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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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一
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xx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要结合安全隐患治理的要求和单位实际,认真、细致、全面地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切实落实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各村、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条线管理”的原则检查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落实情况,日常值班和单位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安全监控部位的安全状况,消防通道标识、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生产设施使用、维护情况;
5、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私存、私产、私销、私运和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
6、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锅炉、铲车等)的定期检测、操作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情况;
7、检查民房、单位在建工程和水泥板预制企业等各类建筑安全情况;
8、检查通村主干道、主要桥涵等为重点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9、检查餐饮、超市、菜场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10、学校以接送车辆、食堂卫生、消防、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对已经上报的隐患,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期限,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并逐项登记建档,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监控和安全巡视,注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切实保障安全信息的畅通。
4、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在检查中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原始记录,完善好各类检查手续,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乡安全科。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8月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解决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时间:从即日开始至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xx〕144号)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入夏季高温以来,我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对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截止目前,火灾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已发生9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50%;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慈东工业区“7.26”事故造成1死16伤,引起了上级部门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局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遏制当前我市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党办传〔20xx〕99号)中第二阶段(检查督查)要求,采用集中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线上检查,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部门协调。块上检查由各地负责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检查,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要组织各村开展检查,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慈党办传〔20xx〕99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本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时应做好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报安监、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国庆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10月8日10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6,传真:6)。
x年xx月xx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三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国庆六十二周年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9月24日至27日。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等。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和上墙,各岗位操作规程、安技措施,相关制度、规程、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2、安全生产台帐资料建立情况。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台帐是否有完备的记录,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进行处理的情况及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4、企业员工安全教育情况。企业是否组织开展“三级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企业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5、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查处情况。
四、检查重点
这次检查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特种设备。8月上旬,镇政府下发了特种设备整治方案,要求各企业在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纠,各检查组要重点对照《珊瑚镇特种设备自查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2),核查有特种设备的企业是否已请专业机构检测特种设备并办理相关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一定要见证,即设备注册登记证和操作人员证。
二是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等。由派出所具体负责。
三是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工地和农民建房等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
四是学校和学生安全。重点检查校舍、教学设施、电器设施、生活设施、消防设施、校车安全、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排查整治情况。
五是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场所的防潮、降温、通风措施落实情况,存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要认真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尤其是非化工类工商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环节的各类隐患,检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重点检查非煤矿山的隐患排查整改措、监管责任、事故防范措施落实的情况。
七是其他领域。供水、供电、卫生院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重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和排查治理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五、检查方式与分工
对34家重点企业,由党政负责人带队组织检查;各村居辖区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农药化肥经营点和农民建房由各村居组织检查,具体分工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单位一定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拉网式、地毯式”的要求,切实抓细抓实抓好,坚决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落实检查责任。各村(居)、单位要立即部署检查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限期整改到位。要严明检查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x年xx月xx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四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节假日期间事故占了一定比例,反映出企业在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薄弱。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定期组织开展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全区每月集中组织一次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各地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节假日或“零点”安全生产检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用暗查暗访的方式,事先不通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重点
1、节假日生产调度、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带班情况;
2、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4、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5、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常识与实际操作能力;
6、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储备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能立即整改的应在检查人员在场时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应开具相应
的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验证,复查要采取工作日复查和节假日复查结合的方式开展,不彻底整改到位,绝不放过;
2、发现节假日正常生产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值班带班的,应当约见企业负责人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3、请将检查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年七月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活动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区政府成立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高福顺任组长,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王超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长根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队长王志朋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掌握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财政、文广新、住建、教育、卫生、民政、交通、科技、人防、粮食等部门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监管单位消防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和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员工消防素质,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本行业本系统抗御火灾的能力。
公安、规划、住建、安监、工商、文广新、发改、教育、卫生、民政、商务、人防等部门,严格项目的消防前置审核,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教育、文广新、司法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和受众不同,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定对象消防安全素质。
三、工作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5日)。各乡镇办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监督检查阶段(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在此阶段,要逐行业、逐系统组织开展行业自查。采取发布通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动员和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好四个时间节点的工作:
第一个时间节点:1月26日至1月30日。春节前,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检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教育、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对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文广新、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歌舞厅、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开展集中夜查行动,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社会单位要将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报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备查。
第二个时间节点:1月31日至2月6日。各乡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社会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全天在岗、联络畅通、反应灵敏、处置有力,防止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全面检查,落实清场断电等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统筹安排值班人员,留足应急力量,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到岗。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迅速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事件发生。
