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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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一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员工着装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工作服订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行政人事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行政专员按具体的要求如数发放。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加班)必须着工作服,公务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便装。
2、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折旧费为50%;工作3-6个月(含)折旧费为40%;工作6-12个月(含)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下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牌(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原价赔偿。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员工应自费进行修补;
6、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每天晨会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进行处罚10元/次。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所有,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三
1、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将发给每一位员工统一的适合每个员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间每位员工都要穿着工作服来树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着工作服。
2、工作服分为春夏装工作服、秋冬装工作服。在不同的季节员工穿戴该季节统一的服装。
3、如在实习期未结束或结束后便离职的员工,将在离职前将工作服统一再归还人事部,如有折损或者不按程序归还,则按成本价扣回。如果在公司劳动一年离职的,在离职前将工作服交还给人事部,如有折损或不按程序归还,按成本价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如若离职,工作服可自行带回处理。
4、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发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发放。如果在做功过程中因意外,或者时间久工作服发生磨损,职员根据公司要求写申请发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员工因自己原因损坏,向公司写申请发放新的工作服表后公司将以员工价发给员工新的服装。
5、严禁职员在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轻微损坏,可由员工自行缝补或者交给公司后勤人员进行缝补。如果在周末有加班任务,员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装,但必须得体大方,体现我公司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6、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管理人员,一定要按时督促、监督自己的员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我公司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如果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按公司要求进行处分。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对公司员工工装有效管理,规范员工着装行为,保持良好精神风貌,特制定本办法。
1、男装包括西服一件,长裤两条,长袖衬衫两件,短袖衬衫两件;女装包括西服一件,长裤一条,裙装一条,长袖衬衫两件,短袖衬衫两件;
2、工作装领用:由集团办公室填写《工作装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签字、领取工作装。
1、夏季着装规范(5月1日至9月30日)男员工:着衬衫、长裤、深色鞋袜;女员工:着衬衫、长裤(短裙)深色皮鞋。
2、秋冬季着装规范(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男员工:着西服、长袖衬衫、长裤、深色鞋袜;女员工:着西服、长袖衬衫、长裤、深色皮鞋。
3、具体换装时间由集团办公室统一通知。
1、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着装规范,上班时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统一着工作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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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各项会议、活动及集体培训学习、外出参观培训、会议时须按要求着工作装。
3、工作装应保持平整整洁。
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不着工作装的,罚款200元。
2、公司大型集体活动不按规定要求着装的,罚款200元。
3、不按规范配套着装的,罚款100元;
1、工龄满两年的员工,离职时不收取工作装费用,服装归个人所有;
2、工龄未满两年的员工,离职时按如下标准折算:员工承担费用=工装总额÷工装使用期限月数(24个月)×剩余使用时限月数。(备注:小于10天的不计月数,大于10天(含10天)小于20天的按半月计,大于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计,扣除折旧费用后,服装归个人所有;
3、新入职已订做工作装的员工,工作装费用分两次逐月先从工资中扣缴,工龄满两年后予以退还工作装费用,服装归个人所有。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 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着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着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纽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 着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 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 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 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 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
第十二条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 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 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 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 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 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 由个人自行购买。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 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
第二十二条 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a、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夏季各两套,实施发一备一,以脏换净,以一换一的换洗制度。
b、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c、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d、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新员工领用工作服以入职通知书和押金收据为依据,领用时交押金 元,领用后在工作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员工因个人原因丢失或污损,应根据具体情况照价赔偿。员工因职务变动或辞、离职应如数上缴工作服,确定无人为损坏,公司退还押金。
a、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b、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c、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d、 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
具体规定如下:
(1)外装:xx公司经理、部门主管、前台文员、管家、会所人员套装一月一换;安保半月一换;工程人员、绿化保洁人员一周一换。
(2)衬衫:夏季三天一换,冬季一周一换。
(3)春季工作服外装由xx公司负责统一送洗,衬衫由个人自行洗涤。
春、夏季工作服换装时间原则上确定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体更换时间由行政人事部视天气情况另行通知。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八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x年x月x日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篇九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工作员工(包括仓库、品管)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1、资材部(仓库)为工作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工作服的采购、发放、登记、回收、保管等事务。
2、综合部负责制定工作服配置标准、制定工作服管理办法。
3、各部门负责部门员工工作服登记备案、工作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1、正式入职的新员工,可在入职30日内由车间负责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综合部核实后,仓库方可配发。
2、夏季工作服配发期间为1年,冬季工作服配发期间为2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车间负责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由仓库进行审核、配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成本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3)一年以上离职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费;
5、员工应每周定期对工作服进行清洗(不得随意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现穿着污渍、破损工作服上班的现象。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随意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发现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同时作为个人以及部门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4、员工穿着工作服以及仪容仪表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综合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次予以2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定修订及解释权归属于公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