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协议书 租房合同法律咨询优秀(三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房合同协议书 租房合同法律咨询篇一
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一)经房东与租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
(三)房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租客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租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二、解除合同需要赔付多少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百分比,是双方自行商议的。大部分租赁合同违约,需要赔付一个月的房租,及按月租金的100%赔付。
(一)卖方应注意的事项
1、了解清楚买方的资金、信用状况,避免因其不具备购买能力、信贷资质而产生损失。
2、审查买方的购房资质,否则即使签订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
3、约定清楚当房屋价格发生较大浮动的情况的处理方式,以及房屋逾期交付、逾期付款、逾期办理房产证等情况该如何处理。
(二)买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房产证原件,了解清楚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如果仍在租,应了解清楚是否已征得承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已经被抵押,应审查抵押到期或撤销抵押权的时间。
2、仔细核对卖方的身份,看卖方的信息是否与房屋所有人信息保持一致等。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别忘了在合同中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各自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防止纠纷发生。
3、清点物品
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4、签订文件
双方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的文件,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5、保存文件
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的时候,守约一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
租房子的时候,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一两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要提前解约,很多房东会直接扣除之前的押金。
因此,提前退租,押金不退也成租房中被默认的规则。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如果租赁双方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提前退租房租不退,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在提前退租时房东不得无故扣押房租,应将剩余房租如数无息退还给租客。
现实生活中,常常遇到租客在租住期间损坏房屋物品的情况,这时房东可以按照价值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可以要求租客补偿,如果租客拒绝补偿损失,房东可以从房租中扣除,但是房东不得以提前退租为由扣除房租。
如果自己只是提前退租,没有其他纠纷的情况下,房东不予退还租金,首先要和房东讲明法律依据协商解决,如果房东仍然不给退房租,可以申请诉讼解决纠纷。
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
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租客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房东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违约赔付标准
总结起来,不管是房东还是租客,一旦签署完毕房屋租赁合同,就不能单方面擅自解除合同。一旦某一方反悔,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另一方进行钱款补偿。
租房合同协议书 租房合同法律咨询篇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合同协议书 租房合同法律咨询篇三
出租方:高台县锦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高台县锦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位于高台县东城河路157号锦霖华庭宾馆北头第一间门店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160平方米(房屋面积以城建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租赁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形式
甲方因出租房屋而由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税、费时,由乙方直接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租赁使用期间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设施维护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年月日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四、租金(不含税)、保证金标准及交纳
租金标准为一个年度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使用该房屋未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双倍计算租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大写):/),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欠交租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财产损坏赔偿款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活动期间租赁开办特色餐饮者,免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一年,从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乙方给甲方按相关标准缴纳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
五、租赁使用的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原状,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租赁财产的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及被盗、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若对房屋、设施、设备或临近他人的物品有损坏应由乙方进行赔偿。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或更改供水、供暖、消防、供电设施的容量、安装位置,不得存储危险物品。
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签订本合同并且乙方交清租赁保证金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现状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七、增添财务的归属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增添附属设施。但乙方对房屋增添附属设施时不得对房屋有任何损坏行为。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拆除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必须保证原貌、不得损坏,附属设施甲方不予补偿。
八、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的。
2、乙方不按相关单位要求交纳税款、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设施维护费的。
3、擅自将房屋转借、转租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房屋现状的。
5、任何有损房屋及附属设施行为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数额及时间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承担逾期应付款10%的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乙方为及时交付房屋的,乙方除交纳正常租金之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承担100元违约金。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山顶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