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封闭管理方案(7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园区封闭管理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目的,整合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理顺我区封闭式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管理、部门配合、乡(镇)组织、社区落实、企业服务、业主自治、属地管理”原则,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参与的公共协商平台,形成组织引领、多方互联、民主共商、协同共进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物业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及我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最终全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2、成立xx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性组织,切实加强行业间的统筹联动、沟通交流、良性竞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加强与市物业协会对接,及时获得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在联系企业、连接市场、服务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更好地提升我区物业企业品牌。
3、加大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吸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托楼栋长、单元长等机制,注重吸纳不少于50%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打通社区党建末梢,探索出“党建引领、有序参与、依法依规”新模式,切实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一)纠纷调解机制。在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班和联动机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间调解高手参与,着力协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考评奖惩机制。把文明创建、投诉处理等要求指标量化,建立考核清单,每年由区物业行业协会依据清单对物业项目开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70—79分为一星级物业项目;80—89分为二星级物业项目;90分以上为三星级物业项目;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对物业项目及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在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区辖区内物业项目竞标;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一)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制度。
1、实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区房管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2、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与投标的,应事先征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的意见。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物业行业协会每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进行考核,由小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对处于整改期内、评价差、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在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时,规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泊位)、公共设施设备(含地下水管网、电网、雨污水管网等)验收应当由区房管局、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盖章,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三)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1、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五年内禁止参与物业项目竞标。
2、对星级物业项目实施奖励支持政策:
(1)星级物业项目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从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催缴物业欠费;
(2)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3)星级物业项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讨物业费的,可向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园区封闭管理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区五里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入园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促进区域工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富硒食品园、现代物流园、综合产业园(朝阳产业城)、新型材料园、汽车产业城等。
本办法适用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和与工业园区管理有关的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通过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创新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优势互补、园区承载、产业集聚目标,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区经济特别是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点,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工业园区作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发建设应科学、规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二)特色优势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立足和提升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区域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形成优势特色产业或产品。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把工业园区建设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通过科学布局,形成产业定位明晰、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第六条按照“统一规划、一区多园、分步实施、重点发展”的思路,实施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建设规划。
第七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全面体现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和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分区布局和配套设施。
