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消费帮扶方案(10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费帮扶方案篇一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破解个体工商户发展难题,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培育机制,发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20xx年,新增个体工商户72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信用贷款4亿元,开展免费业务培训1000人次。
(一)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准入登记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xx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断提升优化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深化“民宿一件事”改革,推进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跨省通办”,分批推动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加快个体工商户“准入即准营”。二是推行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在与雇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协同各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工作,为我县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
(二)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一是强化税费减免。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落实好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的工作,落实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的政策。二是房屋租金减免。开展整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租金水平。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三是实施降低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实施就业补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四是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费用。向有需要的市场主体开放实验室、科研设施与仪器、技术标准信息、科研成果等科技资源,为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三)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
一是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增量。开展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行动,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提升信用贷款支持水平。深入落实“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首贷户培育拓展,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二是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合理拓宽个体工商户服务边界,建立差异化的信贷审批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加强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韧性和抵御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银保监组)
(四)强化个体工商户人才培育
一是实施劳动者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人工智能等新产业设立课程,在食品餐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方面,面向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实现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和劳动者知识更新,努力形成以管理促培训,以培训促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资金,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力度。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可以提供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最高4。25%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五)给予个体工商户多样式助力
一是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受疫情影响严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二是定期开展防疫消杀服务。将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全力开展专业市场物防工作,对专业市场所有进口商品实施集中监管仓制度,推广使用进口冷链及进口水果“一码清”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开展电子商务规范经营。鼓励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提升平台经济新业态对本地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的带动力和竞争力。通过免费培训、规范直播内容、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等形式,择优创建规范化“绿色直播间”。组织开展网约车平台专项整治,督促网约车平台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升级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全面实施信用监管。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通过征信异议申请征信权益保障。对暂时失联或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支持个体工商户重新取得联系或补报年度报告后即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二是聚焦群众法律需求,打造法律服务品牌。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效果。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协调、督促个体工商户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实施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行为。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首次不罚”。落实各项降费政策,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全方位压实责任,以扎实的作风抓落实。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及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多跨协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整体推进,推动工作再聚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探索扶持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的有效路径。
(三)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总结推广个体工商户成长先进典范,广泛宣传报道我县个体工商户稳健经营的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点监督保障。定期督促检查,通过分析研判,强化统计工作,为促进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方案提供决策参考,确保全面完成、提前完成、高质量完成。
请各单位于每月xx日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130xxxxxxxx。
消费帮扶方案篇二
服务“三农” 始终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为农、务农、姓农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县供销社积极服务“三农”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下面,将20xx年县供销社消费帮扶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为全面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扶贫攻坚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切实发挥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并通过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日用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9个乡镇基层供销社、1个村级供销合作社和78个农村综合服务社(部分为电子商务服务站),互联互动、协同合作,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安全、有效、便利的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体系,不断将供销社由传统商品经营服务向为农服务方向转变,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机制创新,利用京蒙对口帮扶有利时机,与中共北京门头沟区京门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在“灵山绿产”“源味武川”区域品牌联盟引领示范作用的基础上,切实开展京蒙协作消费帮扶工作。
(一)加强品牌建设
立足“六新武川”发展定位,将品牌农业发展作为县域农业经济综合管理水平、科技实力、市场营销与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整合我县农产品品牌,全力打响武川“土豆”、“羊(牛)肉”、“山林虫草鸡”、“食用菌”等特色产品,逐步开展“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原产地保护和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认证,培育更多驰名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与县商务局、市监局等部门同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保护好特色农产品品牌,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二)新媒体直播带货常态化。
