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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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一
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中,学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孔江伟任组长,高占岭为副组长,部分中层领导为组员。做到学校一把手亲自抓,从组织上和力量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增强全校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本学年,我校按照汝州市教体局的统一要求,保证全校学生免除杂费、学费、教科书费,大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并认真执行。在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把握文件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与任务,有序地部署好开学工作。
2、学校根据市教体局的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本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计划和实施方案,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在全校教师会议上,提出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全
体教师签订了《治理乱收费责任状》,要求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私设项目收费,不得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严禁私自动员学生订购教辅用书、练习。
3、不自立收费项目,坚持“两免一补”公示制,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严肃审批报销手续,坚决杜绝帐外帐、“小金库”、乱收乱支等违纪行为。
我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治理乱收费制度。
1、建立乱收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与各教研组长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2、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治理乱收费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学校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学期初,学校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从思想上提高对开学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认识。首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制订了治理乱收费各项规章制度,治理乱收费工作由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其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零收费,杜绝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开学初,学校对各班进行收费调查,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开学初,我校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河南省《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试行)》。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自己,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二
我校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此我校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严肃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学校形象,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问题。
1、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2、张榜公示教育收费明白卡,鸠江区民生政策宣传单,学校收费公示牌。
3、严禁各班级各教师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
4、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根据教育部“一费制”精神,按照区民生工作精神,我校在开学初就展开积极宣传,免收学生杂费,免费发放学生书籍费,免费发放学生作业本和基础训练一套,以上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有效保证了学校开学工作的稳定。
我们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严禁擅立项目收费,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严禁教师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严禁教师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校在收费工作上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无搭车收费,无擅立名目收取费用,廉洁从教,严厉治校,努力树立学校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三
根据莲群组办字〔20xx〕18号文件精神,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县“活动办”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四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2.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3.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
4.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县发改委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四
根据莲群组办字〔2016〕18号文件精神,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县“活动办”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四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2.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3.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
4.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县发改委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五
质监分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根据管委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全局各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按照《xxx字„2012‟xxx号》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六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2、上级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的。
3、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4、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或没有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问题。
5、收费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
6、收费资金没按规定实行 ^v^收丈两条线^v^或擅自截留资金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xxx字„2012‟xxx号》文件要求,结合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和分析研判,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
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开展“企业评质监”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质监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我局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是代行市局执法职能,所有
执法活动都在市局的统一安排和监督之下进行,市局案审委对分局各项行政执法案件和文书统一审理、签批。尽管如此,我们认真开展了“回头看”自查自纠活动。
通过自查,全局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分局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文明执法工作纳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质监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力打造开发区良好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六
沾溪镇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专 项 整 治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全面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全镇改革发展提供软环境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整治乱收费行为。
1、治整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强制学生搭餐,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生保险等违规问题的治整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镇中心校
薛栋良)
2、治整农民建房乱收费。开展向农村建房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测绘费和超标准收取办证工本费、代办服务费、罚款等违规问题的治整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镇国土资源所
刘锋)
3、治整计划生育乱收费。开展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孕检罚款,以及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推销计生保险和药品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计生局 罗小毛)。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七
xxx发展改革局
关于整治侵犯群众利益和乱收费、乱罚款、乱
摊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xxx县政风肃纪和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发改局就坚决整治侵犯群众利益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坚决整治“四风”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还利于民,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促进和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时效。
二、治理范围
1、行政事业收费审
2、惠农资金落实情况
三、工作步骤
从2014年4月初开始至2013年7月底结束,共分为5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启动治理工作。
(二)开展自查
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关于清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局涉及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认真填写自查自纠统计表,(三)审核检查
在做好自查自纠基础上,准备各种资料,接受市纠风办审核检查和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察暗访。
(四)整改落实
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纠正期限、责任和目标。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收费和罚款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
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接受县纠风办评估验收,并上报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加强对收费和罚款行为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设立企业、群众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研究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局主要领导为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发现问题,迅速查处,限期整改。认真总结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经验,形
成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优化环境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xxx发展改革局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八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我校依据(渠教纪〔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九
根据湘西自治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优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相关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回头看”。
对照文件要求,对今年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防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我办当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申请人申请。
2、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了“回头看”。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按照湘价费〔2007〕87号、湘价费〔2015〕60号、计价格〔2000〕474号、2013年11月26日州长办公会议精神收费,不随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
4、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每年邀请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办在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的监察作用。
人防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使用票据由州财政部门开据的电脑票据即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票。通过自查,我办没有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过任何其他费用。对未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8月1日起,州本级审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湘价费〔2015〕60号文件足额征收,符合国家、省、州规定的免缴、免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生产厂房项目等)除外。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十
根据区教文【xx】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xx年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十一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篇十二
根据湘西自治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优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相关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回头看”。
对照文件要求,对今年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防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我办当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申请人申请。
2、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了“回头看”。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按照湘价费〔20xx〕87号、湘价费〔20xx〕60号、计价格〔20xx〕474号、2013年11月26日州长办公会议精神收费,不随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
4、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每年邀请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办在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的监察作用。
人防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使用票据由州财政部门开据的电脑票据即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票。通过自查,我办没有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过任何其他费用。对未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8月1日起,州本级审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湘价费〔20xx〕60号文件足额征收,符合国家、省、州规定的免缴、免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生产厂房项目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