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机执法工作情况汇报4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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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篇一
根据市农业局文件精神,为有效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防范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xx区农林局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xx区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我区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工作。
1、强化日常安全宣传。对前来农机监理站窗口办理业务的机主、驾驶操作人员面对面地宣传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常识、播放安全宣传警示光碟。
2、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宣传。在农村赶集日、节假日、围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机操作场所,农贸市场、社区利用宣传展板、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宣传单、媒体、通过三农通手机短信平台群发手机短信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3、举办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班。结合拖拉机集中检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农机操作手培训机主(驾驶员)较为集中的时机,广泛宣传讲解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监管人员和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站在团结办事处的大平地村小组、碧鸡办事处的长坡社区、海口办事处的中滩、里仁社区以及区农机化学校共举办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9场.次,培训人数463人,发放培训宣传资料1080余份,完成计划数350人的132%。
4、设置永久性固定的农机安全宣传牌、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制作了“严禁拖拉机载人 超速超载行驶”、“平安出行 严禁酒后驾驶拖拉机”、“严禁无牌无证 非法改装拼装 脱检脱保拖拉机上路行驶”、“关爱生命 关注农机安全”等警示语的农机安全宣传标牌16块(市所制作的4块、自筹资金制作了12块),设立在团结、碧鸡、海口三个街道办事处拖拉机通行量集中的地方,反复提醒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人民群众关注农机安全、对提高农机安全意识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市农业局、xx区政府与区农林局、市农机监理所与区农机监理站、区农林局与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机管理部门签订了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级目标任务考核。区农机监理站结合拖拉机年度检验、驾驶员审验换证等农机监理业务与机手(车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880份,签订率达100%。
4 月、8月,在各办事处农科站的支持配合下,农机监理站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到团结、海口、碧鸡、马街、福海、前卫办事处拖拉机相对集中的大平地、乐亩、谷律、砚台、龙潭、中滩、西华、长坡村小组(居委会),为机手集中检验拖拉机、办理拖拉机交强险保险、对检验合格,手续齐全的现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签证手续,实行一条龙服务,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又降低检验费用。在集中检验的同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在每个检审现场都摆放农机安全宣传展板,悬挂安全宣传警示布标,分批次地组织驾驶员观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认真讲解,宣传拖拉机牌证、驾驶证管理规定,道路、田间安全作业常识、违法行为处罚、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并以近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
严格按规定办理各项农机监理业务,严格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做好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切实做到严把四关(培训关,考试发证关,牌证放发关,检验关)的要求,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对参加年检的拖拉机,按有关规定,逐台进行安全检查,做到见人见机,查验证件,校验机车,认真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达到要求的,给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给予签证;在车身显著位置喷涂“严禁违法载人”警示语,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有效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拖拉机的注册登记,严格执行《拖拉机登记管理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xx市农业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发关于印发〈云南省运输型拖拉机行业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昆农通〔20xx〕26号)的规定,严格审查拖拉机所有人提交的法定材料,对符合落户挂牌的给予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登记挂牌,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机型落户。
严格规范培训考试机制,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关,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十不受理”规定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
按照区政府的安排,积极参与春运等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我站还组织农机监理员在农村赶集日、节假日、深入田间地头、农机操作场所,农贸市场、危险路段、拖拉机通行量集中路段,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加大对运输型拖拉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载人载客、脱检脱保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禁止无牌拖拉机投入使用,禁止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近年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没有发生大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在原有台账的基础上,在办事处农科站、村委会农科员以及村民小组长的共同努力下,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拉网式排查登记、建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区级、办事处、居委会三级的《拖拉机及驾驶员监督管理台账》及《微耕机及所有人监督管理台账》,并与机主及驾驶人逐一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承诺书》。共建立453台拖拉机及驾驶员监督管理台账、690台微耕机及所有人监督管理台账。
农机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篇二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在市爱卫办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狠抓“四害”防治工作,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局党委高度重视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把创卫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根据年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规划,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并通过岗位责任制考核和相关制度,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为了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局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给予表彰,从而在全局系统形成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健康机关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使爱卫工作在我局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年初,我局制订了创卫工作计划,把建设健康机关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全局职工充分认识到了创建卫生先进单位的重要性和意义,在思想和行动上都保持了高度统一。
创卫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我局创卫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市委、市政府以及爱卫会有关创卫工作的文件,全体干部职工平时也主动自学相关文件、简报以及相关领导的讲话材料等,对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创卫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并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相应措施,立即执行。创卫工作开展的好与坏,不是靠学习几个文件、几次讲话就能完成的`,关键在落实上,所以我局的创卫工作一开始就在落实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局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对办公区域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每次打扫都认真负责,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保证打扫质量。除了清洁工作,我局还加强对除“四害”的防治、及时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灭菌等工作,一般一个月两至三次。这些措施既使全体干部职工有轻松的办公环境,又对外树立了形象,为全市的创卫工作增色,一举多得,社会效益明显。
我局的创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是环境卫生虽然坚持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但仍然有部分地方存在卫生死角。今后,我局要加强单位创卫工作的领导,更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的创卫意识,同时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单位的卫生制度,并严格按照创卫制度办事,做到由制度管人,由制度规范行为,进一步将创卫工作推向新高度。
农机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篇三
大理州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共下达我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422万元,省级财政项目扶持补贴资金155万元,与20xx年相比增加422.7万元,增长4.6%。全年共使用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受益农户29630户,通过政府扶持带动农户投入11446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州农业部门与财政等部门认真协调配合,加强宣传、明确职责,规范实施,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责任,通过努力园满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了全州农机装备水平,为高原特色农业建设提供装备支持。现将全州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我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项规定,加强领导,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31日,全州已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8776.385万元,完成下达资金的93.15%;完成省级财政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专项扶持资金15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其中:
1、耕整地机械24529台,补贴4157.21万元;
2、种植施肥机械12台,补贴10.4万元;
3、田间管理机械9336台,补贴 128.331万元;