借助专业传媒公司技术力量,每月聘请网红(媒体主播)开展现场直播1-2场次,活动。持续开展“振兴武川春播计划、助力武川消费扶贫”活动,并在实践中有意识的培养武川县当地网红主播,通过领导站台、网红定期直播的方式提升武川县农特产品认知度,打造完备的线上销售渠道。
(三)多平台、多地区开展农产品销售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及全国各地举办的系列展销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武川县特色农产品,设立专门的消费扶贫展区,支持企业参展参会,积极组织所属企业开展扶贫对接的专项行动,加强项目合作,帮助做好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打通线下销路。
(四)“三专一平台”建设。利用系统组织资源和网络优势,确保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经营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柜,对口销售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在北京市门头沟、新发地建设消费扶贫专馆2个,专区、专柜若干个;在呼和浩特市设立消费扶贫专馆、专区;在深圳、广州、沈阳等地尽可能设立消费扶贫专馆、专区、专柜,扩大销售网点。
(五)支持线上发展,继续做好电商平台。引进电商专业团队,坚持科学运营,完善淘宝“武川县农特产馆”、京东“武川县农特产馆”两大电商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及武川特色农产品向品牌农产品发展。完善县级电商运营中心,为农村电商经营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带动农村电商加快发展。挖掘和培育适合电商销售的特色农产品,大幅提高线上销售量,加大对电商培训力度。组织动员县内企业积极入驻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和全国供销总社共同打造的扶贫832平台,持续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
(六)积极参与“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等活动,动员全县优先从贫困村聘用工勤及营销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产品,做好县内旅游区“扶贫产品”供应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产品。大力发展面向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集采集配、直供直销业务。
(七)加大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或改建一批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加快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覆盖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冷链物流服务能力,着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推动乡村基层供销社和便民超市与快递企业合作,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努力破解产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八)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依托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从源头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连锁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产品供给的组织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抓好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努力打造具有贫困地区特点和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消费扶贫,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在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发挥扶贫、市场、农业、商务、供销等相关部门的作用,按照性和市场性的原则运用好消费扶贫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县上下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大力宣传消费扶贫、人人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工作跟踪指导,掌握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的总结报送工作。
消费帮扶方案篇三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xx〕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五进一巡”活动,助力“海推海选 联展联销”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产生的“百强好产品”、消费帮扶产品中的“圳品”进入千家万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擦亮“百强好产品”“圳品”品牌,推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深受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通过整合挖掘社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打通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最后一百米”;通过终端采购和消费,进一步促进消费帮扶产品品质提升和产业链完善;进一步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实现消费帮扶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过渡,将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重心转向基层社区,体现“感恩改革开放,回报全国人民”的特区责任和担当情怀,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消费帮扶工作的“深圳样板”。
(一)优选好产品。
从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圳品”中优选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适合家庭消费、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试行一段时间后,扩大选品范围,从“入围好产品”及其它具有良好的帮扶效应、取得一定帮扶成效,并能体现当地区域特色,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促进作用的联农带农产品中遴选。好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生产、供应、配送条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使用价值和价格均适合市民家庭。(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市场监管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二)整合好渠道。
市商务局负责引导、协调商超、电商平台等上架消费帮扶好产品;市住建局负责发动组织小区、城中村物业公司参与活动,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并进行广泛宣传;市国资委、驻深中央企业负责引导自有物业企业和自营门店、加油站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协调各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性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商业资源,发动会员企业在自营门店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交通运输局引导物流企业与消费帮扶好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消费帮扶产品物流、仓储等服务给予一定优惠,切实降低消费帮扶产品运输成本;市总工会负责发动各级工会和会员,积极参与活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政数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负责加快推进“圳帮扶线上商城”与“i深圳”进行链接,发挥平台引流作用;所有终端销售渠道,统一设置活动标识,标明“消费帮扶好产品”;稳步推进社区消费帮扶“专区”、“专柜”、自营店、专营店建设,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请各责任单位于20xx年6月2日前填写渠道推荐表(附件3),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数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驻深中央企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三)提升好品牌。
市商务局指导、协调活动品牌创建工作,将活动纳入“促消费”有关工作中: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组建消费帮扶专家顾问团和专家库,菜单式、组团式为活动提供咨询、策划等服务;引入专业的品牌策划和营销推广机构、售后服务和履约服务机构,助力消费帮扶好产品树立区域产品品牌;鼓励消费帮扶好产品申报“圳品”,提升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前方派驻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当地和后方在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上的协调联系和工作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前方派驻机构、各区(新区)对口办、深圳标准促进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四)营造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统筹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做好活动宣传,在地铁、公交等载体公益广告时段,安排播出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相关内容;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组织策划一批宣传海报、宣传画,设计活动标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业务职能,协调活动宣传海报、宣传画等进社区、进楼栋;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宣传海报、宣传画分发、张贴,配合协调各类进社区展览展销和宣传推广活动;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消费帮扶企业、深圳市消费帮扶直播互助社成员企业负责运用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美食品鉴、产品展销、社区购物团等消费帮扶好产品社区推广宣传活动;报业集团、广电集团负责发挥自有媒体矩阵,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宣传报道和互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五)开展好监测。
