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预防诈骗安全教育内容大全(三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预防诈骗安全教育内容篇一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 。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预防诈骗安全教育内容篇二
1、要有反诈骗意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社会环境千变万化,青年大学生必须尽快适应环境,学会自我保护。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反应。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择业和出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2、不要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讲“感情、哥们儿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遭受不幸的“落难者”、新认识的“朋友”、“老乡”),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做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人的感情是主体与客体的交流,既是主观体验也是对外界的反映,本身应该包含合理的理智成分。如果只凭感情用事、一味“跟着感觉走”,往往容易上当受骗。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础之上,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要学会了解、理解和谅解;二是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而不能“一是朋友,都是朋友”。对于“初相识的朋友”,不要轻易“掏心窝子”,更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对于那些“来如风雨,去如微尘”的陌生客,不能轻信其言辞,尽快查实其真实身份,对未经查实或查实不明的则不能为他们提供单独行动的时间和空间,以避免给犯罪分子创造作案条件。
3、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因难的人,要特别注意。
那些自称“名流”、“能人”的诈骗分子为了能更快地取得你的信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都会主动地在你面前炫耀白己的“本事”,说自己是如何了得,取得什么成就,而且他正在运用他的“本事、能耐”为你解决困难或满足你的请求。当你遇到这种人时,你应当格外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而且他正试图取得你的信任,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4、切忌贪小便宜。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尽可能克服自我贪小便宜和对突然到来的“好处”的过多的追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5、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
同学之间加强沟通,相互帮助,不仅能增进同学们的友谊,营造良好的同学关系,与此同时,由于相互间沟通、帮助的增多,更能从同学之间得到“参谋”意见,避免出现“_者迷”的情况。
6、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服从校园管理,减少一些心图不轨的外来人员进人宿舍,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也有利于减少接触到骗子,减少受骗的可能性。
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搏得信任,二、骗取对方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一些不良心理,对于问题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做到不上当受骗的。
对女大学生而言,尤其要加强防骗意识,要做到:
(一)别等出事后才想起法律
具备法律意识,不仅是在事后知道要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应将法律意识贯穿于事前和事中。事前要履行完备的书面法律手续,不作口头协议,书面手续要力求明细化。
(二)不轻易相信陌生人
在与人交往中,对陌生人特别是陌生男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对其提出的问题或允诺不要轻易相信,不能把自己的身份、联系方式等轻易告诉他人,更不能随之独往。
(三)别幻想不劳而获
当你面对_时,千万不要急功近利。任何时候都得想一想:人家凭什么给我这么多好处?这样做是否符合常理?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要注意分析对方在许诺给你的利益做个对比,就会得出比较客观和是否可行的结论。
(四)切忌感情冲动和义气用事
有很多不法之徒专以“交友”、“恋爱”、“求助”为名,利用女性的爱心和情感来行骗,要当心甜言蜜语或“慷慨义举”后所隐藏的欺诈。
(五)一旦发现受骗,必须镇静
千万别慌神,赶快想办法及时掌握对方有罪的证据,迅速报案,要防止打草惊蛇。有人认为把钱追回来是关键,所以,在发现上当后便想私了,于是主动找上门去恳求骗子返还财产。这是很愚蠢的做法,这等于告诉对方_已经暴露,提醒骗子赶快逃匿。聪明的做法是,一面装作仍蒙蔽在鼓里,随时掌握对方行踪;一面查明对方所骗财产的使用流向,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预防诈骗安全教育内容篇三
1.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
(1)假冒大学生,骗取银行卡。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要马上返校,但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吞掉,借用同学的银行卡让其家人给其汇款等手法,目的是借机窃取密码,并将银行卡掉包,分手后即将银行卡上的钱取走。
(2)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3)真实身份,虚假合同。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
(4)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冒生会干部、高年级学生到宿舍推销相关产品,声称优惠赠送,要求先交订金,且最后能退钱等形式进行诈骗活动。一些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2.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这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2)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择业等;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3)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础之上,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要学会了解、理解和谅解;二是严格做到“四戒”,即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_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
(4)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是个人隐私,一旦上当受骗后,无法查处。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这也是安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