4、收获机械68台,补贴259.58万元;
5、收获后处理机械1664台,补贴221.779万元;
6、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113 台,补贴19.305万元;
7、排灌机械1000台,补贴206.416万元;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632台,补贴671.794万元;
9、动力机械 716台,补贴3099.07万元;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3台,补贴2.5万元。
20xx年农机总动力达到了281.99 万千瓦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农机作业面积912.5万亩,比上年增长12.3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8.6%,比上年增长 1.1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的发展,20xx年全州共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个,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通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州级进行了复验,各项工作已就绪,接受省级财政、农业部门下一步的抽查验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要求。我州始终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农业重点工作,州农业局先后于4月和7月两次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约80人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购机补贴工作以及研讨和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州级、县市购置补贴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农业部组织的培训班和省农业厅组织的培训班上接受了警示教育。我州在组织召开全州农机工作会议前,参会人员前往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全州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于8月初在全州范围内组织了13场约500人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健全工作机构。州级成立由州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州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县(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有健全的机构和农机队伍抓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四是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按照州、县、乡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州农业局与县市农业局、县市农业局与乡镇农机部门分别签订了125份《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针对20xx年购补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培训,把受理申请和补贴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核实工作放到乡镇,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能力。五是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及时将省下达我州的146万元工作经费下拨各县市,州农业局下拨10万元配套工作经费用于购机补贴工作,县级先期投入60万元用于购机补贴的宣传、启动工作,为整个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广泛宣传,落实政策
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机具种类及适用机具的性能,激发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各县市采取会议、培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新农机具现场演示共10余次。
(三)规范操作,注重服务
县、乡农机部门结合实际,细化程序,强化管理,做到要求更严格、操作更规范、落实更迅速。坚持按“三重点、四优先”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高原特色农业所需机械倾斜。严格执行农业部、省农业厅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规范实施的基础上,各县市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载体服务群众,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
(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州、县市购机办认真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补贴流程、三部工作电话、网络投诉邮箱、资金规模、补贴产品信息、经销商名单、工作制度、农户受益人员明细等内容在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
(五)加强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严格县级实施方案。我州对12个县市上报的《xx县市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
2、加快进度督促。我州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电话、通知,在州内二次调整补贴资金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全州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先后十多次深入县乡(镇)加强对县级、乡镇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强化服务,落实各项工作,收集汇总、整理资金结算材料并及时上报财政部门,以加快全州实施补贴的进度。
3、加强生产(经销)商管理。各县市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培训工作的通知》于6月初,对参与项目实施登记注册的经销商,开展了12场约200人参加的业务培训。州、县市按《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登记注册经销商监督和检查,要求经销商在显著位置悬挂“20xx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标识”以及经销产品补贴标准和配置明细标识。
4、开展督促检查。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机〔20xx〕151号)要求,州级加强了对县(市)、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检查督促工作,先后分二次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检查督促,使我州的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5、投诉处理。我州按照《大理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针对宾川的二个信访件,南涧的一个信访件,弥渡的一个信访件,州级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规范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我州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xx县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档案资料”的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全州在做好项目管理的同时,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和考评,通过考核弥渡等9个县市为优秀,祥云等3个县为良好。
(一)补贴启动工作过晚,实施阶段又错过春耕生产的大忙时节,影响了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
(二)今年我州的大部分县市把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理等工作都下放到乡镇,存在着县级对乡镇农机购置补贴的认识不到位,跟踪政策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三) 20xx年因取消了xx县、xx县的血防政策,对二个县的购补工作影响较大。
(四)设施农业设备、冷库需求较大,但补贴率偏低,出现了需要的补贴不了,补得了的需求不多的情况。
建议:
(一)上级部门将购机补贴工作尽量在春耕生产前启动,实行常态自主购机,更利于加快实施进度。
(二)加强县市乡(镇)基层农机购置补贴队伍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把握政策的能力。
(三)根据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把补贴资金和补贴额度向重点农业领域的设施农业(大棚、滴灌)倾斜。
农机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篇四
(一)拖拉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20xx年,我局把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主线,分为4个外勤组并由班子成员为组长,亲自带队下乡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措施,重点开展了对拖拉机无牌行驶、黑车非驾、酒后驾驶、违章载客和工矿企业拖拉机违法使用等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摸底工作,摸清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会同安监、公安部门以联合发文或发通告等形式对联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
(二)加强监管,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节假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及打非治违行动,在高坪、石堤、王村、松柏、万坪等乡镇建立宣传台、咨询台,对拖拉机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共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安全学习3次,参加人员达8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份。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观念,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农机执法作用。同时,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执法人员与每一位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与驾驶员签订责任书1418余份,责任书中要求广大的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操作各种农业机械。践行“为民务实转作风干部勤廉树形象”活动,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根据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迅速行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并把农机安全生产拓非治违工作放在农机工作的首要位置,争取乡镇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排查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和创建“平安农机”乡镇,抓住各阶段工作重点,有步骤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的宣传,张贴各种标语,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多份,营造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的氛围,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顿秩序治工作顺利进行。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截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查获无牌行驶车辆27余起,无证驾驶15人,纠正各类违法行为39余起,有效地预防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加大打非治违的整治力度,对一些常年脱检带病运行的拖拉机,重点予以治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驾驶人无证驾驶的,进行了查处,责令强制参加培训。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行动,促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狠抓了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了农业机械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建立了规范的农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了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长效机制,促进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