发挥深圳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信息化优势,优化升级深圳消费帮扶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及“圳品”认证的消费帮扶产品单项统计功能,对社区生鲜门店、社区服务超市、社区邮政网点、自营店、电商专区等渠道,采购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和通过“圳品”评定的消费帮扶产品数据进行统计监测。对纳入活动的产品价格、质量进行跟踪、监测,保障价格合理、质量稳定,对借机虚抬价格、以次充好、冒名顶替和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将其从好产品名录中移除,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单位和前方派驻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应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责任人报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详见附件2)。
(二)加强考核激励。
将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定期公布排行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消费帮扶爱心单位”,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三)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参与活动单位、企业联系机制,建立粤政易专项工作群,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及时协调活动中产生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配套支持。
支持消费帮扶产品物流集中打包签约承运。对符合条件的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市商务局有关补贴政策给予奖励。
消费帮扶方案篇四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月”活动,对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凝心聚力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关注、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氛围,凝心聚力带动农民稳定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贸建设守底线 消费帮扶促振兴”
20xx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一)发挥消费平台功能
充分发挥好海南乡村振兴网、海南爱心大集市两个重要消费帮扶平台作用,主动谋划、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月活动。
1.举办消费助农大集市分会场,丰富线下消费帮扶氛围。(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区))
2.积极举办线下集市分会场活动,组织各镇(区)推荐具有本镇(区)特色的品牌产品参与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3.组织各帮扶单位参与海南乡村振兴网满减促销、产地直销等形式的线上活动,营造活动期间内良好的消费氛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全市各帮扶单位)
4.指导各镇(区)在活动期间开展“一村一品”品牌推介活动, 由各镇(区)收集上报优质农产品品牌,在活动会场预留展示场地进行集中展示。(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5.协调社区、商超、军营、企业等人流量密集区域,打造活动分会场,引导全员参与。(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
6.持续推动消费帮扶“三专”工作,引导相关企业积极销售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推动布设消费帮扶有人专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二)组织定点帮扶活动
7.各“双联双帮”单位要指派专人对接消费帮扶工作,并做好消费帮扶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有食堂、餐厅等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与脱贫户或带贫合作社签订认购协议。各“双联双帮”单位、帮扶联系人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以线下消费、集中采购、订单预定等形式在定点帮扶村和帮扶对象家庭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双联双帮”单位)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8.协调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策划活动,积极开展帮扶产品采购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团市委、各镇(区))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10.各“双联双帮”单位要全面掌握定点帮扶村现有扶贫产品信息,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干部职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定点帮扶村农产品进行代言,拓宽销售渠道,确保所帮扶村无大规模产品滞销。各镇(区)要组织协调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通过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双联双帮”单位、各镇(区))
11.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镇(区)通过 led 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乡村振兴公益广告;在主要路段和脱贫村挂横幅、贴标语、刷口号,启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册、开展政策咨询等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消费帮扶月活动由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工作。各镇(区)要积极配合,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二)做好疫情防控。
根据自身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鼓励以线上活动为主、酌情开展线下活动,线下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保障工作,避免因线下活动开展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统计消费帮扶月活动成果,重点是各级领导、“双联双帮”单位、帮扶责任人活动情况以及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于7月11日前分别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和市供销社。
(四)强化督促落实。
为完善消费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我市将把各单位开展消费行动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月将根据各单位食堂采购情况和在编在岗干部消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统计。
各“双联双帮”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消费帮扶统计工作,统计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线上线下消费数据,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定期将本单位消费帮扶数据(即“琼海市爱心消费帮扶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汇总,逾期未报视为本时间段内未有消费帮扶行为,以最近一次报送的数据作为其工作进展情况。
消费帮扶方案篇五
根据我市四级联动“大引领”行动暨“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我局开展“支持一个个体工商户”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我局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帮助生产经营发展壮大,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有效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xx市xx洗车房、xx汽车美容房、xx改装车房、xx移动业务代理店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结对帮扶工商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进行商业活动时遇到的困难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联系开展帮扶工作,做好工作记录,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为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问题。
深入了解个体工商户所盼、所需、所困,在发展、服务、维权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一是通过考察、调研,积极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帮扶责任人要在管理上给个体工商户出谋划策。在销售上提供有效市场信息,在经营上出主意,切切实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回访。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四是做好政策的解释和经营的引导。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工作中领导干部要为个体工商户发放“服务联系卡”,认真做好帮扶记录。
消费帮扶方案篇六
为精准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决定成立文成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并制定如下方案。
合力打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政策组合拳,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构建“精准定向、直达高效、全程透明”的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的“两直”工作机制,推动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四减”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稳定。
牵头县领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办公室)、政策组、数据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为联络员。
(一)综合组(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专班例会;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月度评价指数,承担月评价、季对标工作;及时掌握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编印文件信息;交办县领导以及工作例会明确事项,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专班工作落实。