第八条工业园区分阶段进行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一定规模和项目承载能力。
第九条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根据区位、环境等因素,科学布局产业区域。
(一)富硒食品园。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富硒食品。
(二)现代物流园。合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及相关产业的加工企业。
(三)综合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四)新型材料园。着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
(五)汽车产业城。以汽车零配件加工和汽车整装为主,突出机械加工制造业。
第十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的组织管理,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属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区政府管理工业园区的党建、经济和行政事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市上有关文件精神。
(二)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
(三)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园区内项目用地的规划布局。
(六)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运营管理。
(七)负责园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监督管理及服务。
(八)负责与市、区有关部门就园区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资公司)。园区投资公司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作为工业园区投资融资平台。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与开发。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
第十二条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或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符合市、区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四)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且资金来源明确。
(六)项目投资强度
1、注册资本的要求:入园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投资强度的要求:入园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包括征地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亩,特殊行业企业不低于80万元/亩;
3、供地标准: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和用地小于50亩的项目原则不单独供地,全部进驻标准化工业厂房。
(七)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额度可以放宽。
(八)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或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入园。
第十三条申请进入园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向园区管委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园申请书或投资总额承诺书。
(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或有效资产证明。
(五)有效的前置审批项目批准文件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凡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或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入园可行性评审后,签订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
第十五条入园企业享有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权利。
第十六条入园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遵守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时填报园区管委会及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调查和统计报表。
第十七条入园企业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或注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园区管委会。
第十八条入园企业用地由园区管委会与国土部门先期衔接,审查拟入园企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第十九条园区管委会负责入园企业用地资料的收集整理。
用地资料主要包括计划立项、建设选址、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初步设计、勘测定界图件及报批所需的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条经国土部门实地勘察、预审同意后,由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委托园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
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资金由项目单位向园区管委会交纳,园区管委会负责向被征地单位和拆迁人兑付。资金兑付方式经镇办、村组和统征中心三方确认后方可兑付。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征用管理费等税费,由税费征收单位提出收费依据和数额后,由园区管委会代征代缴。
第二十一条确定项目单位建设用地后,由园区管委会协调,国土部门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须返还企业的,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衔接办理。
第二十二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投资额度,对已动工但完不成投资额且造成土地闲置二年以上的,由国土部门或委托园区管委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经区政府同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国土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违法占地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一)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建设速度和产出密度其中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按该项目最低标准核算用地面积。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项为依据核算用地面积。多余的用地面积依法收回或按土地出让价的二倍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未经审批将工业用地改为其他用途的,依照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之规定,园区管委会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将该宗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项目单位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规定不按期开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
