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助残活动方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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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助残活动方案篇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任务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20xx—20xx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100元养老保险金。帮助家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障碍设施安装改造。20xx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3000元,省、市、县财政各1000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20xx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6900元目标。
二、确定帮扶对象
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已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
三、履行工作职责
1、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开展的助残扶贫活动要加强监管。村党组织要结合村内实际,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担任帮扶人,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象。
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并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
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办法和措施
1、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协议书。
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脱贫。
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
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的必要帮助。
总之,村级党组织要高度负起责任,结合村内经济发展形势,选择相应扶持项目,制定帮扶措施,确实帮出成效,不折不扣地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
扶贫助残活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的政治优势,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残联发〔20xx〕1号)的要求,县委组织部和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共同开展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制订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xx年至20xx年,全县乡镇党委帮扶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具体任务分配为每个乡镇2户,各乡镇可以根据当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增加贫困残疾人扶持户数。
——帮扶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并给予分类施保;帮扶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帮扶家庭全部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
——帮扶家庭成员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生产发展项目,实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贫困线标准。
二、实施范围
全县农村地区贫困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
三、实施原则
扶贫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与惠民服务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党群连心工程相结合,与“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活动相结合,与精细化结对帮扶举措相结合。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县残联会同县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和任务分配计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扶持人数。各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调查摸底。县残联组织乡镇残联、村(社区)党组织及残疾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残疾人户,按照要求和标准逐人进行登记筛选,确定帮扶对象,以乡镇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公示。
(三)审批建档。每个帮扶对象填写《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附件2),向村(社区)党组织申请,经同意后报送乡镇党委签署意见,由乡镇残联报送县残联,由县残联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县残联、各乡镇要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工作档案和相关名册,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四)结对帮扶。各乡镇党委要委派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签订帮扶协议。
(五)落实帮扶措施
1、落实生活保障优惠政策。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
2、落实生产扶持措施。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委派1-2名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帮助贫困残疾人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
3、优先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企业就业。
4、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5、培养贫困残疾人党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各乡镇残联帮助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给予帮扶对象从事的项目进行资助。
7、严格按照“户有牌、乡有册、县有帐”“三有”管理要求和“送资金、送项目、送科技、送温暖”“四送”扶持方式,切实做到结对帮扶精细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六)总结验收。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工程中摸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将其中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于每年10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帮扶贫困残疾人数量、家庭增收情况、投入资金数量以及工程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将根据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负责牵头抓总,负有监督指导、检查落实的责任。乡镇党委为直接责任单位。
(二)建立制度,跟踪管理。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乡镇党委要定期回访帮扶户,了解帮扶对象结对党员的帮扶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组织部和残联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党委要积极宣传在工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在社会中形成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州残联网站上设有项目专栏,对乡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报道,请各乡镇踊跃投稿。
(四)搞好摸底,及时上报。各乡镇党委要在近期内尽快摸好底,确定两名以上帮扶对象和帮扶人,并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于3月31日前上交县残联。
扶贫助残活动方案篇三
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贯彻落实好“转、扶、搬、保、救”精准扶贫方针,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全面实现20xx年扶贫对象全部如期脱贫的目标。
(一)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扶贫办的工作安排,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市、县两级活动上下联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社会效果。
(三)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
(四)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一)广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和我市扶贫开发巨大成效。各地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巨大成效;大力宣传当地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各县扶贫办要制作扶贫开发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宣传页,发送到各贫困村、贫困户。
(二)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扶贫日前后,市领导将就推动扶贫攻坚,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发表重要讲话。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总体要求,在扶贫日前后,深入到派驻贫困村走访调研,帮助制定结对帮扶方案,组织本单位干部与派驻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并发挥单位优势积极开展助学、助教、助医、助老扶幼等帮扶活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引资引智,各单位年度结余经费可以统筹用于派驻村的精准扶贫项目,切实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企业扶贫行动。根据《河南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制定我市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行动计划,加快我市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组织各级医疗卫生部门积极开展送健康下乡活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特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行动。
(四)开展扶贫日公益捐助活动。与市教育局、市工商联、市邮政分公司联合举办向贫困地区中小学生捐赠“爱心包裹”活动。
(五)组织好全市各地扶贫日活动。各县(市区)要根据市扶贫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依法合规组织公募活动,推动社会扶贫工作和扶贫日活动持续健康开展。
(一)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扶贫日活动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扶贫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带头参加相关活动。
(二)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推动。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活动事宜,制定出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圆满成功。