(二)政策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梳理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并抓好兑现;推动各部门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督促政策的落地落实;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补标准,提出直补对象清单;指导督促各部门完成清单核查工作;按要求建立纾困资金池;兑付中央财政资金直达企业(不含制造业、外贸领域)和个体工商户;全流程监督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情况;完成清退第三方截留费用案件目标数。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评价标准。
(三)数据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为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提供相应数据;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和上报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加强督促检查。统筹指导制定县级层面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范围。
县发改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并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提供企业信用,用电、用水、用气减免情况等数据。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推进特色小镇,形成小微企业创新的服务平台。提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情况。
县经信局: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梳理有关中小微企业的惠企政策并抓好政策兑现,做好推广企业码工作,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开展小微企业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推动商贸流通行业小微企业“限下”升“限上”。提供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等数据。
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平台与财政相关系统的对接,落实好惠企利民资金。会同政策专班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研究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纾困资金池,全面落实资金池兑现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政补助、承租国有企业房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情况等有关数据,加大减租力度。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于或低于3。5%,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5%。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岗稳工。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相关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县文广旅体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
县审计局:检查贯彻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有力推动融资增量扩面,不断拓展小微企业融资受益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用好用足普惠型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争取政策性银行专用额度,全力疏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有力加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序推进“三减”联动工作。深化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推动业主型、平台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减费。着力加强融资担保增信支持,深入开展金融“三服务”活动。
县统计局:提供“四上”企业分行业总汇数及有关数据。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相关数据。提供“浙里亲清”平台支持。
县供销社:依托供销社市场平台,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的落实。
县税务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顶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减税力度。按季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减税等数据,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医保、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和减免等数据。
人行文成县支行: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增量增速、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减息等相关数据。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结合“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优化社区银行服务,分层分类提高个体工商户网格化精准金融服务水平。
(一)专班干。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为主体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构建工作体系,确保专班实体化运行。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承担专班牵头职责,抽调骨干力量,健全运行机制,确定人员清单、责任清单。
(二)政策包。一是统一汇编国家、省、市、县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分行业、分类型、分规模进行政策梳理。二是跟踪、收集兄弟县出台的最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政策转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适时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通过政策的提标、扩面、展期,形成具有乘数效应、精准有效的政策包。
(三)精准定。一方面,定对象,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几个必帮”和“几个不帮”。另一方面,定标准,实行中央财政资金直补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和吸纳就业等情况挂钩。
(四)实名制。建立资金直补实名制,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现象。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涉企政策补助资格,并依法严厉查处。
(五)线上走。集成县级部门公共信息数据,建设线上政策兑付平台。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完善标签体系,建立国库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机制,实现“线上归集、线上筛查、线上补报、线上直补”,切实做到“全流程在线、透明化拨付”。
(六)公开查。通过兑付平台,公开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在线公示拟直补对象名称、补助金额、补助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快兑现。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与财政支付管理系统信息互通,企业和个人在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上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直达企业与个人。充分发挥“浙里亲清”营商专区优势,通过集成服务、协同服务,加快政策兑现,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八)资金池。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特别国债资金等新增财政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池,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九)月度评。构建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班工作推进情况月度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两直”资金兑现情况、“四减”政策落实情况、吸纳就业情况等3个方面,编制“月度评”指数,加强综合考评。
(十)全程督。围绕对象确定、主体申请、信息公示、部门核查、资金拨付各个环节,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督。开展“两直”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资金拨付落实监测。强化审计监督,把资金直补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形成监督合力。
(一)建立统筹协同机制。制定并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排出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切实落实每一项工作主体责任。每周总结和报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制定和报送下月工作计划。
(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专班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分析形势、研究政策、提出举措。每周召开一次专班例会,由专班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汇报交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全县数据共享平台,动态归集纳税数据、社保缴费数据、进出口数据、信用数据、工业企业产值数据、用电量数据等,开展数据比对,精准确定拟直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象。
(四)建立督查评价机制。按照“季目标、月评比、专班干、重激励、争高分”要求,开展政策执行跟踪,加强绩效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纾困工作进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消费帮扶方案篇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视需要给予适当支持。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一)实施房屋租金减免
