户为无照无证经营,无固定经营场所,隐蔽性强,导致无法进行统计。
(三)电子商务的规模企业“上规”难。“规上”企业在统计上是全面反映的,不像规下或个体是抽样推算反映,所以各级政府对企业“上规”工作都非常重视。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从今年年报开始,批发、零售企业“上规”申报条件除了基本的“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还需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在目前,大部分电商企业都没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没有执行严格的会计制度,而且电子商务行业税收方面的政策还没完善及落实,因此电商企业在税务部门基本都是零申报,这就影响到纯电子商务企业的“上规”申报工作。
(一)加强统计制度方法的研究。统计制度的制定权在国家和省一级,实施是自上而下的,但意见反馈是自下而上的,这需要一个互相对接和交融的过程。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抓紧完善电子商务的统计制度,基层有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地电商行业管理的需要,加强研究,多提建设性意见。
(二)完善县域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团委、经商、统计等部门都有各自不同的统计口径,彼此需要加强沟通和衔接,明确职责分工,综合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源,协同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建议:团县委重点负责全县个体户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收集、汇总和提供;经商局重点负责全县限下单位电子商务经营情况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情况收集、汇总和提供;统计局重点负责“四上”单位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情况的收集、汇总和提供。统计部门作为综合核算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的衔接。
(三)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化、品牌化发展。我县电子商务虽然以个体工商户为主,规模也不大,但集聚度相对高,如西山村的发展已从原来的“原料加工-成品制作-销售”到现在的“外购半成品-拼装成品-销售”,基本脱离加工环节,同时还从原先的“自家制作自家销售”到现在的“一家拼装多家销售”,如茶叶市场内各商家也都在开辟网售渠道,但一大问题是大家各打各的品牌,甚至贴别的地方的品牌去销售。有关部门对这种电子商务创业园、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要在财政、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一方面引导电商向其集聚,另一方面要整合品牌,切实做大规模、做强特色。在统计上,对西山这种实际已脱离加工环节的网商,有关部门要研究如何在商贸环节反映数据;对无证照经营,有关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体户)登记手续,以便其纳入统计抽样框。
(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规模,积极“上规”。从县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看,网商最为关注的税费问题仍然缺乏可实施性,企业若“上规”,还首先面临财务成本的增加,为此网商心存顾虑,网商登记注册的主动性不强。据初步统计,截止20xx年9月末,工商登记注册的网商只有16家(企业13家,个体经营户3家),且没有一家企业“上规”。对此,我们要从“做大规模做强特色”出发研究政策的针对性。建议对我县批发业年销售额达到20xx万元及以上,或零售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上规”所增加的财务成本予以以奖代补;建议对西山村这种集聚度高的电商创业园、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其“上规”,纳入全面统计。
统计调研报告篇三
经理国库是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的一项基本职责,而国库统计分析工作是国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库职能由会计核算型向综合管理型转变的重要手段,它在财政金融活动中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都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在基层国库统计分析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加以解决,对此笔者拟简要进行探析。
1、国库与财政部门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目前全国国库系统使用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和《国库收支统计系统》,将所有拨款都列为支出,以拨款凭证列示的科目作为支出项目。这样,财政资金运动,反映到国库部门,全部属于支出,而财政资金运作,除收入与支出外,还有其他诸如周转、借款等方式,例如,财政资金从商业银行转回,不应纳入调拨收入;借款支出不应纳入支出,由于会计核算系统未设置往来记账方式,统计指标只能将其纳入收支,等等,所以,只要有上述类型业务,国库统计与财政不符就成为必然结果。按照常理来看,国库收支统计应当与财政预算会计出具的会计报表数据一致,但实际却存在着诸多不一致,这主要是由于财政与国库双方在收支报表、报表种类、报表格式、统计重点等方面统计口径不一致,致使统计数据与真实数据不符,从而严重影响了国库统计分析工作的健康发展。
2、分析资料不足,统计指标缺乏科学性。从当前看,国库分析涉及经济、金融、财税等多个层次,必须了解财政、税收的计划安排,大额纳税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及财政、税务、统计局等单位的资料信息等,才能搞好分析,但是目前基层国库能够直接掌握的仅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财政库存等方面的数据,缺乏财政、税务、统计行业的全面连续的相关经济资料,远远不能满足分析的要求。
3、预算科目更改时间不统一,国库收支统计被动应付。随着预算科目的不断更新,经常会出现国库、财政、税务在科目的更改时间上不统一,往往是国库部门的预算科目更改一段时间后,财政、税务才相继更新,造成国库收支统计在具体操作中处于被动地位。
4、重统计、轻分析,利用率不高。统计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有效的分析,把死的数字变活,从中分析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这是统计分析的关键所在。然而,从基层国库收支统计分析实际看,国库收支统计仅是对预算收支数据进行简单的同期对比、对期初期末增减等情况进行简单的数据罗列,把统计报表的数字用文字的方式复述一遍,披上一层“语言”的外衣,造成统计分析内部失衡,无法充当决策层的“参谋”和“助手”,存在着重统计、轻分析、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统计的目的、作用难以有效实现,参考价值不大,利用率不高。
