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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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篇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戊方、己方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发起设立的_________进行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2.乙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3.丙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4.丁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5.戊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6.己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7.标的公司: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
第二条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对戊方、己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投资各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戊方将人民币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己方将人民币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
第四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_________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
甲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丁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戊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己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
第五条有关手续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正常经营,投资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履行后,投资各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向戊方、己方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戊方、己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是________之合法股东,各方同意戊方、己方作为________的新股东对_________增资扩股;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戊方、己方各方入股_________的情况或事实;
(3)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戊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戊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戊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戊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戊方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戊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戊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己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己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己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己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己方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己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己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方有权在通知戊方、己方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戊方、己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戊方、己方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戊方、己方各方有权在通知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此次增资扩股的投资。
(1)如果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任一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协议后,除本协议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市______区,现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_____公司为乙方全资子公司。_________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______万元增至______万元。风险提示
2、甲方和乙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_________公司进行投资。
3、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已委托______会计师事务所和__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甲乙双方接受且同意上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对______增资扩股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资产情况
1、_________公司增资扩股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持有______%的股权。
2、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公司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二、增资扩股方式及增资扩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1、双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所述经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以现金增资人民币______万元。
2、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占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
三、新增出资的缴付及工商变更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在满足下列条件后____日内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本协议要求将全部出资认缴完毕,汇入_________公司工商登记专用验资账户。
(1)双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2)_________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_________公司所有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业经丙以书面形式认可;除上述_________公司章程修订之外,过渡期内,不得修订或重述_________公司章程;
(3)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门、_________公司内部和其它第三方所有相关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项下的增资事宜,及前述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________公司及原股东已经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________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
(5)过渡期内,________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由丙方根据独立判断做出决定),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过渡期内,________公司未在任何资产或财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权利负担。________公司没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处置其主要资产,也没有发生或承担任何重大债务(通常业务经营中的处臵或负债除外);
(7)过渡期内,不得聘用或解聘任何关键员工,或提高或承诺提高其应付给其雇员的工资、薪水、补偿、奖金、激励报酬、退休金或其他福利且提高幅度在______%以上;
(8)原股东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________公司份额或在其上设臵质押等权利负担;
(9)________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否则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有权解除本合同。
2、双方同意,双方对________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________公司的正常建设、生产和经营需求或经新________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
3、________公司应在交割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聘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增资价款进行验资,并依据验资报告由________公司向投资方签发并交付公司出资证明书。同时________公司应于交割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经双方认可,该期限可以延长)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分别将甲方、乙方和丙方登记为新________公司股东,并将验资报告及其他必需相关文件向工商局提交并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公司工商登记专用验资账户指以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投资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出资款后,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5、双方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6、若其中一方不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以专用验资账户进帐时间为准)将其认缴的出资汇入专用验资账户,应当向________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但不影响如约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另一方行使股东权利,另一方也不对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7、如果公司未按时办理相关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______天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政府方面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情形除外),双方均有权单独或共同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________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并返还等同该笔款项银行同期贷款产生的利息。
8、由________公司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________公司承担。
四、增资扩股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增资扩股后双方同意增资后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公司法》规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任期、议事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2、公司设董事会,每一届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公司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______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由______方推荐______名,______方推荐______名,______方推荐______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由______方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______方(丙方)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通过。双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来所推选董事的辞职,并按照本条约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董事的增补。
4、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______方推荐______名,______方推荐______名,______方推荐______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主席由三方推荐当选的监事轮流担任,由监事会选举通过。首届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推荐当选的监事担任。乙方和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来所推选的监事的辞职,并按照本条约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监事增补。
5、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和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______方推荐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级)由方推荐,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双方在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资产、债务和权益的处置截至增资扩股后公司成立之日,________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由增资扩股后公司予以承继。
六、股权转让
1、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全部股东一致同意。经全部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1、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所涉税费由双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双方聘请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费用各自承担。
八、权利和义务
1、双方有义务协助并督促增资扩股后公司办理与本次增资扩股有关的各项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
2、督促增资扩股后公司向双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3、双方有义务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其出资,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的,视为该方放弃其对xx公司的增资,不享有增资扩股后公司股东权利;同时,已按期、足额缴付出资的一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对xx公司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4、双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增资扩股后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和公司管理层进入增资扩股后公司并依法行使职权。
九、承诺与保证
1、双方承诺并保证各自依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办理缴付认缴出资的法律手续。
2、甲乙双方为本次增资扩股事宜所签署的和即将签署的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已根据有关规定获得了有权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所要求的一切内部授权,签署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签字人均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3、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双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4、双方严格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过渡期安排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同配合依法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