1、对承租市级和区县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责任单位:xxx)
2、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3个月的,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对涉及转租、分租情况的,各国有单位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与中间承租人沟通协调、签订合同等方式,让减免租金惠及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最终承租人。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作为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主体,双方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租金事宜。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xxx)
3、除上述政策规定外,各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继续执行xx市财政局、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x财资产〔20xx〕xx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x财资产〔20xx〕xx号)的工作要求,并认真做好减免租金情况每月统计。中央在x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执行我市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xxx)
4、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责任单位:xxx)
(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
5、各区县政府可统筹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自有财力等),根据实际情况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责任单位:xxx)
6、疫情期间为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其对应房屋可减免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的减免税款不超过房租租金减免金额,已享受疫情防控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不再叠加享受。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资料、租赁协议、减免租金的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责任单位:xxx)
7、自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在20xx年xx月xx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责任单位:xxx)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8、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专门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生产经营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力度,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政策,以优惠利率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xxx)
9、市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国有企业界定标准等配套细则,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要立即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将减免房租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责任单位:xxx)
10、对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责任单位:xxx)
11、对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责任单位:xxx)
(四)稳定房屋租赁市场
12、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确需转租、分租的,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依法查处转租、分租环节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xxx)
13、在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时,承租人与出租人在遵守合同协议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定租赁关系,出租人可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责任单位:xxx)
14、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承担租赁纠纷首要调处职责。建立住房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租赁当事人通过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解决争议。将住房租赁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围,实行住房租赁网络化管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依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责任单位:xxx)
各区县(xx县,含x新区、xx高新区、x经开区)、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要求尽快落到实处。
消费帮扶方案篇八
20xx年7月6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迪庆州特色产品消费帮扶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开展消费帮扶,这不仅是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发展格局的重要手段,也是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件大事,更是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的重要举措。为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按照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州“两会”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迪庆实际,总结前两年消费帮扶(消费扶贫)活动经验,迪庆州商务局草拟了《行动方案》。
(一)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1月-3月,研究国家、省和其他地区消费帮扶政策举措,实地调研了迪庆州消费帮扶专馆、专柜、专区建设运营情况,采取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形式,向消费帮扶电商平台、消费帮扶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开展了调研,做好起草文件准备。
(二)编制起草阶段。4月,结合前期调研情况,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学习吸纳迪庆州20xx年开展消费扶贫和20xx年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经验,结合新文件中涉及消费帮扶政策制定内容,起草完成了《行动方案》初稿。
(三)修改完善阶段。5月,初稿完成后,先后征求了州直相关部门,三县市、开发区,省属驻州各单位等的意见建议。其中:共收到书面反馈70份,其余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共反馈意见3条,采纳2条,未采纳1条,原因为部分部门以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提的一些意见,不宜在全州性政策中体现。
(四)送审阶段。6月,按照要求,先后请示州政府常务会议和州委常委会审议。并经20xx年6月7日州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研究审议同意和6月27日九届州委常委会第30次(扩大)会议审议同意,由州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五)印发实施阶段。20xx年7月6日,经州委、州政府同意,下发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特色产品消费帮扶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迪政发〔20xx〕50号)
消费帮扶涉及脱贫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暖心工程。制定实施《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部委《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是全州助推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致富的一种帮扶方式,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现实意义。
《行动方案》提出了近三年我州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行动内容和保障措施。从政策定位上看。消费帮扶政策是消费扶贫政策的延续和提升。“延续”主要体现在政策不撤、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提升”则主要体现在社会动员、支持手段、帮扶渠道、带动效果要实现多层次、多样化。推动消费帮扶政策逐步由脱贫攻坚期内的阶段性行动转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的常态化政策。消费扶贫是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等问题的应急式帮扶,较大程度促进了特定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特定产品的消费。消费帮扶要更加聚焦脱贫地区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加强对特色主导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销售、流通、生产等环节的帮扶,有针对性地解决脱贫地区主导产业不大不强的问题,推动消费帮扶由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变,从而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共享政策红利。消费扶贫主要是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脱贫。消费帮扶政策要逐步实现“帮销、促产、疏浚、解困”四大政策功能。“帮销”,就是要继续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扩大消费;“促产”,就是要支持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疏浚”,就是要解决脱贫地区产品上行外销的痛点难点堵点;“解困”,就是要在脱贫地区出现规模性农产品滞销时,发挥制度优势及时应对解决。