5、国库收支统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不够完善,不能及时反映国库收支的真实情况和动态。比如福利企业的收入和退库,企业完税后,(由于科目混用)不能从统计表中看出福利企业的收入情况,退付后也不能看出企业应退税款是否及时、足额等,一定程度造成了税收进度和财政计息的失真,致使国库收支统计不能及时反映收支的真实情况和动态,各级经济主管部门也不能从中得到有价值的信息。另外在支出统计中,其它支出这一项列支太笼统,支出不明不白,不能为统计分析提供真实的资金动向,也不便于国库部门的监管。
6、高科技技术还没有参与统计分析的全过程。目前尽管配备了“国库统计分析系统”,但还还缺乏对“国库统计分析系统”,有效的掌握和利用,没有用高科技的技术设备参与统计分析的全过程,从而达到多层次、高视角的分析问题、研究问题、揭示有关经济现象的运行发展规律。另外在国库收支统计与分析系统中,存在生成的上报统计数据通迅文件和系统数据备份存放于系统默认的目录c:cfcc trs jsend下和c:cfcc trsackup下,基层国库要上报通迅文件还需要从默认的目录下拷贝到软盘,方能通过oa线上传到上级国库,也不便于日常操作。
7、国库收支统计人员的现状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基层行国库人员少素质差,分析写作能力薄弱,阻碍了国库统计分析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目前在基层行国库与会计部门一起办公,人员少,工作兼职多,专门从事国库人员在3人左右,与《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要求的6人以上,相差甚远。现有的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国库会计核算的需要,没有时间去进行统计分析。再加上真正长期从事国库调研分析,具有一定写作和分析能力的人就更少。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人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因素。做好收支统计工作,最关键是要不断提高国库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因此,一是要加大培训力度。要通过专题知识讲座、岗位培训、业余自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国库人员素质。培训内容应重点放在财政、税务、信贷、计划、企业财务管理等与国库相关的知识上来,使国库人员的知识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便更好地为国库统计分析工作服务。二是要加强写作技能的培训和辅导,提高国库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水平,造就一支具有敏锐的观察力、较高的分析能力和政策水平的国库收支统计分析队伍。三是要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人事业心和责任心,真正发挥国库收支统计的作用。
2、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库,实现部门间资料、信息的共享。建立和积累完整的国库统计分析资料库是搞好统计分析工作的基本依据。因此,国库部门应牵头建立财、税、库、行横向信息资料库,要使资料的收集积累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除了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积累外,还要收集积累财、税、行、企等部门的资料,经常与本地经济综合部门建立协作关系,掌握本地区国民经济总产值、国民收入、纳税大户的缴税情况,将国库分析与当地的经济、金融形势结合起来,扩大国库分析的涵盖面,为上级提供真实、实用的统计分析资料。
3、统一国库、财政部门的统计口径。财政、国库要加强沟通,彻底解决支出款项归属不统一的问题。发生的支出款项归属哪个科目,就进入哪个科目核算,该纳入预算内的款项,财政、国库一律纳入预算内核算,使国库、财政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政预算支出计划的实施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真正为地方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提供有决策价值的参考资料,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4、按时核对财政库款。在日常工作中,要按日、按月与财政部门的库款支拨发生额、余额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纠正,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国库资金支拨笔数和金额与财政支出笔数和金额相符,确保国库同财政、征收机关之间的预算收入数字一致,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也反映各级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5、进一步修改系统中操作不便的部分。为了便于操作,应将上报通讯文件和数据备份,在系统中修改为可以自行选择存放的盘符中。
6、进一步细化支出款项。应加强对财政“其它支出”的管理,细化支出统计中款项,实行总额控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供真实统计数据。
7、应科学设置收支统计科目。建议地方预算科目增加与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相对应的款项,一目了然地列出福利企业的收入,还福利企业退付的本来面目;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变人为入库为客观的依法纳税。
8、加强电子化横向网络建设。国库、财政、税务、银行应共同积极努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现财政、税务、国库和商业银行之间的横向联网,逐步形成以中心支库或分库为中心的网络系统,使分析工作的大量数据通过计算机收集、采编、传输、存储、分析与反馈,从而提高数据提用、转换速度和资源共享程度,强化统计分析工作的基础。同时财政、税务、银行、国库应加强协作,建立收入拨款信息反馈制度,联合调查制度,对账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各自的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协同管理,确保国库收支的完整。
统计调研报告篇四
随着国际金融风暴逐渐影响到我国的实体经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部分外向型企业产品订单减少、生产下滑甚至停产,大量工人失业,一部分农民工纷纷踏上返乡归程。最近,我们对全市农民工回流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情况不容乐观。
,其中在省外务工的约95万。据调查,截至11月底,全市返乡回流约9万人,约占全市外出务工农民工总人数的8%。
