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打击传销工作计划(七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一
不法分子通过传销和变相传销,用欺骗甚至暴力威胁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人误入其中,强制扣押证件和钱财并实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经济邪教”的性质,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着力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切断传销链条,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派出所包居民警为副组长,其他居干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社区要和老城办事处、派出所、工商局等单位统一思想,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各部门联系方式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使群众能及时反映。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通过掌握的传销资料,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黑名单,协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做好保证。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工作领导成员要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课讲座的方式;二是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让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4、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定奖惩机制。社区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拟订居民举报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举报涉嫌传销人员的居民进行奖励,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想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货源、仓库的,进行严厉惩处。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与派出所积极配合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生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使传销在社区彻底绝迹。
6、加强信息报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作好记录。
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二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协调处理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各级政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人、财、物的保障力度,要将打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各级政府要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特别是要作为县(市、区)对所辖乡镇、社区综治考核内容,把工作落实到第一线。
五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传办要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考核评先。
一是要突出抓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车站、码头等传销易发重点地域的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条例》。
三是组织开展两次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拟于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春雷” 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在10月份利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6周年的契机,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县两级联席会议要根据省“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方案,加强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按照省“打传”办的统一安排,拟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工商、公安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要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进行重点打击。
工商局: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精确打击;依法查处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和转型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公安局:负责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诈骗行为;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骗群众;遣散传销活动窝点聚集人员;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人员、骨干力量和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行公务人员的不法分子;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负责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试点工作,开展“无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并开展“防止传销活动进劳动市场”和“防止传销进企业”宣传活动。
监察局: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追究传销情况严重和整治不力地区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院:对起诉的传销案件,及时依法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积极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罪犯。发现和查办放纵传销行为的职务犯罪,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对需要救助传销人员的救助工作。
商务局:按照《直销管理条例》,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和监管各直销企业在我市的分支机构、经营店铺、服务网点的经营活动。
财政局: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召开会议、督导检查、集中执法、举报奖励以及劝返传销人员等所需费用。
税局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银监局、人民银行: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工商、公安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为传销组织人员提供场所的,要根据工商、公安部门的要求坚决采取断水、断电、断网等措施。
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查获的传销组织和人员要有时进行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各地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社区、村镇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和“扩面、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联系点工作,健全创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创建经费,完善有关创建措施,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打传民间力量建设,在社区楼栋、村镇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构筑打传信息联络网,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实出租屋业主打传责任和义务,使社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2、进一步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 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些重点厂矿、企业和工业园区,稳步推行“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
3、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试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选择一个学校作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试点,并组建一支打击传销学生志愿者队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让广大师生了解传销的危害和正确区分直销和传销,确保校园成为一方净土。
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三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根据社区实际,制订市建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着力建立健全防止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一)、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社区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综治干部,各片区党支部书记、户警、巡逻队员、楼栋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综治干部作为具体责任人,楼组长作为信息员,组建网络,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互动机制。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管理制度,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应举报传销活动,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信息机制。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区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做到社区内的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要严密监控外来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做到“三个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知道从事什么职业、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低打击传销有效线索。
(四)、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观看录像,市民学校,简报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设立宣传栏加强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等。
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五
为推进我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以下简称“打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有效落实工作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平安东莞的意见》(市委发〔20xx〕34号)与《东莞市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东打传办〔20xx〕2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为出发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行动,坚决、彻底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打击行动,切实把我镇的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传销行为在我镇的滋长。