第三个时间节点:2月7日至2月14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社会单位将逐步恢复生产、营业,要在此期间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单位恢复生产、营业初期的安全与稳定。
第四个时间节点:2月1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要全面开展行业排查工作。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行政区域“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突出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按照整改人员、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四落实”要求,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全国“两会”前全部整改完毕。突出抓好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排查整治,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全面排查敬老院、养老院、幼儿园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指导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落实对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帮扶措施。区政府将对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要对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形成火灾隐患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乡镇办、社区和社会各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要按照“全覆盖”、不漏死角的原则,逐一分解、细化大检查各项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时限,一项一项地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要一律停业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决不能走过场。要强化治本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需要联合整治的,要齐心协力,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要结合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较多的情况,组织力量在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x年xx月xx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六
各管理处:
x月x日,集团公司安全消防保卫小组,对xx大厦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23楼厨房,煤气罐储存室,值班员未按规定进行定时巡查,属管理处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因此,扣罚xx大厦管理处主任工资200元,扣罚安全大班长工资100元。并要求xx大厦管理处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管理力度,检查各项工作程序是否落到实处。
今年是公司的落实年,望各管理处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狠抓工作的落实。
在节前各管理处要对本小区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盗、防事故,具体如下:
1、是否签定安全责任书,消防责任人是否严格落实;
2、安全管理的机构、制度是否健全;
3、是否制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应的请示报告程序;
4、小区的用电、用气、仓库等是否严格按照消防规定执行;
5、消防设施和防盗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定期进行保养及维修;
6、对员工和住户的安全培训宣传是否到位;
7、小区的安全隐患是否已及时整改或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
8、其他安全事项;
特此通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七
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以及青岛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把安全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紧而又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动员全校各部门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格监督检查集中行动。不断提升单位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监督检查为重点,针对学校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山林防火、饮食卫生、燃气安全、学校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校内经营网点开展工作。
(一)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各二级单位是否设置网格联络员,负责本网格日常安全事务工作。
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特别是是否层层分解本网格的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3.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宣传责任、安全审批责任、安全检查责任、违规(事故)处理责任、安全培训责任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
4.是否落实本网格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5.是否建立健全本网格各类安全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各类防控资源和对象的情况。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学院、系(所)、实验室各自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是否清楚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底数及安全现状;购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采取了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使用档案,全面记载购置、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使用人员是否进行过培训,能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对剧毒化学品是否落实“五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有关教学院部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办公室、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是否具体到岗位;是否签订各岗位的消防责任书;是否进行逐级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特殊工种、岗位是否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开展重点要害部位防火巡查;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措施;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四)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学生食堂要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每个学生食堂是否按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实行“阳光采购”;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饮食物资质量和安全;是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和食用油公开公示制度;是否建立完整的台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能全部追溯;校内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规范;食堂燃气管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使用;是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五)校内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各级针对建筑施工安全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责任人。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安全标识、设备培训、操作规程和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等。
本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六)校内经营网点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经营网点要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园服务网点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认真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营网点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服务网点用房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切实督促经营网点合规合法经营。
本项工作由产业经营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产业经营管理处、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七)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为确保今冬明春校园防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消防宣传也是“灭火器”的理念,向师生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重要性,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等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相关单位在抓紧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还要加强对食堂、实验室、电脑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配电房、锅炉房等用火、用电管理,坚决杜绝私接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小黄山是我校师生休读场所,冬春季节是山林防火的重要时期。公安处要加强山林防火宣传,提高师生山林防火意识,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林周边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要落实山林防火巡查责任和措施,排查整治山林火险隐患,有效遏制山林火灾发生。
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留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小黄山安全检查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学生公寓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教育发展中心、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以上各项检查工作,由排序第一位的单位作为各项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学校校办产业的安全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工作由产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东营校区由胜利学院使用的场所、楼宇的安全检查,由胜利学院自行负责。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本单位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和防控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整改,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台账。
(二)学校检查督导阶段(12月15日至明年1月1 日)。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组织督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以及安全台账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时效性和针对性强的措施,责任到人,限期彻底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自查整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拒绝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巩固深化,总结阶段(明年1月1日至1月15日)。学校各单位对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稳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自查材料和部门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于20x年1月5日前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年11月25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八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春节过后,我市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火灾事故。2月17日,增城市新塘镇瑶田村永耀纸制品有限公司仓库因违章使用高温灯具引发重大火灾,烧毁仓库建筑面积3660平方米和一大批原纸,直接经济损失69万多元;2月20日,海珠区赤岗服装商场因电气故障引起火灾,烧毁110个商铺,过火面积700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万多元。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现决定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仓库、市场(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是对照检查贯彻执行各种消防法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七)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是否认真开展,自防自救能力是否具备;