2、返乡回流时间提前2个月。农民工返乡时间过去一般在春节前后10天以内,今年返乡的启动时间至少提前了2个月。
3、返乡回流农民工中年龄偏大者居多。据调查,返乡回流农民工中,16-25岁占11%,,26岁-40岁占32%,40岁以上占57%。由此可以看出,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以40-50岁的大龄农民工为主,这部分农民工大部分因文化水平较低,从事的是高体力、低技能工作,失业后很难在当地再找到新的工作,如桃源县在福建打工的煤矿工人、加工厂工人等。
4、返乡回流农民工主要来自沿海地区和劳动密集性行业。返乡回流农民工集中在沿海及珠三角、长三角和我国北方,其中以沿海一带为主,约占70%以上;返乡回流农民工中,85%以上来自出口性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从行业来看,以从事制衣业、玩具业、机电业所占比例最高,总数达到66%,其次为建筑房地产业,占19%。
5、大部分返乡农民工对打工期间的工资待遇较为满意。调查表明,65%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25%的工资不按时但可以足额发放,由此可见,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在调查中,部分农民工对现有的按年度或项目结算工资的方式颇有怨言,希望按月发放工资。农民工收入状况有所改观。据调查,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占45.7%,收入在1000元至1500元的占44%,两者合计,近九成农民工月均收入超过1000元。65%的农民工对收入状况表示基本满意。究其原因,关键是其对进城务工的期望值较低,虽在城市务工,但他们仍以在农村务农收入为参照,所以比较容易满足。
企业经营不景气是农民工提前返乡的主要原因。据返乡农民工反映,农民工提前返乡主要是其所在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多出现破产、停工、歇业等情况所致.如临澧县安福镇望城村的农民工周尚松说“十几年过来,都是下半年这个时候最忙,唯独今年10月份就已经接不到活干了。”其所在工厂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外订单明显减少,工厂开工不足或停工,对工人或是放假,或是采取自然裁员。特别是十月份以来,开工时间不足一半,所拿的工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二是返乡回流工的收入相对较低。据调查,目前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收入一般在1000元左右,据临澧县太浮镇王化村的农民工杨振国说,他在深圳三和兴玩具厂务工,月收入一般在1200元左右,但每天必须工作10个半小时,而且每月只能休息2天时间才能拿到这么多,如果按正常工作时间,月工作22日,每日8小时,那么他们就只能拿到月800元的底薪。而且工厂每月还要扣住宿费等。由于城市生活费用较高,又一时难以找到工作,被解雇的农民工只能选择返乡。三是国家最近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国家1000亿投资计划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返乡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让他们感觉在家乡也可能存在更好的发展机会。
当前农民工大量返乡,带回来的不仅是消费和收入的增长,更多的而是再就业的困难和基层工作稳定的压力。近年来,进城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工集中返乡,意味着全市部分农民家庭收入锐减。为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效缓解他们的失业之痛,我市各区、县(市)制定了返乡农民工帮扶计划,拟定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切实搞好为农民工“五送”活动,即:送岗位、送信息、送培训、送政策、送温暖,收到了一定效果。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安置和帮扶工作,关系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建议采取以下七项措施,帮助返乡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全力为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介绍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联系用工单位收集岗位,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实际,进行个别推荐和进场求职相结合,千方百计为他们找到适合的岗位。
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使返乡农民工具备用工单位所需掌握的技能。一些农民工暂时回家,利用春节前的空隙时间,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如桃源县劳动局近一个月就对100多名返乡农民工免费进行计算机、电工电焊、车工等技能培训,唯美学校培训工业设计、电脑软件高级技能人员10多名,这些必将对他们以后的再次就业增强竞争力。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三是积极协调配合工商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
四是积极协调配合税务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
五是举办创业人员经验交流座谈会,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返乡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六是积极帮助吸纳返乡农民工的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可以象临澧县那样对吸纳、安置返乡农民工就业的企业,按安置返乡农民工人数,帮助提供小额贷款,通过“绿色通道”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从而促使更多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降低用人成本。
七是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返乡农民工,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救助,妥善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尽早帮助返乡农民工渡过难关,尽快重新就业。
统计调研报告篇五
乡镇基础统计工作是政府统计系统最基础的工作之一,是反映农村经济发展及各种数据搜集的源头,是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基础,更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保证源头数据准确可靠。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新时期,乡镇统计工作在农村经济建设和全面小康建设过程中担负的责任更为重大。然而,**市乡镇统计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发展要求?源头数据质量又怎样呢?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乡镇统计机构建设与当前肩负的工作任务不尽适应,人员素质与质量要求有差距,统计体制改革亟待加强。
