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保工作计划和目标(优秀七篇)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乡居保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我县选择最低档次100元的缴费人数占全部缴费人数的98%,选择200元至1000元的缴费档次缴费人数比率为,选择1000元以上缴费档次参保缴费人数不足1%。大部分参保人领取不到100元的城乡居保养老金。
(二)续保难
我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县有一些居民全家都外出打工,导致参保联系不上或者错过了缴费时间。
(三)办公经费不足
由于居保工作面宽量大,面对的是弱势群体,要想更好的把这一惠民工程宣传到位、落到实处,让每个老百姓更清处更明白的`掌握相关政策,就需要人力物力去加大工作力度。
城乡居保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新农合工作计划
一、宣传的主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主体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医疗宣传的单位和人员,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义务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宣传主体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医疗管理与监督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等组织及人员,也包括广大农民自己。其中,以_门和合医办最为重要,所发挥的作用。所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员同时也是宣传对象,宣传对象具体可以归纳为四类,即县、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定点服务机构人员和合管人员。农民特别是合管机构中的农民代表既是宣传对象,合作医疗的宣传应该是一切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参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内容计划。
二、宣传内容安排
在认识上以达成共识为导向,以取得其认同和支持为目的。针对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宣传内容,使宣传能够发挥效果。
上半年:主要宣传各地、各定点医疗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在服务规范、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的便利上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做法。发现和总结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验:一是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服务,坚持基本医疗原则和基本药物目录等制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入出院等制度,真正把农民的保命钱用好的。二是深入宣传与定点服务机构有关的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确保药物和治疗目录、转诊等制度规范执行,收费凭据、费用清单等材料规范提供,促进服务机构和合管机构的配合与协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做得好的。三是在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医疗费用控制上和新农合即时补偿为患者服务做得好的医疗单位。四是开展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服务做得好的。
下半年:主要是总结宣传政策执行成效,交流有新意有推广价值的做法与经验;及时通报各地年度宣传发动工作进展经验,通报参合进度,推进年度参合任务的按时完成。提高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耐心接待群众,促进各方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深入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的不适应条目,要加强对镇合管办宣传的指导与监督;要注重宣传本地特色做法和外地做法等。
三、形式和方法
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实施需要经费支持。根据减轻农民负担的指导思想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经费应由各级财政负担。在实践中,还可以辅以单位自筹和接纳社会捐助的形式,扩大经费来源。要确定科学的宣传经费使用计划,加强对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以最少的经费投入取得的宣传效果。
城乡居保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今年上半年我中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始终致力于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有效避免了医院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加重病人经济负担的现象,全力确保了全县农民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1—4月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参合情况
(二)新农合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新农合20xx年基金收缴工作,参合率居全市第二;二是严格控制了次均住院费用,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47%;三是提高了农民受益度;四是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
根据广元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补偿方案的通知》(广卫发〔20xx〕21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为目标,经反复测算,拟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了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严格控制乡镇、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自付药品比例,新增慢性病报销病种,提高基金使用率,使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政策知晓率
(三)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报请县卫生局制发了新农合住院率控制指标、单病种限价收费和定额补偿、新农合住院病人指征、重大慢性病可报销范围等一系列文件,将全县各乡镇住院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进一步明确了新农合住院病人住院的指征;根据全县医疗卫生技术情况,经县新农合技术指导组讨论,对单纯性阑尾炎、剖宫产等各类常见手术实行限价收费;将各类常见手术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类,有效遏制挂床治疗、诱导轻症病人住院、乱收费、乱检查,开大处方,“搭车药”的现象发生。
城乡居保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
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x
(2012年8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在此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年及今年以来工作,安排部署年内工作任务,确保完成两项民生工程全年目标。刚才,县教育局、xx镇和xx镇xx社区作了很好的发言,xx局长全面总结了两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会议还对201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希望大家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要再提升,全面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_、_立足发展实际,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出台的 1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客观原因,目前我县两项保障水平还不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现实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积极探索,加大力度,下大力气做好群众的续保工作。并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提升保障水平,推动两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从我县当前情况来看,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有决心,群众有期盼,社会有共识,工作有基础。我们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工作措施要再落实,全面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被列入今年省定的33项民生工程。我县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目标是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率均要达到92%以上,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要完成全年参保万人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基础工作要扎实。两项工作都是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特别是要完成养老保险参(续)保率达到92%以上这个硬指标,就必须把基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首先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帮助参保对象算好经济账,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参加两项保险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好事,充分调动他们参保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
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宣传,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参保对象人人知政策,懂政策。要充分依托村级基层组织的力量,走村入户解答参保人的各种疑问。其次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细致地做好未参保对象的摸底工作,为参保群众建立信息化的档案资料,做到参保对象和补贴对象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为政策执行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是政策落实要到位。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认真落实保险费缴纳、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等各项政策。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准确把握政策,本着“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努力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解决群众在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要认真抓好待遇落实,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让参保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从而带动更多群众自觉参(续)保或提高缴费档次。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绝不允许借支、挪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三是各项服务要优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县覆盖范围最广、参保人数最多、经办业务量最大、基金累加性最强、管理服务周期最长的社会保障制度。各镇、有关部门要从参保群众利益诉求出发,完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真正做到服务标准化、操作人性化、程序规范化。要对群众有感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根据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指导他们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要对工作有热情,及时受理、迅速办理群众的参保申请,以积极的态度、热忱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参保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