《行动方案》具体对照国家文件、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迪庆消费帮扶形势发展需要,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重点,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细化实化消费帮扶工作举措,着力打通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共提出了四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个部分提出指导思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30部委《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按照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州“两会”有关部署要求,充分挖掘各地区、各行业、各系统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促进产业发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二个部分提出来目标原则。主要是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以消费帮扶带动产业发展,建立产品多元化销售体系,畅通产品与市场需求衔接渠道,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百姓持续增收。
第三个部分提出了行动内容。即方案明确的七大行动,一是单位、干部职工及群众百姓助销行动、二是超市、专馆、专区、专柜直销行动、三是电商平台营销行动、四是对口帮扶地区定向销售行动、五是产品品牌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六是农村物流提升行动、七是会展促销活动。
第四个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帮扶合力、完善激励机制、营造浓厚氛围四条保障措施,并提出将消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州级和驻州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考核体系。
消费帮扶方案篇九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意见》(x发改投资〔20xx〕xx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一)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应予补足)。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免租惠及最终承租方。
(二)支持将国企房屋资产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确需转租、分租的,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
(三)支持全区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时,承租方与出租方在遵守合同协议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定租赁关系,出租方可适当减免、抵扣或延期收取租金。
(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按照《xx市xx区财政局xx市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xx市xx区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xx财国资〔20xx〕xx号)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租赁合同或协议须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之间有效履行且正常经营。以20xx年xx月xx日为减免房屋租金结算日,减免时间按3个月计算;租赁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减免租金的承租方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xx〕xx号)规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
(一)减免房屋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采取以现金直接退付、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方式落实。
(二)对租赁期达3个月的,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在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按程序直接退付、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租金。对租赁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直接退付相应租金。
(三)采用抵扣或合同延期方式的,由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按实际租赁截止日起顺延,并在租赁合同上注明抵扣或减免延长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违约情况,导致承租方未享受到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政策,则出租方必须向承租方退付3个月租金。
(一)提出申请。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承租方资格确认说明和其他相关材料。承租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减免房屋租金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二)审批流程。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申请进行审核,明确减免房屋租金方式,出据现金直接退付、抵扣依据或合同延期减免证明,相关档案资料存档备查,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出租方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审批,相关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三)备案。为简化审批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或本系统减免房租执行情况报区发改局和区房产局备案。
(一)各单位要建立房屋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因疫情引发的租赁纠纷,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推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二)各单位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房屋减免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好房屋租金减免有关工作。
(三)各单位在办理减免租金过程中,要规范办理,严格审查承租方减免资格,严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对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主管部门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本行业减免租金执行情况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房产事业局。
消费帮扶方案篇十
为做好20xx年消费帮扶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根据《巫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溪攻坚组办发〔20xx〕17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将消费扶贫及促消费有关费用列入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渝工办发〔20xx〕13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巫溪县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全县工会系统消费帮扶目标任务为200万元,由县总工会负责引导、督促各级工会组织落实工会政策,在使用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费采购物资时,优先采购扶贫产品,支持消费帮扶。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各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时,根据《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xx〕1号)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中“开展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但每年不超过2次”的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扶贫832平台)以及建卡贫困户农副产品作为纪念品发放,采购流程需符合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渠道和方式,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帮扶新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巫溪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消费帮扶做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要依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消费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担当
消费扶贫工作已纳入全县工会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情况是考核重点之一。巫溪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举措,合理合规、按时保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消费扶贫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网站、报刊、自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大消费帮扶引导力度,培育广大职工消费扶贫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的浓厚氛围。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消费扶贫(帮扶)作为一项创新性政策举措,显著成效已经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采取合理合规、灵活多样的消费帮扶方式,从20xx年8月起,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会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完成情况统计表报县总工会(附件1),同时留存佐证材料(如发票、支付凭据、进货销售凭证、产品产地所在乡镇出具的证明等)备查。县总工会每月1日前汇总后报县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