乡镇统计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农村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乡镇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统计调查资料的准确、全面,从而关系到宏观经济管理决策的正确与否。因此,切实加强新时期乡镇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将是我国统计事业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既可以促进农村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又能牢牢把好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信息服务,对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对整个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乡镇统计人员已配备到位。20xx年,xx市17个乡镇区中均成了统计信息中心,以取代过去的统计办公室,共配备统计人员68人,每个乡镇3-4人。从文化程度看,大专及以上59人,高中及中专9人;按配备资格分,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65人,无统计从业资格证的3人。
2、乡镇统计办公全部达标。据统计调查,**市所有乡镇区都有专门办公室一到两间,办公设施齐全,共拥有微机21台,数据整理基本实现自动化。
3、乡镇统计办公经费没有保障。目前,**市所属的17个乡镇区统计机构全年办公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由于自身的工作性质,统计部门产生的经济效益是长远的、隐性的,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所以在多数领导的心目中,统计部门作用是有限的,地位是不高的。再加之地方财政状况困难,县级统计部门都只能解决有限的工作经费,乡镇统计机构的工作经费根本就无从谈起,进不了乡镇财政预算;少数乡镇统计人员报送报表的差旅费和必要的电话费都无法保证,统计人员的福利待遇就可想而知了。
4、文化程度虽较高,但业务素质较差。目前,学校、xx市17个乡镇统计人员中,虽然都是大中专毕业生,但具有统计职称者寥寥无几,统计专业水平偏低,很难适应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
1、人员少,任务重,统计队伍不稳定,工作难尽力。乡镇统计员执行乡镇综合统计功能,履行各种统计调查职责,其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然而,该市乡镇统计机构仅配备3-4名人员,与其担负的工作相比,差距很大,极不对等。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乡镇企业、个体和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统计对象数量急速增加,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量愈来愈大;二是由于乡镇特殊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统计员一人兼数职的现象比较普遍,专心做本职工作的精力与时间受到严重影响。三是乡镇统计工作责任大、要求高、待遇低,其他工作岗位要么省心省力,要么有利可图,而统计一无所有,没有摊上的绕道走,摊上的设法逃,大部分乡镇统计员一年一换,有的甚至一年几换,乡镇统计人员变动频繁。而县级统计部门对乡镇统计人员不管人员编制,不管经费,所以乡镇在调换统计人员时根本不与统计局协商,几乎每年都是一张张新面孔或业务生疏的新手,这就势必影响到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连贯性,影响到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一致性,迟报、漏报现象难以避免,进而影响到县级统计部门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造成统计数据质量的下降。
2、业务素质较低,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障。由于统计人员事务性工作较多,很少系统学习统计业务和微机知识,专业素质相对于任务则捉襟见肘,统计台帐、报表汇总仍是手工操作。统计手段落后,致使工作效率低,报表差错率随之增加。加之少数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根本没有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有时官出数字,有时闭门造车,基层统计源头数据的质量是否真实可信,就得打上一个问号了。
3、统计调查对象多,配合差,数据难收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二、三产业急速增长,结构日趋复杂,农村统计调查对象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给统计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加之受利益方面因素的影响,集体企业按需上报,对付税务部门和统计部门用两本帐,个体和私营企业瞒报、迟报、不报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乡镇统计资料的收集非常困难。
4、统计力量、统计经费与统计工作任务之间不协调,工作难开展。乡镇统计人员少、地位低、待遇差。由于统计部门自身没有收入,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完全要靠财政拨款,普查、抽样调查、临时调查以及各种正常的业务活动,都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乡镇统计人员业务经费不能及时保障,而统计工作时效性又强,他们只好疲于应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求业绩,领导干预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数据实报难。统计数据是考核评比的主要量化指标,直接影响到地区和个人的利益。统计部门在业务上受上级指导,在人员经费上归地方领导,造成其工作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领导,导致统计数据抗干扰的能力差。因此,有些领导为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取得优良的“政绩”,不择手段,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凭空编造统计数据,有的授意、指使下级虚报统计数据,有的甚至对“不听招呼”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由于统计执法工作因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法执行到位,“官出数字”也就不难理解了。因而《统计法》对于那些想着政治前途、捞点政治资本的基层领导来说,已没有什么威慑力,长官意识始终贯穿着乡镇统计工作。基于这些方方面面的原因,统计数据人为因素干扰较大。