三、组织领导要再强化,全面增强工作推力和合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繁重、规范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城乡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过问,分管同志要具体负责、靠前工作,确保两项保险工作全面展开,迅速推进。
二要密切协调配合。两项保险都是系统工程,涉及全县所有镇和多个部门,业务性很强。县人社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各镇、有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各镇、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做到认识上统
一、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要抓好监督检查。要结合“业务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民生办、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镇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并以工作简报形式向全县予以通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梳理、总结、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要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各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是工作的业务主体。各镇要按照要求,落实人员配备,改变人员力量薄弱(兼职人员从事工作)、工作队伍不稳定等现象。要切实承担起职责,全体镇干部要沉下去,进村入户,搞好宣传,动员群众参(续)保,要在12月31日前让符合条件的领取养
老金的都拿到养老金,让符合条件的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群众都参加。县级经办机构一定要细化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要督促指导各镇工作,确保在年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同志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大家要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xx做出更大贡献!
城乡居保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导读]:运城市区一些城镇居民致电晨报反映,他们有的没有工作单位,有的虽然是企业员工,但因为企业倒闭,均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像这种情况下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若能参加,需要递交哪些资料?如何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为了弄清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盐湖区农保中心。
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城镇居民
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险
据该中心何主任说,根据政策规定,户口在盐湖区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00元至1000元
共分10个档次
城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个人缴费从100元至1000元分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区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计入个人账户。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政府补贴和利息、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
递交资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
到户口所在社区申报缴费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申报手续。以后每年1月至5月底,到户口所属的社区缴纳本年度的城保费。
今年城保费的交费截至时间为6月25日。提醒未交费的居民尽快参保交费。对重度残疾人
盐湖区政府代缴保费
区政府为城镇重度残疾人(1级、2级残疾)全额代缴每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持残疾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两级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期间户口转移的个人账户可随户口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口迁往外地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扣除政府补贴
资金后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且封存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
政策待遇
参保人60周岁起
按月领取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以前,盐湖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的老年人,经过社保资格认定,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城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有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139。
城保待遇由区农保中心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领取资格认定。
参保人员身故
个人账户资金处置分三种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身故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对其他参保人进行缴费补贴;参保人以前缴费,在领取期间身故的,终止55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2011年7月1日以前年满60周岁,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故的,终止其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存在。
参保人身故的,其直系亲属应在30日内到区农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李爽
城乡居保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六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分10档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指导意见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主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忧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主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试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主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关系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化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参加城镇忧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地,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保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七
(一)拓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一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行“五险合一”,全面办理社会保障卡。
二是积极做好新农保转社保工作,虽然转社保的人多,但我们将抓住我们居保的一些政策优势,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努力推动居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民生工程,按工作预决算进度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
三是做好城乡居保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养老保险补助。
(二)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水平
一是完善经办管理内控机制,做好生存验证工作,落实公示制度,做好每季度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核查数据工作。
二是开展全县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基金和统计培训。开展经办系统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
三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学习推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四个不出村”经验,扩大经办服务示范点建设范围。
(三)加强基金管理
一是继续清查重复参保人员退保工作。
二是做好基金收支管理,严格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认真做好省市基金专项检查和整改。
三是加强数据管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提取数据,认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提供准确决策依据。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全面核对脱贫系统与居保系统数据。
二是倡议帮扶单位及职工协助帮扶对象参保续保。
三是收集贫困对象参保资料完成参保登记。
(五)完善内控制度
一是制定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参保人信息档案进行收集规档。
二是落实岗位分工定责制度,对于岗位流动性高的岗位,特别是业务岗位在每一次流动后要严格定岗定责到个人。
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经办业务,要求做到手续齐全、资料完整、按时上交、规范管理。
结合“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单位服务规范》和《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