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七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民政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县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的预案制定、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全县民政系统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系统内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做好防范工作,不得举行人员集中的相关活动,对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做到早发现、早
报告
、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二)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做好服务对象防寒保暖、室内通风和个人卫生,注重食品卫生安全,特别是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和对象,要尽量避免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家禽、家畜。要从严管理探访行为,避免从疫情集中区域返乡人员到服务机构探访探视。服务对象家属进行必要的探访时,要做好体温测量、手部消毒、佩戴口罩等防范措施,对拒绝体温测量或体温异常的,一律谢绝探访。对重点场所进行封闭式管理。(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
(三)救助管理机构要立即停止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一律就地妥善安置,认真核实流出地区,询问身体情况,做好体温测量,未经身体检视一律不准入站受助。(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
(四)婚姻登记服务要针对办理婚姻登记人员密集的特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做好现场引导工作,避免出现扎堆办理现象。取消原定2月2日加班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责任单位:婚姻登记处)
(五)殡葬服务机构要配备应急疫情专用接送车,在办理殡葬业务时,主动询问逝者死亡原因,对疑似或确定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去逝的,向家属说明情况,按照规定遗体直接火化,并向防控领导小组汇报。(责任单位:县殡仪馆)
(六)福利彩票发行场所要针对人员相对密集的情况,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卫生消毒、人流疏导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七)局本级要做好局机关大楼、来访室接待、门卫室、会议室等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抓好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职责履行,各乡镇民政部门要主动与卫生防疫、救治定点医院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疑似症状,第一时间送至指定卫生机构治疗。(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民政所)
(九)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导致家庭贫困的群众,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依法依规予以救助。(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各乡镇民政所)
(十)指导村(社区)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排查、卫生消毒、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等工作,春节期间不再组织集体性活动。(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办,各乡镇民政所)
(一)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值班工作领导负责制,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和市民政局
报告
。(责任单位:办公室)(二)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的民政网络舆情动态,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引导。(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民政所)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总体部署以及《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方案
》文件精神,配合学校下一步防大疫、打硬仗的准备工作,本着对全院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经学院研究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院长为双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学工秘书、教学秘书、专职辅导员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x
组长为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副组长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小组成员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具办和落实。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处置办法等。
2.加强寒假期间和开学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疫情防控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学校防疫办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一)落实学校延迟开学的决定
坚决落实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及学校的决定,x月xx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学工秘书、教学秘书及时告知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延迟开学的通知,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和教职员工。
(二)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组织实施对学院师生进行逐人全面动态摸排并掌握寒假期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开学后落实学校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访制度。教职工构建院领导到教学秘书到教研室主任、学生构建院领导到学工秘书到辅导员(班主任)到学生干部到寝室长的上下贯通的信息摸排和报送制度,并将摸排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张沁媛和梁荣幸负责教师和学生摸排情况的汇总及开学后师生的体温检测和健康卡填写,具体的学生情况摸排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马芳琳负责心理疏导及开学后配合学校的公寓卫生安全管理,武亚凡负责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朱江为学院防控工作联络人,领导班子负责统筹指导。
(三)严格控制聚集活动
不得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严禁在开学时间前安排学生前往实习实训场所,严禁组织学生提前返校进行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集训活动。原定的相关会议或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
(四)加强综合管理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校园封闭式管理、返校学生体温检测及健康卡填写等综合管理工作。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宣传,寒假期间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学生群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师生员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开学后将通过开展专题知识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和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
(六)加强心理疏导
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不同人群的心理分类疏导,特别是新旧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人群的心理正向疏导,减少他们的焦虑和恐慌。
(七)加强值班值守
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及开学后的专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通畅;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对未能认真履行学校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教职员工,学院将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进行责任追究。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防指发〔2021〕6号)和我市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和我市有关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重点环节防控,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四早”措施,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本单位的发生和传播扩散。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有防控责任制。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员数量可根据单位人数、场所面积以及服务范围等情况确定并经过培训后上岗工作,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1-2名公共卫生监督员,大型企业及重点场所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员数量,确保监督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二)有防护指南。各单位要按照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第二部分)》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南,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三)有防护物资设备。各单位要建立防护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各类防护用品、消毒物资和防控设备的储备(储备目录见附件),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和管理责任制,做到专人、专库、专项管理,确保发生疫情时防护物资准备充足,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四)有医护力量支持。各单位要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主动与辖区医疗机构和属地疾控机构建立联系,支持指导本单位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应急处置等,形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五)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留观室,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转送人员停留。并与就近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建立转运绿色通道,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确保及时安全转送到位。留观室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条件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