乡镇统计工作中存在这些问题,影响了农村统计数据质量,不利于农村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农村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农村社会经济问题作好参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从而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1、提高认识,加强乡镇统计工作领导。各级政府和统计部门,要提高对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是提高农村统计工作水平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农村统计改革顺利进行的客观要求,是确保农村统计工作能够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客观要求。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领导,摸清情况,抓住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在工作中,县级政府统计部门要真正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方面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乡镇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前沿,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既要履行统计执法职责,又要完成统计普法任务,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要把统计知识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首先,县(市)统计局要通过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乡镇统计人员进行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普法能力;学习统计相关专业知识,提高调查能力与综合评估核算能力。其次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指导,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水平,以此保证基层统计工作的全面、圆满完成。
3、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保证统计工作的健康开展。普法是基础。一是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排除对统计数据的行政干预,要敢于依法保护统计机构的完整性和统计队伍的稳定性。二是行政统计部门要把统计法律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不论在报表上报时,还是在统计数据的发布与开发中,都要坚持以统计法律法规为标准,以统计方法制度为准绳,捍卫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坚持执法。把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统计基础长期得不到改善、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乡镇作为统计执法的重点,严查深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统计工作的根本改善。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充分利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五五”普法、各种会议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统计法》。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大统计体制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力度,切实规范基层统计调查行为,减轻基层统计工作负担。改革现行的基层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制度,建立稳固的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大力提高乡镇统计整体工作水平,统计方法制度能否更贴切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有实质的意义和灵活性,只有这样才能稳定队伍,完善机构,巩固职能地位。
5、要把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作为统计执法和统计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确保乡镇基层统计工作数出有门,报出有据,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实情,真正使统计工作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温度计。要督促乡镇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字质量检查制度和审核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实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业绩挂钩。同时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数据评估制度,实行数据质量责任制,全方位加大审核和评估力度。
6、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应从法律上对乡镇统计工作予以保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在统计机构的设置中,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是应当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统计员。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该市乡镇一级均设立了统计信息统计中心,并明确了人员,但均附属于经济发展办公室,人、财、物不独立,工作中掣肘现象严重,专人不专、处境尴尬,难以理直气壮的对辖区内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管理,建议相关机构进行调研,从立法角度切实加强和提高乡镇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