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由镇政府统筹安排,成立沙田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村(居)委会主任
打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打传办”),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佘惠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打传工作常态化,基本杜绝传销活动,使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东莞市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下称《考核方案》)的要求,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传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落实镇财政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支持(我镇属于丙类镇,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明确打击传销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实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完善线索处理和移交机制、落实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场所出租屋屋主的处罚。
(四)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主要包括: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厉惩处头目的处罚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
(五)加强打传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工厂、进人才市场的“四进”工作,在全镇营造打击传销的氛围。
根据《考核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镇将进行自评考核,并按照要求报送自评考核材料,包括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文件、制度、记录、台账、图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传办的考核验收工作。
镇打传办:负责我镇打击传销的机构建设、经费的落实、工作机制的制定、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
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把打传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职能。
工商分局:负责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负责对传销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持案件查处现场的秩序,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务中心:负责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收集出租屋内的传销行为线索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出租屋屋主的处罚工作;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科教办: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人才市场、进校园。
文广中心:负责打传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传销行为。
大流村委会:负责参与、协助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落实无传销示范社区标准。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本村(社区)打击传销机构,协助其他部门维持案件查办现场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与联系方式,做好区域内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村)社区、进工厂。其中,作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大流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要求做好打传、创建的各项工作,积极建立打传“五个一”机制。
(一)加强组织,落实机构
打传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平安东莞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镇维稳及综治办需把打传工作纳入到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中,各部门、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接下来,镇打传办将根据《考核方案》要求,由镇政府与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建设。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与各(村)社区要落实相对应的打击传销机构和联络员。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镇打传办及经贸办将完善打传工作的线索处理、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机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本单位建立责任分工、监管记录、线索发现、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传工作机制。重点完善“打击传销示范区”的机制建设,建立联系机制,打传办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人与示范社区联络员沟通,检查社区防控和打击传销日常工作情况,并将例行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以备督查;建立协作机制,“示范区”(村)社区负责防控和打传工作的负责人,对发生在(村)社区内的传销活动线索,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并将反馈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一是切实履行打击职责。目前,传销行为主要以“传人头”、“拉入会”等手段组织活动,没有固定的传销商品,隐匿性高。新莞人服务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打击。新莞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监管记录,发现线索及时向镇打传办反映。工商部门重点负责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协助工商部门维持查处传销违法行为现场的秩序。各(村)社区对执法部门在示范社区内查办的传销案件,村(社区)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包括带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员信息、提供监控视频记录等等。
二是扎实构建监管网络。各部门要与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对传销的监控预警;要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社区内的可疑群体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村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应制定打传工作预案,重点做好辖区内传销活动的发现、先期控制、报告以及被骗人员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向打传办报送工作经验和成效,镇打传办将通过横幅、宣传栏、电视等渠道全面铺开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针对校园、工厂、社区、人才市场等“四进”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营造防范传销、拒绝传销的浓厚氛围,因地制宜地加大宣传力度。
(五)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
要严格按照《沙田镇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示范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部分社区的传销活动,改善社区传销屡禁不止的状况,遏制住传销蔓延的势头。
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六
为推进我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以下简称“打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有效落实工作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平安意见》(市委发〔〕34号)与《x市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工作计划》(东打传办〔〕2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为出发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行动,坚决、彻底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打击行动,切实把我镇的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传销行为在我镇的滋长。
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由镇政府统筹安排,成立沙田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打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打传办”),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佘惠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打传工作常态化,基本杜绝传销活动,使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x市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工作计划》(下称《考核工作计划》)的要求,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传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落实镇财政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支持(我镇属于丙类镇,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明确打击传销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实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完善线索处理和移交机制、落实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场所出租屋屋主的处罚。
(四)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主要包括: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厉惩处头目的处罚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
(五)加强打传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工厂、进人才市场的“四进”工作,在全镇营造打击传销的氛围。
根据《考核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在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镇将进行自评考核,并按照要求报送自评考核材料,包括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文件、制度、记录、台账、图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传办的考核验收工作。
镇打传办:负责我镇打击传销的机构建设、经费的落实、工作机制的制定、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
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把打传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职能。
工商分局:负责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负责对传销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持案件查处现场的秩序,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务中心:负责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收集出租屋内的传销行为线索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出租屋屋主的处罚工作;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科教办: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人才市场、进校园。