(四)签订的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应约定开工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开工建设的,视为投资人违约,将终止履行合同,收回项目用地;已动工建设但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十二个月的,项目单位则限期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复工;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或不复工建设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件。
(五)减免土地出让金单位的项目已竣工而未按期投产,第一年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5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二年仍未投产的,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10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三年仍不投产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其建筑物等不动产评估作价予以拍卖,动产部分由项目投资者自行处理。
停产企业,应在六个月内恢复生产,确因无法恢复生产的,由园区管委会组织中介机构拍卖处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企业厂区建设工程在设计前,须与园区管委会先期衔接,并按照工业园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制作企业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工程建设报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一书两证”。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
第二十七条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占地率、绿化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比例执行国家的控制性标准。
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退让主、次干道规划控制红线最小距离按园区规划的标准执行。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单位要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强制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负担。
第二十八条工业园区内的建筑设计须经园区管委会、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共同评审,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条工业园区内企业沿路的围墙和绿化,园区管委会统一设计后,由企业组织实施和管护;企业厂区出入口设置位置须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
第二十三条工业园区内企业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厂房,不得擅自分割、转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一条入园企业工程施工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拉乱接供电、供水、供气、网络、通讯等管网设施。
(二)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
(三)损坏园区公共设施。
(四)乱堆滥放建筑垃圾、临时工棚和脚手架等,影响工业园区卫生的。
(五)其他造成污染、破坏园区环境和公共卫生的行为。
园区封闭管理方案篇三
安全管理是物业管理中最敏感、最重要、最为业主所关注的工作,只有安居才能乐业,这是大家共同的心理。为业主营造一个平安、舒适、和谐的社区,也是我们物管企业的服务宗旨。为了有效地控制外来闲杂人员和车辆出入,最大限度保障园区安全,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1、东、西大门道闸系统和收费系统好,设立岗亭;未正式收费前,道闸系统能够兼容业主卡,业主车辆刷业主卡能进入小区,开始停车收费后,启用停车收费卡,道闸系统禁用业主卡;
2、机动车道两旁增设非机动车道(供行人和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出入),非机动车道两旁用铁艺栏杆完全封闭,便于人员的管控;
3、沿江大门的小拱门安装伸缩门或铁门封闭,西大门非机动车道外侧空白区域安装伸缩门或铁门封闭;
4、非机动车道加装门禁系统,并在门禁系统上方增设防雨棚,便于门岗值班员在雨天对出入车辆和人员的管控以及便于业主出入刷卡不被雨淋;
5、各楼栋负一层与车库间出入口加装铁门,并安装门禁系统,加装摄像头监控;
6、地下车库出入口安装道闸系统,加装摄像头监控;
7、商铺加装对射摄像头便于夜间的监视管控;
8、大门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工作人员、服务前台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对讲机,统一频道,方便工作联系。
1、宣传手段:张贴公告、电话告知、上门拜访;
2、宣传内容:封闭式管理的'动机和好处、实施封闭式管理前业主应做的准备和实施封闭式管理后应做的准备;
3、在门禁系统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提示告知业主进出注意事项。
1、东、西大门非机动车道出入口各配置秩序维护员2人,兼顾机动车辆出入秩序维护,共计四人;
2、地下车库每个车辆出入口配置秩序维护员1人;
3、地下车库设置1人,负责对车场进行巡查和管控;
4、户外设置2人巡逻园区,并对装修户进行巡查;
5、监控中心设置2人,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监控画面的巡视和对可疑目标的跟踪。
(一)人员出入管理
1、行人或二轮车辆只能通过地面非机动车道出入小区,禁止走地下车库出入口或地面机动车道。
2、非机动车道严格执行出入分道:进入小区的行人、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只能走“入”道;离开小区的行人、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只能走“出”道。
3、业主通过非机动车道进入小区,须刷业主卡;如果忘带业主卡,门岗人员礼貌须询问业主房号和身份证后四位并登记,之后通过对讲机向客服前台核实,无误后放业主进入,并友善提示业主下次带好业主卡。
4、业主亲戚或忘带业主卡的家人进入小区,秩序维护员需仔细询问当事人姓名、需要去的房号等信息并做好登记,经前台向业主征询同意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要参观园区,请参观人员出示公司有关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联系函等或接相关领导电话通知,方可放行,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6、本园区老年人想要进入园区,门岗队员应主动、热情问候,看见老人手上提物品,门岗人员应呼叫巡逻人员至门岗主动帮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家门口;非本园区老年人想要进入园区,问清老人去哪后,门岗人员应呼叫巡逻人员至门岗,帮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业主家,并予以确认,如业主不在家,及时与业主联系,如业主短时间内不能回来,则请老人至物管处休息片刻,直至业主回来。
7、推销人员进入小区前,门岗人员应询问去向,经核实确因有业务联系,经客服前台向业主征询同意后,方可放行,否则应婉转地拒绝其入内。如在园区内巡逻发现或经业主举报有推销人员后,应及时地对推销人员进行拦截,确认无违法行为后,逐出园区,如有违法行为,可交派出所。
8、装修(含空调打洞、铝合金安装)工人凭出入证进入小区,无出入证禁止进入,除非前台确认确是业主来电通知同意进入后,方可放行,并通知巡逻队员带其到客服前台其办出入证(只来一次人员可不办理)并加强对他们的装修巡查,杜绝违规行为。
9、公司员工凭加盖物业服务中心印章的工牌方可进入园区,特殊情况,经向其他部门或领导请示后,方可放行。
(二)车辆出入管理
1、地面机动车出入口车辆管理
(1)业主车辆刷停车卡进入小区(收费系统启用前刷业主卡),如果业主忘带停车卡或业主卡,经确认无误后,可放行;
