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计生法规工作总结 计生行政执法内容(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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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法规工作总结 计生行政执法内容篇一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县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县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县(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县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县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县(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县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县、街(镇)、社县(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县组织全县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县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县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县(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县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组织县、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县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县人口计生委和卫生局对辖县内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做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工。进一步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做b超诊断必须办理登记预约手续;县卫生局依法对全县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一年两次的定期检查。对确实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县、街两级的有效证明,确实需人工终止妊娠必须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等。
我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整体工作之中,在全委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务公开的合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内容上,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公开项目内容全,紧紧围绕居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切实做到"五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公开范围面广,指导街居建立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设立人口计生公开栏和举报信箱,在车站、繁华地段张贴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等,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
我县还将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
计生法规工作总结 计生行政执法内容篇二
20xx年,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20xx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把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法治工作水平。
(一)加强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xx年我委结合“三严三实”活动,把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列入对各级卫生计生机构服务质量、公共卫生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治和计划生育考核等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内容,重点查纠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和与群众健康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环节,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委机关结合“三严三实”、“两好两促”等活动,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识。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增强“红线”意识。今年4月和11月,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两期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共有7名同志参加了培训,重点培训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于9月中旬举办了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业务骨干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综合执法能力,规范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10月份,我委组织委机关2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并结合“两好两促”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全市党政机关法律知识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测试”,进一步促进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系统性。
(二)认真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有关精神,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时推进,加快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20xx年,我委对现行审批项目的设立依据、办理要件、程序、时限、审批机关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处理。通过清理、取消和调整专项工作,使审批事项的办理要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均在原来基础上压缩30%以上,达到了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和要求。目前我委保留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3项,全部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办理。
(三)严格执法监督,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以各级稽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及卫生执法案卷评析活动,对优秀案卷进行展览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针对问题进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水平,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不良行为。三是明确各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委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发生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卫生许可项目乱收费的现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网上公布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将因计划生育引发的重大恶性的事件纳入人口系统“一票否决”的约束性指标之一,市卫计委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在年终考核中,将乱收费乱罚款、粗暴执法等内容列为重点考核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重要考核内容,增大比分权重。
(四)认真梳理汇总“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xx〕30号)的要求,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是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了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将现有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逐项分类登记。二是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照我委现有行政权力事项,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整合、撤并等调整意见。三是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经市审改办集中评审确定,我委拟保留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0类11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五)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处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检查验收组对市卫计委“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并对我委“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行业特点,制定印发了《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陇卫计发〔20xx〕87号),指导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工作。
(六)重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对卫生计生部门职责、权限公开,政策规定公开,许可项目程序公开;各类医疗卫生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结效果公开。同时利用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有奖举报电话,卫生计生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等措施,向社会全面公开卫生计生政策、生育指标、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奖励优惠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生育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以及涉及群众维权的项目和内容,让群众监督政策的落实。在市政务服务网公布市卫生计生委权责清单和便民服务清单等,实现了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七)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清查清理原有制度,讨论制定了市卫生计生委信访制度、禁烟制度、网络舆情处置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以及领导干部调研制度等共计六大部分45个制度,集成制度汇编,逐步实现了“用制度管人”和“用制度管事”,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制定《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将重要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及贯彻落实分解到科室,切实促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得到落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委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卫生计生部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针对学风文风会风、警示教育、过度医疗重复计费行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医疗卫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具有卫生计生系统个性问题的专项整治,先后印发《20xx年市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xx年市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xx年市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xx年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xx年市二次供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xx年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xx年市打击非法代替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组织市、县区依法开展卫生计生专项整治活动。依照国家、省上统一部署,制定印发《市〈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市〈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献血法》、《护士条例》、《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
