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三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篇一
一、设专职项目负责人,不擅自变更项目班子成员,如需更换项目班子人员一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五日内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数量要求。
三、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书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及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砖砌体或彩钢板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米,封闭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2、施工现场宿舍符合要求:室内净高不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两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3、施工现场食堂符合要求: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分设;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
4、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二)“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符合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防护措施满足规范化、定型化的要求。
(三)垂直防护
1、工程主体施工采用钢脚手架、密目网垂直防护。
2、架体材料无钢木混用的,架体与墙体拉结稳定,架体基础、立杆、剪刀撑、大小横杆、水平兜网等节点符合规范要求,防护高度满足要求。
3、钢管、扣件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设置
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设置的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满足双层防砸要求,其他人员固定作
业和集中作业的地方设置具有防雨、防晒功能的防护棚。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建筑起重机械已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备案证。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通过监理、安装、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
4、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使用登记。
(六)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
2、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3、配电箱洁净,外形尺寸符合规定要求,箱内电器产品质量合格,隔离开关使用透明的塑料外壳断路器。
(七)其他要求
1、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2、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安全生产内业管理符合要求:统一采用《建设安全资料
管理系统》软件,设置专人管理,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违反以上规定,接受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7月7日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篇二
向社会郑重作出四项承诺:不生产、销售伪劣医药产品,不以虚假广告诱骗群众,以优质产品奉献社会,以优良服务奉献人民;制定北京医药行业行规行约,建设百姓放心企业;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团结、依靠社会力量,促进医药行业质量信用建设,杜绝假冒伪劣药品。
纪律:
1、不惹同学及班长及老师及主任及书记及副校长及正校长生气。
2、认真学习,建立马克思主义。
4、上课不说话。
5、下课做有意活动。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活动。
7、下课不打闹,不说脏话。
卫生:
1、不乱扔废物。
2、不打骂精神病患者及值周生。
保证人:
1、天窗质量保证期为安装之日起36个月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制造商的过失或质量问题发生故障,请参考本质量保证书并咨询当地安装店或本司售后服务中心,以便享受免费修理及更换零部件等保修服务。
2、超过质量保证期限的产品接受售后服务时,应收取零部件和人工费。
3、保修期内涉及以下情况的售后服务时,收取零部件费。
- 玻璃损坏及更换。
- 因使用操作错误引起的故障。
- 由本司或得到本司认可的售后服务单位之外的人员进行维修,
从而引起的产品结构和性能的变形及损坏。
- 车辆事故,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伤。
- 没有或不提示该产品的有效质量保证书,没有完整填写质量保证书必添的内容,伪造质量保证书。
4、其它产品质量保证方面问题,请咨询本司售后服务中心,科珂天窗时刻与您共同演绎美好生活。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篇三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 话: 电 话:
开发公司: (章) 管理公司: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xx市***区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 20 年 月 日通过了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xx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