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应急预案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三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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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应急预案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篇一
(一)除夕
1、岛内线路:
岛内各公交线路(含常规公交、brt快3线,不含28路)末班发车时间不早于21:00。
火车站南广场的28路,保持现有末班时间23:30不变,21:00以后每半小时一班。
2、进出岛线路(不包含厦门北站的线路):
往返集美、同安、翔安各区的公交线路(含常规公交、brt快2线)末班发车时间,进岛方向不早于18:30,出岛方向不早于19:00。
往返海沧区的公交线路末班发车时间,进岛方向不早于19:00,出岛方向不早于20:00。
3、岛外线路(不包含厦门北站的线路):
岛外各区内及各区间公交线路末班发车时间不早于18:00。
农客线路根据居民的出行需求合理安排。
4、快速公交链接线:
快1、快2路的岛内链接线l15、l16、l17、l18、l19路末班时间调整为19:00;岛外链接线l21、l22路末班时间调整为18:00;快3路的链接线l1、l5、l11、l27路末班时间调整为21:00。
5、跨地区线路:
853路(轮渡—角美)双向末班发车时间为16:30。
6、厦门北站的公交线路:
950路、898路、690路、792路,保持现有厦门北站的末班时间23:20不变,21:00以后每半小时一班。
brt快1线厦门北站末班21:00,第一码头末班20:00。
其他线路厦门北站末班时间早于21:00的,保持现有末班时间不变,末班时间晚于21:00的,末班时间为21:00。
(二)正月初一(1月19日)
1、岛内线路:
岛内各公交线路(含常规公交及快速公交)首班发车时间不晚于6:30。
2、进出岛、岛外区间及跨地区线路:
进出岛及岛外各公交线路(含常规公交及快速公交)首班发车时间不晚于7:00。
3、快速公交链接线:
快1、快2路的链接线l15、l16、l17、l18、l19、l21、l22路等7条线路首班时间调整为7:00;快3路的链接线l1、l5、l11、l27路等4条线路首班时间调整为6:30。
(三)春节期间,公交机场专线运营时间保持不变。
(四)除夕至初六期间,高峰区间线暂停运营。
(大年初一至初四),21路和751路临时调整,不进厦大公交场站停靠发班,具体如下:
21路,往厦大方向,行至思明南路,改右转经演武路、大学路、环岛南路到至胡里山公交场站,往返一致。增停:厦大西村站;减停:厦大站。
751路,往厦大方向,行至演武路,停靠厦大西村站后,在思明南路口转盘调头返回,减停:厦大站。
20xx年海峡春节焰火晚会定于20xx年2月19日在环岛路黄厝沙滩举行,为确保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当晚19时至21时,环岛南路的云顶南路口至“一国两制”路口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我司18路、29路和751路绕行环岛干道。晚会结束后,相关线路恢复原走向和停靠站点,并根据客源情况适当延长运营时间。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篇二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一)火源管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遇晴天镇干部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护林员要全部上山巡查。
2、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用火。
(二)应急准备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物资储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专业、半专业队全面进入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3、半专业扑火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
4、各村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火灾,贻误扑火时机。
5、镇防火指挥部每天下午16:30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一)森林火灾处置机构
成立2个工作组:
1、综合调度组
镇政府每天由1名班子带班,安排5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对全镇森林火情进行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委会必须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镇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县防火办,并要求每小时报送一次火情。
2、火场指导组
对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威胁居民区、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县防火办派出火场指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略
火场指导二组:
略
火场指导组携带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将火场扑救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根据火场态势和扑救进展情况,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增加派往火场的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调派专业、其它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应急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增援扑救,
(二)扑火原则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扑救,需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或其它扑火队增援扑救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或包片、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击,一次性调足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术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战术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任务到人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责任制。
(三)扑火力量的组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火灾发生的当地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火灾发生乡镇的其余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2、县内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扑火力量不足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及火灾发生地周边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
火灾扑灭后,由镇政府和森林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火灾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灾面积及森林损失情况一一查清,对火灾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龙安镇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篇三
为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方针,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为原则,强化和规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安全事故和风险的能力。
发生紧急情况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立即按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镇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杨光生(兼),值班电话:55x8。
事故发生所在的行政村或有关单位、部门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向110、119、120报警求救,并如实报镇政府值班室(电话:5x88)。要求第一时间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随后必须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镇政府,并由镇政府报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
发生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事故现场紧急救援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抢险组:由事故单位人员、镇政府和所在单位工作者组成,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
2、伤员救护组:由事故单位人员、镇政府和所在社区工作者组成,配合医疗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台头镇派出所民警负责安全警戒治安保卫,事故单位配合台头镇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
4、侦察追捕组:由台头镇派出所责任区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控制,事故取证。
5、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和镇民政部门、所在社区组成,负责妥善处理伤亡及善后工作。
6、事故调查组:由台头镇安监所配合各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处。
1、各相关单位、部门及各行动小组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按照工作预案,进入角色。
2、要对工作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闻警必动,服从指挥,听从调动,围绕一个总目标,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3、要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报告及时。
4、各种应急保障器材,平时完好无损,应急时接得出,用得上。
5、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期间, 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在岗履职的效能督查工作由寇增林(镇纪工委书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