(2)拉装修材料、搬家车辆、拉家具或送水车辆,门岗人员确认无误后,告知其不能驶入小区人行道路且停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超1小时按规定收费)方可放行进入,并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做好车辆停放安排,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3)公司员工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4)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垃圾清运车辆、清污车辆、政府公务车,可灵活放行;
(5)对于其他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可引导其停在小区外。
2、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口车辆管理
(1)禁止拉装修材料、搬家车辆、拉家具或送水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2)业主刷月租卡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刷临时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离开地下车库时须按规定向车辆收费员缴纳临时停车费用后,收费员方可放行;
(3)员工车辆可停放地下车库,如公司有免费政策,可免费停放,否则须交按规定纳停车费用。
(三)物品出入管理
1、发现业主(住户)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管制物品进入小区的,值班人员应善意提醒。当业主(住户)执意要带入时,当班员应做好登记,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人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3、物品出区凭服务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认真核实后放行(重在核实);
4、如服务中心下班后有物品出区,需业主到现场出示业主卡和业主有效证件登记或者通知人员业主家核实情况后方可放行;
5、服务中心下班后若有租户物品出区,则应婉言拒绝其将物品搬出区,待服务中心上班后核实开具放行条放行;
6、每班下班前,秩序维护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中队长,并由中队长上交客服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及放行条保存期为2年。
(四)装修材料管理
1、装修材料进入时,门岗应仔细检查询问,同时用对讲机向前台核实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经核实允许,人员方可入内;
2、如有防盗窗、空调、防盗门入区通知装修巡查组跟进核实安装,杜绝违规;
3、露天太阳能、雨棚、大型槽钢,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园区。
1、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器材正常使用,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迅速处理,并定时、定位、定人作好记录和录像,对发生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2、监控中心是整个小区的神经中枢,是整个小区的眼睛,监控员责任重大,工作不得马虎大意、更不能出现睡岗的严重违规行为,要起到指挥调度的作用,将各种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3、监控中心要随时注意电梯内的情况,发现有装修垃圾进入电梯,第一时间通知巡逻岗跟进,杜绝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4、值班员要随时注意监控画面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巡逻人员进行核实;
5、值班员要学会利用监控跟踪可疑人员和车辆,并适时通知巡逻岗嫌疑人或车辆的方位便于及时跟踪。
园区封闭管理方案篇四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对零星分散的居民住宅小区和单楼独院实行整合归并,统一设置出入通道。
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信息登记,定期做好车辆消毒。
非本居民住宅小区、楼院人员原则上一律禁止进入。如确需进入,相关人员要持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结果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
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住宅小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一经发现立即劝导劝返。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禁外出遛狗,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人与人交流保持2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习惯。
全面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一级网格到街道,二级网格到社区,三级网格到楼院;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物业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街道社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社区报到的党员干部组成专门队伍,落实防控措施。
从外地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教育引导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减少与家庭其他成员密切接触,实行单人单间,做好居室通风消毒,督促家庭其他成员落实安全防护距离(距离2米以外)、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共用餐具物品等)和居家隔离人员排泄物无害化处理。
各居民住宅小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是要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严格社区防控责任,全面落实“五有一网格”管控模式(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和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措施,有网格员管理),对重点疫区来返人员开展地毯式滚动摸排,排查工作到小区、到楼栋、到房号。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居民或住户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可疑接触史、暴露史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故意隐瞒或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实行强制隔离,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对居民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实行严格管控,其中居家隔离人员要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入塑料袋后再投入专门容器。物业公司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对居民住宅小区庭院、凉亭、便民超市、药店、电梯、楼道、门厅等公共场所均坚持每天消毒杀菌,小区居民做好居家消毒杀菌工作。
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通过居民住宅小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小区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居民,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园区封闭管理方案篇五
为加强公司安保管理,规范门卫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门卫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门卫负责落实日常安保工作,有权过问涉及公司安保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督查
向客人礼貌招呼――让客人填写《来客登记表》――模清来意――连线客人要找部门
人员――征得同意方可引荐――客人走后,要在《来客登记表》上注明客人离企时间