5、丙方授权甲方和乙方组建增资扩股后公司经营决策团队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丙方不参与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6、本协议签署后,若有新股东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入股的,则甲、乙、丙三方与新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后签者为准。
十、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经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方催告后,仍不按催告期限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及时向增资扩股后公司足额缴付相应出资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违约方应按其应缴出资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拒不缴纳出资的,另一方可以协商认缴违约方占增资扩股后公司的出资额或另行引进其他股东增资。
2、除上款所述违约行为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况的,同样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和保证事项的。
(2)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的。
(3)其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导致增资扩股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3、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上述第2款违约情形的,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2)暂时停止履行自身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催告并给予合理的宽限期后,违约方仍然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4、本协议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十一、保密
1、本协议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本次增资扩股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实物、电子等形式的各类财务资料、资产和债权债务清单、人员信息、组织结构、各类协议、交易方案、交易过程、谈判内容、本协议各项条款等信息资料以及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本协议外的其他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2、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或双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信息的,不被视为泄漏保密信息。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4、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自成立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各尽其职,采取有效措施促成本次增资扩股事宜。
2、对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_____个月并预计无法消除,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解除时即终止;
(5)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依据本协议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1、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_____。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其他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协议双方均应履行。
3、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解除、无效或撤销受到影响。
十四、其他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应自行支付其各自与本协议及本协议述及的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有关公司增资审批、验资、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xx公司自行承担。本协议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让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称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4、本协议对相关事宜未作规定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正本______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增资扩股后公司留存______份,其余______份用于办理本协议项下所涉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或其他手续。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篇三
第一章增资
第一条增资与认购
1.增资方式
投资人以溢价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简称“投资款”),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其中,人民币**万元记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万元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资完成前后,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表:
3.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公司全部现有股东特此放弃其对于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无论该权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第二条增资时各方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公司批准交易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2、投资人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开立验资帐户并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
3、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4、文件的交付公司及创始人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将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经工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投资人。
第三条各方的陈述和保证
1.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1)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
(3)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4)股权结构。除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5)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或保证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
(6)债务及担保。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7)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
(8)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
(9)公司合法经营。除向投资人披露且取得投资人认可的以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10)税务。公司就税款的支付、扣缴、免除及代扣代缴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不存在任何针对公司税务事项的指控、调查、追索以及未执行完毕的处罚。
(11)知识产权。公司对其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员工因职务发明或创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之相冲突。
(12)诉讼与行政调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针对创始人或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
2.投资人的陈述和保证
(1)资格与能力。投资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投资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有关法律,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发生冲突。
(2)投资款的合法性。投资人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公司相应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第二章股东权利
第四条股权的成熟
1、创始人同意,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4年成熟,每满一年成熟25%。
2、在创始人的股权未成熟前,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创始人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投资人和创始人,投资人和创始人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受让此股权:
(1)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2)创始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3)创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3、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
第五条股权转让限制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为执行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
第六条优先购买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拟出售股权”)时,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出售股权。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共同出售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投资人有权按照创始人拟出售股权占该创始人持股总额的比例与创始人共同出售,否则创始人不得转让。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权。
第八条优先认购权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创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需经投资人书面同意,投资人有权按其所持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认购新增股权。如果公司其他拥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则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该股东放弃的部分。
第九条清算优先权
1.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
(1)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
(2)公司出售、转让全部或核心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处置,并拟不再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的;
(3)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
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建议比例120]%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十条递延投资权
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及后续融资时,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
第十一条信息权
1、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每一个月结束后30日内,送交该月财务报表;
(2)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送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30日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预算。
2、公司应就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义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通知投资人。
3、投资人如对任何信息存有疑问,可在给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财务运营状况。除公司年度审计外,投资人有权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章公司治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投资人有权委派一名董事。未经投资人同意,公司股东会不得撤换投资人委派的董事。
第十三条保护性条款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或投资人委派的董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1)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种形式终止经营业务;
(2)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3)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4)分配股利,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任何清算优先权的设置或行使;
(5)聘任或解聘首席执行官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付给创始人的薪酬;
(6)聘请或更换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其它经投资人及创始人共同认可的任何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激励股权
现有股东......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另行提取增资后公司股权总额%作为公司激励股权。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必须由公司相关机构制定、批准股权激励制度。
第十五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1、创始人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2、创始人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建议比例5]%的除外)。3、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均应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关方承担保密义务。在没有得到本协议相关方的书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将其用于本次增资以外的目的。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虽有上述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相关方后,各方有权将本协议相关的保密信息:
(1)依照法律或业务程序要求,披露给政府机关或往来银行;及
(2)在相对方承担与本协议各方同等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披露给员工、律师、会计师及其他顾问。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相关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本协议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约定或备忘。
2、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该等文件明确约定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效力外,均以本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东,均可随时提议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均应在相关股东会上对前述提议投赞成票。
5、任何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任何本协议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弃权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放弃。
6、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且该条款应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基础上进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继续适用。
投资人签字:
年月日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