(三)统筹各地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社会公募、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
扶贫助残活动方案篇四
落实10月为“扶贫日”活动集中宣传月工作要求,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阵地,集中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先进典型和助残扶贫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扶贫日”活动信息和扶贫公益信息,组建xx省阳光同行宣讲队赴基层开展以“共筑小康梦”为主题的文化扶志宣讲演出活动,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和精神动力。做好“联县驻村”扶贫政策和扶贫工作宣传工作。
(二)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
落实10月为全省“结对帮扶行动月”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驻村队员进村入户宣传政策、解读政策、走访慰问,进一步摸排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问题短板和实际需求,协调解决突出矛盾、突出问题。
(三)深化“助残圆梦”系列扶贫行动
1.实施 “助行”项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爱心物质捐赠,为部分听力残疾人免费适配定制式助听器。
2.实施“十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计划。创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品牌基地,采取“合作社+基地+残疾人贫困户”模式推动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扶持残疾人农家小店主和集镇小老板创业,培育残疾人技术能手,促进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
3.实施“助学”“扶贫助困”等助残扶贫项目。
扶贫助残活动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二)扶助方式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扶贫助残活动方案篇六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中国“扶贫日”。 “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xxx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扶贫日”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级政府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切实抓好全县“扶贫日”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县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饮水难、发展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起过上好日子。积极倡导“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1、做好省“五项”活动的衔接工作。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xxx5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鄂扶组发〔xxx5〕4号)文件精神,省里将开展“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等五项活动,为将五项活动项目争取到位,我们要根据活动项目内容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准确的申报项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2、制作一批户外广告。在国省道、高速路出入口、公路沿线、乡集镇等处悬挂一块精准扶贫宣传牌匾,在扶贫村制作悬挂一块扶贫工作宣传横幅,掀起精准扶贫热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的政府)
3、制作播放一个宣传片。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特色,制作精准扶贫宣传片,在每天的宣恩新闻前后播放。(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4、举办一期精准扶贫影展。以扶贫脱贫为主题,收集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和贫困村、贫困户自发图强,奋力发展的`照片,举办精准扶贫影展,展示我县精准扶贫正能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摄影家协会)
5、组织一次募捐活动。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捐赠资金用途另报方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开展一次访贫问苦活动。各乡镇、县直驻村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县领导要带领驻村单位对联系的贫困村的特别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各驻村单位、乡镇)
7、成立一个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由团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立足县直机关、社会组织等,成立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学生等开展扶贫志愿者活动。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其他县直单位、事企业单位)
8、协助开展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评选推荐活动。按照州扶贫办的安排,组织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推荐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
9、发表一篇精准扶贫主题电视讲话。10月17日,县领导发表“全县行动,全民参与”扶贫的精准扶贫主题讲话,在电视台播出。(责任单位:县委办)
(一)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有活动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迅速制定出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整个“扶贫日”活动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实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开展“扶贫日”活动,使“扶贫日”活动更具人气,更具实效。
(三)注重监管,督促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县乡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集中采写、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统计数据,总结经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宣恩县“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210室,联系人:龙艳琼,联系电话,xxxxxxxxx,qqxxxxxxxxxxxxxx)。
扶贫助残活动方案篇七
;助残扶贫实施方案
方案一:助残扶贫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二五” 实施方案》 ,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 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 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 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明确工作任务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
20xx— 20xx 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 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 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 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 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 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 100 元 养老保险金。帮助家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 障碍设施安装改造。
xx 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 3000 元, 省、市、县财政各 1000 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 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 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 掌握 1— 2 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 xx 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 6900 元目标。二、确定帮扶对象
人均纯收入低于 2300 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 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已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 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三、履行工作职责
1、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开展的助残扶贫活动要加强监管。村 党组织要结合村内实际,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的 贫困残疾人家庭,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担任帮扶人,与确定 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象。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 并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 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 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 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 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 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 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四、具体办法和措施
1、实行“一对一” “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 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协议书。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 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 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 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 脱贫。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
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 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 其他的必要帮助。