文广中心:负责打传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传销行为。
大流村委会:负责参与、协助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落实无传销示范社区标准。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本村(社区)打击传销机构,协助其他部门维持案件查办现场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与联系方式,做好区域内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村)社区、进工厂。其中,作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大流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要求做好打传、创建的各项工作,积极建立打传“五个一”机制。
(一)加强组织,落实机构
打传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平安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工作计划》的要求,镇维稳及综治办需把打传工作纳入到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中,各部门、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接下来,镇打传办将根据《考核工作计划》要求,由镇政府与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建设。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与各(村)社区要落实相对应的打击传销机构和联络员。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镇打传办及经贸办将完善打传工作的线索处理、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机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本单位建立责任分工、监管记录、线索发现、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传工作机制。重点完善“打击传销示范区”的机制建设,建立联系机制,打传办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人与示范社区联络员沟通,检查社区防控和打击传销日常工作情况,并将例行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以备督查;建立协作机制,“示范区”(村)社区负责防控和打传工作的负责人,对发生在(村)社区内的传销活动线索,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并将反馈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一是切实履行打击职责。目前,传销行为主要以“传人头”、“拉入会”等手段组织活动,没有固定的传销商品,隐匿性高。新莞人服务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打击。新莞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监管记录,发现线索及时向镇打传办反映。工商部门重点负责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协助工商部门维持查处传销违法行为现场的秩序。各(村)社区对执法部门在示范社区内查办的传销案件,村(社区)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包括带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员信息、提供监控视频记录等等。
二是扎实构建监管网络。各部门要与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对传销的监控预警;要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社区内的可疑群体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村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应制定打传工作预案,重点做好辖区内传销活动的发现、先期控制、报告以及被骗人员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向打传办报送工作经验和成效,镇打传办将通过横幅、宣传栏、电视等渠道全面铺开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针对校园、工厂、社区、人才市场等“四进”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营造防范传销、拒绝传销的浓厚氛围,因地制宜地加大宣传力度。
(五)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
要严格按照《沙田镇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工作实施工作计划 》,在示范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部分社区的传销活动,改善社区传销屡禁不止的状况,遏制住传销蔓延的势头。
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七
为巩固近年来我市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无传销县(市、区)创建工作,打造“平安江山”, 根据《20xx年江山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摧毁传销组织、惩治传销头目、教育群众为总体目标,通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清除各类传销组织,依法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教育一批传销人员;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实现传销违法犯罪查处率达100%、出租房屋预防传销活动责任书签订率达95%、一般参与传销人员教育救助率达95%、无传销乡镇(街道)创建覆盖面达100%,有效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和稳定。
1、强化执法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统一整治行动,破获一批传销违法犯罪案件、挖源头、打骨干、摧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取缔一批传销组织、处理一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
2、依法做好被骗参与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人员的教育、救助工作,使其尽快觉醒并脱离传销组织。做好一般传销人员的帮助返乡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4、开展“三无”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立体打击防控体系。
为确保“打传”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镇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周才良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综治办主任姜超兴同志任副组长,姜云、郑全荣、宁晓军、赵建华(城南所)、周治政、王瑞平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姜超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铁军同志任副主任,陆建中、姜智仁、夏阳明、蔡朱鑫、胡铭福、柴虎、姜胜、王琳玲、刘佳文、王建华同志为成员。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负责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一)部署摸排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组织实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对辖区住所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
从加强户籍管理入手,以清查暂住人员名义,逐段逐幢逐户进行清理,摸清出租屋的户数,并与出租房房东签订《预防传销活动责任书》(附件二)。对疑似传销窝点人员,要认真登记,掌握情况,作为下步取缔重点对象。各村要配合派出所开展检查。
2、对传销重点类型、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实行动态管控。
重点排查我市发现的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的拉人头聚集型的1040传销、天津天狮传销等情况;以原始投资、股权认证为幌子的七彩祥云投资、云数贸等网络传销的情况。我市是省打传办确定的打击传销重点区域,也是衢州市集中行动清查工作的重点区域,要通过浙江省公安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预警研判发现涉传人员和窝点,及时开展清查行动。
3、对旅馆业、网吧进行核查登记。
根据传销人员预警情况,对传销人员住宿和上网的旅馆、网吧进行及时检查,对传销前科人员和疑似传销人员,做好登记,掌握信息;要对传销可疑重点人员进行锁定,收集证据,为抓头目、打团伙、端窝点打下基础。
4、筹办教育学习班。
打击传销只是一种手段,杜绝传销才是根本目的。要利用开设“传销人员劝解室”、“举办教育培训班”、“发告知书”、加入“反传销自愿者联盟”等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对受骗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让他们明白传销的违法本质,从而自觉脱离传销组织,
(二)打击整治阶段(7月21至8月20日)。
1、对前期排查的疑似传销窝点和人员聚集区、旅馆、网吧,组织三次以上的清查行动。端掉传销窝点或传销人员聚集区,对锁定的传销头目实施抓捕,及时进行审讯,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根据涉嫌罪名立案调查。有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同时将传销人员录入传销黑名单库,实行动态管控。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出租的业主,依法进行处罚。
2、在清查行动中,一般传销人员和误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进行集中教育,通过播放有关教育视频、邀请曾参与传销悔悟人员现身说法、执法人员法律宣传、案例解说等方式进行“反洗脑”。同时进行信息登记、调查取证、建档案等工作。教育期间,通知家属来江将人员领回。无法联系家属的,由市场相关部门按照户籍地负责集中遣返。
3、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打传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和警示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要制作有关的打击传销宣传口号、宣传资料、群发信息、公益广告等进行免费宣传,使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对案件查处、集中整治、无传销创建和宣传工作情况等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市打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镇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附件三),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形势和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切实组织好、开展好此次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要将打击传销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全力做好传销线索的排查、上报,构筑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的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形成打击合力。
(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
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和范围,积极预防、妥善处置涉稳事件。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
本次行动成效将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和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怠于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倒查追责。我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衢州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分片包干,赴各地督促、检查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