(八)建立完善卫生计生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卫生计生政策、决策、卫生体制改革、重大卫生事项和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避免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九)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医患纠纷调解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及时依法化解纠纷矛盾,20xx年初成立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预防与处置医患纠纷暂行办法》,全市19家二级以上医院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94.7%。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医患纠纷36起,经调解达成协议34起,结案率91.2%。
尽管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全行业来看,一是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二是对全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并加强培训。
建议市政府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为全市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主题培训工作,创新培训形式,不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干部素质。
今年是省、市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我们坚持把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今后,我们将认真对照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加强改进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依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审批事项日常监管,真正做到减程序、减时间,方便群众。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规则。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力度。
四是依法处置化解纠纷矛盾。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进一步完善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医责险统保相结合的工作新机制,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及时化解纠纷矛盾。
计生法规工作总结 计生行政执法内容篇三
20xx年,我市根据xx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结合开展"严格执法年"活动,全系统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现将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1、大力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起来,与婚育文明五级联创工作结合起来,与计划生育星级乡镇创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婚育文化大院、人口文化书屋、人口服务中心等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同时把人口计生法律政策法规知识的知晓率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中,通过入户问卷等形式,进行考核评估。
2、开展法律法规"六进"活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融入到廉政文化进机关、优生优育知识进家庭、生殖健康知识进校园等活动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守规矩、铸和谐"民风民俗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充分利用"5.29"、"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精心设计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拓宽领域,提升层次,增强吸引力。于5月23日在灵州广场举办了人口计生专场文艺演出。
3、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进企业系列活动。一是开展"致企业一封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的形式,加强人口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明确企业应履行的人口计生职责、义务以及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法律后果等,督促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行人口计生职责。二是开展"生育文化进矿区、生殖健康进家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五服务"活动。即国策宣传服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讲座与问答;健康咨询服务--艾滋病与性病预防知识讲座;优生优育服务--预防出生缺陷及性与生殖健康知识讲座;避孕节育服务--避孕药具知识问答及药具发放;查病治病服务--生殖健康咨询及检查。
4、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干部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参与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岗位培训、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的能力。组织全市各乡(镇、街、场)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行政执法、再生育审批、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各村妇女主任、居委会计生专干及计生局机关干部等132人举办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邀请银川市相关领导为大家讲解了宁夏《条例》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计划生育干部自身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
1、继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畅通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渠道,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规则、办事程序以及工作纪律和维权举报电话等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对再生育审批、违法生育处理、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等情况要定期公开。对"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组织群众进行评议,拓宽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渠道。探索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途径和举措,建立完善群众参与计划生育自治机制。
2、规范工作程序,严肃行政审批。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结合文明执法自查和行风评议工作从上到下,对《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等工作的审批和发放程序等,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一是在《再生育证》审批发放管理方面。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20xx年10月以来发放《再生育证》的存档资料进行了重新核实和整理。经自查,全市的《再生育证》审批发放工作实行集体审批,审批程序严谨,证明材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同时,及时准确地向群众进行公示,截止9月底全市审批再生育810对,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二是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管理方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经自查,我市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管理上,把关严格,手续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时申请随时办理,按时办结。截止9月底,全市新领取独生子女证234人。
3、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推行信访规范化管理和群众逐级上访与分级管理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论事情大小,及时安排专人和分管领导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认真负责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1、认真开展"严格执法年"活动。一是积极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制订下发了开展人口计生系统"严格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召开了动员会,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宣传典型与剖析案例相结合等形式,组织人口计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从而增强文明执法自觉性。二是认真自查、清理,切实查找不足。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听取了群众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广泛深入采取"五查措施"深入查找不足:对照上级要求查。对照区市的'相关要求进行查摆和梳理,逐条对照,逐个解决,对照行政执法、行风评议工作对人口计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查找不足,使全系统工作人员澄清了模糊认识,真正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为做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针对问题深入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出发,对照活动要求,深刻剖析反思,针对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深入查找。引导干部主动查。引导干部主动从工作理念、工作作风、执法程序、服务管理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多方征求全面查。结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各乡镇街、村居、党政机关、辖区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走村入户之际,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意见和建议,自查、互查和领导带头查、行政案卷评查等活动,广泛收集、深入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查清,把原因找准。清理清查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查,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七查七看":即查执法机构和队伍,看是否有执法资格和权限;查规范性文件,看是否限制公民权利、损害群众义务;查执法办证程序,看是否便捷高效、方便群众;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看是否有乱收乱征、搭车收费现象;查技术服务,看是否落实免费服务;查奖励优惠政策,看是否兑现到位;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有简单粗暴、侵犯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2、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和自治区人口计生《条例》,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凡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诉权,克服执法中的简单粗暴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3、通过进一步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和指导基层依法行政,依法界定行政职权,明确执法岗位,合理分解执法责任,完善和改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4、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审核时限,接受民主监督。在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过程中,坚持集体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标准合法、文书合法、票据合法。在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缴工作中,特别是对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人员,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5、提高对紧急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坚持重大案件预防和报告制度,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严格执行《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政风行风评议员工作制度》,继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民族宗教人士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跟踪评议。开展"下评上"、"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请党政机关评计生"活动,自觉地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
2、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的审核,对违法超生人员以及不履行人口计生职责,不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宁党发[20xx]6号)和《关于对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生育的处理意见》(宁党办[20xx]44号)中的规定,提出予以否决的处理意见。
3、加大日常人口计生执法指导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基层文明执法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户籍制度改革中生育政策界定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