总之,村级党组织要高度负起责任, 结合村内经济发展形势, 选择相应扶持项目,制定帮扶措施,确实帮出成效,不折不 扣地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 户。方案二:助残扶贫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的政治优势,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 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根据省委组织 部、省残联《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残 联发〔 xx〕1 号)的要求,县委组织部和县残疾人联合会为 共同开展好 “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制订本方案。、任务目标
20xx 年至 20xx 年,全县乡镇党委帮扶 30 户农村贫困残疾人 家庭稳定脱贫。具体任务分配为每个乡镇 2 户,各乡镇可以根据当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增加贫困残疾人扶持户数。
——帮扶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
尽保,并给予分类施保;帮扶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 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帮扶家庭全部成 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帮扶家庭成员掌握 1- 2 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 定的生产发展项目,实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贫困线 标准。二、实施范围
全县农村地区贫困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
三、实施原则 扶贫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
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增
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与惠民服务先
锋行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党群连心工程相结合,与“学
一技联一户解一难”活动相结合,与精细化结对帮扶举措相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
县残联会同县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制定实施办法和任务分配计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扶 持人数。各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二)调查摸底。县残联组织乡镇残联、村(社区)党组织 及残疾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 贫困残疾人户,按照要求和标准逐人进行登记筛选,确定帮 扶对象,以乡镇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公示。(三)审批建档。每个帮扶对象填写《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 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 (附件 2),向村(社区)党组织 申请,经同意后报送乡镇党委签署意见,由乡镇残联报送县 残联,由县残联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县残联、各乡镇要 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工作档案和相关名册,认真做好管理工(四)结对帮扶。各乡镇党委要委派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 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签订帮扶协议。(五)落实帮扶措施
1、落实生活保障优惠政策。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 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 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2、落实生产扶持措施。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结 合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 委派 1-2 名致富带头人、 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帮助 贫困残疾人选择至少 1 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 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 信息和资金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 脱贫的目的。3、优先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 入企业就业。
4、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5、培养贫困残疾人党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模范带头 作用。
6、各乡镇残联帮助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给予帮扶对 象从事的项目进行资助。7、严格按照“户有牌、乡有册、县有帐” “三有”管理要求 和“送资金、送项目、送科技、送温暖” “四送”扶持方式, 切实做到结对帮扶精细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六)总结验收。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工程中摸索积累的好经 验、好办法,并将其中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形成长效 机制,于每年 10月 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帮扶贫困残疾人 数量、家庭增收情况、投入资金数量以及工程执行情况的总 结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将根 据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负责牵头 抓总,负有监督指导、检查落实的责任。乡镇党委为直接责 任单位。(二)建立制度,跟踪管理。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乡镇党委 要定期回访帮扶户,了解帮扶对象结对党员的帮扶情况,结 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组织部和残联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 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措 施,健全工作机制。(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党委要积极宣传在工程 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加 强舆论宣传,在社会中形成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州 残联网站上设有项目专栏,对乡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报道, 请各乡镇踊跃投稿。(四)搞好摸底,及时上报。各乡镇党委要在近期内尽快摸 好底,确定两名以上帮扶对象和帮扶人,并将《农村基层党 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于 3 月 31 日前上交县 残联。方案三:助残扶贫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 “十二五”万 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 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 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 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 年— 20xx 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 目,安置 480 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 120 名),帮扶 80 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 20 户)。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二)扶助方式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 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 劳资待遇。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 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 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 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 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承办企业、 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 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 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 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 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 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 店优先安排残疾人。(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 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 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 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 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 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 1)。(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 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 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 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 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 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 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 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 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 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 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二) 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 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
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 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 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 的 11 月 20 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 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 (附件 2),上报省残联、 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 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 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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