(六)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各单位要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提倡非必要不流动,尽量减少跨省市、盟市人员流动。引导返乡员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七)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员工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症状,或14天内有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14天内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员工家属和密切接触者有前述情况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公共卫生监督员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八)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会客室和会商室,用于接待来访人员和洽谈业务工作。会客室和会商室应位于相对独立区域,要与单位办公人员相对隔离,通风良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一)疑似症状人员处置。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及时安排其到留观室隔离观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送至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二)疑似或确诊病例处置。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对单位其他员工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终末消毒。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按照本方案和通辽市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应对准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严格按照“五有三加强”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冬春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常态化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特别是加强对农村牧区相关单位的检查指导,推动落实“五有三加强”等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各科室: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六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 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 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 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 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 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疫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春季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各部门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安排部署,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将疫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做到一举一动有安排,坚决防止疫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
在校教职工、学生、校车司机及照管员、临时雇聘人员、部分学生家长等。
从本方案制定之日起,至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除应急响应之日。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根据东港市政府和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学生开学之前,从实际出发,成立成立xx镇中心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防控工作办公室(xx):
主任:xx
成员:xx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筹集防控物资;落实防控措施,指导全校师生防范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卫生部门报告疫情。
具体职责分工:
组长xx总体负责xx镇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并为疫情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学校领导、教师防控工作考核评价以及不作为、不担当等失职、失责、违规等问题查处工作;负责方案制定
xx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协调、疫情防控业务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食堂错时就餐情况检查;负责食堂工人健康档案检查。
xx负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疫情防控文件通知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校车司机、照管员和保安员健康档案检查。
xx负责教师学生健康档案检查。
xx、xx负责防控知识宣传、相关信息收集工作,隔离室日常管理,班级开窗通气情况和记录的检查。
xx、xx负责人力和财力、物资、装备保障工作xx同时要做好日常消毒工作情况和记录的检查。
xx为幼儿园的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时刻保持战时状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早、抓小、抓实,组织排查本单位师生及家庭成员情况,及时向防控工作办公室上报异常人员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教师、学生家长传达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知识和部署等。
xx协助x园长做好相关工作。
2.规范学校、班级、家长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卫生保健教师xx为学校信息报告人,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家庭和在校信息报告,家长负责孩子的家庭信息报告。学校与市教育局、保健所、疾控中心建立联络机制,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1.做好开学第一天的疫情防控工作。
制定好《xx小学2020年春季开学第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每日防控工作流程》,下发到每一位教职工手中,并通过班级群让学生和家长知晓,开学第一天严格按照预案中设定的流程,组织师生顺利开学。以后每天按照流程防控操作,并及时总结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学第一天,x校长组织全体师生利用校园广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知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2.定时消毒通风。开学后,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卫生环境“一日一消毒、消毒无死角”,建好每日工作台账;专用教室尽量做到上课使用一次消毒一次。经消毒处理的教室、食堂、厕所、办公室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保持空气流通,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至少4次(早、间操、午、间操),保持新鲜空气流通。
3.注重家校往返途中防控措施。师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若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回家后洗手消毒。
4.强化学校门禁管理。xx负责门卫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门禁管理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有章可循、有迹可查。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严禁一切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入校,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进校活动。必须进校的,必须做好测温、消毒工作。严格交接制度,禁止家长入校接送学生,交接全部在校(园)大门外。疫情稳控后要进一步严格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安全检查和登记制度,完善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防止发生因无关人员、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而发生疫情感染事件。
5.开展晨午检工作。师生每天在家都要进行体温监测,若体温超过37.3,必须居家留观或到指定医院就诊。在进入学校大门时,要自觉接受体温监测,体温正常者可入校学习或工作。学生的晨午检工作由班主任负责,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由入校体温检测人员、xx和xx负责,通过对每个学生(幼儿)和教职员工进行测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了解师生健康情况后,当天由xx汇总晨午检信息,如发现发热病例,应立即上报、排查原因,若有疑似症状,按规定流程处置。
6.追踪师生员工出勤情况。建立并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制度,xx和xx每日负责学生及幼儿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进行缺勤原因追踪。如与疫情早期症状类似、疑似传染病等情况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
7.坚持佩戴口罩防护,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疫情没有完全解除之前,所有教师、学生在学习工作期间要始终佩戴口罩进行防护,师生间、学生间交谈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引导师生要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在吃饭前、体育活动后、上厕所后,要洗手、洗鼻,讲究卫生,减少细菌感染。
8.规范办学制度,保证教学秩序。在开学后,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严禁出现赶进度、剥夺学生午休、体育活动时间、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等行为。要继续规范师生作息时间,家庭作业布置按既往要求: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三四年级书面作业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书面作业不超过1小时;开齐开全课程,保证师生体育活动时间,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提高学生伙食质量,保证师生吃热、吃好、吃得有营养。
9.加强食堂管理,保障用餐卫生。(由xx负责。)
(1)学校要确保食堂操作、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穿戴必要的工作防护服。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早中晚检测工作。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2)采购原材料时,要严格索票索证制度,操作流程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一律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
(3)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提倡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学生午餐实行错时用餐,避免因聚集性用餐造成的交叉性感染。用餐时学生之间保持一米距离,不能面对面就餐。具体就餐时间安排由食堂管理员李延鹏负责设立《各班就餐时间表》,并下发到各班级。
(4)每餐都要对餐具、用具及餐厅的桌椅板凳进行消毒,每天对食堂地面进行两次消毒,消毒后保证通风30分钟以上再使用,保障师生良好用餐环境。
10.实行校园巡查制度。制定教学、就餐巡查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校领导、一名中层带班巡查及时掌握、处理非正常情况,详细要求在领导值班制度中具体安排。
11.严禁大型聚集性活动。在疫情警报未解除之前,不举办集中考试、参观、综合实践、观摩、教师培训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召开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
12.坚持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开学后,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学校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双休日、节假日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校领导带班。xx负责每日向教育局进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并及时报送其他相关信息。
13.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全体教师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防控微信群不得设置为“免打扰”,随时接收上级通知,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
(三)疫情应急处置
1.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1小时内向东港市教育局和东港市疾控中心报告。
(1)在同一班级或者同一楼层,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师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2.迅速隔离。若发现教师或学生发热、打喷嚏、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启动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方案,由校领导、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迅速上报,按防控要求引导至隔离室。
3.留观询问。xx老师在留观场所对师生不适症状、近期工作、生活、用餐等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初步判断病因。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留观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4.适度处理。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査结果确定。学校立即启动本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例要及时进行流调,弄清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教室、隔离室等进行全面消毒,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追踪结果。班主任要及时对患者病因、结果进行追踪,了解其健康状况,并向学校领导、教育局和疾控中心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