向货车司机礼貌招呼――来货登记――了解送货部门――通知接货主管人员――指引货车开到送货方位――当货车出大门前,例行检查有无带公司东西出去――正常放行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领导与工作安排
2、在员工上下班时间段严禁离开门卫室,应监督员工打卡及有无将公司物品带出公司
3、监督员工自行车和电瓶车统一停放到车棚,准时做好上下班打铃
4、8点以后,自动门关上,关到留一车辆可以进出距离。员工下班时将大门自动门开大点
5、忠于职守不擅离岗位、严禁值班睡觉、酒后上班、严禁监守自盗,情节严重移送法办
5、注意形象,重点把好来客进出公司大门关,填好《来客进出登记表》文明礼貌对客
6、严禁陌生人进入园区,善于识别是不是本公司员工和有无异常行为或面露凶相人
7、做好《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引导停放与管理,加强出门物资检查、按凭证放行
8、接收外来信件报刊,填《外来信件报刊登记表》,并派发各部门或打电话叫当事人来取
9、加强对上班途中进出公司大门员工管理,认真填写《上班中途进出员工登记表》
10、上班期间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领导及行政人事部,并记录
11、员工下班后,应先关上大门,然后到大楼各角落检查一遍。关好门窗,自动圈拉门
12、加强夜间安保管理,填写《夜间安保巡查记录表》,特别是加强重要部位巡查
13、保管好手中持有钥匙,知晓其对那门;打卡机色带不明,安排更换
14、及时制止不和谐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掌握消防设施及报警运用
15、负责门卫室/大门口/公司招牌等周边日常卫生管理,按《门卫日常卫生轮流表》保洁
16、接班人员应提前10钟到岗,未处理完做好交待,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17、有事临时走开门卫室时,要么关上大门,要么叫行政人事部人员临时照看,速去速回
18、熟悉监控器、报警器使用,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电工或行政人事部解决
19、随时留意监控画面,特别要加强对晚上加班车间监控画面监督,发现异常或可疑人员,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或公司领导汇报,并填写《异常情况记录表》
每周早上及下班时间段抽查员工打卡情况,抽查门卫涉及‘管理表格’填写情况,如违规出公告,第二次出现同样问题罚款。
《来客进出登记表》《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外来信刊登记表》《上班中途进出员工登记表》《夜间安保巡查记录表》《门卫日常卫生轮流表》《交接班记录表》《异常情况记录表》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每年修订一次,以适合企业发展及新形势需要。
园区封闭管理方案篇六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园区封闭管理方案篇七
为打造和睦、温馨家园,进一步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进出、行驶、停放秩序,维护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文明公约》有关规约,结合优租房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优租房租户凭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在小区物业登记、申请办理《车辆出入证》、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由于小区车位有限,合租型租户每人限办理一张《车辆出入证》。申请停车位时租户须出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单证并提供复印件备案。未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及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予办理。
第二条《车辆出入证》一车位一证,应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部位。《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小区物业有权收回出入证,没收押金。《车辆出入证》遗失、车辆变更,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不能提供《车辆出入证》的将视为临时来访车辆。
第三条临时来访车辆经核实来访人、事由无误,登记、换发临时《车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小区。访客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小区过夜。出租车载客进入,租户下车后,出租车须立即离开小区。
第四条各种卡车、厢式货车、中型以上客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油罐车、无牌无证的车辆、明显故障、漏油车辆不得进入小区。遇客户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时,经核准后放行。
第五条车辆携带物品驶离时,小区物业有权询问和检查,并请客户出示《大件物品出入单》,客户须积极配合。遇到客户陈述与实际携带物品不符或其他可疑情况时,由物业管理处做出判断与处置。
第六条执行公务特种车辆如(如公检法车辆、120、市政抢险抢修、消防车等)登记放行。
第七条进入小区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志、标线缓速行驶,遵循行人优先原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八条行驶时不得碾压、损坏绿化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违者照价赔偿。
第九条小区内禁鸣喇叭,禁止进行机动车辆修理、练习和教练。
第十条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险情及其他意外情况,须等候交管部门及小区物业处理,所有损失后果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所有机动车辆须停入停车位,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安全距离,禁止占用他人专用车位,严禁跨车位或在停车位以外的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隔离带、残疾人专用下车位及消防通道(含消防登高位)停放车辆。违规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违规当事人负责。
第十二条车辆安全停放后,租户应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十三条业主及小区物业仅负责提供停车场地,车辆停放期间发生失窃、自燃、划痕、人员伤亡、意外突发及不可抗力等事件,租户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派出所报案,业主及小区物业不承担任何损害或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车辆违规行驶、停放或发生其他违章时,业主及小区物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通报所在单位或报警等方式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小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
第十六条车辆出入证、道闸遥控器分别收取押金及工本费(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租户须妥善保管,随车携带,不得转借。如有遗失或换车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或重办,补办或重办时须缴纳工本费。
第十七条租户在签订车位租赁协议时缴付起租日至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日期的车位费,租赁车位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租户因故须提前终止车位租赁协议的,预缴的`车位费退回(当月不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户续租的,须在新合同开始前向小区物业支付下一租赁年的车位费,否则将视为放弃租赁停车位。
第十八条租户到期未续签车位租赁协议、支付车位费,视为自动放弃该车位。
第十九条业主及小区物业(经授权)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定一经公示租户即应遵守。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