(八)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三、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间为3月1日至31日。采取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第一阶段(3月1日至20日):由各单位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逐项整改完善;第二阶段(3月21日至31日):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分别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或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和各有关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各单位要从“2.17”火灾和“2.20”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带领有关人员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各类建筑和场所认真组织检查,对照消防规范逐一查找隐患,要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要马上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制定整改计划,组织人力、物力落实整改工作,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与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起来。各单位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中,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增强本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请于4月5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二月二十八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九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xx〕8号)的要求,省厅于20xx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分四个检查组对全省8个市(州)和15个县(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传达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跟踪整改。通过检查,施工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截止目前,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38个施工现场,检查总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发现隐患210处,停工整改项目6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5个。
其中,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平三达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蔚蓝之都d7#、c1#、c2#楼工程、吉林省兴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泓政天下2#、3#楼工程、姜堰市正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承建的金碧乐府工程13#楼工程、吉林省隆源建设公司承建的松原市馨三百综合楼工程、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岸天城国际59#楼工程、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宝集团通化生物科技园工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已作出停工整改的处罚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认识。企业缺乏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做到及时整改,致使小隐患酿成大问题。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普遍不到位,有的走形式、走过场,不能做到教育到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更不能有效预防。
(二)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监理人员安全业务普遍不熟悉,监管不到位。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有的甚至不审查就签字;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人员不到位、人证不符等现象视而不见,对现场施工中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有的虽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企业是否整改到位也不能及时督促和检查。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没有按相关要求设置标志牌,“五牌一图”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各类区域划分不明显,材料堆放比较乱,很多现场道路没有硬化。
(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相符,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经常不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工种配备不全,存在人证不符的现象。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小型机具、模板支撑等普遍存在专项方案编制不合格,现场各种隐患随处可见。临边洞口防护普遍不到位,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合格,使用不当等现象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严把复工关口,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
(二)本次检查的所有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返三,按要求和时限及时整改,并认真查找工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所有开工或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隐患,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做好自查自纠。即日起省厅将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对各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通报全省。
(三)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做到交底到人,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四)上述被停工的6个施工现场将作为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监督重点,随时抽查其安全生产状况,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将对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直至吊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4月23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十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金政发明电〔20xx〕1号)精神,9月21日,李等4位局领导带队分组对有关场所、下属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卫生检查。从检查看,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希有关责任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10月11日前报局办公室。
一、市机关大院人行天桥工程施工已进入扫尾阶段,有油漆味及噪声。市机关物管中心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加强保洁力量,尽快组织现场清理,并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待工程结束后,还要对周边环境组织一次卫生清理。
二、市机关食堂有一处防护栅栏损坏,行政后勤处要督促该食堂国庆节前维护到位,确保安全。人民东路776号、环城南路冠达花园4幢营业房的灭火瓶配备不足,行政后勤处要督促承租人在国庆节前按一间营业房一个灭火瓶的标准配备。
三、市机关加油站要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油气回收改造工程消防验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四、市机关维修中心内有个别灭火器散放在角落,机关维修中心应将散放的灭火器加以固定。
国庆长假期间,全局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防火防盗宣传教育,并严格落实安保防范措施;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办公室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单位领导要做好检查督促,确保平安度假。
年月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十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郧十指挥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本阶段的施工安全,指挥部组成专班,由颜书记带队于三月十七日起对各个标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深入到各标段,重点检查了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以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情况。
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各参建单位均能认真按照投标合同要求,明确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规章,细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二)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参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宣传安全知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与交通部联合即将举办的“三类人员”培训和指挥部与十堰安监局组织的特种操作人员培训。
(三)完善基础工作,落实安全标准化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专项方案,如用电方案,爆破管理办法等,并对照厅质量监督局下发的《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了各种台账和安全管理资料。
(四)严格安全交底,确保安全规范施工。各参建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做到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对新入工地的基层施工队伍进行相应的岗前教育培训,指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和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有力的落实了“安全管理、预防为主”的理念。
部分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管理体系和编制的专项方案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不全,存在兼职现象;部分特种人员无证。
(三)安全交底工作以及安全培训工作资料不齐全,缺乏相应的影音资料和和会议记录。
(四)已进场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定标定。
(五)挖孔桩现场用电混乱,砂浆拌合不符合要求,现场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不到位。
(六)施工便道通行能力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与指示牌。
(七)驻地、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欠缺。
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参建单位下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结合本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按照要求尽快健全各类切合实际的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施工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特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使用安全规程》,《雨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为保证安全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进行迅速、有效的处置,要进行急演练。
(四)要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所有进场人员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五)要深入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积极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周报。
(六)要尽快对整体风险评估讨论稿提出反馈意见,做好下阶段安全评估的准备工作。
(七)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工作,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郧十高速公路质量技术处
年月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报篇十二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进一步落实工程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市建委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数量和方式
检查范围为所有在建的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市建委组织对城市区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对各区、市、县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每地区的抽查数量不少于4项。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资质、相关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内容。
(二)工程实体质量
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实物质量情况;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监理档案资料情况。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 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检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至6月16日为市建委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市建委抽查阶段。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由市建委质监站站长曲、工程处处长迟培成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长担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区域,各自组成检查组,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六、问题处理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情况。
(二)对在检查中发现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三)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基基础、主体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不留死角,消除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6月16日前报市质监站。
(二)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问题的整改工作。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